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5年危機:英國曆史上的“錢荒”
“錢荒”一詞近年大熱,貌似很時髦,其實不新鮮。
所謂“錢荒”,實質上是流動性緊縮(liquidity squeeze或liquidity crunch),可謂金融史上的常態之一。按照學者朱嘉明的觀點,“中國自漢朝以降,直到清末,‘錢荒’不斷。長期以來,人們對錢荒的理解過於簡單化,以為是銅錢的幣材供給不足或流失所致。其實,錢荒的核心問題是以銅錢為主體貨幣形態的貨幣需求大於供給,或者說,貨幣供給滯後於需求的反應,不能滿足市場經濟對貨幣的需求”。[36]
貨幣供給滯後於市場的需求,在金銀本位時代尤其明顯,因為天然受限於金屬的產量,尤其在時局變化之際,前人對於通縮之苦比起時人更有切膚體會。更進一步考察,其實何止中國錢荒不斷,即使金融體係發達如工業革命時期的英國,也曾多次遭遇錢荒。
錢荒最考驗誰的應對能力呢?誰又能拯救錢荒於水火呢?在1682年的一篇書麵對話中,經濟學家威廉·配第也曾經對“錢荒”提問,什麽藥方適合貨幣的缺乏?對應的迴答則是,必須建立一家銀行。
不過,市場流動性凍結之時,一家銀行恐怕不夠,除非是英格蘭銀行。一般銀行往往狀況堪憂,甚至分分鍾可能麵臨擠兌倒閉危機,恐慌的傳導強過瘟疫,此時就不能不談到作為“銀行的銀行”的中央銀行,尤其是作為全球中央銀行始祖之一的英格蘭銀行。不過,作為一家私人銀行的英格蘭銀行,麵對市場訴求,如何迴應呢?
資本主義帶來了繁榮興旺,同時也帶來了伴生的經濟危機。經濟的擴張意味著各類金融創新的興起,也意味著各種危機叢生。
曆次危機中,1825年對英格蘭銀行影響或許最大。這甚至被認為是英國第一次周期性的經濟危機,股票下跌,多家銀行倒閉,英格蘭銀行也深陷危機,黃金儲備從1824年底的1 070萬鎊降至120萬鎊。
1825年,麵對市場訴求,英格蘭銀行被認為極不情願地採取行動,限製貸款的行為使得市場信用幾乎停滯,“整個英國24小時不分晝夜地處在一種易貨交易狀況”[37],雖然英格蘭銀行在此後三次恐慌中都採取了行動且快於1825年,但是其嚴重錯誤在於:沒有公布在那樣的非常時期需要什麽樣的擔保品才能獲得那些必須提供的貸款。
也正因為此,之後爆發1837年等危機的時候,英格蘭銀行反應就迅速得多,事實上它也充當了最後貸款人的角色,盡管可能不那麽心甘情願。坦白說,這也不能完全責怪英格蘭銀行,英格蘭銀行對於自身的義務並無太多意識,即使當時的政府也認為那隻是英格蘭銀行的事,甚至隻是英格蘭銀行銀行部的事。中央銀行的調控目標對於一家私人機構來說還很陌生,尤其在19世紀——防範道德風險以及保障流動性對於現代央行尚且是難題,何況對於當年的英格蘭銀行。有人如此評價英格蘭銀行在1825年危機中的表現與困境:“有時不能打破現有規則及慣例,但有時又難以安全地堅持現有規則與慣例。”
[36] 朱嘉明,《從自由到壟斷:中國貨幣經濟兩千年》,台北遠流出版,2012。
[37] 《倫巴第街:貨幣市場記述》,白芝浩著,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
金塊辯論:貨幣主義vs凱恩斯主義
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期,英格蘭銀行貨幣發行工作並不順利,金德爾伯格甚至認為在19世紀英格蘭銀行發出的銀行券不僅沒有改善貨幣供應,反而使得貨幣供應更差。事實上,銀行券的法律地位雖已確立,但仍在19世紀引發反覆討論。
正如前文所談,銀行券的法律地位在18世紀末被界定,倫敦商人也不打折扣地接受銀行券,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貨幣政策一勞永逸,尤其在危機多多的19世紀。作為紙幣的一種,銀行券問題永遠在於其信用備受質疑。隨著英國匯率在19世紀初期下降,銀行券繼續貶值,黃金則日益升值,通貨膨脹和今天一樣成為19世紀初期英國人的重大國計民生問題,引發多次辯論。
從當時的曆史狀況來看,在戰爭夾擊之下,貨幣有時過度緊縮,有時過度寬鬆,通貨膨脹嚴重,黃金價格起伏不定,對應的紙幣價格也起伏不定。1810年,英國甚至為此成立了金塊委員會(bullionmittee)來調查英格蘭銀行在其中的作為。
當時存在兩種主流聲音,一種認為銀行券背離黃金價格是因為發行過多,而且銀行停止兌現,而另一種認為紙幣是按照社會需要進行發行,銀行券不兌換也不會發行過多。
這一場著名的論戰被稱為金塊辯論,要點不僅在於銀行券或紙幣的發行,更在於銀行券是否應該無條件兌現。
兩種意見相持不下,在不同階段各有優勢,第一種意見是所謂金塊論者或通貨主義,第二種則被認為是反金塊者或銀行主義。英格蘭銀行行長約翰·惠特默1810年在金塊委員會的證詞就充滿了過度自信與同義反覆,宣稱當年英格蘭銀行發行紙幣數量和大眾需求量完全相稱,而且考慮了所有商品價格上漲等因素。
不過,經濟學家李嘉圖屬於前者,甚至在他的唿籲影響之下,銀行券曾經一度恢複兌現,但隨之而來則是1825年危機等幾次兌付危機。最終妥協的結果,是在當時英國首相皮爾(sir robert peel, 1788—1850)力主之下,1844年出現了《皮爾條例》,一方麵統一銀行券的發行,除英格蘭銀行外,在條例頒布以前,已發行銀行券的銀行其發行量不得超過前12個星期的平均發行量,另一方麵限製銀行券數量,建立銀行券發行準備,英格蘭銀行隻能發行1400萬英鎊的無黃金準備的銀行券,超過這一數量的銀行券發行都要有百分之百的黃金或白銀做準備,而且白銀不得超過20%。
這一政策一方麵肯定了英格蘭銀行的壟斷地位,另一方麵也為銀行券也就是英鎊價值穩定奠定基礎,但是過於恆定的貨幣標準,實際上也使得英格蘭銀行在非常時期無法提供足夠流動性。比如大蕭條時期,“錢荒”的結果必然是危機的擴大化。
作為那個時代最睿智的貨幣觀察者,《經濟學人》總編白芝浩認為英格蘭曆史上數次危機中,最值得一談的是1825年發生的第一次恐慌,1793年與1797年則由於過時而難以學習總結教訓,他甚至極力淡化1844年條款(《皮爾條例》)的束縛對英格蘭銀行處理此後三次恐慌的影響。他認為恐慌初期,英格蘭銀行沒趕上被束縛,到了恐慌末期,束縛又已經排除。[38]
白芝浩的著作《倫巴第街》中對於貨幣的論述迄今仍舊堪稱經典,他指出存放在英格蘭銀行的準備金不僅是倫敦,甚至是英格蘭、愛爾蘭和蘇格蘭所有銀行的準備金,“一國銀行業的最終準備金不是用來炫耀的,而是為滿足某種必需的用途而保留的,其中一個用途就是滿足由國內恐慌導致的現金需求。解決國內信用缺失導致的資金流失的最佳辦法就是無約束地發放貸款,防止衍生破產的最好辦法就是阻止導致衍生破產的原始破產。恐慌造成流動性匱乏,信用過程陷入癱瘓。如果恐慌的過程伴隨著資金外流,那麽在提供貸款的同時應該提高利率,與此同時應該試圖向公眾傳達資金充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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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荒”一詞近年大熱,貌似很時髦,其實不新鮮。
所謂“錢荒”,實質上是流動性緊縮(liquidity squeeze或liquidity crunch),可謂金融史上的常態之一。按照學者朱嘉明的觀點,“中國自漢朝以降,直到清末,‘錢荒’不斷。長期以來,人們對錢荒的理解過於簡單化,以為是銅錢的幣材供給不足或流失所致。其實,錢荒的核心問題是以銅錢為主體貨幣形態的貨幣需求大於供給,或者說,貨幣供給滯後於需求的反應,不能滿足市場經濟對貨幣的需求”。[36]
貨幣供給滯後於市場的需求,在金銀本位時代尤其明顯,因為天然受限於金屬的產量,尤其在時局變化之際,前人對於通縮之苦比起時人更有切膚體會。更進一步考察,其實何止中國錢荒不斷,即使金融體係發達如工業革命時期的英國,也曾多次遭遇錢荒。
錢荒最考驗誰的應對能力呢?誰又能拯救錢荒於水火呢?在1682年的一篇書麵對話中,經濟學家威廉·配第也曾經對“錢荒”提問,什麽藥方適合貨幣的缺乏?對應的迴答則是,必須建立一家銀行。
不過,市場流動性凍結之時,一家銀行恐怕不夠,除非是英格蘭銀行。一般銀行往往狀況堪憂,甚至分分鍾可能麵臨擠兌倒閉危機,恐慌的傳導強過瘟疫,此時就不能不談到作為“銀行的銀行”的中央銀行,尤其是作為全球中央銀行始祖之一的英格蘭銀行。不過,作為一家私人銀行的英格蘭銀行,麵對市場訴求,如何迴應呢?
資本主義帶來了繁榮興旺,同時也帶來了伴生的經濟危機。經濟的擴張意味著各類金融創新的興起,也意味著各種危機叢生。
曆次危機中,1825年對英格蘭銀行影響或許最大。這甚至被認為是英國第一次周期性的經濟危機,股票下跌,多家銀行倒閉,英格蘭銀行也深陷危機,黃金儲備從1824年底的1 070萬鎊降至120萬鎊。
1825年,麵對市場訴求,英格蘭銀行被認為極不情願地採取行動,限製貸款的行為使得市場信用幾乎停滯,“整個英國24小時不分晝夜地處在一種易貨交易狀況”[37],雖然英格蘭銀行在此後三次恐慌中都採取了行動且快於1825年,但是其嚴重錯誤在於:沒有公布在那樣的非常時期需要什麽樣的擔保品才能獲得那些必須提供的貸款。
也正因為此,之後爆發1837年等危機的時候,英格蘭銀行反應就迅速得多,事實上它也充當了最後貸款人的角色,盡管可能不那麽心甘情願。坦白說,這也不能完全責怪英格蘭銀行,英格蘭銀行對於自身的義務並無太多意識,即使當時的政府也認為那隻是英格蘭銀行的事,甚至隻是英格蘭銀行銀行部的事。中央銀行的調控目標對於一家私人機構來說還很陌生,尤其在19世紀——防範道德風險以及保障流動性對於現代央行尚且是難題,何況對於當年的英格蘭銀行。有人如此評價英格蘭銀行在1825年危機中的表現與困境:“有時不能打破現有規則及慣例,但有時又難以安全地堅持現有規則與慣例。”
[36] 朱嘉明,《從自由到壟斷:中國貨幣經濟兩千年》,台北遠流出版,2012。
[37] 《倫巴第街:貨幣市場記述》,白芝浩著,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
金塊辯論:貨幣主義vs凱恩斯主義
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期,英格蘭銀行貨幣發行工作並不順利,金德爾伯格甚至認為在19世紀英格蘭銀行發出的銀行券不僅沒有改善貨幣供應,反而使得貨幣供應更差。事實上,銀行券的法律地位雖已確立,但仍在19世紀引發反覆討論。
正如前文所談,銀行券的法律地位在18世紀末被界定,倫敦商人也不打折扣地接受銀行券,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貨幣政策一勞永逸,尤其在危機多多的19世紀。作為紙幣的一種,銀行券問題永遠在於其信用備受質疑。隨著英國匯率在19世紀初期下降,銀行券繼續貶值,黃金則日益升值,通貨膨脹和今天一樣成為19世紀初期英國人的重大國計民生問題,引發多次辯論。
從當時的曆史狀況來看,在戰爭夾擊之下,貨幣有時過度緊縮,有時過度寬鬆,通貨膨脹嚴重,黃金價格起伏不定,對應的紙幣價格也起伏不定。1810年,英國甚至為此成立了金塊委員會(bullionmittee)來調查英格蘭銀行在其中的作為。
當時存在兩種主流聲音,一種認為銀行券背離黃金價格是因為發行過多,而且銀行停止兌現,而另一種認為紙幣是按照社會需要進行發行,銀行券不兌換也不會發行過多。
這一場著名的論戰被稱為金塊辯論,要點不僅在於銀行券或紙幣的發行,更在於銀行券是否應該無條件兌現。
兩種意見相持不下,在不同階段各有優勢,第一種意見是所謂金塊論者或通貨主義,第二種則被認為是反金塊者或銀行主義。英格蘭銀行行長約翰·惠特默1810年在金塊委員會的證詞就充滿了過度自信與同義反覆,宣稱當年英格蘭銀行發行紙幣數量和大眾需求量完全相稱,而且考慮了所有商品價格上漲等因素。
不過,經濟學家李嘉圖屬於前者,甚至在他的唿籲影響之下,銀行券曾經一度恢複兌現,但隨之而來則是1825年危機等幾次兌付危機。最終妥協的結果,是在當時英國首相皮爾(sir robert peel, 1788—1850)力主之下,1844年出現了《皮爾條例》,一方麵統一銀行券的發行,除英格蘭銀行外,在條例頒布以前,已發行銀行券的銀行其發行量不得超過前12個星期的平均發行量,另一方麵限製銀行券數量,建立銀行券發行準備,英格蘭銀行隻能發行1400萬英鎊的無黃金準備的銀行券,超過這一數量的銀行券發行都要有百分之百的黃金或白銀做準備,而且白銀不得超過20%。
這一政策一方麵肯定了英格蘭銀行的壟斷地位,另一方麵也為銀行券也就是英鎊價值穩定奠定基礎,但是過於恆定的貨幣標準,實際上也使得英格蘭銀行在非常時期無法提供足夠流動性。比如大蕭條時期,“錢荒”的結果必然是危機的擴大化。
作為那個時代最睿智的貨幣觀察者,《經濟學人》總編白芝浩認為英格蘭曆史上數次危機中,最值得一談的是1825年發生的第一次恐慌,1793年與1797年則由於過時而難以學習總結教訓,他甚至極力淡化1844年條款(《皮爾條例》)的束縛對英格蘭銀行處理此後三次恐慌的影響。他認為恐慌初期,英格蘭銀行沒趕上被束縛,到了恐慌末期,束縛又已經排除。[38]
白芝浩的著作《倫巴第街》中對於貨幣的論述迄今仍舊堪稱經典,他指出存放在英格蘭銀行的準備金不僅是倫敦,甚至是英格蘭、愛爾蘭和蘇格蘭所有銀行的準備金,“一國銀行業的最終準備金不是用來炫耀的,而是為滿足某種必需的用途而保留的,其中一個用途就是滿足由國內恐慌導致的現金需求。解決國內信用缺失導致的資金流失的最佳辦法就是無約束地發放貸款,防止衍生破產的最好辦法就是阻止導致衍生破產的原始破產。恐慌造成流動性匱乏,信用過程陷入癱瘓。如果恐慌的過程伴隨著資金外流,那麽在提供貸款的同時應該提高利率,與此同時應該試圖向公眾傳達資金充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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