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裏善的萌芽要加以擴充、培養,才會發展為完美的道德;如果不加以擴充、培養,像伐牛山之木一樣,善也會"濯濯"無存,並且產生出惡來.


    三、倫理觀


    從性善論出發,孟子概括出仁義禮智"四德"和"五倫"等道德規範,提出了"義勝於利"、"捨生取義"等道德行為評價準則,論述了"存心"、"養氣"、"寡慾"、"盡心知天"等一係列道德修養理論.


    孟子以仁義禮智作為道德的最高原則,他不但第一個以四德並舉,而且對四德的內涵重新作了規定,對仁義禮智的起源、相互作用及其關係作了深入的闡述.


    孟子認為"惻隱之心,仁之端也"."惻隱之心"即"不忍人之心",也就是對人的危難的同情心.孟子認它就是仁的萌芽,或者說它就是仁.這樣,仁這種道德現象就有了一個堅實的基礎,即心理情感的基礎.從人的心理感情活動的角度來解釋"仁者愛人"的深刻原因,較之孔子的理論,顯得更有說服力,更易為人們所接受.這樣,孟子就開闢了一條研究道德現象的新途徑.


    孟子對義也給予了新解釋.他認為義根源於人們的羞惡之心.於是,感到羞惡有愧則不當為;反之,則當為.將這種羞愧不為之心擴充到所應當為之事上,這就是義.


    仁義這種道德原則如何變成道德行為呢?孟子提出了"居仁由義"說.所謂"居仁",即立於仁.就是說,在道德生活中,一切都要從仁出發.為此,他進行了解釋:


    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


    (《孟子·盡心上》)


    每個人都有不忍心幹的事,把它擴充到所忍心幹的事上,這就是仁.而仁者又要將自己之所愛推及所不愛.但這種"居仁""推恩"必須"由義",所以它說:


    君子之於物也,愛之而弗仁;於民,仁之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同上)


    又說:


    仁者無不愛也,急親賢之為務.……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


    (同上)


    這樣,"居仁""由義",仁愛盡管還是仁愛,但對不同的人,就有厚薄之別、先後之分了.


    孟子承認愛有等差,但他更強調由己及人.在他看來,親親孝悌隻是仁的擴充過程的開端,不親親而愛人固然是不"由義",但僅親親而不愛人則更為不義.親親而愛人就是將親親之心推及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三上》).


    孟子所謂禮,其作用在於對仁義進行節製和文飾,既不讓仁義失之無度,也不讓它們失之於質實粗野.孟子主張以禮待人,循禮而行,但他認為禮節儀式同仁相比,則是次要的.禮是仁義的外化和形式化,它受製於仁義,產生於仁義.


    為了正確認識仁義原則並保證仁義的實踐,孟子又提出"智"的範疇.他說:


    智之實,知斯二者(仁、義)弗去是也.(《孟子·離婁上》)所謂"知斯二者",就是對仁、義能有正確的認識和理解;由"知"而"弗去",就是在正確認識理解的基礎上自覺地堅持仁與義的原則,執著地踐履仁義道德.


    孟子將人們的社會關係概括為五倫,並為它們規定了具體的道德規範.他說:


    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倫即倫次,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五倫"即五種人倫.它們是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五種基本的社會關係或倫理關係.孟子認為這五種不同的社會關係都應有不同的道德規範和原則,父子關係要以親親為原則,君臣上下關係要以義為原則,夫婦男女關係要以有差別、有區別的和諧為原則,長幼關係要以尊老養老為原則,朋友關係要以信實為原則."五倫"這五種道德原則是以區別人獸為背景提出的,它是人類社會由野蠻進入文明的標誌、就道德規範而言,它是對四德的進一步具體化.


    利與義,是道德哲學的基本問題.孟子盡管承認人們物質利益的必要性,肯定先富後教、恆產對恆心的重要性,但在價值取向上,他還是義勝於利,認為道德原則重於物質利益.


    《孟子》開宗明義就是: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日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厭.


    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何必曰利?"孟子奉勸梁惠王隻能講仁義,不能講利,認為如果講利,就會引起爭奪、招致政權顛覆.因此,從表麵看來,孟子似乎認為利是萬惡之源,義與利是對立的.其實,孟子這裏所說的"利"與"義"含義較為複雜.孟子所謂"義",既是統治階級長遠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體現,又包含有一部分社會公共利益甚至一部分人民利益.


    他所謂"利",實際指統治者的個人私利以及所代表的小集團利益,或者是眼前利益、局部利益.這從"何以利吾國"、"何以利吾家"、"何以利吾身"之"利"的對象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罔此,孟子在這裏崇義而抑利,實質是反對統治者為一己之私利而置整體利益、長遠利益而不顧.他認為如果統治者帶頭追求個人或小集團的私利,全國人人爭而仿效,那麽就會使國家和統治階級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受到根本性的損害.因而他提倡義,要用義來規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這種"義",實質就是以道德原則為形式而出現的"公利".孟子所謂反對"後義而先利",就是反對置私利於公利之先.而提倡公利,最終還是有利於統治者本身.不求利而利自得,這正是儒家的辯證法,正是孟子講仁義的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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