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工作,鞏固土地改革的成果,習仲勛與土地改革委員會成員,分頭下到基層調查研究,幫助各地幹部“在發動群眾進行春耕生產中,鞏固與提高第一二類型地區與重新做好第三類型地區”的土地改革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陝西省長安縣,是習仲勛經常去調查研究和指導工作的地方,這裏許多工作都走在全省前列。長安縣在春節前召開有千餘人參加的第一期土地改革總結大會,會上一些衣著不同的外地人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們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組成的“北京教授土地改革參觀團”的成員,其中有朱光潛、吳景超、雷海宗等十三位著名教授及民主人士。參觀團二月十一日到西安,第三天參加了長安縣土地改革總結大會後,即分赴長安縣五星區的幾個村參加土地改革工作。他們在長安縣農村工作了一個月,目睹了土地改革後的巨大變化,思想認識發生了重大轉變:


    從群眾運動中和農民通感情,由袖手旁觀到伸手,以至動手參加,打破了超階級觀點,從實踐中才深刻了解了政策,感到我們的幹部是好的,改變了知識分子的優越感,認識本身不足,尤其是勞動群眾的偉大力量和深厚感情,對他們感動更大,覺悟隻有和群眾站在一起才有出路。他們說:解放前常說人家共產黨,昨天還說你們共產黨,現在要說咱們共產黨了。


    習仲勛和中共中央西北局看到這些人思想上發生的重大變化,十分高興,特地邀請他們給西安各界民主人士、中小學教員和幹部做報告,到各大學演講,“反映都很好,對一般知識分子作用更大”。在此之前,西北軍政委員會已組織了西北大學的一些教授和學生參加土地改革,對轉變他們的思想起了很好的作用。


    三月十三日,就“北京教授土地改革參觀團”的活動情況,習仲勛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向中共中央作了專題匯報。十八日,毛澤東即把報告批給饒漱石、鄧子恢、鄧小平和習仲勛,並指示:“民主人士及大學教授願意去看土改的,應放手讓他們去看”,“吳景超、朱光潛等去西安附近看土改,影響很好。要將這樣的事例教育我們的幹部,打破關門主義的思想。”


    按照毛澤東的要求,習仲勛在隨後召開的西北軍政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就參觀團這種形式做了係統的說明,並提出了新的要求。接著,他在總結第一期土地改革經驗時,又強調了這個問題:


    要爭取各方麵的配合。特別是要在城市的工人、學生、職員、工商業界及各民主黨派中,廣泛解釋農村反封建鬥爭的必要性與正義性,使他們了解、同情農民,幫助農民。自農村反封建鬥爭開展起來以後,城市裏邊有我們的宣傳工作,也有“地主之音”,有許多朋友住在城裏,和鄉下農民不接近,沒有熟人,卻往往有一批地主家庭或接近地主家庭的熟人,他們常說鄉下農民運動的壞話,由於聽一麵話,不明白真相,有了很多疑慮。大行政區曾經組織了各民主黨派和一些民主人士,到鄉下去參加和參觀了實際的農民運動,交了一批農民朋友,聽一聽他們的話,和他們建立了感情,很多問題都自然而然地獲得解決,並更加確信封建剝削製度的極端黑暗,極不合理,必須徹底改革,對群眾運動中存在的缺點,也能夠提出正確意見。這是個成功的經驗,各省、市、縣都可照此去辦。


    按照中共中央西北局和習仲勛的要求,新疆、青海和甘肅等省都組織了這樣的參觀團,團結了各界人士特別是廣大知識分子,教育、提高了他們的思想認識。


    習仲勛掌握著西北土地改革的動態,隨時注意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偏差。他對此有個形象的說法:“群眾運動開展起來,就好像一渠河水放下來,必須緊張地注意著兩旁堤岸,隨時隨地堵塞漏洞,勿使決口,才能保證河水向著正確的方向奔流。”


    一九五〇年底,習仲勛在甘肅檢查土地改革時,發現這裏過分強調“深人發動貧僱農”,放鬆了中農的工作,“使中農一時在情緒上受到了某些影響”。同時,他在閱讀甘肅慶陽地區的土地改革減租報告時,也感到其中所說的“農會領導權掌握在中農手中,貧僱農沒有當家”的說法不對。他認為,“這種看法是片麵的,會在實際工作中產生忽視團結中農的毛病,應該是農民當家,而不是貧僱農當家。至於農會領導成分,應以貧僱農為骨幹,同時必須吸收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中農參加是對的;僅強調‘貧僱農當家’是不對的”,“否則會使人誤解為貧僱農要發動,中農不鬚發動。”


    習仲勛認為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他在西北軍政委員會第三、第四次會議上講到土地改革時,都分析說明了這個問題,指出:“必須用大力把貧僱農發動起來,但同時不能放棄對中農的團結。”他對甘肅省在土地改革中做好貧僱農工作給予了肯定,批評了有些人認為貧僱農沒有能力、沒有文化,而忽視貧僱農的說法。他說:“不如此,就有可能出現和平土改,就有可能使地主階級不能達到徹底消滅”的目的。他又說:不能因為要做貧僱農的工作就把中農放在一邊,如果等貧僱農核心骨幹力量形成後,再慢慢地去做團結中農的工作,也是不對的。他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的鄉村農民代表大會、農民代表會及其選出的農民協會委員會是改革土地製度的合法執行機關,這裏所說的農民代表大會、農民代表會“沒有疑問是包括中農在內的”,從土改開始到終結,都要“對貧雇中農一齊發動。‘一齊發動’並不否定對貧僱農多做工作,同樣多做貧僱農工作,並不等於停止對中農做工作。中農埋怨貧僱農為什麽把他們叫‘花羊’?他們也有苦,他們也要參加對地主的鬥爭,為什麽不讓他們來?中農這些要求和批評是正當的,我們要及時傾聽。因此,首先要教育貧僱農,中農也是農民,對中農要‘細心體貼’,不要對他們增加無謂的刺激,農民刺激農民沒有好處。其次,貧僱農開會可邀請中農派代表參加;鄉村政權、農會中的幹部,中農成份應占三分之一;原來中農成份多者可加選貧僱農,使貧僱農數目相對增多,不要用簡單的排斥辦法,特別在處理一切有關全體農民利益的大小問題時,更要和中農緊密地團結,並一致地行動起來”。習仲勛的這一思想,是根據西北地區地廣人稀,中農比例高於全國其他地區的實際情況提出的,對全麵發動群眾,順利推進土地改革起了重要作用。


    各地土地改革中出現了一些亂打、亂捆地主的現象,也引起了習仲勛的注意。他在弄清情況後要求各地認真對待,用法律和政策來處理。他指示:所有土地改革幹部要認真說服農民,不要隨意對地主採用變相的肉刑,要把人民法庭這一重要武器拿起來,“對於地主階級中罪行的大小、多少,曆史罪與現行罪,違法者與守法者,必須加以區別對待,不加區別是不對的”。要向地主講明人民政府的政策,說明“消滅地主階級,不是消滅地主中每一個人,隻要他們迴心向善,有重新做人的決心,經過勞動改造滿五年者,地主階級成份是可以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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