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載的"一物兩體"論闡明了宇宙萬物的矛盾現象,指出事物內部對立統一的特徵,他是沿著《周易》"易有太極,是生兩儀"的陰陽對立統一思想發展而來的,任何事物內部都有陰陽兩個方麵,這就是兩.陰陽兩個範疇可以包涵虛實、動靜、聚散、清濁等多種範疇,它們最終是統一於一個氣.所以,一與兩是互相依存,不可分開的.一氣而含有陰陽的交感變化,所以天地萬物能夠生生不息,處在永恆的生長和消亡過程中.
張載的一物兩體論,表明他對事物內部的對立統一的矛盾法則有相當的認識.
不過由於時代的局限,他認為"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對立的雙方必然會有鬥爭,而鬥爭的結局卻是二者的和解而達到新的統一.
這與辯證唯物主義的對立統一觀還有相當距離.張載的相對、相仇、和解,主要還是描述"氣本之虛"的宇宙運動,氣凝聚為萬物就有象有對,萬物再返歸大虛就是和而解.
中國古代講氣與陰陽的哲學家不少,但以氣為基點建立一個係統的宇宙本體論,張載卻是第一人.他從太虛即氣,陰陽交感產生萬物,從神,天道,到理,展現一個有機而和諧的宇宙整體.新儒學尋求的是天與人合一的共同的本,張載找到"氣之本",克服了晉唐以來儒學天人二本的弊病.在以氣為本的基礎上,人與世界、曆史與自然的規律合而為一,由天道觀到人性論,由人性論到倫理哲學,建立起他的哲學化的儒學體係.既要維護封建秩序,又要實現民胞物與的大同理想,以自然科學為基礎的唯物主義哲學體係和以儒家經典為綱領的唯心史觀就這樣結合在一個體係中.
張載是北宋新儒學潮流中產生的一代學術宗師,也是中國哲學史上首先創立氣一元哲學體係的唯物主義哲學家.雖然他的政治倫理觀念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的局限,但他對中國文化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
(趙載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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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學泰鬥 程顥·程頤
程顥(1032——1085)
程頤(1033——1107)
程顥和程頤是親兄弟,世稱二程,他們在中國儒學思想發展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國儒學第二次複興的主要骨幹人物.由於二程的思想十分接近,生活經曆大體相同,一般學術史和評價對他們的學術思想亦很少作分別介紹,筆者謹從舊例,將他們同列一傳.
一、官僚世家兩兄弟 經曆不凡有名聲
二程的家世曆代居官,他們的高祖程羽,是宋太祖趙匡胤手下一員將領.在宋太宗為晉王時,又是趙光義的幕僚之一,以後又做過宋真宗的老師,官至兵部侍郎,死後贈封少卿.曾祖父程希振,曾任尚書虞部員外郎.其祖父程囗贈開封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二程的父親程(王向)又以世家的萌庇,照例做了一個"郊社齋郎",得到了晉升機會,由此起家,連續做了幾十年的中央和地方官,官至太中大夫,到了暮年,才因老病致仕(退休).
程顥,宇伯淳,生於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死於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後人號為明道先生.
程顥自幼聰穎,幼年時期就開始習誦儒家經典,10歲就能寫詩作賦.他不但天資聰穎,並能刻苦學習,20餘歲即中進士.隨後做了幾任地方官,在任上,是一位幹練的官員.其弟程頤在《明道先生行狀》中敘述了其兄作地方官時期的一些重要事跡.
中進士後,調京兆府酃縣(今陝西戶縣)主簿,剛上任時,縣令即因其年輕,不了解他的才能,就在這時,縣衙受理了一宗比較複雜的案件:有個縣民借居其兄長的屋宅,很多年之後,在此住宅中挖出很多埋藏於地下的錢幣,這個縣民的兄長之子認為是他父親所藏,兩家到縣衙爭訟.縣令覺得難以判案,對程顥說:"此事沒有證據說明錢幣為誰人所藏,應該如何斷案?"程顥說:"此事容易辨明".他對原告說:"你父親是在什麽時候把錢幣埋在宅內的?"原告說:"四十年了".
又問:"被告借住這所房子多少年了?"原告說:"二十年了".程顥即派人取出十千錢幣,進行了仔細考察,然後對原告說:"如今官府鑄錢,不到五六年就流行於全國,這些錢幣都是未藏前數十年所鑄造的,怎麽解釋?"原告不能答對.案子判清了,縣令對程顥十分驚奇.
後來,程灝為江寧府上元縣(今南京)主簿,此處迴稅不均的現象十分嚴重,同江寧府靠近的好田土,都為有權勢的人用高價購買了,可是,這些好田上的賦都很輕,一般小民百姓所有的遠郊田,其購價雖低,賦稅卻很重,程顥幫助縣令籌畫良策,平均了賦稅.由於這一措施對富人有所損害,引起他們的不滿,因而企圖阻止其實行,程顥沒有讓步,後來無人敢公開反對了.此後,宋朝中央政府也曾在全國各地推行均稅法,但未收到成效.這件事說明程穎辦事果斷,能做到令出必行.
不久縣令去職,由程顥代其職務,當時的上元縣,民情十分複雜,訴訟每月不下二百起,以往的官員終日忙於文案,沒有認真去做實事,程顥"處官有方",不到一個月,訴訟案件大大減少.又上元縣的稻田連年遭受澇災,長期未得到治理,程顥發動民工,於當年就修好了破塘,使糧食獲得豐收.為地方辦了一件大好事.
程顥在地方官任上,積極推行了儒家的政治路線.在澤州晉城(今山西晉城縣)為令時,"澤人淳厚,尤眼先生教命.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長上."向縣民宣示儒家禮教.他按照儒家政治理想管理政事,"度鄉村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無所言.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黨,使無失所.行旅出於途者皆有所養.諸鄉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而與之語;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俗始甚野,不知為學.先生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去邑才十餘年,服者蓋數百人矣."(《河南程氏文集》卷11《明道先生行狀盯如此等等,說明程顥在年輕時期,就是一個忠實地實踐儒家學說的人.此外,在晉城任職期間,他還實行了一些減輕人民負擔的措施,如當時國家有科買製度,每年都給人民造成嚴重的負擔,每當任務一來,"雖至賤物至官取之,則其價翔踴,多者至數十倍"(同上).這時,百姓必須用昂價買進,再以低價賣給政府,人民苦不堪忍.程顥為緩和這種情況,"常度所需",使家預先儲備當年上麵所需之物,到徵收時合理定價賣出.這樣富家可取倍息,鄉民的負擔也比過去減輕一半以上.又如,該縣所收人民糧賦,照例要送至邊疆,由於道路遙遠,運輸不便,若在近外買進,則價格昂貴.程顥選擇了一些信得過的富民,令其預先購粟於邊郡,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用費,寬纖了民力,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另外,程灝還在晉城實行了其他一些好的措施,如在縣庫儲錢以補民力,按照家產的多寡合理調整差役製度等.上述一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得到好處,所以《行狀》說他"在邑三年,百姓愛之如父母",離任那天,人們對他依依不捨,群情激動,以致"哭聲振野".此處雖有溢美之詞,但也多少反映了一些真實情況,至少說明程灝是按照儒家的"仁政"原則實行了一些"惠民"之政,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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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載的一物兩體論,表明他對事物內部的對立統一的矛盾法則有相當的認識.
不過由於時代的局限,他認為"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對立的雙方必然會有鬥爭,而鬥爭的結局卻是二者的和解而達到新的統一.
這與辯證唯物主義的對立統一觀還有相當距離.張載的相對、相仇、和解,主要還是描述"氣本之虛"的宇宙運動,氣凝聚為萬物就有象有對,萬物再返歸大虛就是和而解.
中國古代講氣與陰陽的哲學家不少,但以氣為基點建立一個係統的宇宙本體論,張載卻是第一人.他從太虛即氣,陰陽交感產生萬物,從神,天道,到理,展現一個有機而和諧的宇宙整體.新儒學尋求的是天與人合一的共同的本,張載找到"氣之本",克服了晉唐以來儒學天人二本的弊病.在以氣為本的基礎上,人與世界、曆史與自然的規律合而為一,由天道觀到人性論,由人性論到倫理哲學,建立起他的哲學化的儒學體係.既要維護封建秩序,又要實現民胞物與的大同理想,以自然科學為基礎的唯物主義哲學體係和以儒家經典為綱領的唯心史觀就這樣結合在一個體係中.
張載是北宋新儒學潮流中產生的一代學術宗師,也是中國哲學史上首先創立氣一元哲學體係的唯物主義哲學家.雖然他的政治倫理觀念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的局限,但他對中國文化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
(趙載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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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學泰鬥 程顥·程頤
程顥(1032——1085)
程頤(1033——1107)
程顥和程頤是親兄弟,世稱二程,他們在中國儒學思想發展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國儒學第二次複興的主要骨幹人物.由於二程的思想十分接近,生活經曆大體相同,一般學術史和評價對他們的學術思想亦很少作分別介紹,筆者謹從舊例,將他們同列一傳.
一、官僚世家兩兄弟 經曆不凡有名聲
二程的家世曆代居官,他們的高祖程羽,是宋太祖趙匡胤手下一員將領.在宋太宗為晉王時,又是趙光義的幕僚之一,以後又做過宋真宗的老師,官至兵部侍郎,死後贈封少卿.曾祖父程希振,曾任尚書虞部員外郎.其祖父程囗贈開封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二程的父親程(王向)又以世家的萌庇,照例做了一個"郊社齋郎",得到了晉升機會,由此起家,連續做了幾十年的中央和地方官,官至太中大夫,到了暮年,才因老病致仕(退休).
程顥,宇伯淳,生於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死於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後人號為明道先生.
程顥自幼聰穎,幼年時期就開始習誦儒家經典,10歲就能寫詩作賦.他不但天資聰穎,並能刻苦學習,20餘歲即中進士.隨後做了幾任地方官,在任上,是一位幹練的官員.其弟程頤在《明道先生行狀》中敘述了其兄作地方官時期的一些重要事跡.
中進士後,調京兆府酃縣(今陝西戶縣)主簿,剛上任時,縣令即因其年輕,不了解他的才能,就在這時,縣衙受理了一宗比較複雜的案件:有個縣民借居其兄長的屋宅,很多年之後,在此住宅中挖出很多埋藏於地下的錢幣,這個縣民的兄長之子認為是他父親所藏,兩家到縣衙爭訟.縣令覺得難以判案,對程顥說:"此事沒有證據說明錢幣為誰人所藏,應該如何斷案?"程顥說:"此事容易辨明".他對原告說:"你父親是在什麽時候把錢幣埋在宅內的?"原告說:"四十年了".
又問:"被告借住這所房子多少年了?"原告說:"二十年了".程顥即派人取出十千錢幣,進行了仔細考察,然後對原告說:"如今官府鑄錢,不到五六年就流行於全國,這些錢幣都是未藏前數十年所鑄造的,怎麽解釋?"原告不能答對.案子判清了,縣令對程顥十分驚奇.
後來,程灝為江寧府上元縣(今南京)主簿,此處迴稅不均的現象十分嚴重,同江寧府靠近的好田土,都為有權勢的人用高價購買了,可是,這些好田上的賦都很輕,一般小民百姓所有的遠郊田,其購價雖低,賦稅卻很重,程顥幫助縣令籌畫良策,平均了賦稅.由於這一措施對富人有所損害,引起他們的不滿,因而企圖阻止其實行,程顥沒有讓步,後來無人敢公開反對了.此後,宋朝中央政府也曾在全國各地推行均稅法,但未收到成效.這件事說明程穎辦事果斷,能做到令出必行.
不久縣令去職,由程顥代其職務,當時的上元縣,民情十分複雜,訴訟每月不下二百起,以往的官員終日忙於文案,沒有認真去做實事,程顥"處官有方",不到一個月,訴訟案件大大減少.又上元縣的稻田連年遭受澇災,長期未得到治理,程顥發動民工,於當年就修好了破塘,使糧食獲得豐收.為地方辦了一件大好事.
程顥在地方官任上,積極推行了儒家的政治路線.在澤州晉城(今山西晉城縣)為令時,"澤人淳厚,尤眼先生教命.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長上."向縣民宣示儒家禮教.他按照儒家政治理想管理政事,"度鄉村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無所言.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黨,使無失所.行旅出於途者皆有所養.諸鄉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而與之語;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俗始甚野,不知為學.先生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去邑才十餘年,服者蓋數百人矣."(《河南程氏文集》卷11《明道先生行狀盯如此等等,說明程顥在年輕時期,就是一個忠實地實踐儒家學說的人.此外,在晉城任職期間,他還實行了一些減輕人民負擔的措施,如當時國家有科買製度,每年都給人民造成嚴重的負擔,每當任務一來,"雖至賤物至官取之,則其價翔踴,多者至數十倍"(同上).這時,百姓必須用昂價買進,再以低價賣給政府,人民苦不堪忍.程顥為緩和這種情況,"常度所需",使家預先儲備當年上麵所需之物,到徵收時合理定價賣出.這樣富家可取倍息,鄉民的負擔也比過去減輕一半以上.又如,該縣所收人民糧賦,照例要送至邊疆,由於道路遙遠,運輸不便,若在近外買進,則價格昂貴.程顥選擇了一些信得過的富民,令其預先購粟於邊郡,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用費,寬纖了民力,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另外,程灝還在晉城實行了其他一些好的措施,如在縣庫儲錢以補民力,按照家產的多寡合理調整差役製度等.上述一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得到好處,所以《行狀》說他"在邑三年,百姓愛之如父母",離任那天,人們對他依依不捨,群情激動,以致"哭聲振野".此處雖有溢美之詞,但也多少反映了一些真實情況,至少說明程灝是按照儒家的"仁政"原則實行了一些"惠民"之政,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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