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也講得通。但我們還是要問:是誰通風報信告訴他的?人民群眾嗎?似乎不大可能。因為前麵說的這些事,可是“其室人未遍知,鄉裏未遍聞”的。群眾自己都不知道,怎麽會去說?


    隻有一種解釋:天子安排了臥底。


    這豈不可怕?


    其實,如果是群眾去告發,就更恐怖,因為普天之下都是特務。這就比蜂蟻社會還要等而下之。工蜂和工蟻雖然沒腦子,卻也不會做特務。


    可以類比的,是商鞅治下的秦國。那也是所有人都服從和聽命於最高領導人的。隻不過,在商鞅和商鞅以後的秦國,全民都是戰士,或警察;在墨子和墨子設計的天下,全民都是特務,或臥底。哪個更可怕?


    都可怕。


    毫無疑問,這樣一種社會也是不會講民權的。這當然與墨子的初衷相去甚遠,卻又是邏輯的必然。因為墨子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卻從來不考慮個人的權利與尊嚴,也不知道沒有個人的權利與尊嚴,就不會有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那麽,有人想到了這一點嗎?


    有。


    誰想到了?


    楊朱。


    一毛不拔錯了嗎


    先秦諸子中,楊朱最受誤解。


    已經沒人知道楊朱的生平,我們隻能推測他應該生活在墨子之後、孟子之前,影響力則跟墨子一樣大。31 當時的思想界,不是贊成楊朱,就是贊同墨子,32完全沒孔子什麽事。這可真是好生了得!


    那麽,楊朱的主張又是什麽?


    一毛不拔。


    什麽叫“一毛不拔”?就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33 一毛不拔的成語,就從這裏來。


    這確實一語驚人,更難讓墨家接受。


    是啊!墨子是為了天下,恨不得把腿上的粗毛細毛都磨光的;34 楊朱卻即便有利於天下,也不肯拔一根毫毛。35 墨子一毛不留,楊朱一毛不拔;墨子毫不利己,楊朱毫不利人,當然針鋒相對,百家爭鳴也就由此而起。


    挑戰楊朱的,是墨子的學生禽滑釐。36


    這位學生,我們在上一章已經認識了。他就是帶領三百個同學駐守在宋城的墨家大弟子。


    禽滑釐問:拔先生一根毫毛,來拯救天下,幹嗎?


    楊朱說:世道不是一根毫毛就能拯救的。


    禽滑釐說:如果能,願意嗎?


    楊朱不理睬他。


    禽滑釐出門,把這事告訴了楊朱的學生孟孫陽。


    孟孫陽說:你們是不懂先生的用心啊!還是讓我來替先生說吧!請問,如果有人提出,痛打你一頓,給你一筆巨款,你幹嗎?


    禽滑釐說:幹!


    孟孫陽又問:砍你一條腿,給你一個國家,幹嗎?


    禽滑釐不說話。


    於是孟孫陽說:與肌膚相比,毫毛微不足道;與肢體相比,肌膚又微不足道。這道理誰都懂。但,沒有毫毛就沒有肌膚,沒有肌膚就沒有肢體。那麽請問,難道因為毫毛微小,就可以不當迴事嗎?


    禽滑釐表示無話可說。


    事實上,當孟孫陽問他拿一條腿換一個國家行不行時,禽滑釐就已經清楚,後麵等著他的問題必定是:砍掉你的腦袋,給你整個天下,幹不幹?


    那也能同意嗎?


    好嘛!腦袋不能砍,腿就能剁嗎?腿不能剁,肉就能挖嗎?肉不能挖,皮就能撕嗎?皮不能撕,毛就能拔嗎?要能就都能,不能都不能。


    這就是邏輯。


    墨家是講邏輯的,所以禽滑釐無話可說。


    孟孫陽的話,卻意義重大。


    沒錯,整體利益確實大於局部利益。就連孟孫陽,也說“一毛微於肌膚,肌膚微於一節”。但這絕不意味著局部就是可以隨便犧牲的,因為整體不過是局部之和。你不把局部利益當迴事,今天犧牲一個,明天犧牲一個,請問那整體利益最後還有嗎?


    所以,不要說什麽“大河不滿小河幹”。事實是:大江大河都由涓涓細流匯集而成。如果所有的泉水、溪流、小河都幹了,還會有長江、黃河嗎?


    同樣,如果所有的個人利益都犧牲了,請問,還有集體利益、國家利益、天下大利嗎?


    因此,別把小民不當人。


    或者說,不要動不動就以國家天下的名義,任意侵犯和剝奪個人的權利。


    沒錯,相對於國家和天下,個人或許有如毫毛。然而毫毛也是命,小民也是人。誰要把我等小民不當迴事,隨隨便便就拔了,對不起,不幹!


    這就是一毛不拔的意義。


    但,如果拔一根毫毛就能拯救天下,也不幹嗎?


    當然幹。


    隻不過,得問清楚三個問題。


    首先,拔一毛真能救天下嗎?好像不能,因為“世固非一毛之所濟”。既然不能,為什麽要拔?


    其次,誰來拔?如果是自己,那叫自我犧牲,無私奉獻,應該尊敬。如果是別人,是集體,是國家,是公權力部門,那就要問他們憑什麽?


    這個問題不能不問。要知道,國家權力是公民讓渡的。公民讓渡權利之總和,即國家權力。那麽請問,我們讓渡了生命權嗎?沒有。除去法定必須繳納的稅款,讓渡了其他財產權嗎?也沒有。


    那麽請問,憑什麽拔我們的毛?


    當然,軍人、刑警、消防隊員等等,是讓渡了生命權的。參軍入伍,即是簽訂讓渡協議。但他們沒有讓渡財產權。他們的生命,也不是用來揮霍的。


    這就必須問第三個問題:拔下毫毛幹什麽?


    在當時的情況下,也隻能用於滿足大小統治者的驕奢yin逸。這是一種剝削,甚至掠奪。隻不過,這種剝削和掠奪打著“大公無私,利國利民”的旗號。所謂“拔一毛而利天下”,則不過圈套和陷阱:先哄騙我們獻出毫毛,再哄騙我們獻出肢體,最後哄騙我們獻出生命。


    因此,對付的辦法,就是幹脆把話說到底:別說要我的命,就算隻要一根毫毛,也不給!


    也許,這就是楊朱他們寥寥數語背後的思想邏輯。


    這樣看,一毛不拔有錯嗎?


    沒錯。


    於是楊朱的思想,便成了中國曆史上,甚至世界曆史上的第一份人權宣言。


    人權宣言


    楊朱的人權宣言全文如下──


    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37


    這份宣言言簡意賅,總共隻有兩段話。第二段無須解釋,那就是道家思想的源頭,後來由莊子這樣表達:真正的好社會,就是所有人都相忘於江湖,誰也不用救助,誰也不用犧牲。由此推論,當然也誰都可以一毛不拔,因為根本就無須一毫。


    莊子與楊朱,一脈相承。


    但更值得關注的,還是第一段。


    第一段包括兩句話,它們可以這樣理解和翻譯:要我犧牲自己來滿足天下,我不幹;要我盡取天下來滿足自己,也不幹。這就是楊朱思想的完整版。


    很顯然,楊朱在這裏又是極而言之。他設置了兩個截然相反根本對立的極端:損一毫,悉天下。悉天下,就是盡取天下,或遍取天下。這實在超乎想像。損一毫,則微不足道。天壤之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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