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81年8月,浙東發生饑荒,朱熹受命提舉兩浙東路常平茶鹽公事.到浙東後,他不帶隨從人員,單車微服,去四方察訪民情,"所至人不及知,郡縣官吏憚其風采"(《宋史》本傳).經過察訪,朱熹親眼看到許多農民因受殘酷剝削和災荒而掙紮於死亡線上的悽慘現象,同時得知一些地方官的貪贓枉法行為.為此,他大膽奏劾了紹興府一個官員偷盜賑救饑民官米4160石的犯罪事實,又彈劾了衢州守臣李峰隱瞞災情和謊報政績的事實.更值得一提的是,當朱熹發現當朝宰相王淮的親戚,吏部尚書鄭丙和和侍禦史張大經的密友台州太守唐仲友"違法擾民,貪汙淫虐,蓄養亡命,偷盜錢糧,偽造官會"等諸種罪行之時,能夠不顧自身安危,連續六次上疏彈劾,終於逼迫王淮撤去了唐仲友的官職.與此同時,他又雷厲風行地下令懲辦了一些貪官汙吏,還懲罰了一些暴虐鄉民的惡棍土豪.在浙東任上,朱熹也上疏要求孝宗"盡出內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粢之本",詔諭戶部減免欠稅,撤去那些不負責任的官吏,"遴選賢能,責以荒政."(《宋史》本傳》)以期達到"下結民心,消其乘時作亂之意"的目的.
公元1189年,朱熹出知福建漳州.到任以後,便"奏除屬縣無名之賦七百萬,減輕總製錢四百萬"(同上),在漳州任期內,他又提出了"行經界"的主張,要求核實田畝,繪圖造冊,為什麽要行經界?這是因為一些貧苦農民的田產早被官僚地主兼併,造成了"產去稅存"的不合理現象.田產被人奪走,稅額仍在失去土地的農民頭上,使"貧者無業而有稅","富者有業而無稅,則公家有隱瞞失陷,稅計不足之患"(《文集》卷21,(經界申請司狀》).這種情況,不僅貧苦農民深受其害,而且給國家造成坐失常賦,出現"歲計不足"的財政困難.故朱熹認為,若能"正板籍",核實業戶田畝,實行"隨畝均產",則既可減少佃民的痛苦,又可增加政府的收入.然而,由於這種辦法有損於豪民利益,因而遭到了大官僚地主的反對,未能實行.
上述事跡,說明朱熹在各地作官期間,表現了他的卓識遠見,能夠不畏強暴,以一定的魄力去反對邪惡勢力,也提出了一些補救時弊的正確主張,同時還做了一些救民於水火的好事.這雖然是為了從根本利益上鞏固趙家王朝的統治,但比起那些昏庸腐敗的官員來說,卻顯示了朱熹的正直和遠見卓識.但也應指出,朱熹作為一個篤行道學的封建衛道者和統治階級的上層分子,其根本立場,還是與農民相對立的,因為他最恨人民"犯上作亂",所以每當"饑民"或"流民"聚眾鬧爭時,他就毫不猶豫地進行鎮壓.
三、力主推行理學 竟遭落職罷祠
朱熹一生從事理學研究,又竭力主張以理學治國,但卻不被當道者所理解,加之他在政治道路上舉步艱難,所以其結局十分不妙.然而他為了實現自己的學說,卻表現了孔子那種"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精神.公元1162年,他向孝宗上封事說:
"帝王之舉,必先格物、致知,以及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細必照,則自然誠意、正心,而後可以應天下之務".勸說孝宗以身作則,遵照儒家經典中的義理辦事,"任賢使能,立綱紀,正風俗",以期達到國官兵強,抗金雪恥的目的.至次年,朱熹又乘孝宗召見之機,重申前議說:"大學之道,在於格物以致其知.陛下未嚐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平治之效,所以未著".上述建議的基本內容是要求用"三綱領"(即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和"八條目"(即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指導.先從皇帝本身做起,再施行於臣民.這些意見雖受到孝宗的讚許,但因阻力太大,未能得以施行.
在知南康軍任上,朱熹又應詔上疏說:"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年譜》卷2)在這次上疏中,由於他力陳時弊,指斥朝中諫官失職,使皇帝言路閉塞,"所與親密謀議,不過一二近習之臣.上以蠱惑陛下之心者,使陛下不信先王之道,而悅於功利之卑說,不樂莊士之讜言,而安於私督之鄙態.下則招集天下之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文武匯分,各入其門.交通賄賂,所盜者皆陛下之財;命卿置將,所竊者皆陛下之柄."(同上)這次上疏,雖是耿直之言,但卻觸怒了皇帝,幸好有人幫他說情,這才免於治罪.此後不久,朱熹便感到其理想難於實行而辭去官職,專心研究經學,講論義理.不過,他並未就此罷休,還是繼續向孝宗進言國事.有人勸他:"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戒勿以為言."朱熹講:"吾平生所學,惟此四字,豈可隱默以欺吾君乎?"(《宋史》
本傳)公元1188年,朱熹又借孝宗召他入對之機,大講"正心誠意",共上《奏劄》
5篇,其中以《戊申封事》著稱於時.《封事》說:"今天下大勢,如人有病,內自心腹,外達四肢,無一毛一發不受病者,且以天下之大本與今日之急務為陛下言之.
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務則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綱紀,變化風俗,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六者是也.……今日官省之間,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顧乃得以窟穴盤踞於其間.是以綱紀不正於上,風俗頹弊於下."此《封事》達於宮中,孝宗已就寢,又立即起床,秉燭披閱,並於次日下詔,授朱熹主管太一宮,兼崇政殿說書.朱熹雖力辭未就,但說明這次上奏得到了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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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89年,朱熹出知福建漳州.到任以後,便"奏除屬縣無名之賦七百萬,減輕總製錢四百萬"(同上),在漳州任期內,他又提出了"行經界"的主張,要求核實田畝,繪圖造冊,為什麽要行經界?這是因為一些貧苦農民的田產早被官僚地主兼併,造成了"產去稅存"的不合理現象.田產被人奪走,稅額仍在失去土地的農民頭上,使"貧者無業而有稅","富者有業而無稅,則公家有隱瞞失陷,稅計不足之患"(《文集》卷21,(經界申請司狀》).這種情況,不僅貧苦農民深受其害,而且給國家造成坐失常賦,出現"歲計不足"的財政困難.故朱熹認為,若能"正板籍",核實業戶田畝,實行"隨畝均產",則既可減少佃民的痛苦,又可增加政府的收入.然而,由於這種辦法有損於豪民利益,因而遭到了大官僚地主的反對,未能實行.
上述事跡,說明朱熹在各地作官期間,表現了他的卓識遠見,能夠不畏強暴,以一定的魄力去反對邪惡勢力,也提出了一些補救時弊的正確主張,同時還做了一些救民於水火的好事.這雖然是為了從根本利益上鞏固趙家王朝的統治,但比起那些昏庸腐敗的官員來說,卻顯示了朱熹的正直和遠見卓識.但也應指出,朱熹作為一個篤行道學的封建衛道者和統治階級的上層分子,其根本立場,還是與農民相對立的,因為他最恨人民"犯上作亂",所以每當"饑民"或"流民"聚眾鬧爭時,他就毫不猶豫地進行鎮壓.
三、力主推行理學 竟遭落職罷祠
朱熹一生從事理學研究,又竭力主張以理學治國,但卻不被當道者所理解,加之他在政治道路上舉步艱難,所以其結局十分不妙.然而他為了實現自己的學說,卻表現了孔子那種"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精神.公元1162年,他向孝宗上封事說:
"帝王之舉,必先格物、致知,以及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細必照,則自然誠意、正心,而後可以應天下之務".勸說孝宗以身作則,遵照儒家經典中的義理辦事,"任賢使能,立綱紀,正風俗",以期達到國官兵強,抗金雪恥的目的.至次年,朱熹又乘孝宗召見之機,重申前議說:"大學之道,在於格物以致其知.陛下未嚐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平治之效,所以未著".上述建議的基本內容是要求用"三綱領"(即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和"八條目"(即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指導.先從皇帝本身做起,再施行於臣民.這些意見雖受到孝宗的讚許,但因阻力太大,未能得以施行.
在知南康軍任上,朱熹又應詔上疏說:"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年譜》卷2)在這次上疏中,由於他力陳時弊,指斥朝中諫官失職,使皇帝言路閉塞,"所與親密謀議,不過一二近習之臣.上以蠱惑陛下之心者,使陛下不信先王之道,而悅於功利之卑說,不樂莊士之讜言,而安於私督之鄙態.下則招集天下之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文武匯分,各入其門.交通賄賂,所盜者皆陛下之財;命卿置將,所竊者皆陛下之柄."(同上)這次上疏,雖是耿直之言,但卻觸怒了皇帝,幸好有人幫他說情,這才免於治罪.此後不久,朱熹便感到其理想難於實行而辭去官職,專心研究經學,講論義理.不過,他並未就此罷休,還是繼續向孝宗進言國事.有人勸他:"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戒勿以為言."朱熹講:"吾平生所學,惟此四字,豈可隱默以欺吾君乎?"(《宋史》
本傳)公元1188年,朱熹又借孝宗召他入對之機,大講"正心誠意",共上《奏劄》
5篇,其中以《戊申封事》著稱於時.《封事》說:"今天下大勢,如人有病,內自心腹,外達四肢,無一毛一發不受病者,且以天下之大本與今日之急務為陛下言之.
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務則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綱紀,變化風俗,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六者是也.……今日官省之間,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顧乃得以窟穴盤踞於其間.是以綱紀不正於上,風俗頹弊於下."此《封事》達於宮中,孝宗已就寢,又立即起床,秉燭披閱,並於次日下詔,授朱熹主管太一宮,兼崇政殿說書.朱熹雖力辭未就,但說明這次上奏得到了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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