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向眾議院提出的“增修約法案”,要把《臨時約法》中責任內閣製改為總統製;同時有應修正者三條,應追加者二條。應修正的是原“大總統得製定官製、官規,得任命國務員及外交使節,得宣戰、媾和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均須提交參議院議決或取得參議院之同意。”一條中,取消但書,使大總統無須取得國會同意,就能行使上述權力。


    應追加的是:“大總統為保持公安,防禦災患,於國會團會時,得製定與法律同效力之教令。大總統遇有緊急需用,得以教令為臨時財政處分。”是擴大總統權力的要求。


    這時國會製憲已進入三讀,因此議員們認為正式憲法即將完成,《臨時約法》即將廢止,沒有增修《臨時約法》的必要,乃置之不議。袁這時兇狠的麵目就顯露出來,於10月22日特派施愚、顧鰲、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昭焱、餘棨昌八人代表他列席憲法會議,並送一致憲法會議的諮文如下:


    為諮行事:查《國會組織法》載:民國憲法案由民國議會起草及議定。迭經民國議會組織民國憲法起草委員會暨特開憲法會議。本大總統深維我中華民國開創之苦,建設之難,對於關係國家根本之憲法案,甚望可以早日告成,以期共和政治之發達。惟查《臨時約法》載明大總統有增修約法之權。誠以憲法成立,執行之責在大總統,憲法未製定以前,約法效力,原與憲法相等,其所以予大總統此項特權者,蓋非是則國權運用易涉偏倚;且國家之治亂興亡,每與根本大法為消長。大總統既為代表政府總攬政務之國家元首,於關係國家治亂興亡之大法,若不能有一定之意思表示,使議法者得所折衷,則由國家根本大法所發生之危險,勢必醞釀於無形,甚或補救之無術,是豈國家製定根本大法之本意哉?本大總統前膺臨時大總統之任,一年有餘,行政甘苦,知之較悉,國民疾苦,察之較真。現在既居大總統之職,將來即負執行民國議會所擬憲法之責,苟見有執行困難,及影響於國家治亂興亡之處,勢未敢自已於言。況共和成立,本大總統幸得周旋於其間,今既承國民推舉,負此重任,而對於民國根本組織之憲法大典,設有所知而不言,或言之而不盡,殊背忠於民國之素誌。茲本大總統謹以至誠對於民國憲法有所陳述,特飭國務院派遣委員施愚、顧鰲、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昭焱、餘棨昌前往,代表本大總統之意見;嗣後貴會開議時,或開憲法起草委員會,或開憲法審議會,均希先期知照國務院,以便該委員等隨時出席陳述。相應諮明貴會,請煩查照可也。


    袁世凱派了八個委員前赴憲法委員會,要求列席,憲法會議認為該會性質和參眾兩院不同,大總統對於該會既無提案權,當然不必派員出席說明;憲法起草委員會亦認為袁派員出席會議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同時,根據憲法起草規則規定,除兩院議員外,其他機關人員,不但不能參加,即旁聽也不應該,遂以此理由拒絕政府委員列席。


    這時的北京國會,本已是袁掌中的玩物,袁要如何便如何,而憲法會議亦準備接受袁的“擴大總統權力”。在國會議員來說,所僅存的希望,隻是要袁維持國會外貌的尊嚴,維持議員個人的地位,稍留顏麵,依照一定程序,製定一部袁可同意的憲法。怎知袁竟一點不留餘地,公然派員幹涉製憲,使國會沒有接受的餘地,因此堅拒接待八代表。


    袁為此怒不可遏,遂於10月25日通電各省軍民長官,反對憲法草案,其文曰:


    “製定憲法,關係民國存亡,應如何審議精詳,力求完全;乃國民黨人破壞者多,始則記名政黨,為虎作倀,危害國家,顛覆政府,事實俱在,無可諱言。此次憲法起草委員會,該黨議員居其多數,聞所擬憲法草案,妨害國家者甚多。……本大總統忝受付託之重,堅持保國救民之宗旨,確見及此等違背共和政體之憲法,影響於國家治亂興亡者極大,何敢默而不言?《臨時約法》,大總統有提議修改約法之權;又美國議定憲法時,華盛頓充獨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聯合會議議長,雖寡所提議,而國民卅萬人出眾議院一人之規定,實華盛頓所主張;法國製定憲法時,馬賣馬洪被選為正式大總統,命外務大臣布羅列向國民會議提出憲法草案,即為法國現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國第一任大總統與聞憲法之事,具有先例可援用,特派員前赴國會陳述意見,以盡我保國救民之微忱。


    草案內謬點甚多,一麵已約集中外法家,公共討論,仍當隨時續告。各該文武長官,同為國民一分子,且各負保衛治安之責,對於國家根本大法,利害與共,亦未便知而不言,務望逐條研究討論,於電到五日內迅速條陳電複,以憑採擇。”


    早在10月8日,安徽都督倪嗣沖已通電主張解散國民黨:“凡該黨身居要津者,均驅之迴籍。”自袁發出上電後,辮子軍統帥張勳痛斥:“憲法草案荒謬絕倫……勛雖不才,誅鋤叛逆,以身許國,萬死不辭。”淮軍老將薑桂題罵國會議員為國民公敵,少年新進。


    有人主張解散國會,以法製局為製憲機關。


    這一切喊打喊殺的言論,忘了一個事實:他們所擁戴的袁大總統,正是這個“國民公敵”的國會所產生的。


    北洋軍閥史話


    五十七、袁解散國民黨


    民國2年11月4日,袁遂借二次革命為名,下令解散國民黨,並將國民黨議員資格剝奪,追繳證書、會章,被追繳者共438人。


    為解散國民黨,前後共發了三道命令。


    當袁下令解散國民黨之前,進步黨首領梁啓超聽到袁已決心這麽做了,乃匆匆忙忙地跑到總統府,希望袁顧全大局,勿走向不可收拾的路上。他到總統府門口,侍衛阻擋他入內,告訴他說:“總統正在討論要緊的公事,請總長(梁是司法部總長)明天來吧!”


    梁發急說:“我正是有要緊的公事要和總統商量,我在這裏等一會吧!”梁等了好大半天,侍衛才向他說:“總統有請。”梁見到袁後,說了一大篇道理,勸袁勿下命令解散國民黨,袁微笑而有耐心地聽他陳說,最後,袁淡淡地說:“晚了!命令已經發出了!”


    就在命令發布的同時,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出動了300多人包圍外彰儀門大街的國民黨北京支部,第二天又包圍了參眾兩院,甚至半夜跑到國民黨議員的家裏,繳獲了國民黨議員的證書、徽章共300多件。


    國民黨遭遇到嚴重而非法的迫害,進步黨雖然反對國民黨,可是,兔死狐悲,也很寒心。梁啓超既然向袁當麵要求沒有結果,他乃作第二步努力,就是在國務院秘密會議上討論這個問題時,表示激烈的反對。他認為袁的解散國民黨命令未經國務會議通過,主張內閣全體辭職,以表示對袁的抗議。他的這個提議,大家都默不作聲,麵麵相覷,坐在主席位子上的熊希齡也是麵部毫無表情,不置可否,因此這個提議隻好不了了之。


    進步黨的另一個領袖,眾議院議長湯化龍對解散國民黨也表示極大的憤慨,尤其對於取消國民黨籍的國會議員,認為更是罪大惡極。他表示:議員資格應由國會本身來解決,總統出動軍警來幹涉是不合法的,如果政府認為某些議員有附亂嫌疑,則應提出確實證據,請國會依法處理。因此,他對議院秘書處下達指示,以後議會開會的通知書,仍照以前一樣投送,不管他是任何黨派的議員。同時,他還跑到總統府向袁直接交涉,請發還“未附亂”議員的證書和徽章,以免國會流會。據說袁總統對這位湯議長很不客氣,隻是冷冷地向他瞟了一眼,一句話也不說,湯化龍隻落得個下不了台。進步黨最後作更大的努力,他們請名義上是進步黨領袖的黎元洪打電報給袁,希求挽救這個破裂的局勢,可是袁也一樣不理不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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