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華燈初上,筵席盛開,美酒如泉,從碗中汩汩流出。
酒酣胸膽尚開張,兒鹿的豪氣也如熱風般澎湃散發,雖然與菩提流支的對話惹得他很不開心,可喝酒畢竟是件快樂的事情,尤其在人的前途生死未卜之時,酒簡直是解愁的良方。
任行成安排的酒菜和歌舞皆是洛陽乃至天下一流,金穀山莊好客之名畢竟是響當當的。
兒鹿不停在喝,不僅因為和老朋友久別重逢,更因為他想喝。
何況他還有千杯不醉的名聲,他當然要在眾賓客麵前顯露酒量。二十年前他就很喜歡同人比喝酒,二十年後的他沉穩老練,好鬥酒的性子卻仍未更改。
他常和自己的副將說:“能喝酒的時候總要盡量喝,大口喝,因為上了戰場,或許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機會了。”他踐行得很好,而且就算喝酒時,他也保有了獨一份的小心與謹慎,就算酩酊大醉,在熟睡中聽到地麵傳來的馬蹄聲,他還是會警覺地清醒起來。
確切地講,他喝的並不能算太多,可於眾人印象裏,他已算是海量。
這裏麵當然寄宿著秘密。
舞姬在迴旋跳躍,就好像穿花的蛺蝶,出現在酒宴的各處,她們都是一隻手臂平舉,一隻手臂揚起的姿勢,可舞蹈卻不由自主地形成了一個中心。
那中心的人在笑。
她的笑,仿佛可以令兇神惡煞的敵軍卻退,讓凋謝的花重開。
褒姒、妹喜,大概就是這樣的吧,兒鹿想。
在他的印象裏,長相姣好的女人不是上天的饋贈,倒像是禍水。
他是知道一些江湖秘辛的,他清楚古樹這種組織靠什麽立足。他自己就有很多朋友因為陷入溫柔陷阱無法自拔而沉淪,甚至死去。
這些人往往死於決鬥,或者關鍵的戰役之中,他們的力量和鬥誌往往已在前幾個夜晚的纏綿中消失殆盡。
兒鹿三十歲時最好的朋友,就因為一場簡簡單單、普普通通的決鬥殞命,在決鬥現場,兒鹿清楚地看到,他身經百戰的朋友連劍也拿不穩,眼神中寫滿了動搖和軟弱,出劍的速度也慢得出奇。
更要命的是,在場有個女人柔波般的目光一直在蠶食他的信心。
兒鹿有些恍惚,他發現那些舞姬之中竟有人的長相特別像那個女人。
“大概是我的錯覺吧,”兒鹿自嘲道,“無論如何,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二十年的時光,絕對能在女人臉上身上刻蝕出足以辨認的痕跡。
二十年前的江湖記憶已經隨著一代人的隕歿而消沉。
他不禁多喝了一口美酒,用以紀念逝去的時光與朋友。
菩提流支很早就離席了,他是個僧人,滴酒不沾,也並不愛好歌舞,在場的許多女人都覺得可惜,因為在她們眼中,菩提流支實在是個英俊的男人,側臉棱角分明,正看卻又很柔和。他的風度也很完美,總和人保持著最合適的距離,說話聲音不大也不小,恰能使人聽著很舒服。
“這位法師是會些法術的,你有涉獵嗎?”任行成問兒鹿。兒鹿隻能搖搖頭。
他隻會武功,不懂什麽法術。
“據說他能夠操控人的心智,能讓自然界的事物聽從他的指令,比如,讓掉入水井中的木桶自己升上來。”任行成還特意用手比劃了一下。
“高明的氣功好像也能做到這些。”兒鹿漫不經心地敷衍道。
“那操控心智呢?”任行成壓低聲音道,“國師能讓老鼠成群結隊地跳躍進火裏,這恐怕不是武功能夠做到的吧,應該是鬼神在助力。”
兒鹿仍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我不相信鬼神,鬼神不能助我勝利,我想他一定有其他的辦法,隻不過我們還沒想到罷了。”
任行成的熱情並沒有被兒鹿澆滅:“不管怎樣,你我很久沒見,是不是應該喝幾杯?”
兒鹿笑了,這種情景下,隻有酒能讓他提起興致:“任兄,我敬你三杯,感謝你替我壯行。”
三杯,又三杯。
任行成同樣迴敬了兒鹿,他們本就是惺惺相惜的好友。
快酒之後,歌舞退散,兒鹿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絕不是沒有原因的。他的秘訣就是——吐。
一旦要喝多,他就去吐,吐完了馬上就能迴來再喝。
這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因為這實在不是什麽很體麵的辦法,也難免有不真誠之嫌。
所以他從來不要任何人引路或者攙扶,直接問清了“方便”之處的位置就自行出發。
金穀山莊果然很好地還原了金穀園,傳說中金穀園連廁所都是香的。很深的坑上麵,雕刻精美的紫檀木做了個牢固的架子,架上鋪著錦墊子,墊子下壓著鵝毛。
廁所門口居然還有兩位侍女服侍人“方便”,兒鹿很驚異,擺擺手讓她們退散,孤身走進。
他開始吐了。
這並不難——把食指伸進嘴裏,在舌根處用力下壓,熬過一陣難受,就能夠將胃裏的酒傾倒出來,隨後便是如釋重負般的輕鬆。
可那輕鬆沒有來臨。
他剛剛將食指伸進嘴裏,按住舌根,就有隻手從後麵伸過來,托住了他的下顎,用他自己的兩排牙齒咬住了他自己的指頭。
兒鹿的神智開始緊張,他的手指疼痛極了,可他無法用叫喊傾訴這種疼痛。他竭盡全力用手肘撞擊身後人,可身後人就像算到這一著般,先行點住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練武已近四十年,可這種情況下,渾身的本事竟然一點兒都用不出來,就好像待宰的羔羊般束手無策。
身後的聲音傳來,到他耳中似乎有些模糊了:“今天大概有人告訴過你,你要倒黴,你實在應該聽話的。我知道你的習慣,你喝多酒之後,一定會一個人來吐的。”這個聲音冰冷,說不清是尖銳還是柔和,可兒鹿能感覺到其中的殺機:“你死得絕不冤屈,不僅因為你不聽話,還因為你愛喝酒。愛喝酒的人總是容易耽誤事。”
兒鹿不知道自己耽誤過什麽事,他想問,卻來不及了。
他的喉嚨被某種尖銳的物體刺入,也可能是割開,那一瞬間的痛感,他分不清。
不像戰陣上的弓箭傷或者長兵器傷口,很尖很快的刀刃或武器以幾乎看不清的速度揮動,刺或者割,都將很難留下痕跡。
也許,被發現在坑底的兒鹿,隻會被人恥笑酒喝得太多,酒量太差,這樣的人突然暴斃,於多數人的觀念裏並不是一件很突兀的事情。
隻是,兒鹿將軍確實還有很多任務沒有完成,甚至和他一直惦記著的對手也還沒有過招,很憋屈地死了。
或許有時候,英雄就會以一種卑瑣的方式謝幕,默默地退出舞台。
這件事被提起,是敏用來規勸初新少喝酒引用的反麵例子。
“真怪呐。”
“有什麽好奇怪的?”敏問。
“酒量像我這般差的人,竟然酒後都不曾出過事,”初新調侃道,“你說兒鹿將軍是海量,卻偏偏暴斃在了金穀山莊的廁所裏。”
“淹死的那些人,水性不是也常常特別好?”敏反詰道。
一個人越擅長某件事,反倒越容易在那件事上麵吃虧,因為他會大意,會馬虎,會漫不經心。
“這不一樣,”初新搖著頭否認,“我覺得這件事很蹊蹺。”
敏並不關注這件事情的疑點,隨口應付道:“金穀山莊的老莊主怕惹上麻煩,已經閉門不出了,金穀山莊也不再待客。”
“聽說任老莊主的女兒長得很好看。”初新忽然悠悠地說道。
敏淡淡迴應道:“好像確實是這樣。”
“那我就有足夠的理由去那裏逛逛了。”初新大笑著走出酒館,竟然莫名其妙地覺得世界明亮了很多。他似乎隱約覺察到了兒鹿之死和現下困擾著他的很多問題之間的聯係。
他找了個無人的角落,伸出食指,按壓住自己的舌根,隨著一陣反胃的難受,浸泡於他身體中的酒被他悉數舀出,那一瞬間,他在輕鬆之外體會到的,還有一種無力感,雙手雙腳都變得僵硬,氣息也不由自己控製。
“酒看來確實不是好東西。”他很勉強地笑了笑,又不禁有些唏噓北魏第一力士的結局。
如果不是酒帶給人的那種飄飄然的感覺,還會有多少人喜歡喝酒呢?
他的脊背突然變得冰涼。
他發現自己身後有人。
“倘若我抓住那個瞬間,托住你的下顎,點你的曲池穴,”身後傳來一個聲音,“你會發生什麽事呢?”
“那我大概會什麽力氣也用不出來,然後任你宰割,”初新頭也不迴地應答道,“你若是想殺我便能殺我,你若是想把我帶到什麽人麵前,也絕沒有太大的問題。”
那個聲音冷冷道:“我想殺你。”
初新笑答:“那為何剛才不出手?”
他終於迴過頭,麵對發出聲音的人。
那是個很平凡的中年人,胡茬亂而紮人,黑色幹燥的頭發裏藏著銀絲。
他的手裏有刀,一柄鮮紅的刀。
“因為要殺你,就要光明正大地殺你,”他說,“這樣,我才能在江湖中成名。”
他說的話,初新竟然有些聽不懂。
華燈初上,筵席盛開,美酒如泉,從碗中汩汩流出。
酒酣胸膽尚開張,兒鹿的豪氣也如熱風般澎湃散發,雖然與菩提流支的對話惹得他很不開心,可喝酒畢竟是件快樂的事情,尤其在人的前途生死未卜之時,酒簡直是解愁的良方。
任行成安排的酒菜和歌舞皆是洛陽乃至天下一流,金穀山莊好客之名畢竟是響當當的。
兒鹿不停在喝,不僅因為和老朋友久別重逢,更因為他想喝。
何況他還有千杯不醉的名聲,他當然要在眾賓客麵前顯露酒量。二十年前他就很喜歡同人比喝酒,二十年後的他沉穩老練,好鬥酒的性子卻仍未更改。
他常和自己的副將說:“能喝酒的時候總要盡量喝,大口喝,因為上了戰場,或許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機會了。”他踐行得很好,而且就算喝酒時,他也保有了獨一份的小心與謹慎,就算酩酊大醉,在熟睡中聽到地麵傳來的馬蹄聲,他還是會警覺地清醒起來。
確切地講,他喝的並不能算太多,可於眾人印象裏,他已算是海量。
這裏麵當然寄宿著秘密。
舞姬在迴旋跳躍,就好像穿花的蛺蝶,出現在酒宴的各處,她們都是一隻手臂平舉,一隻手臂揚起的姿勢,可舞蹈卻不由自主地形成了一個中心。
那中心的人在笑。
她的笑,仿佛可以令兇神惡煞的敵軍卻退,讓凋謝的花重開。
褒姒、妹喜,大概就是這樣的吧,兒鹿想。
在他的印象裏,長相姣好的女人不是上天的饋贈,倒像是禍水。
他是知道一些江湖秘辛的,他清楚古樹這種組織靠什麽立足。他自己就有很多朋友因為陷入溫柔陷阱無法自拔而沉淪,甚至死去。
這些人往往死於決鬥,或者關鍵的戰役之中,他們的力量和鬥誌往往已在前幾個夜晚的纏綿中消失殆盡。
兒鹿三十歲時最好的朋友,就因為一場簡簡單單、普普通通的決鬥殞命,在決鬥現場,兒鹿清楚地看到,他身經百戰的朋友連劍也拿不穩,眼神中寫滿了動搖和軟弱,出劍的速度也慢得出奇。
更要命的是,在場有個女人柔波般的目光一直在蠶食他的信心。
兒鹿有些恍惚,他發現那些舞姬之中竟有人的長相特別像那個女人。
“大概是我的錯覺吧,”兒鹿自嘲道,“無論如何,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二十年的時光,絕對能在女人臉上身上刻蝕出足以辨認的痕跡。
二十年前的江湖記憶已經隨著一代人的隕歿而消沉。
他不禁多喝了一口美酒,用以紀念逝去的時光與朋友。
菩提流支很早就離席了,他是個僧人,滴酒不沾,也並不愛好歌舞,在場的許多女人都覺得可惜,因為在她們眼中,菩提流支實在是個英俊的男人,側臉棱角分明,正看卻又很柔和。他的風度也很完美,總和人保持著最合適的距離,說話聲音不大也不小,恰能使人聽著很舒服。
“這位法師是會些法術的,你有涉獵嗎?”任行成問兒鹿。兒鹿隻能搖搖頭。
他隻會武功,不懂什麽法術。
“據說他能夠操控人的心智,能讓自然界的事物聽從他的指令,比如,讓掉入水井中的木桶自己升上來。”任行成還特意用手比劃了一下。
“高明的氣功好像也能做到這些。”兒鹿漫不經心地敷衍道。
“那操控心智呢?”任行成壓低聲音道,“國師能讓老鼠成群結隊地跳躍進火裏,這恐怕不是武功能夠做到的吧,應該是鬼神在助力。”
兒鹿仍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我不相信鬼神,鬼神不能助我勝利,我想他一定有其他的辦法,隻不過我們還沒想到罷了。”
任行成的熱情並沒有被兒鹿澆滅:“不管怎樣,你我很久沒見,是不是應該喝幾杯?”
兒鹿笑了,這種情景下,隻有酒能讓他提起興致:“任兄,我敬你三杯,感謝你替我壯行。”
三杯,又三杯。
任行成同樣迴敬了兒鹿,他們本就是惺惺相惜的好友。
快酒之後,歌舞退散,兒鹿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絕不是沒有原因的。他的秘訣就是——吐。
一旦要喝多,他就去吐,吐完了馬上就能迴來再喝。
這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因為這實在不是什麽很體麵的辦法,也難免有不真誠之嫌。
所以他從來不要任何人引路或者攙扶,直接問清了“方便”之處的位置就自行出發。
金穀山莊果然很好地還原了金穀園,傳說中金穀園連廁所都是香的。很深的坑上麵,雕刻精美的紫檀木做了個牢固的架子,架上鋪著錦墊子,墊子下壓著鵝毛。
廁所門口居然還有兩位侍女服侍人“方便”,兒鹿很驚異,擺擺手讓她們退散,孤身走進。
他開始吐了。
這並不難——把食指伸進嘴裏,在舌根處用力下壓,熬過一陣難受,就能夠將胃裏的酒傾倒出來,隨後便是如釋重負般的輕鬆。
可那輕鬆沒有來臨。
他剛剛將食指伸進嘴裏,按住舌根,就有隻手從後麵伸過來,托住了他的下顎,用他自己的兩排牙齒咬住了他自己的指頭。
兒鹿的神智開始緊張,他的手指疼痛極了,可他無法用叫喊傾訴這種疼痛。他竭盡全力用手肘撞擊身後人,可身後人就像算到這一著般,先行點住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練武已近四十年,可這種情況下,渾身的本事竟然一點兒都用不出來,就好像待宰的羔羊般束手無策。
身後的聲音傳來,到他耳中似乎有些模糊了:“今天大概有人告訴過你,你要倒黴,你實在應該聽話的。我知道你的習慣,你喝多酒之後,一定會一個人來吐的。”這個聲音冰冷,說不清是尖銳還是柔和,可兒鹿能感覺到其中的殺機:“你死得絕不冤屈,不僅因為你不聽話,還因為你愛喝酒。愛喝酒的人總是容易耽誤事。”
兒鹿不知道自己耽誤過什麽事,他想問,卻來不及了。
他的喉嚨被某種尖銳的物體刺入,也可能是割開,那一瞬間的痛感,他分不清。
不像戰陣上的弓箭傷或者長兵器傷口,很尖很快的刀刃或武器以幾乎看不清的速度揮動,刺或者割,都將很難留下痕跡。
也許,被發現在坑底的兒鹿,隻會被人恥笑酒喝得太多,酒量太差,這樣的人突然暴斃,於多數人的觀念裏並不是一件很突兀的事情。
隻是,兒鹿將軍確實還有很多任務沒有完成,甚至和他一直惦記著的對手也還沒有過招,很憋屈地死了。
或許有時候,英雄就會以一種卑瑣的方式謝幕,默默地退出舞台。
這件事被提起,是敏用來規勸初新少喝酒引用的反麵例子。
“真怪呐。”
“有什麽好奇怪的?”敏問。
“酒量像我這般差的人,竟然酒後都不曾出過事,”初新調侃道,“你說兒鹿將軍是海量,卻偏偏暴斃在了金穀山莊的廁所裏。”
“淹死的那些人,水性不是也常常特別好?”敏反詰道。
一個人越擅長某件事,反倒越容易在那件事上麵吃虧,因為他會大意,會馬虎,會漫不經心。
“這不一樣,”初新搖著頭否認,“我覺得這件事很蹊蹺。”
敏並不關注這件事情的疑點,隨口應付道:“金穀山莊的老莊主怕惹上麻煩,已經閉門不出了,金穀山莊也不再待客。”
“聽說任老莊主的女兒長得很好看。”初新忽然悠悠地說道。
敏淡淡迴應道:“好像確實是這樣。”
“那我就有足夠的理由去那裏逛逛了。”初新大笑著走出酒館,竟然莫名其妙地覺得世界明亮了很多。他似乎隱約覺察到了兒鹿之死和現下困擾著他的很多問題之間的聯係。
他找了個無人的角落,伸出食指,按壓住自己的舌根,隨著一陣反胃的難受,浸泡於他身體中的酒被他悉數舀出,那一瞬間,他在輕鬆之外體會到的,還有一種無力感,雙手雙腳都變得僵硬,氣息也不由自己控製。
“酒看來確實不是好東西。”他很勉強地笑了笑,又不禁有些唏噓北魏第一力士的結局。
如果不是酒帶給人的那種飄飄然的感覺,還會有多少人喜歡喝酒呢?
他的脊背突然變得冰涼。
他發現自己身後有人。
“倘若我抓住那個瞬間,托住你的下顎,點你的曲池穴,”身後傳來一個聲音,“你會發生什麽事呢?”
“那我大概會什麽力氣也用不出來,然後任你宰割,”初新頭也不迴地應答道,“你若是想殺我便能殺我,你若是想把我帶到什麽人麵前,也絕沒有太大的問題。”
那個聲音冷冷道:“我想殺你。”
初新笑答:“那為何剛才不出手?”
他終於迴過頭,麵對發出聲音的人。
那是個很平凡的中年人,胡茬亂而紮人,黑色幹燥的頭發裏藏著銀絲。
他的手裏有刀,一柄鮮紅的刀。
“因為要殺你,就要光明正大地殺你,”他說,“這樣,我才能在江湖中成名。”
他說的話,初新竟然有些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