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述祖早年在台灣胡作非為,台灣巡撫劉銘傳擬將其正法,辛亥革命時在上海和應夔丞一塊,據說他小有文才,唐紹儀組閣時本有意任命他為內閣秘書長,後來發覺他不正派,才改派魏宸組,洪於是被趙秉鈞延攬為內務部秘書。
由於宋案急轉直下,不僅兇手被捕,而且鐵證如山,足以證明袁世凱、趙秉鈞都是主謀殺宋的人,使得袁、趙非常難堪,不得不做一篇遮蓋文章。這篇文章表麵上看起來是一篇倒亂千秋的手筆,據說由“智多星”趙秉鈞想出“移屍嫁禍”的妙計。這篇文章是於3月26日以國務院名義通電各省,內稱:“據應夔丞23日函稱,上海發現一種監督政府裁判機關,其宣告文內列有宋教仁、梁啓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罪狀,特先判處宋以死刑,即時執行”雲雲。趙想以此轉移國人視線,把梁啓超、汪榮寶等風馬牛不相及的人物列為陪客,並且把殺人主使犯也擺在一起,以為這樣就能混淆事實,就能使人相信上海真有這樣一個暗殺組織,這個組織不但要暗殺國民黨領袖,也要暗殺其他政黨領袖,甚至還要暗殺北京政府的首腦。
袁為了表示“壞我棟樑”,乃命工商總長劉揆一以弔喪為名,到上海來疏通黃興。
他殺了一個湖南人,卻請出一個湖南人到上海來疏通另一位湖南人。劉揆一也是國民黨,竟為了一個總長地位,不惜替袁作說客,黃興對劉毫不客氣,他弄得很沒趣,迴到北京後便向袁稱病辭職。
上海地方檢察廳公然宣布要票傳趙秉鈞出庭,這一來可把袁和趙搞得很頭痛,他們也妙,隻好橫了心黑了臉,宣布在北京破了一個暗殺組織,名叫“血光團”,黃興是團長,北京法院也要票傳黃興。袁的嫡係報紙《北京國報》公然用大字標題“偉人造反”,說湖北季雨霖謀反,是黃興主使。而國民黨的報紙則大字標題“總統殺人”以做報複。
應、武兩犯是於4月16日由上海租界的會審公堂移交給上海地方檢查廳看管的。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親自從南京到上海來,會同上海地方檢查廳長陳英,在上海交涉員署內執行檢查手續。
4月26日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發表通電把有關宋案的證件全部發表。袁命令北京的司法部通電否認地方長官有宣布宋案證據之權,認為這樣是幹涉了司法獨立。
宋案發生牽連到趙秉鈞後,趙很沒趣,袁也很光火,於是趙乃避嫌辭職,袁在趙辭呈上批為準予請假暫時休息。4月3日趙在北京《新紀元報》發表了一段談話,把他自己說成是宋教仁的最好朋友,他說:“我和鈍初一任內務一任農林,以同僚而為至友,他住西直門外農事試驗場,離城十裏,有時天晚來不及出城,他總住到我家中,我們感情甚洽,無話不談。他離北京南下時,欠了五千餘元的債,都是我替他償還的。”
當孫中山把中華民國大總統讓位給袁世凱時,革命黨對袁修築了三道圍牆:一是臨時政府設於南京,二是袁必須到南京就職,三是袁發誓必須遵守《臨時約法》。
可是袁在宣布要南下時,在北京製造了兵變事件,於是臨時政府設在南京的計劃為之粉碎,袁也不需南下就職。其後唐紹儀辭職和軍警威脅臨時參議院,把遵守《約法》
的規定也粉碎了。孫中山和黃興到北京參加巨頭會議,本想用至誠感人的方法,使袁改邪歸正,為了委曲求全,在“四巨頭宣言”中,連遷都南京和貫徹責任內閣主張都沒有提出來。在袁看來,不是革命領袖寬宏忍讓,而是認為他可以用花拳繡腿的手段來對付革命黨,因之鼓勵了袁的予智自雄的野心。自唐紹儀被迫辭職後,責任內閣的路袁是絕對不走的,即使宋教仁組閣,袁也不會放鬆。張振武案不了了之,使袁膽子大了,認為可以用血案來解決政治問題,宋案就在這時發生。
3月25日,孫中山自日返抵上海,距離他2月11日赴日考察,前後不過一個半月。孫登岸後即邀集在上海的國民黨領袖在上海同孚路廿一號黃興寓邸會商宋案應付辦法,安徽都督柏文蔚也託詞到上海省親,參加了這個會議。這時袁向五國銀行團進行大借款的消息也傳到上海,國民黨認為這是袁恃以發動內戰的軍費來源,更加憤慨。孫和戴傳賢主張用兵。孫中山有“聯日速戰”的討袁方略,主張國民黨應該先發製人,通電各國阻止大借款,並由國民黨控製下各省區組成討袁軍。黃興對這個計劃不贊成,他認為在國際方麵中華民國還沒有被任何一個國家承認,邊疆形勢日益險惡,如果國內再發生戰事,中國豈不成為朝鮮第二;至於在國內的形勢對比,國民黨不敵北洋派,因為革命陣營中許多意誌薄弱隻想做官的人,都已經投向北洋派了,國民黨控製的地區僅隻有江西、湖南、安徽、廣東四省,而這四省的內部也並不統一,國民黨必需量力而行,知彼知己。
由於國民黨多數領袖主張避免使用武力而采循法律途徑,因此經由江蘇都督程德全建議袁成立一個特別法庭,推黃郛為主裁,王寵惠、伍廷芳為承審官,以避免來自任何方麵的壓力,全權處理宋案。袁表麵上接受,卻由司法總長許世英以“不合編製”為藉口而反對成立這個法庭。
黃興主張不用兵可於他致袁的秘書長梁士詒一電中看出。3月27日黃電梁:“宋案連日經英廨審訊,聞發現證據頗多,外間疑團實非無關。興以鈍初已死,不可複救,而民國要基未固,美國又將承認,甚不願此事傳播擴大,使外交橫生障礙。日來正為鈍初謀置身後事宜,亟思一麵維持,而措詞匪易,其苦更甚於死者,公有何法以解之?乞密示。”
梁對黃這通電報未予答覆。
上海租界捕房在4月16日把刺宋案兇手應桂馨和武士英移交給上海地方檢察廳,4月24日武士英忽然在獄中暴斃,死得不明不白。
刺宋案的另一兇手應桂馨在獄中過著非常舒適的生活,他有阿芙蓉的嗜好,開始時還用手帕塗上嗎啡漿過癮,隨後竟公然要求抽鴉片煙,而法院方麵怕他又來一個“死無對證”,也隻好特準他在獄中公開抽菸。
至於洪述祖呢?宋案破獲後,他不敢在北京公開活動,乃從容不迫地“逃”到青島。
德國派在青島的膠州總督因為他是聞名全國的殺人兇犯同謀者,所以把他扣押起來,袁世凱竟公然派內務部次長言敦源到青島交涉,要求引渡。德國總督同意引渡後,洪就等於獲釋。5月3日洪公然在青島發表通電,極力吹噓他協助唐紹儀完成南京議和,建立共和的功勞,痛罵宋教仁:“借政黨內容之名以遂其植黨營私之計”。並且用一種荒謬絕倫的理由為他自己狡辯說:“毀宋僅欲毀其名,何得認為謀殺之證據。”
趙秉鈞在對記者談話中談到洪述祖,表示洪和他毫無關係,更不是他的私人,而是少川(唐紹儀的字)介紹到內務部來的。袁看到宋案鬧得很厲害,自己陷於極不利地步,乃想設法解釋一下,恰遇北京各界舉行“宋教仁先生追悼大會”,袁乃授意京兆尹王治馨參加大會時相機為他解釋。不料這個京兆尹是個糊塗鬼,他自作聰明地在大會上編造一段故事,他說:“去年應桂馨到了北京,向趙總理自告奮勇,要動手殺害宋先生,關於這個問題,總理曾向總統請示過,總統認為政見雖有不同,暗殺決不是個手段,所以不予同意,由此可見宋案與總統和總理都無關,完全是應桂馨和洪述祖搞的。”他的這番解釋,簡直是欲蓋彌彰,氣得袁世凱跺腳,趙秉鈞扔茶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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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宋案急轉直下,不僅兇手被捕,而且鐵證如山,足以證明袁世凱、趙秉鈞都是主謀殺宋的人,使得袁、趙非常難堪,不得不做一篇遮蓋文章。這篇文章表麵上看起來是一篇倒亂千秋的手筆,據說由“智多星”趙秉鈞想出“移屍嫁禍”的妙計。這篇文章是於3月26日以國務院名義通電各省,內稱:“據應夔丞23日函稱,上海發現一種監督政府裁判機關,其宣告文內列有宋教仁、梁啓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罪狀,特先判處宋以死刑,即時執行”雲雲。趙想以此轉移國人視線,把梁啓超、汪榮寶等風馬牛不相及的人物列為陪客,並且把殺人主使犯也擺在一起,以為這樣就能混淆事實,就能使人相信上海真有這樣一個暗殺組織,這個組織不但要暗殺國民黨領袖,也要暗殺其他政黨領袖,甚至還要暗殺北京政府的首腦。
袁為了表示“壞我棟樑”,乃命工商總長劉揆一以弔喪為名,到上海來疏通黃興。
他殺了一個湖南人,卻請出一個湖南人到上海來疏通另一位湖南人。劉揆一也是國民黨,竟為了一個總長地位,不惜替袁作說客,黃興對劉毫不客氣,他弄得很沒趣,迴到北京後便向袁稱病辭職。
上海地方檢察廳公然宣布要票傳趙秉鈞出庭,這一來可把袁和趙搞得很頭痛,他們也妙,隻好橫了心黑了臉,宣布在北京破了一個暗殺組織,名叫“血光團”,黃興是團長,北京法院也要票傳黃興。袁的嫡係報紙《北京國報》公然用大字標題“偉人造反”,說湖北季雨霖謀反,是黃興主使。而國民黨的報紙則大字標題“總統殺人”以做報複。
應、武兩犯是於4月16日由上海租界的會審公堂移交給上海地方檢查廳看管的。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親自從南京到上海來,會同上海地方檢查廳長陳英,在上海交涉員署內執行檢查手續。
4月26日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發表通電把有關宋案的證件全部發表。袁命令北京的司法部通電否認地方長官有宣布宋案證據之權,認為這樣是幹涉了司法獨立。
宋案發生牽連到趙秉鈞後,趙很沒趣,袁也很光火,於是趙乃避嫌辭職,袁在趙辭呈上批為準予請假暫時休息。4月3日趙在北京《新紀元報》發表了一段談話,把他自己說成是宋教仁的最好朋友,他說:“我和鈍初一任內務一任農林,以同僚而為至友,他住西直門外農事試驗場,離城十裏,有時天晚來不及出城,他總住到我家中,我們感情甚洽,無話不談。他離北京南下時,欠了五千餘元的債,都是我替他償還的。”
當孫中山把中華民國大總統讓位給袁世凱時,革命黨對袁修築了三道圍牆:一是臨時政府設於南京,二是袁必須到南京就職,三是袁發誓必須遵守《臨時約法》。
可是袁在宣布要南下時,在北京製造了兵變事件,於是臨時政府設在南京的計劃為之粉碎,袁也不需南下就職。其後唐紹儀辭職和軍警威脅臨時參議院,把遵守《約法》
的規定也粉碎了。孫中山和黃興到北京參加巨頭會議,本想用至誠感人的方法,使袁改邪歸正,為了委曲求全,在“四巨頭宣言”中,連遷都南京和貫徹責任內閣主張都沒有提出來。在袁看來,不是革命領袖寬宏忍讓,而是認為他可以用花拳繡腿的手段來對付革命黨,因之鼓勵了袁的予智自雄的野心。自唐紹儀被迫辭職後,責任內閣的路袁是絕對不走的,即使宋教仁組閣,袁也不會放鬆。張振武案不了了之,使袁膽子大了,認為可以用血案來解決政治問題,宋案就在這時發生。
3月25日,孫中山自日返抵上海,距離他2月11日赴日考察,前後不過一個半月。孫登岸後即邀集在上海的國民黨領袖在上海同孚路廿一號黃興寓邸會商宋案應付辦法,安徽都督柏文蔚也託詞到上海省親,參加了這個會議。這時袁向五國銀行團進行大借款的消息也傳到上海,國民黨認為這是袁恃以發動內戰的軍費來源,更加憤慨。孫和戴傳賢主張用兵。孫中山有“聯日速戰”的討袁方略,主張國民黨應該先發製人,通電各國阻止大借款,並由國民黨控製下各省區組成討袁軍。黃興對這個計劃不贊成,他認為在國際方麵中華民國還沒有被任何一個國家承認,邊疆形勢日益險惡,如果國內再發生戰事,中國豈不成為朝鮮第二;至於在國內的形勢對比,國民黨不敵北洋派,因為革命陣營中許多意誌薄弱隻想做官的人,都已經投向北洋派了,國民黨控製的地區僅隻有江西、湖南、安徽、廣東四省,而這四省的內部也並不統一,國民黨必需量力而行,知彼知己。
由於國民黨多數領袖主張避免使用武力而采循法律途徑,因此經由江蘇都督程德全建議袁成立一個特別法庭,推黃郛為主裁,王寵惠、伍廷芳為承審官,以避免來自任何方麵的壓力,全權處理宋案。袁表麵上接受,卻由司法總長許世英以“不合編製”為藉口而反對成立這個法庭。
黃興主張不用兵可於他致袁的秘書長梁士詒一電中看出。3月27日黃電梁:“宋案連日經英廨審訊,聞發現證據頗多,外間疑團實非無關。興以鈍初已死,不可複救,而民國要基未固,美國又將承認,甚不願此事傳播擴大,使外交橫生障礙。日來正為鈍初謀置身後事宜,亟思一麵維持,而措詞匪易,其苦更甚於死者,公有何法以解之?乞密示。”
梁對黃這通電報未予答覆。
上海租界捕房在4月16日把刺宋案兇手應桂馨和武士英移交給上海地方檢察廳,4月24日武士英忽然在獄中暴斃,死得不明不白。
刺宋案的另一兇手應桂馨在獄中過著非常舒適的生活,他有阿芙蓉的嗜好,開始時還用手帕塗上嗎啡漿過癮,隨後竟公然要求抽鴉片煙,而法院方麵怕他又來一個“死無對證”,也隻好特準他在獄中公開抽菸。
至於洪述祖呢?宋案破獲後,他不敢在北京公開活動,乃從容不迫地“逃”到青島。
德國派在青島的膠州總督因為他是聞名全國的殺人兇犯同謀者,所以把他扣押起來,袁世凱竟公然派內務部次長言敦源到青島交涉,要求引渡。德國總督同意引渡後,洪就等於獲釋。5月3日洪公然在青島發表通電,極力吹噓他協助唐紹儀完成南京議和,建立共和的功勞,痛罵宋教仁:“借政黨內容之名以遂其植黨營私之計”。並且用一種荒謬絕倫的理由為他自己狡辯說:“毀宋僅欲毀其名,何得認為謀殺之證據。”
趙秉鈞在對記者談話中談到洪述祖,表示洪和他毫無關係,更不是他的私人,而是少川(唐紹儀的字)介紹到內務部來的。袁看到宋案鬧得很厲害,自己陷於極不利地步,乃想設法解釋一下,恰遇北京各界舉行“宋教仁先生追悼大會”,袁乃授意京兆尹王治馨參加大會時相機為他解釋。不料這個京兆尹是個糊塗鬼,他自作聰明地在大會上編造一段故事,他說:“去年應桂馨到了北京,向趙總理自告奮勇,要動手殺害宋先生,關於這個問題,總理曾向總統請示過,總統認為政見雖有不同,暗殺決不是個手段,所以不予同意,由此可見宋案與總統和總理都無關,完全是應桂馨和洪述祖搞的。”他的這番解釋,簡直是欲蓋彌彰,氣得袁世凱跺腳,趙秉鈞扔茶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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