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君子


    我們在本章的第一節中談到孔子對於古代文化的敬畏與熱愛,在他看來,隻有華夏的古代文化才能使我們成為文明的華夏人。這就是說,人隻有用人性的東西,具體地說就是仁義禮樂去進行教化,方才成為人。用《周易》的話來說,這便是“人文化成”。在孔子心目中,用仁義禮樂化成的高標準的人就是君子。所以君子是孔子仁禮中庸等等人文原則的具體體現,他對弟子的一條重要教誨便是:“女(汝)為君子儒,勿為小人儒!”(《雍也》)孔子的理想人格包含許多層次,最高的當然是生而知之的聖人,他們是華夏文明的創造者,因而是無須教化而自然成就的;在學而知之的人當中,就是仁人和君子,他們是一般人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


    孔子認為君子是經過儒家文化的教育薰陶,並且在道德修養上下過體認工夫的人,是一個既有高度文化修養,又有美好道德品質的全麵發展的人。他強調君子在文化與品質兩個方麵均衡發展,以為“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雍也》)君子不僅能坐而論道,而且因為具有實際的知識與技能可以起而行動。後來,宋明理學家們特別強調心性修養而忽視了知識技能,違背了孔子原意,也造成了巨大惡果。那些平時隻會談心性的人,沒有任何實際的本領,危難之際隻有以死來報效國家。


    孔子認為,君子必備的基本技能,包括禮、樂、射、禦、書、數,也就是,懂得禮節儀式,會歌舞與演奏樂器,能射箭,駕車,寫字,運算。君子必備的基本知識,是《詩》、《書》、《禮》、《樂》、《易》、《春秋》等書本知識;此外,天文、地理、政治、軍事、曆史、博物、民俗等各方麵的知識君子也應該掌握。孔子博學,經常給人解答一些博物學或文化史方麵的稀奇古怪的問題,就連公開場合不願談論的軍旅之事也懂,並且教過弟子冉求(即冉有,字子有)。但他不是為博而博,他廣泛求知是為了把自己培養成為名副其實的君子。


    孔子還認為,對於要做一個君子的人,廣泛求知固然重要,但是更為重要的是嚴格遵守道德規範,培養卓越的道德品質。君子所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不僅僅是仁、義、禮、樂幾條大原則,還包括一係列具體的道德規範。


    首先,君子對於仁義原則應有深刻的理解,視之為生命,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毫不動搖地堅持仁義。孔子說:“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裏仁》)君子離開了仁便不是君子,所以他不會有吃一頓飯的工夫違背仁德的,在緊迫的情況下,在流離失所的情況下也會照樣按照仁的要求辦事。孔子還認為義對於君子也是非常重要的,“君子義以為質”(《衛靈公》),“君子義以為上”(《陽貨》)。義是君子作人的根本,第一原則。義就是合宜,就是符合道德原則,不合原則的事堅決不做。孔子如何對待利和欲?和後世儒家中的有些人不同,他不持一概反對的態度,但是強調義是第一位的,求利要符合義。他認為,君子應該“欲而不貪”(《堯曰》),應該“見利思義”(《憲件問》),“見得思義”(《季氏》)。他說過,如果富是符合於義的,即使是給人家執鞭駕車,他也願意做。這個重義輕利的原則,是我們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過去曾經哺育了千千萬萬仁人誌士,今天在商品經濟大潮中,其現實意義更是顯而易見的。


    孔子重視宗法,重視維持家族中的秩序與和睦,所以著力提倡這樣兩條道德律:子對父的孝與弟對兄的悌。他認為孝悌不僅使家族和睦,而且可以使人們之間的一般關係更趨親密,因為愛人是從愛雙親愛兄弟開始的,有了孝悌這個根本,才能生出愛人的情感。君子孝悌就能教育民眾,使他們懂得仁的道理。孔子特別強調孝悌不僅僅是一個儀式,重要的是有真情實感。如孝不僅僅是按禮的要求去養老送終,而且更要有敬重的情感。人們養父母,也養牛馬,如果對於父母不能敬重,那和養牛馬又有什麽區別!親子關係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恆久事實,規定一定的道德原則來維繫它,對於家庭與社會都有重要意義。如果不管古代的具體儀節,孝悌在今天也沒有過時。


    但是,孔子的時代距離今天畢竟非常遙遠,在他的孝悌觀念中有不少早已過時的東西,如認為父母對子女的慈與子女對父母的孝,關係雖是相互的,但不是平等的;孔子主張,父母有過失,子女可以提出意見,如果父母不聽,做子女的仍然要恭敬順從,勞而不怨。他最欣賞的孝行即是父親死後,子女仍然按他生前的章程辦事。“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子張》)在那個時代,宗法家族的利益高於一切,如果法律與家族利益發生衝突,就要服從家族利益。孔子認為如果父親偷了別人的羊,做兒子的不可以出來揭發,隱匿不報是正直,揭發反而是不正直。孟子根據這一思路,認為舜的父親犯了法,舜偷偷將他帶到海邊隱藏起來,這是孝。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完全不同,它是由法製來維護的,與法製牴觸的孝悌是宗法時代的陳舊觀念,應當拋棄。


    孔子主張君子應該講究忠恕。孔子給弟子曾參等講學,說他自己的道是“一以貫之”的。同學都沒有弄懂,下課之後問曾參一貫是什麽意思,曾參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裏仁》)忠與恕是作為道德觀念的仁的內涵。忠是盡己為人,指的是愛人就要對人竭心盡力,誠實負責。孔子的忠是普遍適用的,一般地說,人對他人應該忠,與後來君主專製製度下,專門要求臣對君的忠不一樣。他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八佾》)這個忠也隻是盡己的意思,而且是以君的禮為條件的,君使臣不以禮,那麽臣對君也就不一定忠。魯公與季孫氏不以禮待孔子,他便不再做他們的臣,跑到國外謀求發展。


    恕是推己及人,愛人就要將心比心,以己為譬,從積極方麵說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自己想立、達,那就讓別人也得到立與達。從消極方麵說即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顏淵》),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就不能強加給別人。當然不論忠恕都不能離開宗法等級社會中每個人的名分。如何盡己,如何推己,都要依照名分來定。孔子認為你要求兒子如何對待自己,你就這樣對待父親;你要求父親如何對待自己,你就這樣對待兒子。你討厭上級如何對待自己,就不要這樣去對待下級;你討厭下級如何對待自己,就不要這樣對待上級。抽象地說,這些原則在今天也是可以實用的,但是在當時,這裏麵都具有等級的意義。


    君子應該有智有勇,它們也與仁一樣是君子必備的道德品質。孔子說:“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智)者不惑,勇者不懼。”子貢說這是孔子自謙,其實他是具有這種品質的(《憲問》)。智指道德認識與實踐方麵的智慧與才能。君子有了這種智慧,方可不惑於不仁不義的歧途。君子對於道德的本質,實踐的條件等有正確的認識,使自己的行動總是符合仁、禮、中庸。該說該做的就去說去做,不該說做的就不說不做。情況再複雜,他依靠智慧,也能找到最恰當的行為方式,從而達到時中。所謂勇就是執行道德律令的勇敢精神,它產生於對儒家倫理的堅定信仰。有了這種勇氣,就能不顧個人的得失榮辱,不怕任何艱難險阻,見義勇為,知過必改,將道德律令貫徹下去。孔子說的“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衛靈公》),孟子說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都是勇。相反,見義不為,有過不改都是無勇。孔子強調“勇而無禮則亂”(《泰伯》),“有勇而無義為亂”(《陽貨》),所以,勇不是不合禮義的魯莽蠻幹。為了在禮義的指導下發揮勇氣,孔子認為必須學習,去掉盲目性,增強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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