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你的姓名?”百裏慈問。


    “春伯。”他緊忙答道。


    果然就是案宗裏記著的那個護院,百裏慈又問:


    “你家主人是怎麽死的?”


    “被妖物殺死。”他不假思索的迴道。


    “什麽妖物?”


    “我不知道。”


    愚民向來把一些不理解之事歸於神異,這樣問是問不出來結果的。


    百裏慈轉變思路:“這座院子裏養著的是誰?”


    春伯吞吐了一會兒,似乎在做著抉擇,可很快就屈從於冰冷的劍:


    “養著的是主人的兒婦觸羋……”


    “他們兩個是什麽關係?”


    “主人是她的公夫,她是主人的兒婦。”


    “我問她倆是什麽關係!”


    “情人……關係。”


    原來如此,竟還有這等驚天醜聞,怪不得卷宗不記這件事。


    “觸羋呢,死了嗎?”


    “沒死……那天妖物將她打暈,扮成她來的,她什麽也不知道。”


    “你親眼看見她來的?”


    “我親眼看見的。”


    “她原先不在院子裏?”


    “那天她出去買東西。”


    “其實此時她已經被掉包了?”


    “對,第二天早上她才迴來的。”


    “觸羋現在在哪?”


    “被小主人請去主宅了。”


    “行。”


    百裏慈倒持醜劍,用劍柄擊打在春伯的顱頂,讓他當場昏去。


    這人貪生怕死的很,也算老實。


    春伯的話證實了百裏慈的猜測。


    情婦卻有其人,而且養在外宅的原因也不是懼內,而是他們之間的事違背了倫理,遭人唾棄。


    這其中還有兩個疑點:


    一,如果說妖物扮成了觸羋從大門進來,那這從牆上下來的妖氣怎麽解釋?


    二,如果說妖物扮成了觸羋,那麽它為什麽沒殺死觸羋,而隻是將她打暈?她是不是知道些什麽?


    百裏慈開啟法眼,在正房前的窗沿上發現了妖氣停留的痕跡。


    站在窗戶往裏看去,能看見正房東麵的一切,采光很好。


    案發的那晚,妖物從這裏人不知鬼不覺的翻進去,殺完人之後又從容不迫的翻出去。


    迴首往大門看去,根本沒有妖氣的蹤跡,這說明妖物根本不是從正門進來的。


    但也有可能是妖物用了特殊的手段隱匿去了這個痕跡。


    不對,那為什麽從牆上翻上去的時候有妖氣?


    百裏慈皺著眉頭,春伯沒有理由說謊。


    如果他說假話,或者看見的是假象,那麽真的觸羋不會第二天迴來。


    妖物沒有理由這樣去做。


    隻有一個可能,在案發的當晚有人扮成了觸羋。


    如果是這樣,就複雜了。


    其實這一點很好被發現,可為什麽案宗裏沒有記載?百裏慈突然想到了另外一個解釋——他們不願意記載,在有意維護這家族的名聲。


    百裏慈進入正房,發現觸引死在了屋子的正中央,地上有點暗紅的血跡。


    哪怕死了人,這屋子裏也還彌留著熏香的氣味兒。


    四處看了看,妖氣果然濃烈,除此之外,卻沒有其他的線索留存,宛若一張白紙。


    假如那晚扮作觸羋的人要逃跑,該從哪裏?


    後窗——百裏慈一眼就發現了。


    他打開後窗,發現正房的後麵是一片幽靜的竹林。從窗上跳了下去,百裏慈看著地上的鞋印皺住了眉頭。他再次迴到房間,用法力包裹住自己的雙腳往下跳,這次居然還有鞋印,而且比第一次的鞋印還要重……


    如果沒有特殊的辦法,法力不會將重力變消失,隻會增強這種力量。


    而這地上根本沒有鞋印,這說明了什麽?


    人可能沒從這裏跑,或者這個人有著特殊的技巧或者其他的力量。


    百裏慈聽聞貴族可以通過獻祭獲得神明的賞賜,從而獲得特殊的力量……或許是這個原因……但也有可能有人將兇手的鞋印銷毀了。


    竹林沒有多深,大約五六米的寬度,被風一吹,發出“嘩嘩”的響聲。


    百裏慈跳到竹上,竹子不堪承受微微晃動,清風吹拂,頗感愜意。


    難以想象,不久之前的夜晚,這裏發生了一件殺人事件。


    剛才百裏慈想到了另外一種很沒有道理的可能:


    沒人假扮觸羋,這隻是她自編自演的一場戲。


    觸家認為是觸羋殺死了觸引,或者說有這個可能性。但他們做不到將這個兇手公之於眾——這是一個有墮君子之風的醜聞。所以他們選定妖物為殺人兇手,將這個故事引向另一個角度,讓人們聽他們愛聽的故事。


    <a href="http://m.slkslk.com" id="wzsy">slkslk.com</a>


    這也是為什麽卷宗不記載更多細節的原因。


    但這個想法如果細細推敲下去,卻有許多的破綻。


    或許,觸家根本不在意是誰殺死了觸引,這個人是阿貓、阿狗都可以。


    就是不能是觸羋——過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


    百裏慈需要更多的證據,去窺探這個案件的全貌。


    猜測像是蔓草,在他的識海中瘋狂滋長。


    他不準備再想了,這樣沒有意義:


    “我需要找到這個觸羋,她知道更多的東西。”


    百裏慈突然想起另一件事。


    卷宗裏說這間院子有兩個護院,可如今卻隻有一個。


    那個名為春叔的人呢?


    ——


    找這個女人沒有任何捷徑。


    既然她在觸氏主宅,便去那裏找她。


    不管是用搶、用偷、用騙……隻要能得到這個女人就行。


    百裏慈是這麽想的,也是這麽做的。


    他馬不停蹄的來到觸氏主宅,發現這座宅子守備森嚴,沒有悄悄進去的可能性。


    擅闖他人私宅者謂之賊,殺無赦。


    賊,不是雞鳴狗盜,而是殺人。


    大賊不死,天下難安——說得就是那些動輒殺天下人的梟雄。


    百裏慈做不了大賊,更做不了小賊,隻好換個辦法。


    他看觸氏主宅正辦著喪事,有許多工匠、商人從後門進入宅院,觸氏家臣在門口審核來者的身份——對於熟客,家臣自然是和善的態度,隻看了一眼就放了進去,對於不認識的人,他則要求來者出示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順便收些低廉的過路費。


    正所謂閻王好見,小鬼難纏。想要從眾多同行中脫穎而出不是看商品的好壞,而是看給的多少——給的少,沒背景,縱使貨再好也邁不進院門。


    如何判斷身份背景,這位家臣自然有著一套。正所謂行商坐賈,商就是流動著販賣商品的人,賈就是開一個店肆有固定地址賣東西的人。而商賈又分為官方和私方,官方的社會地位要比私方的地位要高的很多,在城市之中,賈又要比商地位尊貴。總歸也就一句話——看人下菜碟。


    所以大多數的私商都對他畢恭畢敬,好像是小子服侍老子一般將錢財送到他的手裏。大多數官商就不需要則個,隻將身份牌子一亮就大搖大擺的跨入院門。


    百裏慈看了一會兒,琢磨出了這其中彎彎道道,瞥了旁邊那個看似窮酸的行商一眼,露出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的得意笑容。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修仙當謹小慎微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雋詩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雋詩並收藏修仙當謹小慎微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