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複電雲:“巧電悉,張振武一案,黎副總統原電有盅感軍士,勾結土匪,破壞共和,昌謀不軌,乞立予正法等語。黎副總統為鄂軍督帥,對其所部宣布罪狀請正典刑,自應即予照辦。至原案始末已電黎副總統明白宣布矣。中山先生北上無任歡躍,執事因事稍緩,望眼欲穿,仍祈即日啟行,得罄肝鬲,大局幸甚,鄙人幸甚。袁世凱。皓。”


    黃認為袁的複電是搪塞,因此再致電駁斥:“皓電敬悉。黎副總統原電述張、方罪狀,語極含混,凡有法律之國,無論何級長官均不能於法外擅為生殺。今不經裁判,竟將創造共和有功之人立予槍斃,人權國法,破壞俱盡。興前在留守任內辦理常州軍政分府趙樂群一案,輿論均謂可殺,興猶迭開軍法會審,由王師長芝祥率同會審各師長,法官調齊人證,悉心研判,業經取具確供,複匯案呈請大總統飭交陸軍部覆核。原期詳慎議定使成信讞,以示尊重法律,擁護人權,為各省都督開一先例,庶幾共和開幕,國民不至有死於非法之懼。而張、方案乃如此,兩事相距為期甚邇。張、方獨因一麵告訐者擅定極刑,未訊供證而死。國民生命財產權專恃法律為保護,即共和國精神所託,且在前清專製時汪精衛謀炸攝政一案,訊供確鑿,尚能出以詳審,僅予監禁。縱使張、方對於都督個人有不軌之嫌疑,亦豈能不據法律上手續,率請立予正法,以快私心。現在外患日迫,政府信用未固,益以此事,致群情激動,外人輕視,民國基礎益形危險,顧瞻前途,良用滋惑,旁皇終夜,不知所措,灑涕陳言,伏維諒察。黃興。哿。”


    由於黃一再為張案向袁抗議,袁很感不安,因此他便想出一條毒計打擊黃,偽造張振武被殺前寫給黃興的一封未發的信。信上有這樣一句話:“承囑殺元洪事,已布置周密。”他用這個偽證打擊黃,使黃處於嫌疑地位,失去為張案發言的力量。北方的袁係報紙也推波助瀾,繪聲繪影地說黃曾在7月中去武漢,部署殺黎元洪。這時正值孫中山應袁邀北上經過天津,有一個任北京總統府秘書卻和孫中山認識的人去晉見,向孫中山泄露了袁如何陷害黃興的密謀,孫中山乃打電報把這個密謀通知了黃,黃興遂於8月27日去電質問袁:


    “北京袁大總統鑒:興前因病赴西湖療養,今晚返滬始見孫中山先生自津來電謂:


    頃見一總統府秘書雲:張振武被執時在張處搜得一書係與興者,內容有雲托殺黎元洪事已布置周妥等語。今日又閱《滬報》譯載《文匯報》北京電雲,此間謠傳張振武之謀第二次革命,黃興實與同謀,故不來京雲雲。閱此兩電不勝駭異,張案鄂、京尚未盡情宣布,讀漾電亦雲案情重大,牽涉尤多,今京、滬忽擬議及興,若不將張案所牽涉者明白宣布,則此案終屬暗昧,無以釋中外之疑。務請大總統勿循勿隱徹底查辦,如興果與張案有涉,甘受法庭裁判,如或由小人從中誣捏入罪,亦請按反坐律究辦,庶幾全國人民皆得受治於法律之下,鄙人幸甚,大局幸甚。立盼電複。黃興叩。”


    袁否認有其事,亦否認總統府有這位秘書,且在複電對黃大加推崇:“克強先生奔走國事數十年,共和告成,亟謀統一,取消留守,功成身退,日夜望中央政府臻於鞏固,使中華民國不複動搖,其光明磊落,一片血誠,中外鹹知,人天同感。”


    同盟會會員於右任、姚雨平、胡瑛、陳陶怡等均憤憤不平,致電袁氏要求:“特派公正專員徹查嚴究。”詞意極為憤慨。


    張振武案最後終於不了了之,張的言行雖有逾軌,但殺張不循法律,是民國成立後的第一冤獄。


    北洋軍閥史話


    四十一、宋教仁毀黨造黨


    民國元年的政黨林立,早在南北議和的前後,許多同盟會會員,事實上是排滿主義者,狹義的民族主義,認為革命的目的已經消失,於是便從同盟會中分化出來,另組成了一些為了爭取政治地位的小政黨,它們隻是豎起一塊招牌,發出一篇宣言,拉出幾個名氣大的政治要人作為他們的領袖,以便於進行個人的政治投機。還有些政黨是以地區關係或曆史關係結合起來的。所有這類政黨都沒有旗幟宣明的黨綱,沒有一定的政治主張,跨黨脫黨視為家常便飯。其所擁戴的領袖,也可能兼另外一個黨的領袖,而被推者等於今天兼任公司行號的董事長一樣,是一個掛名差使,對任何一黨都不關心。


    南京臨時政府時期,臨時參議院內部相互對立的政黨,主要的是同盟會與江浙人士章炳麟、張謇為中心的統一黨。臨時政府北遷後,統一黨和以湖北人孫武、藍天蔚、劉成禺為中心的民社,以及君主立憲分子籍忠寅、周大烈等所組成的國民共進會聯合起來,於民國元年5月9日成立一個共和黨,推戴黎元洪為名義上的領袖,成為同盟會的主要競爭者。除了這兩個政黨而外,參議院還有穀鍾秀、張耀曾、吳景濂等的統一共和黨,站在第三者的地位,舉足輕重。這個統一共和黨和宋教仁曾有密切的聯繫。


    由於事實需要,同盟會必須合併許多小黨,完成“毀黨造黨”的目的。因此宋教仁乃以敏捷的政治手段,不僅和統一共和黨取得密切的聯繫,同時與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三個小黨取得聯繫。這三個小政黨本是從同盟會和君主立憲派內分化出來的一些混合組織,大家協議合組一個大政黨以與共和黨抗衡。


    宋教仁是一個天才的政黨活動人物,他取得同盟會以外四個政黨的協議合併後,遂在8月11日與各黨代表會議於北京安慶會館,獲致協議。再於8月13日召集同盟會全體職員大會,推舉宋教仁、張繼等16人為籌備員,並由總務部發出通告,宣布同盟會改組為一般形態的政黨。孫中山和黃興在上海為此一改變,聯名致電各支部徵求同意。電文如下:


    “各支部鑒:據北京本部來電雲:‘連日與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協商合併,另行組織,彼此提出條件於下:(一)定名:國民黨;(二)宗旨:鞏固共和,實行平民政治;(三)黨綱五條:保持政治統一,發展地方自治,勵行種族同化,採用民生政策,保持國際和平;(四)用理事製,於其中推一人為理事長。昨日開全體職員評議員聯合會,合併條件已通過’雲雲。文等以上列條件與本會宗旨毫不相悖。又得此多數政黨同心協力,將吾黨素所懷抱者見諸實行,此非獨同人之幸,亦民國前途之福也,文等深為贊成。且同盟會成立之始,其命名本含有革命同盟會之義在,共和初建,改為政黨,同人提議更名稱者益眾,即此時而易之,可謂一舉而兩得矣。特此通電貴支部,務求同意,以便正式發表。文等屢承袁大總統遣使持函來邀,已定十七日起程北上,賜複即交北京同盟會本部為盼。孫文、黃興。”


    孫中山到北京的第二天,同盟會宣布與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合併,成立國民黨,這是民國元年8月25日的事。國民黨成立大會在北京湖廣會館舉行,孫中山親自出席,並發表了組織新黨的演說。依規約第四章的規定,推選職員,計理事九人: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王寵惠、王人文、王芝祥、吳景濂、張鳳翽、貢桑諾爾布。參議29人:胡漢民、柏文蔚、陳錦濤、李烈鈞、張繼、蔣翊武、孫毓筠、譚延闓、尹昌衡、於右任、馬君武、田桐等。名譽參議鈕永建等七人,各部幹事3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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