陶陽是唐明雲的同窗,也一直是唐明雲的偶像兼好友。


    當年陶陽和李斯文,在名利場上的爭鬥,弄的大明鳳陽府的名利場上,沸沸揚揚。


    甚至連周圍府衙的很多大人,都有所耳聞。


    這兩人之間的鬥爭,可比今時今日,唐明雲和王玉倫之間激烈多了。


    最終,陶陽和李斯文還是罷手言和了。


    唐明雲此時看來,陶陽決定放下往日恩怨的時候,和自己此時的心情,大概十分相似。


    他一定經過了多日精神上的鬥爭與掙紮。


    此事過去之後,再迴頭去看。


    顯然,兩人從兩敗俱傷中走了出來,共同實現了雙贏的局麵。


    這顯然,就說明了一個道理,和則兩贏,鬥則兩虧。


    唐明雲想通此事之後,便決定幫王玉倫,安排一個時間,讓他和範明,單獨見上一麵。


    眼看年關將近,鳳陽府巡撫衙門裏的每位大人,都異常忙碌。


    每天大會小會不斷,手頭還有很多公務要處理,一年中沒有處理完的事情,一股腦的都集中在了這會兒。


    範明的日程安排,每天也都排的滿滿當當。


    有時候,連晚上練字的時間,都讓給了緊急公務的處理。


    一些在之前,安排好的會見,或往常的例行文書,隻要能壓的,幕府裏一概都壓了下來。


    除非是緊急突發事件,必須當天處理的,唐明雲會對範明特別說明。


    範明才會在乘馬車去某處視察的途中,或者在用午膳之中,抽一點時間,草草看上幾眼,在文書上麵寫上自己的意見,批複下來。


    至於,被範明壓下來的文書當中,就有趙元和都察院送來的,有關杜如晦案和趙光明案的調查折子。


    杜如晦的貪墨案,隨著他上吊身亡,都察院對他的審查工作也就僅僅隻限於他本人了,無法涉及其他大人。


    至於名利場上,和杜如晦有千絲萬縷利益關係的內幕,隨著杜如晦的死亡,也就成了永遠的秘密。


    督察院奉命,對杜如晦進行抄家。


    根據現場統計,杜如晦田宅土地,及銀兩共計一千萬兩。


    在這一千萬兩中,屬於貪汙受賄的,隻有四百二十萬兩,其餘的無法查明其來源。


    杜如晦的貪墨案件,隨著他的身亡,隻能如此草草結案。


    可是這樁案子,並不是督察院說結就結的。


    畢竟督察院是受鳳陽府巡撫衙門所托,負責審理杜如晦一案的。


    此案調查文書寫完之後,還需呈上鳳陽府巡撫衙門裏,再做定奪。


    趙光明的案子,就更加複雜了。


    從督察院現已掌握的證據來看,趙光明和杜如晦之間,並沒有直接利害關聯,也沒有利益糾葛。


    既然兩人沒有利益糾葛,沒有仇恨,趙光明為什麽要謀殺杜如晦呢?


    此事,趙光明在衙門裏供認不諱。


    他說,因為當初,他在都察院主持對杜如晦的職務審查的時候,董凡因收受了杜如晦的賄賂。造成職務審查和真實情況有很大的差別。


    他原是本案的主理人,卻因為聽信了董凡的一麵之詞,草草結案,犯了瀆職罪。


    他之所以,要謀殺杜如晦,就是想落個死無對證,以此來掩蓋,自己當年的瀆職之罪。


    趙光明說的這個理由,任誰聽起來,都覺得十分牽強。


    督察院審查此案的大人們,沒有人相信,趙光明說的這個理由。


    但趙光明一口咬定,說自己的殺人動機,就是如此。


    有關衙門,也沒有調查出新的線索,所以根本無法繼續查下去。


    督察院那邊,對趙光明的私人財產進行清算,最後發現,趙光明來路不明的房產加銀子,一共有八百多萬了。


    趙光明說,這些銀子並非是自己收受賄賂得的,而是因為他的職務身份使然,所收的灰色收入。


    他給調查案件的大人們算了一筆賬。


    說自己每去下麵一個地方查案,基本都會獲得幾萬兩銀子的灰色收入,有的時候可以達到十幾萬兩,甚至幾十萬兩之多。


    這些收入,包括下麵州縣的大人送的,當地的特產。


    這些隻要都察院的大人下去查案都會有,有些衙門直接給他們塞幾幅字畫,甚至名貴的中草藥,靈芝,人參,鹿茸之類的,價值可能上萬兩白銀。


    另外,下麵的衙門,可能考慮到都察院的大人們晚上無聊,便找幾位大人陪都察院的大人,摸幾圈麻將。


    一晚上下來,收入個幾千上萬兩銀子,都不叫事兒。


    逢年過節,督察院下邊兒的大人,會來他的府上走動。


    一來二去,一年最起碼有十多萬兩的收入。


    這個數字一點兒都不誇張,趙光明在督察院做了二十多年的事,手頭有些灰色收入,任誰都知道,再正常不過了。


    趙光明對督察院審查小組,承認自己謀殺杜如晦一事,卻對其他罪行一概否認。


    調查組再問下去,他就閉口不言。


    都察院沒辦法將此事再查下去,隻好寫了結案文書,上報給鳳陽府的巡撫衙門。


    唐明雲知道,範明對這兩件案子十分關心。


    所以,當他得到這兩份結案文書之後,立刻送到了範明的書房裏,特意擺在了當天公文的最上麵。


    很多天過去之後,範明並未對這兩樁案子,做任何批複。


    不僅沒有批複,甚至有一次,唐明雲在範明的書房裏整理公文,聽到袁震進來問起此事。


    袁震一進門,就對範明說道:“範大人,最近有關杜如晦和趙光明的案子,下麵的大人議論紛紛。”


    範明問:“哦?是嗎?大家都是怎麽說的?”


    袁震說道:“有人說,杜如晦和趙光明的案子,之所以遲遲沒有結果,是因為下麵有很多大人在替他們活動。範大人,以我之見,這兩樁案子不宜再拖啊,還是要盡快結案的好。若是再拖下去,恐怕對巡撫衙門裏的名聲,也大為不利。眼看就要過年了,這個時候,可千萬不能,再出什麽事端啊。”


    範明說道:“這兩樁案子,你我兩個衙門就不要插手了吧。督察院負責辦理此案,交給他們就行了。”


    範明話雖如此,但那兩份結案文書,一直壓在他的書房裏,遲遲沒有批複。


    這讓都察院該怎麽做呢?


    唐明雲對此事暗中揣摩。


    漸漸的,他還真琢磨出一些事兒了。


    他認為,範明之所以不批結案文書,可能是有兩個原因,其一就是不甘心。


    這樁案子的結果,並沒有達到他想要的目的。


    其二就是留著後手,伺機而動。


    杜如晦一案,表麵上來看,和趙光明並沒有什麽關係。


    就算趙光明,在公堂上說的理由成立。


    最多也就是個瀆職之罪。


    說白了,隻要涉案金額不大,上下打點一下,迴家休息一段日子,過兩天風聲不緊的時候,就又迴到衙門裏上任了。


    他犯不著對杜如晦進行謀殺。


    這起謀殺案的背後,不用別人說,範明都知道,一定還有更為複雜的原因。


    可這背後複雜的原因,到底是什麽呢?


    目前僅知的線索是趙光明的夫人,和壽州知州宿乃千的夫人是姐妹。


    兩家之間,在表麵上,並沒有太多的來往。


    可是,督察院送來的調查文書上卻寫著,兩家關係十分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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