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孔子還要求君子做到“恭”——於己莊重嚴肅,對人謙虛和順;“敬”——對於事業嚴肅認真;“寬”——待人厚道;“信”——誠實無欺;“敏”——靈活勤快;“惠”——給人以關心照顧;“溫”——溫和;“良”——善良;“儉”——節儉;“讓”——謙遜;“知恥”——有羞恥心;“周而不比”——搞團結不搞小圈子;等等。君子所應具有的這些品質當然也就是儒家德目,它們除了與宗法等級製度有關的一些內容外,都是人類從古至今公共的道德準則,是我們可以繼續發揚光大的。


    第六節 天命鬼神觀念


    孔子的時代,周天子的權威沒落了,周人所尊崇的至上神——天的權勢也沒落了。先進的人們在考慮施政方針和個人行動的時候,隻看現實的需要和可能,而不再顧忌上天的意旨了。孔子就屬於這種人,在他看來一個人有沒有道德修養,一個國家政治是不是清明等等都是由人決定的,跟天沒有關係。他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這是說一個人是否能達到仁的境界,不依賴外部因素,就看他有沒有“欲仁”的堅強信念,如果有,一定會成為仁人。孔子又主張“為政在人”(《禮記·中庸》),也就是說不在神。以衛國為例,衛靈公昏庸無道,但衛沒有亡國,是不是神佑的結果?孔子認為不是,原因在衛國有幾位賢大夫分管幾個重要部門,就把衛國政局給支撐下來了。主張有神論的墨子批評道:“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墨子·公孟》)這就從另外一個方麵說明,孔子否認天和鬼神對社會生活的支配作用。


    但孔子並不是一個真正的無神論者,他從不否認神、鬼的存在。例如天就在他的心裏占有崇高的地位,危險時,他要用天來鼓舞自己,宋大夫桓魋要殺他,他說:“上天給了我美德,桓魋能把我怎樣!”(《憲問》)在諸侯不支持、眾人不理睬的情況下,他說:“老天是了解我的!”(《憲問》)發誓時要提到天:“如果我做了虧心事,讓天厭棄我!”(《雍也》)他還說:“得罪了老天,禱告是沒有用的。”(《八佾》)應該說這些都反映了舊的宗教觀念的殘餘。昔日全能的上天,對孔子來說隻能是在必要的時候唿喚一下,由這個想像中的存在,慰藉、支持他這個孤獨的行道者。


    在至上神天的下麵,還有各種各樣的神鬼,傳統觀念認為它們都有福善禍淫的能力。孔子對它們的基本態度是“敬而遠之”。弟子樊遲問什麽是智?孔子答道:“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雍也》)聰明人集中力量做與民生有關的事,而不是去諂媚鬼神,對它們要敬而遠之。這就是說,他對鬼神持懷疑和疏遠的立場,既要擺脫舊宗教觀念的束縛,又不肯與它決裂。所以凡是遇到這類問題,孔子都把它擱置起來。子路問如何事奉鬼神,他答道:“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問人死後是怎麽一迴事,他答道:“未知生焉知死?”(《先進》)教導子路努力了解人生,學會事奉人,把鬼神等問題放在一邊。子貢問死人是有知還是無知?孔子說,說有知,我怕孝子厚葬父母,損害活人;說無知,我怕不孝子孫不葬父母,棄屍荒野。所以不能說。你如果真想知道答案,等你死時慢慢體會去吧。(見《說苑·辨物》)


    殷周以來的宗教觀念中有天命之說。所謂天命就是至上神的命令。孔子心目中的天已經不是活靈活現的神,能發布命令,擺布人類了,命當然就有了新的意義。他認為命是一種不可知、不可抗拒的外在力量,命能夠帶給人幸或不幸。他的一些談到天的話,那個天其實也指的是命。伯牛是賢人,卻得了惡疾,孔子去看望他,就說這是命:“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好人得惡疾,不應該是上天的安排,這種不合情理的事隻能歸結為命。那麽命運能對人生的哪些方麵起作用呢?子夏說:“商(子夏姓卜名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顏淵》)子夏聽說並且當作正確道理講出來的,應該是孔子所傳授的。這就是說在孔子看來生死壽夭、富貴貧賤等等生活遭遇,是命、天(也是命)決定的。但命不能決定人的精神生活、道德生活。人在現實生活領域沒有自主權,但他在道德生活中是有自主權的,他可以選擇善或惡,可以通過艱苦努力達到很高的道德境界。在社會生活中,命也能對許多事情起作用,譬如說,道在一定時間的行與廢便是命決定的。孔子說:“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憲問》)那麽人在這種情況下,是否要聽從命運安排,不去行道?不。子路說:“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君子盡管已經知道道在現今行不通,但他還是應該盡其義務,也就是行道。孔子本人正是這樣,他50歲之後用了14年的時間周遊列國,遊說諸侯,但遭到的是冷淡、白眼,在他已經知道他的道不能行時,仍然繼續奔走,不怕挨餓受苦,不顧生命危險,堅持行道。從他個人說,這是從道德良心出發,盡自己應盡的義務,從社會方麵說,他是相信道終究是可以大行於天下的,他個人的努力雖然一時見不到成效,但畢竟不會是徒勞的,對於道在未來的行時必定會起積極的作用。


    總之,孔子承認有命,但卻不是命定論者。在富貴壽考方麵他無所求,一切聽其自然,他顯出的無所作為是不想爭,而不是不敢爭。在道德修養和行仁禮之道方麵,他有強烈的追求,百折不撓,奮鬥到底,雖說有命,但並不把它當作一迴事。所以從這個角度說,命不是人屈從的對象,而是人抗爭的對象。服從內在的道德良心,搏擊外在的命的盲目力量,這是人生的真諦。


    第七節 教育思想


    孔子不僅是偉大的思想家,而且是偉大的教育家。在他之前,中國隻有官府辦學,教授貴族子弟,叫作“學在官府”;從孔子聚徒講學開始,才有私人辦學。他在教育領域的這個創舉,將永遠彪炳史冊。私學既是文化下移的一個結果,反過來它又推動這個下移的進程。孔子從30多歲起開始他的教學生涯,幾乎一生沒有間斷,估計50歲為官之前和68歲返魯之後是他教育事業最興盛的時期。他的學生有的出身貴族,有的出身寒門;多數來自鄒魯,也有從遙遠的秦、楚、吳等國來投師問學的。總之,孔子一生先後傳授的弟子有3000人,其中身通六藝者72人。成果是相當可觀的。


    孔子教學當然有謀生的因素,他從每個學生那裏收取少量學費,維持生計1。但是主要的是為社會培養具有禮樂知識技能並且懂得仁禮之道的人才。他常常把自己的得意門生派出去做官,藉以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即可看出他教學的目的。


    他認為,他所培養的人才應該是既有知識技能,又有崇高品德的君子。他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雍也》)質指一個人的道德品質,文指他在禮儀方麵的素養及文化程度,這兩方麵任何一麵偏勝都不好,要使它們協調發展。《論語·述而》說:“子以四教:文、行、忠、信。”這四個方麵是他教學的內容,其中文、行是指文獻知識和禮樂技能,而忠、信則屬道德修養範疇。“以四教”是培養品學兼優人才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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