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守仁看來,人們想的與其做的基本上是相合的,如果徹底去掉人們對於封建倫理經常的違戾意識,就不會發生違反和破壞封建倫理綱常的行為.如果分"知"、"行"為二,其危害甚大.所以他曾明確指出:"今人學問,隻因知行分作兩件,故有一念發動雖有不善,然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發動處有不善,就將這不善的念克倒了,須要徹根徹底,不使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傳習錄下》)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著重從"知行"的同一性方麵較為深入地進行了探討,認識到"知行並進","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互相聯繫,互相依存,"知即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他自信這種"知行合一"論,既可糾正程、朱"知先行後"之偏,又可補救世人"知而不行"之弊.平心而論,王守仁關於"知行合一"的主張,確實比前人有所進步.首先,他將"吾心之良知"作為"知",將"致吾心良知幹事事物物"作為"行",而以"心即理"為前提,以"知行合一"為指歸,從而達到體認良知的目的.這種認識論,就其解剖自身(吾心固有的"良知")以推求萬事萬物之理的認識方法來看,內中蘊含有"一般(事事物物)存在於個別(吾心良知)之中"的辯證因素.由此,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論便以其發展了主觀能動的一麵而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唯心主義認識論高度,為宋明理學增進了一個新的範疇,為認識論的發展開拓了一個新的境界,而這對於後世唯物論知行觀的建立,顯然起到了觸媒的作用.其次,王守仁反對朱熹以"知先行後"說割裂了"知"、"行"的辯證統一關係,公開提出了"知行合一"的重要命題,極力強調認識過程中"知"、"行"兩個階段之間的統一與聯繫,這是王氏高於朱氏之處,是他對於認識論的新貢獻.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論是建立在唯心主義的理論基礎上的,它片麵誇大了"知"和"行"之間的統一性,而抹煞了二者之間的差異性,並將其歪曲成絕對的同一,從而把主觀見之於客觀的"行"等同於純粹主觀先驗的"知",由此否定了"行"的客觀性及其在認識過程中的決定作用.
致良知"致良知"論,是王守仁關於認識方法的核心思想,是他對於"心即理"、"知行合一"等心學命題的理論概括與升華.王守仁稱此為"孔門正法眼藏",是"千古聖聖相傳的一點真骨血".他曾自我標榜說:"吾平生講學,隻是致良知三字."(《寄正憲男手墨》)他從37歲龍場"大悟"到50歲始揭"致良知"之教,其間經過了十幾年學術研究和事功磨鍊的艱難曆程."致良知"命題的提出,代表了陽明心學的終結,標誌著陽明心學的發展達到了它的頂峰.
王守仁的"致良知"學說是將《大學》的"致知"與孟子的"良知"說結合起來加以改造和發明而產生的.《大學》謂"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聖",強調"格物"是身心修養的首要環節.王守仁對此進行了改造,認定"格物"就是"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答羅整庵少宰書》),因而"致知"也就在於"格心".《孟子》所謂"良知",主要是指先天固有而不經後天習得的善性,即天賦的道德意識.王守仁就此作了很大的發揮,認定"良知"為心之本體,能生天地、萬物和人類;它"動靜一源",是封建倫理的升華和至善的道德;它是"辨別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樣,被改造過的《大學》"致知"和被發揮了的《孟子》"良知"兩個觀點便溶合為王守仁的"致良知"說.在王守仁看來,"良知"也就是"道"、"天理"、"本心";"致"就是使良知"明覺"和"發用流行"."致良知"也就是把"良知"擴充、推及到萬事萬物之中,予以發揚光大,從而將人的潛在道德意識轉化成現實的人生價值.
王守仁之所以要倡導"致良知",自然是為了達到"為善會惡"、維護封建道德規範這個現實目的.所以,他後來把自己的心學宗旨歸結為"王門四句教",即"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
這是王守仁的晚年定論,與其"致良知"說相吻合.由於"致良知"說甚為"明白簡易","雖至愚下品,一提便省黨"(《寄鄒謙之(三)》),加之王守仁宣揚人人皆有"良知",個個做得"聖人"(《傳習錄下》),使"致良知"得以普及和推廣,因而其影響十分深遠.
教育論王守仁不僅是一位思想家,也是一位教育家.他以弘揚"聖學"為己任,一生講學不輟.凡他所到之處,或立"鄉約",或興"社學",或建"書院",總是大力推行社會教化,並藉以宣揚他的思想學說.王守仁於明弘治十八年(1505)在京師任職時正式開始授徒講學,直到嘉靖七年(1529)去世,一共渡過了20餘年的講學生涯.他注意繼承古代教育傳統,提出了一些頗有價值的教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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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論是建立在唯心主義的理論基礎上的,它片麵誇大了"知"和"行"之間的統一性,而抹煞了二者之間的差異性,並將其歪曲成絕對的同一,從而把主觀見之於客觀的"行"等同於純粹主觀先驗的"知",由此否定了"行"的客觀性及其在認識過程中的決定作用.
致良知"致良知"論,是王守仁關於認識方法的核心思想,是他對於"心即理"、"知行合一"等心學命題的理論概括與升華.王守仁稱此為"孔門正法眼藏",是"千古聖聖相傳的一點真骨血".他曾自我標榜說:"吾平生講學,隻是致良知三字."(《寄正憲男手墨》)他從37歲龍場"大悟"到50歲始揭"致良知"之教,其間經過了十幾年學術研究和事功磨鍊的艱難曆程."致良知"命題的提出,代表了陽明心學的終結,標誌著陽明心學的發展達到了它的頂峰.
王守仁的"致良知"學說是將《大學》的"致知"與孟子的"良知"說結合起來加以改造和發明而產生的.《大學》謂"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聖",強調"格物"是身心修養的首要環節.王守仁對此進行了改造,認定"格物"就是"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答羅整庵少宰書》),因而"致知"也就在於"格心".《孟子》所謂"良知",主要是指先天固有而不經後天習得的善性,即天賦的道德意識.王守仁就此作了很大的發揮,認定"良知"為心之本體,能生天地、萬物和人類;它"動靜一源",是封建倫理的升華和至善的道德;它是"辨別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樣,被改造過的《大學》"致知"和被發揮了的《孟子》"良知"兩個觀點便溶合為王守仁的"致良知"說.在王守仁看來,"良知"也就是"道"、"天理"、"本心";"致"就是使良知"明覺"和"發用流行"."致良知"也就是把"良知"擴充、推及到萬事萬物之中,予以發揚光大,從而將人的潛在道德意識轉化成現實的人生價值.
王守仁之所以要倡導"致良知",自然是為了達到"為善會惡"、維護封建道德規範這個現實目的.所以,他後來把自己的心學宗旨歸結為"王門四句教",即"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
這是王守仁的晚年定論,與其"致良知"說相吻合.由於"致良知"說甚為"明白簡易","雖至愚下品,一提便省黨"(《寄鄒謙之(三)》),加之王守仁宣揚人人皆有"良知",個個做得"聖人"(《傳習錄下》),使"致良知"得以普及和推廣,因而其影響十分深遠.
教育論王守仁不僅是一位思想家,也是一位教育家.他以弘揚"聖學"為己任,一生講學不輟.凡他所到之處,或立"鄉約",或興"社學",或建"書院",總是大力推行社會教化,並藉以宣揚他的思想學說.王守仁於明弘治十八年(1505)在京師任職時正式開始授徒講學,直到嘉靖七年(1529)去世,一共渡過了20餘年的講學生涯.他注意繼承古代教育傳統,提出了一些頗有價值的教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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