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適應漢代大一統政治形勢的需要,在原始儒家禮治思想基礎上提出“三綱”思想,所謂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在他那裏君臣之間已經沒有孔孟那種相互尊重的關係,而是單方麵要臣為君做犧牲,強調臣對君要“委身致命”,“善皆歸君,惡皆歸於臣”(《春秋繁露·陽尊陰卑》)。在父權和夫權方麵也有相應的加強。不過董仲舒畢竟是儒家而不是法家,他鑑於秦亡的教訓,重申重民思想。“且天之生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春秋繁露·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這就是說,天是為了萬民的安樂,才給他們設立君主;能安樂百姓的,天給他君位。如果他賊害百姓,天就要奪走他的君位。他一麵要加強君主專製,一麵又要重民,因而在統治方法上提出“任德不任刑”的主張。任德不任刑不是不用刑,而是刑德並用,以德為主。從經濟上說,要防止產生大貧大富的嚴重對立,“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安寧。因此對貧富要加以調節、限製,使之在一定的程度之內,這就是使富者可以顯示其貴,但不致於驕橫,貧者能養生而不至於憂戚。為此,他提出“限民名田”(限製兼併),“去奴婢,除專殺之威”(解放奴婢,不許主人有擅殺之權)等緩和矛盾的具體措施。在政治方麵主張少用刑罰,多用教化,宣傳“教化立而奸邪皆止”(《漢書·董仲舒傳》)。
兩漢以後,儒家的倫理本位觀念沒有變,隻是隨著條件的改變,闡述的方式和強調的重點有所不同罷了。但是它的哲學理論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董仲舒思想體係的特點在於他的以天人感應為特徵的神學目的論。天有幾層意思,其中之一即至上神:“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郊義》)它是有意識有意誌的神,它為世界安排秩序,為百姓設立君主。天對於地上的事情十分關切,如果國家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它就降下祥瑞(顯示吉祥的特殊自然現象)來給以表彰;如果政治昏暗,民不聊生,它就會降下災害,對君主進行“譴告”;受到譴告而不思改變,天就降怪異來恐嚇;受恐嚇仍不改弦更張,天才真正把殃咎降到他的頭上。總之,至上神對人特別是人君,非常仁慈,想方設法使之省悟,改過從善。
此外,天還有道德的意義。天有陰陽五行(金、木、水、火、土)之氣,陰陽五行都具有道德屬性。陽為德,陰為刑,木性為仁,金性為義,火性為禮,水性為智,土性為信。如果人君的行為是合於儒家倫理道德的,那麽陰陽五行的運行就是正常的,如果人君的行為不道德,譬如缺少仁德,弄得民不聊生,這就引起木產生不正常現象,春凋秋榮。人君見到這種情況就應當以自己的德行來救治。他如果“省徭役,薄賦斂,出倉穀,賑窮困”(《春秋繁露·五行變救》),那麽就可以感應得木恢複正常狀態。這是以氣為中介的天人之間道德的神秘感應。
一般地說,宗教的或神秘主義的觀念,總是使人屈從於天、神,限製人的主觀能動作用。然而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卻有所不同,在他看來,天固然決定人,人也影響天。天人同在一個神秘的係統之中,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人特別是君主通過自己的思想言行,不僅能決定個人的道德修養、政治的清明昏暗,甚至還能參與決定自然運動的正常或反常。正如董仲舒所說,“人主之大,天地之參也”;“人之超然萬物之上,而最為天下貴也”。“事在強勉而已矣,強勉學問,則聞見博而知益明;強勉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還至而有效者也。”(《漢書·董仲舒傳》)我們知道,孔子不談怪力亂神,但董仲舒卻大談這些東西。孔子把自己看作普通人,董仲舒卻把他看作前知幾百年的神人。董仲舒生在陰陽五行學說和鬼神迷信十分盛行的時代,接受這些思想毫不奇怪,不吸收這些內容他的思想就不能被人們接受,但是他始終沒有離開儒家重人事的傳統,思想的重點是人的“強勉學問”,“強勉行道”,創造仁禮結合的理想政治局麵。
為了突出聖王的教化,董仲舒提出自己的人性論。他認為人性可以分為三種,一是聖人之性,這是天生有善無惡,對於仁義禮智是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還有所謂鬥筲〔shao稍〕之性,是天生有惡無善,而又不堪教育的人。在這兩者之間的是中民之性,這是大多數人所具有的人性,其本身的特點是質樸,可以引導他向上,也可以引導他向下。他認為實際上隻有中民之性方可以稱之為性,因為所謂性隻是未定型的毛坯,隻是一種可能的善,而不是現實的善。“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春秋繁露·實性》)是天讓民有未善之性的,也是天讓王者對民施以教化,使之為善的。所以董仲舒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論,認為如果肯定民生來具有善性,那就否定了王的教化作用,王者的偉大體現在何處?
董仲舒並不完全同意當時的鬼神迷信,但他的體係畢竟建立在神靈的和神秘的天這種觀念的基礎上,所以他又執著地相信許多神秘的東西。他本人常常推測“天譴”的含義,還像巫師一樣求雨、止雨,使當時的儒家具有相當的妖妄之氣。一次董仲舒針對幾項災異,寫了奏章草稿,企圖引出一些政治結論,對時事有所針砭,但心存猶豫沒有呈送上去。忌恨他的大臣見到後,認為這奏章可能引起皇帝的惱怒,便偷出來交給皇帝。皇帝把諸儒找來,隱匿了奏章作者姓名,讓他們看並發表意見。董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是恩師所寫,說奏章全是胡說八道,愚蠢透頂。於是董仲舒被捉到監獄,定了死罪。雖然後來皇帝念他舊日講學有功,赦免了他。但他嚇得從此再不談災異。西漢後期,讖〔chen襯〕緯迷信十分猖獗,舉國上下一派妖氣,這主要應該歸罪於大貴族大官僚,但董仲舒也不能完全脫離幹係。
董仲舒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但他形上學的體係又極大地限製了它的發揮。他根據五行相生相剋的道理,提出黑白赤三統輪流當權的曆史循環論,解釋朝代更迭的現象。譬如,秦朝屬白統,劉邦為“赤帝子”,他斬白蛇起義,以赤統代替白統,乃是曆史的必然。每統當令都有相應的正朔(正月初一)和服色(服飾的顏色),所以劉邦建漢之後,應該改變秦朝的正朔服色,按赤統要求,以建寅之月的初一為正月初一,服色尚赤。他認為人能夠改變和應該改變的就是這些,至於儒家的大道是根本不能變的。“若夫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亦何改哉!”(《春秋繁露·楚莊王》)道理何在?人必須服從天,儒家之道來自於天,所以不能改變。他說:“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以天的名義給人的活動劃定了界限:遵守儒家倫理政治原則,不能違反,不能揚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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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以後,儒家的倫理本位觀念沒有變,隻是隨著條件的改變,闡述的方式和強調的重點有所不同罷了。但是它的哲學理論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董仲舒思想體係的特點在於他的以天人感應為特徵的神學目的論。天有幾層意思,其中之一即至上神:“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郊義》)它是有意識有意誌的神,它為世界安排秩序,為百姓設立君主。天對於地上的事情十分關切,如果國家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它就降下祥瑞(顯示吉祥的特殊自然現象)來給以表彰;如果政治昏暗,民不聊生,它就會降下災害,對君主進行“譴告”;受到譴告而不思改變,天就降怪異來恐嚇;受恐嚇仍不改弦更張,天才真正把殃咎降到他的頭上。總之,至上神對人特別是人君,非常仁慈,想方設法使之省悟,改過從善。
此外,天還有道德的意義。天有陰陽五行(金、木、水、火、土)之氣,陰陽五行都具有道德屬性。陽為德,陰為刑,木性為仁,金性為義,火性為禮,水性為智,土性為信。如果人君的行為是合於儒家倫理道德的,那麽陰陽五行的運行就是正常的,如果人君的行為不道德,譬如缺少仁德,弄得民不聊生,這就引起木產生不正常現象,春凋秋榮。人君見到這種情況就應當以自己的德行來救治。他如果“省徭役,薄賦斂,出倉穀,賑窮困”(《春秋繁露·五行變救》),那麽就可以感應得木恢複正常狀態。這是以氣為中介的天人之間道德的神秘感應。
一般地說,宗教的或神秘主義的觀念,總是使人屈從於天、神,限製人的主觀能動作用。然而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卻有所不同,在他看來,天固然決定人,人也影響天。天人同在一個神秘的係統之中,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人特別是君主通過自己的思想言行,不僅能決定個人的道德修養、政治的清明昏暗,甚至還能參與決定自然運動的正常或反常。正如董仲舒所說,“人主之大,天地之參也”;“人之超然萬物之上,而最為天下貴也”。“事在強勉而已矣,強勉學問,則聞見博而知益明;強勉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還至而有效者也。”(《漢書·董仲舒傳》)我們知道,孔子不談怪力亂神,但董仲舒卻大談這些東西。孔子把自己看作普通人,董仲舒卻把他看作前知幾百年的神人。董仲舒生在陰陽五行學說和鬼神迷信十分盛行的時代,接受這些思想毫不奇怪,不吸收這些內容他的思想就不能被人們接受,但是他始終沒有離開儒家重人事的傳統,思想的重點是人的“強勉學問”,“強勉行道”,創造仁禮結合的理想政治局麵。
為了突出聖王的教化,董仲舒提出自己的人性論。他認為人性可以分為三種,一是聖人之性,這是天生有善無惡,對於仁義禮智是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還有所謂鬥筲〔shao稍〕之性,是天生有惡無善,而又不堪教育的人。在這兩者之間的是中民之性,這是大多數人所具有的人性,其本身的特點是質樸,可以引導他向上,也可以引導他向下。他認為實際上隻有中民之性方可以稱之為性,因為所謂性隻是未定型的毛坯,隻是一種可能的善,而不是現實的善。“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春秋繁露·實性》)是天讓民有未善之性的,也是天讓王者對民施以教化,使之為善的。所以董仲舒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論,認為如果肯定民生來具有善性,那就否定了王的教化作用,王者的偉大體現在何處?
董仲舒並不完全同意當時的鬼神迷信,但他的體係畢竟建立在神靈的和神秘的天這種觀念的基礎上,所以他又執著地相信許多神秘的東西。他本人常常推測“天譴”的含義,還像巫師一樣求雨、止雨,使當時的儒家具有相當的妖妄之氣。一次董仲舒針對幾項災異,寫了奏章草稿,企圖引出一些政治結論,對時事有所針砭,但心存猶豫沒有呈送上去。忌恨他的大臣見到後,認為這奏章可能引起皇帝的惱怒,便偷出來交給皇帝。皇帝把諸儒找來,隱匿了奏章作者姓名,讓他們看並發表意見。董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是恩師所寫,說奏章全是胡說八道,愚蠢透頂。於是董仲舒被捉到監獄,定了死罪。雖然後來皇帝念他舊日講學有功,赦免了他。但他嚇得從此再不談災異。西漢後期,讖〔chen襯〕緯迷信十分猖獗,舉國上下一派妖氣,這主要應該歸罪於大貴族大官僚,但董仲舒也不能完全脫離幹係。
董仲舒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但他形上學的體係又極大地限製了它的發揮。他根據五行相生相剋的道理,提出黑白赤三統輪流當權的曆史循環論,解釋朝代更迭的現象。譬如,秦朝屬白統,劉邦為“赤帝子”,他斬白蛇起義,以赤統代替白統,乃是曆史的必然。每統當令都有相應的正朔(正月初一)和服色(服飾的顏色),所以劉邦建漢之後,應該改變秦朝的正朔服色,按赤統要求,以建寅之月的初一為正月初一,服色尚赤。他認為人能夠改變和應該改變的就是這些,至於儒家的大道是根本不能變的。“若夫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亦何改哉!”(《春秋繁露·楚莊王》)道理何在?人必須服從天,儒家之道來自於天,所以不能改變。他說:“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以天的名義給人的活動劃定了界限:遵守儒家倫理政治原則,不能違反,不能揚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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