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同上)
"心"有分辨差異,同時"兼知"多種事物的能力,可以同時得到多種不同的認識,這就是"兩".但另一方麵,要深刻認識一種事物、精通一門學問,就必須專心一意、集中思想,不能因對那一種事物的認識而妨礙對這一種事物的認識,這就是"一"."一"和"兩"的這種辯證統一就是"壹".荀子強調:
心枝則無知,側則不精,貳則疑惑.壹於道以贊稽之,萬物可兼知也.
身盡其故則美.美不可兩也,故知者擇一而壹焉.(同上)"擇一而壹"也就是專一、專心.荀子還說:
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故心未嚐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同上)
心是動的,不動就不能思維,但要正常思維就必須排除各種幹擾,讓思想靜下來.所謂"靜"就是不讓各種胡思亂想和煩惱來擾亂思維.
荀子認為,正確處理好"藏"與"虛"、"兩"與"壹"、"動"與"靜"三對矛盾的關係,做到"虛查而靜",就能達到"大清明"的境界,做到"坐於室而見四海,處於今而論久遠,疏觀萬物而知其情,參稽治亂而通其度,經緯天地而材官萬物,製割大理而宇宙理矣"(同上).從認識形式到認識方法,荀子的辯證思維水平,確實是他那個時代無人能及的.
六、製名以指實
荀子作為先秦諸子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最有成就的邏輯學家之一.荀子在邏輯研究上的貢獻,主要在概念論上.
荀子首先揭示了思維活動的四種形態,他說:
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故期、命、辨、說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業之始也.(《荀子·正名》)"實",指客觀事物,或稱認識對象."命",指製名的思維活動."期",指下判斷的思維活動."說",指解說、推理活動."辨",指辨論論活動.荀子認為,命、期、說、辨是實際運用中的四種重要思維活動,是成就王業的起點.
與這四種思維活動相聯繫,荀子又明確提出了名、辭、辨說三種思維形式.名是"命"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給名下了一個定義:
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同上)
認為概念是抽象反映一類事物共同屬性的思維形式.概念的實質是類,說明抽象性和普遍性是概念的本質屬性,這一見解異常深刻.他又說:
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同上)認為名不是一成不變的,有"循舊",也須"作新".但名的變與不變,其要求都是"名以指實",即名實相符.
辭則是"期"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說:
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同上)
這是說,辭的作用,不是簡單地指稱事物,而是表示一個思想.這不僅揭示了辭的本質,而且從思維形式的結構和作用上說出了辭和名的區別和聯繫.
辨說是解說、辯論這些思維活動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對其也下了一個定義:
辨說也者,不異實名所喻動靜之道也.(同上)
"辨說",即推理論證."不異實名",名實一致,指同用一個概念和事物.
"動靜之道",指運動變化之道.這是說,推理論證是使用自我同一的概念來說明它的運動變化規律的一種思維形式.荀子的這一定義,突出地肯定了推理是概念的運動,是一種創見.
總之,從思維的結構上說,荀子認為,名是思維的細胞,有了名才能下判斷,才有辭;有了名和辭,才能進行推理和論證,才有辨說.名、辭、辨說各以前麵的思維形式為前提,越來越趨於複雜.從思維的作用上說,無論名辭,還是辨說,都是為了喻實的,其中名更為根本."命不喻"然後才有期,"期不喻"然後才有說,"說不響"然後才有辨.可見,辭和說辨都是為名服務的.
既然名如此重要,那麽,製定正確的名的要領和方法是什麽呢?荀子在《正名》
篇裏提出了五條.
第一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事物相同,其名也同;事物相異,其名也異.
第二是"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這是就語詞表現形式而言.如果用一個字就可以把某種實表達清楚,就隻用一個字表達;如果用單名不足以表達清楚,就用一個字以上的複名(即兼名).
第三是遍舉用"共名",偏舉用"別名".荀子說:
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
荀子此說,不但闡述了一個製名的方法,而且也是對名的推演關係和分類理論的一個創造."推而共之,共則有共",共名沿著"共"的方向推演,是名的概括.
概括的結果,使名的外延擴大."推而別之,別則有別",別名沿著"別"的方向推演,是名的限製.限製的結果,使名的外延縮小.荀子認為,這種概括和限製又都不是無止境的."共"至一定程度則不能再"共",這就出現"無共".無共是最後的共名,也是外延最大的共名,即大共名."別"至一定程度也不能再"別",這就出現了"無別","無別"是最後的別名,也是外延最小的別名,即大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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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分辨差異,同時"兼知"多種事物的能力,可以同時得到多種不同的認識,這就是"兩".但另一方麵,要深刻認識一種事物、精通一門學問,就必須專心一意、集中思想,不能因對那一種事物的認識而妨礙對這一種事物的認識,這就是"一"."一"和"兩"的這種辯證統一就是"壹".荀子強調:
心枝則無知,側則不精,貳則疑惑.壹於道以贊稽之,萬物可兼知也.
身盡其故則美.美不可兩也,故知者擇一而壹焉.(同上)"擇一而壹"也就是專一、專心.荀子還說:
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故心未嚐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同上)
心是動的,不動就不能思維,但要正常思維就必須排除各種幹擾,讓思想靜下來.所謂"靜"就是不讓各種胡思亂想和煩惱來擾亂思維.
荀子認為,正確處理好"藏"與"虛"、"兩"與"壹"、"動"與"靜"三對矛盾的關係,做到"虛查而靜",就能達到"大清明"的境界,做到"坐於室而見四海,處於今而論久遠,疏觀萬物而知其情,參稽治亂而通其度,經緯天地而材官萬物,製割大理而宇宙理矣"(同上).從認識形式到認識方法,荀子的辯證思維水平,確實是他那個時代無人能及的.
六、製名以指實
荀子作為先秦諸子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最有成就的邏輯學家之一.荀子在邏輯研究上的貢獻,主要在概念論上.
荀子首先揭示了思維活動的四種形態,他說:
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故期、命、辨、說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業之始也.(《荀子·正名》)"實",指客觀事物,或稱認識對象."命",指製名的思維活動."期",指下判斷的思維活動."說",指解說、推理活動."辨",指辨論論活動.荀子認為,命、期、說、辨是實際運用中的四種重要思維活動,是成就王業的起點.
與這四種思維活動相聯繫,荀子又明確提出了名、辭、辨說三種思維形式.名是"命"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給名下了一個定義:
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同上)
認為概念是抽象反映一類事物共同屬性的思維形式.概念的實質是類,說明抽象性和普遍性是概念的本質屬性,這一見解異常深刻.他又說:
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同上)認為名不是一成不變的,有"循舊",也須"作新".但名的變與不變,其要求都是"名以指實",即名實相符.
辭則是"期"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說:
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同上)
這是說,辭的作用,不是簡單地指稱事物,而是表示一個思想.這不僅揭示了辭的本質,而且從思維形式的結構和作用上說出了辭和名的區別和聯繫.
辨說是解說、辯論這些思維活動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對其也下了一個定義:
辨說也者,不異實名所喻動靜之道也.(同上)
"辨說",即推理論證."不異實名",名實一致,指同用一個概念和事物.
"動靜之道",指運動變化之道.這是說,推理論證是使用自我同一的概念來說明它的運動變化規律的一種思維形式.荀子的這一定義,突出地肯定了推理是概念的運動,是一種創見.
總之,從思維的結構上說,荀子認為,名是思維的細胞,有了名才能下判斷,才有辭;有了名和辭,才能進行推理和論證,才有辨說.名、辭、辨說各以前麵的思維形式為前提,越來越趨於複雜.從思維的作用上說,無論名辭,還是辨說,都是為了喻實的,其中名更為根本."命不喻"然後才有期,"期不喻"然後才有說,"說不響"然後才有辨.可見,辭和說辨都是為名服務的.
既然名如此重要,那麽,製定正確的名的要領和方法是什麽呢?荀子在《正名》
篇裏提出了五條.
第一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事物相同,其名也同;事物相異,其名也異.
第二是"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這是就語詞表現形式而言.如果用一個字就可以把某種實表達清楚,就隻用一個字表達;如果用單名不足以表達清楚,就用一個字以上的複名(即兼名).
第三是遍舉用"共名",偏舉用"別名".荀子說:
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
荀子此說,不但闡述了一個製名的方法,而且也是對名的推演關係和分類理論的一個創造."推而共之,共則有共",共名沿著"共"的方向推演,是名的概括.
概括的結果,使名的外延擴大."推而別之,別則有別",別名沿著"別"的方向推演,是名的限製.限製的結果,使名的外延縮小.荀子認為,這種概括和限製又都不是無止境的."共"至一定程度則不能再"共",這就出現"無共".無共是最後的共名,也是外延最大的共名,即大共名."別"至一定程度也不能再"別",這就出現了"無別","無別"是最後的別名,也是外延最小的別名,即大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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