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集內第一篇小說的名字。


    將全書校讀一遍,覺得有好些仍舊是頗可喜的,因為原文是好的,雖然


    譯文很有點幼稚。我所最喜歡的是庫普林的一篇《晚間的來客》,和伊巴涅


    支的《顛狗病》,這是一九二一年我在西山養病時所譯,是登在《新青年》


    上最後的一篇小說了。一九二三年秋天我譯英國斯威夫德(swift)的《育嬰


    芻議》(amodestproposal)的時候,在附記裏曾說及這《顛狗病》:


    有時又忽然愛好深刻痛切之作,仿佛想把指甲盡力的掐進肉裏去,感到苦的痛快。


    在這時候我就著手譯述特別的文字,前年在西山養病時所譯的《顛狗病》和這篇《芻議》


    都是一例。


    《空大鼓》這一類的東西不是我現在所以為最好的,我隻覺得它寫得還


    不錯,至於內含的意思就不一定是可以服膺的了。單純的信仰


    (“simplefaith”)在個人或是幸福,但我覺得明淨的觀照更有興趣。人生


    社會真是太複雜了,如實地觀察過去,雖然是身入地府,畢生無有出期,也


    似乎比一心念著安養樂邦以至得度更有一點意思。這是我後來的見解,但迴


    過來重閱以前的譯文,覺得十九都還不差,所以還想保存它,但是反正是舊


    譯,除改正錯字及標點以外一仍其舊,即如代表女性的字也仍用“伊”,不


    去把它──都改寫作“她”了。


    民國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於北平,周作人。


    □1928年


    11月刊“開明”,初版本,署名周作人


    □收入《苦雨齋序跋文》


    聖書與中國文學


    我對於宗教從來沒有什麽研究,現在要講這個題目,覺得實在不大適當。


    但我的意思隻偏重在文學的一方麵,不是教義上的批評,如改換一個更為明


    瞭的標題,可以說是古代希伯來文學的精神及形式與中國新文學的關係。新


    舊約的內容,正和中國的四書五經相似,在教義上是經典,一麵也是國民的


    文學;中國現在雖然還沒有將經書作文學研究的專書,《聖書》之文學的研


    究在歐洲卻很普通,英國《萬人叢書》──“every-man’slibrary”裏的


    一部《舊約》,便題作《古代希伯來文學》。我現在便想在這方麵,將我的


    意見略略說明。


    我們說《舊約》是希伯來的文學,但我們一麵也承認希伯來人是宗教的


    國民,他的文學裏多含宗教的氣味,這是當然的事實,我想文學與宗教的關


    係本來很是密切,不過希伯來思想裏宗教分子比別國更多一點罷了。我們知


    道藝術起源大半從宗教的儀式出來,如希臘的詩(mele-songs),賦(epe-epics)、戲曲都可以證明這個變化,就是雕刻繪畫上也可以看出許多蹤跡。


    一切藝術都是表現各人或一團體的感情的東西;《詩序》裏說,“情動於中


    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


    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這所說雖然止於歌舞,引申起來,也可以作雕


    刻繪畫的起源的說明。原始社會的人,唱歌,跳舞,雕刻繪畫,都為什麽呢?


    他們因為情動於中,不能自已,所以用了種種形式將他表現出來,仿佛也是


    一種生理上的滿足。最初的時候,表現感情並不就此完事;他是懷著一種期


    望,想因了言動將他傳達於超自然的或物,能夠得到滿足;這不但是歌舞的


    目的如此,便是別的藝術也是一樣,與祠墓祭祀相關的美術可以不必說了,


    即如野蠻人刀柄上的大鹿與杖頭上的女人象徵,也是一種符咒作用的,他的


    希求的具體的表現。後來這祈禱的意義逐漸淡薄,作者一樣的表現感情,但


    是並不期望有什麽感應,這便變了藝術,與儀式分離了。又凡舉行儀式的時


    候,全部落全宗派的人都加在裏邊,專心贊助,沒有賞鑒的餘暇;後來有旁


    觀的人用了賞鑒的態度來看他,並不夾在儀式中間去發表同一的期望,隻是


    看看接受儀式的印象,分享舉行儀式者的感情;於是儀式也便轉為藝術了。


    從表麵上看來,變成藝術之後便與儀式完全不同,但是根本上有一個共通點,


    永久沒有改變的,這是神人合一,物我無間的體驗。原始儀式裏的人神


    (enthousias-mos)、忘我(ekstasis),就是這個境地;此外如希臘的新


    柏拉圖派,印度的婆羅門教,波斯的“毛衣外道”(sufi)等的求神者,目


    的也在於此;基督教《福音書》內便說的明白,“使他們台而為一;正如你


    父在我裏麵,我在你裏麵,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麵。”(《約翰福音》第十八


    章二十七節)這可以說是文學與宗教的共通點的所在。托爾斯泰著的《什麽


    是藝術》,專說明這個道理,雖然也有不免稍偏的地方,經克魯泡特金加以


    修正,(見《克魯泡特金的思想》內第二章《文學觀》)但根本上很是正確。


    他說藝術家的目的,是將他見了自然或人生的時候所經驗的感情,傳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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