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陳亮傳》說他"生而且有光芒、為人才氣超邁,喜談兵,議論風生,下筆數千言立就",從青少年開始,就顯示了他是一位聰穎精明,才華橫溢和誌量非凡的人.在18歲時,他就考查了曆代古人用兵成敗的事跡,寫出了《酌古論》3篇,討論了19位風雲人物.當時的婺州郡守周葵看了這部書,對他十分賞識,讚譽為"他日國士也",並"請為上客"(同上).然而,周葵所欣賞的是陳亮博通古今的才華,期望把這位有希望的青年人納入道德性命之學的軌範中去,孝宗隆興元年,周葵參知政事,聘陳亮為其幕賓"朝士百事、必指令揖亮,因得時豪俊盡其議論".
周葵授以《中庸》《大學》曰:"談此可精性命之學",(同上),但陳亮對此不很感興趣,他後來說"紹興辛已,壬午之間,餘以報治兵事,為一時明公巨臣之所許,而反授《中庸》《大學》之旨,餘不能識也,而複以古文自詭於時,道德性命之學亦漸聞矣."(《陳亮集》卷28《錢叔因墓碣銘》),經過學習,陳亮雖然對道德性命之學有所了解,但他卻認為,那種空談心勝的道德性命之學無補於實際,更不能解決抗金統一事業,所以沒有按照周葵為他設計的道路去實行,而是繼續研究前人的曆史,並且又撰著了《英豪錄》和《中興遺傳》兩部著作,冀圖從曆史的經驗和教訓中總結出中興複國的借鑑.
陳亮是一位博學多才的學者,又是一位具有自己的主張不隨波逐流,不趨炎附勢的英豪之士,他的文章和議論不是為了謀取官職而作,且常常為權勢人物所不悅,因此,在青壯年時期,曾兩次參加科舉考試,都未得中.他說:"亮聞古人之於文也,猶其為仕也,仕將以行其道也,文將以載其道也,道不在於我,則雖仕何為"(《陳亮傳》卷28《複吳叔異》),陳亮認為,做官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和主張,若不如此,不如不做官,後來他又參加了幾次科舉考試,這不僅僅是為了追求個人的功名,而主要是為了求得一官以"行其道",為了尋找一個施展自己的才能和實現抗金複國的宏願.他參加科舉考試未中,主要是因為在思想傾向和政見上與當道者不合,以陳亮的學識和才華而論,在一般情況下,通過科舉求得一官半職並非難事,隻是因為他性格和見解同當時的學風、仕風不相合拍,在17歲時他作《謫仙歌》,讚頌李白"脫靴奴使高力士,辭官妥視楊貴妃,此真太白大節處,他人不知吾亦知.
我生恨不與同時,死猶喜得見其詩,豈特文章為其法,凜凜氣節安可移……"在《謫仙歌》序言中寫道"吾所起敬者,太白一人而已,感嘆久之,恨無人繼……太白有靈,其聽我聲,知我意矣."(《陳亮集》卷17)後來他又在《上孝宗皇帝第三書》中表明自己的態度說:"使臣有一毫攫取爵祿之心,以臣所習科舉文更一二試,而考官又平心以考之,不亦隨列得之矣."(《陳亮集》卷1)這些言論充分地表現了陳亮重視氣節而不媚世以葡取富貴的高尚情操和性格.事實也確如此,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陳亮35歲時又"詣闕上言",慷慨激昂地批判了自秦檜以來朝廷苟安東南一隅的國策和儒生、學士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不良風氣,感動了孝宗,受其賞識,"欲榜朝堂以勵群臣,用種放故事,詔令上殿,將擢用之(《宋史》本傳),但被陳亮拒絕了.這是因為孝宗的寵幸大臣曾覲插手這件事,他想掠美皇恩,搶在孝宗頒發之前見了陳亮,借攏絡陳亮以擴展個人勢力,此事為陳亮所知,因而"逾垣而逃"(同上).送上門的官他不做,隻是要堅持大節,不與勢利之人為伍.
孝宗幹道四年(1168年)陳亮24歲"首貢於鄉,旋入太學"(《重修浙江通誌稿·人物傳》)次年,朝廷與金人媾和,"天下欣然,幸得蘇息",獨陳亮敢冒風險,認為不可,他以布衣身分,連上五疏,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中興五論》.二百年後的方孝儒,在讀陳同甫《上孝宗四書》時稱讚道"士大夫厭厭無氣,有言責者不敢吐一詞,況若同甫一布衣乎!人不以為狂,則以為妄"(《陳亮集》《附錄》
二),朝廷置之不理,陳亮迴鄉教書講學,"學者多歸之",但他出於一個愛國者的責任感,又於1178年中,連續三次上書,由於奏疏直言不諱,大膽揭發了一班大臣退讓求和,苟且求安和儒士們脫離實際的空談風,遭到了當道者的忌恨.迴鄉之後,就有人向刑部控告了他,刑部侍郎何澹素忌恨陳亮,以"言涉犯上"之罪,逮捕了他,並施以酷刑"答亮無完膚".此事孝宗得知,下詔免死,陳亮迴鄉後,又發生了家僮殺人的事,被仇家控告為陳亮所指使,陳亮之父被囚於州獄,本人被下大理獄,這次蒙難因丞相王淮和好友辛棄疾等人的營救,又得免死,迴家後的三年中,同朱熹展開了"王霸義利之辨"的交鋒.
經過兩次下獄,經受嚴重打擊排斥之後,陳亮並未對恢複中原之誌有所改變,考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親自到建康(南京)京日(鎮江)觀察地形,作詞《念奴嬌·登多景樓》,對建康京口一帶有如下描寫"一水橫陳,連罔三兩,做出爭雄勢.六朝何事?隻成門戶私計"、"正好長驅,不須反顧,尋取中流誓"(《陳亮集》卷17),主張不要把長江天險僅僅當做是隔斷南疆北界的門戶,而要把它作為北伐中原,恢複失地的跳板,長驅直入,不須反顧.並且再次上疏,建議孝宗"由太子監軍,駐節建康,以示天下銳意恢複".這時正遇孝宗決定內禪,奏疏未予上報,此次上書不但未到孝宗皇帝之手,反而因其內容指陳時弊,觸怒了許多官僚,"繇是在廷交怒,以為狂怪"(《陳亮集》附錄二,《宋史》本傳)"當路欲置我於死地"(《陳亮集》卷28《庶弟昭甫墓誌銘》).陳亮迴鄉後,一次參加鄉人宴會,有人在杯中放了胡椒末,同座的人迴家暴風,他的家人誣告陳下了毒,陳亮再吃官司,下了大理.其後因少卿鄭汝諧在光宗麵前求情,才免於死,這次下獄,從表麵上看,屬於刑事案件,實際在其背後隱藏著政治原因.陳亮出獄後說"亮濫膺無須之禍,初欲以人殘其命,後欲以受賂殘其軀,拒獄反端,搜尋竟不得一筆之罪……可謂吹毛求疵之極矣."(《陳亮集》卷20《又甲辰秋書》)其中透露了陳亮受迫害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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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葵授以《中庸》《大學》曰:"談此可精性命之學",(同上),但陳亮對此不很感興趣,他後來說"紹興辛已,壬午之間,餘以報治兵事,為一時明公巨臣之所許,而反授《中庸》《大學》之旨,餘不能識也,而複以古文自詭於時,道德性命之學亦漸聞矣."(《陳亮集》卷28《錢叔因墓碣銘》),經過學習,陳亮雖然對道德性命之學有所了解,但他卻認為,那種空談心勝的道德性命之學無補於實際,更不能解決抗金統一事業,所以沒有按照周葵為他設計的道路去實行,而是繼續研究前人的曆史,並且又撰著了《英豪錄》和《中興遺傳》兩部著作,冀圖從曆史的經驗和教訓中總結出中興複國的借鑑.
陳亮是一位博學多才的學者,又是一位具有自己的主張不隨波逐流,不趨炎附勢的英豪之士,他的文章和議論不是為了謀取官職而作,且常常為權勢人物所不悅,因此,在青壯年時期,曾兩次參加科舉考試,都未得中.他說:"亮聞古人之於文也,猶其為仕也,仕將以行其道也,文將以載其道也,道不在於我,則雖仕何為"(《陳亮傳》卷28《複吳叔異》),陳亮認為,做官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和主張,若不如此,不如不做官,後來他又參加了幾次科舉考試,這不僅僅是為了追求個人的功名,而主要是為了求得一官以"行其道",為了尋找一個施展自己的才能和實現抗金複國的宏願.他參加科舉考試未中,主要是因為在思想傾向和政見上與當道者不合,以陳亮的學識和才華而論,在一般情況下,通過科舉求得一官半職並非難事,隻是因為他性格和見解同當時的學風、仕風不相合拍,在17歲時他作《謫仙歌》,讚頌李白"脫靴奴使高力士,辭官妥視楊貴妃,此真太白大節處,他人不知吾亦知.
我生恨不與同時,死猶喜得見其詩,豈特文章為其法,凜凜氣節安可移……"在《謫仙歌》序言中寫道"吾所起敬者,太白一人而已,感嘆久之,恨無人繼……太白有靈,其聽我聲,知我意矣."(《陳亮集》卷17)後來他又在《上孝宗皇帝第三書》中表明自己的態度說:"使臣有一毫攫取爵祿之心,以臣所習科舉文更一二試,而考官又平心以考之,不亦隨列得之矣."(《陳亮集》卷1)這些言論充分地表現了陳亮重視氣節而不媚世以葡取富貴的高尚情操和性格.事實也確如此,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陳亮35歲時又"詣闕上言",慷慨激昂地批判了自秦檜以來朝廷苟安東南一隅的國策和儒生、學士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不良風氣,感動了孝宗,受其賞識,"欲榜朝堂以勵群臣,用種放故事,詔令上殿,將擢用之(《宋史》本傳),但被陳亮拒絕了.這是因為孝宗的寵幸大臣曾覲插手這件事,他想掠美皇恩,搶在孝宗頒發之前見了陳亮,借攏絡陳亮以擴展個人勢力,此事為陳亮所知,因而"逾垣而逃"(同上).送上門的官他不做,隻是要堅持大節,不與勢利之人為伍.
孝宗幹道四年(1168年)陳亮24歲"首貢於鄉,旋入太學"(《重修浙江通誌稿·人物傳》)次年,朝廷與金人媾和,"天下欣然,幸得蘇息",獨陳亮敢冒風險,認為不可,他以布衣身分,連上五疏,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中興五論》.二百年後的方孝儒,在讀陳同甫《上孝宗四書》時稱讚道"士大夫厭厭無氣,有言責者不敢吐一詞,況若同甫一布衣乎!人不以為狂,則以為妄"(《陳亮集》《附錄》
二),朝廷置之不理,陳亮迴鄉教書講學,"學者多歸之",但他出於一個愛國者的責任感,又於1178年中,連續三次上書,由於奏疏直言不諱,大膽揭發了一班大臣退讓求和,苟且求安和儒士們脫離實際的空談風,遭到了當道者的忌恨.迴鄉之後,就有人向刑部控告了他,刑部侍郎何澹素忌恨陳亮,以"言涉犯上"之罪,逮捕了他,並施以酷刑"答亮無完膚".此事孝宗得知,下詔免死,陳亮迴鄉後,又發生了家僮殺人的事,被仇家控告為陳亮所指使,陳亮之父被囚於州獄,本人被下大理獄,這次蒙難因丞相王淮和好友辛棄疾等人的營救,又得免死,迴家後的三年中,同朱熹展開了"王霸義利之辨"的交鋒.
經過兩次下獄,經受嚴重打擊排斥之後,陳亮並未對恢複中原之誌有所改變,考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親自到建康(南京)京日(鎮江)觀察地形,作詞《念奴嬌·登多景樓》,對建康京口一帶有如下描寫"一水橫陳,連罔三兩,做出爭雄勢.六朝何事?隻成門戶私計"、"正好長驅,不須反顧,尋取中流誓"(《陳亮集》卷17),主張不要把長江天險僅僅當做是隔斷南疆北界的門戶,而要把它作為北伐中原,恢複失地的跳板,長驅直入,不須反顧.並且再次上疏,建議孝宗"由太子監軍,駐節建康,以示天下銳意恢複".這時正遇孝宗決定內禪,奏疏未予上報,此次上書不但未到孝宗皇帝之手,反而因其內容指陳時弊,觸怒了許多官僚,"繇是在廷交怒,以為狂怪"(《陳亮集》附錄二,《宋史》本傳)"當路欲置我於死地"(《陳亮集》卷28《庶弟昭甫墓誌銘》).陳亮迴鄉後,一次參加鄉人宴會,有人在杯中放了胡椒末,同座的人迴家暴風,他的家人誣告陳下了毒,陳亮再吃官司,下了大理.其後因少卿鄭汝諧在光宗麵前求情,才免於死,這次下獄,從表麵上看,屬於刑事案件,實際在其背後隱藏著政治原因.陳亮出獄後說"亮濫膺無須之禍,初欲以人殘其命,後欲以受賂殘其軀,拒獄反端,搜尋竟不得一筆之罪……可謂吹毛求疵之極矣."(《陳亮集》卷20《又甲辰秋書》)其中透露了陳亮受迫害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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