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最可怕的以文字思想殺人的一種蠻俗的遺留品,固足以為曆史家的參考,


    且更將使唯理論者見之而沉思而恐怖也。


    (民國廿五年三月十日,於北平知堂)


    [附記]“清代文字獄考”與“禁書書目提要”,都是研究院的好題目,


    隻可惜還沒有人做。圖書館也該拚出一筆冤錢,多搜集禁書,不但可以供研


    究者之用,實在也是珍籍,應當寶重,雖然未必是善本。禁書的內容有些很


    無聊,如《書法精言》即是,上文雲冤錢者意即指此,然而錢雖冤卻又是值


    得花者也。


    □1936年


    5月刊《逸經》5期,署名周作人


    □收入《風雨談》


    蒿庵閑話


    對於蒿庵張爾岐的筆記,我本來不會有多大期待,因為我知道他是嚴肅


    的正統派人。但是我卻買了這兩卷閑話來看,為什麽呢?近來我想看看清初


    人的筆記,並不能花了財與力去大收羅,隻是碰著到手的總找來一看,《蒿


    庵閑話》也就歸入這一類裏去了。這是嘉慶時的重刻本,卷末蔣因培的附記


    中有雲:


    “此書自敘謂無關經學不切世務,故命為閑話,然書中教人以說閑話看


    閑書管閑事為當戒,先生邃於經學,達於世務,凡所禮記皆多精義,固非閑


    話之比。”據我看來,這的確不是閑話,因為裏邊很有些大道理,如卷一有


    一則上半雲:


    明初學者宗尚程朱,文章質實,名儒碩輔,往往輩出,國治民風號


    為近古。自良知之說起,人於程朱始敢為異論,或以異教之言詮解六經,


    於是議論日新,文章日麗,浸淫至天啟崇禎之間,鄉塾有讀《集注》者


    傳以為笑,《大全》《性理》諸書束之高閣,或至不蓄其本。庚辰以後,


    文章猥雜最甚,能綴砌古字經語猶為上駟,俚辭諺語,頌聖祝壽,喧囂


    滿紙,聖賢微言幾掃地盡,而甲申之變至矣。


    下文又申明之曰:“追究其始,菲薄程朱之一念實漸致之。”《鈍吟雜錄》


    卷二“家戒下”斥李卓吾處,何義門批註雲:


    “吾嚐謂既生一李卓吾,即宜一牛金星繼其後矣。”二公語大妙,蓋以


    為明末流寇乃應文運而生,此正可代表中國正統的文學批評家之一派也。但


    是蒿庵也有些話說得頗好,卷一有一則雲:


    韓文公《送文暢序》有儒名墨行、墨名儒行之語,蓋以學佛者為墨,


    亦據其普度之說而以此名歸之。今觀其學,止是攝煉精神,使之不滅,


    方將棄倫常割恩愛,以求證悟,而謂之兼愛可乎。又其《送文暢北遊》


    詩,大以富貴相誇誘,至雲酒場舞閨姝,獵騎圍邊月,與世俗惑溺人何


    異。《送高閑序》為旭有道一段,亦以利害必明無遺錙鐵情炎於中利慾


    鬥進為勝於一死生解外膠,皆不類儒者。竊計文暢輩亦隻是抽豐詩僧,


    不然必心輕之矣。


    那樣推尊程朱,對於韓文公卻不很客氣,這是我所覺得很有興趣的事。前兩


    天有朋友談及,韓退之在中國確也有他的好處,唐朝崇奉佛教的確鬧得太利


    害了,他的闢佛正是一種對症藥方,我們不能用現今的眼光去看,他的《原


    道》又是那時的中國本位文化的宣言,不失為有意義的事,因為據那位朋友


    的意思,印度思想在中國乃是有損無益的,所以不希望他發達,雖然在文學


    與思想的解放運動上這也不無用處。他這意見我覺得也是對的,不過不知怎


    的,我總不喜歡韓退之與其思想文章。第一,我怕見小頭目。俗語雲,大王


    好見,小鬼難當。我不很怕那大教祖,如孔子與耶穌總比孟子與保羅要好親


    近一點,而韓退之又是自稱是傳孟子的道統的,愈往後傳便自然氣象愈小而


    架子愈大,這是很難當的事情。第二,我對於文人向來用兩種看法,純粹的


    藝術家,立身謹重而文章放蕩固然很好,若是立身也有點放蕩,亦以為無甚


    妨礙,至於以教訓為事的權威們,我覺得必須先檢查其言行,假如這裏有了


    問題,那麽其紙糊冠也就戴不成了。中國正統道學家都依附程朱,但是正統


    文人雖亦標榜道學而所依附的卻是韓愈,他們有些還不滿意程朱,以為有義


    1《宇宙風》原題《文人之行》。


    理而無文章,如桐城派的人所說。因為這個緣故,我對於韓退之便不免要特


    別加以調驗,看看這位大師究竟是否有此資格,不幸看出好些漏洞來,很丟


    了這權威的體麵。古人也有講到的,已經抄過了四五次,這迴看見蒿庵別一


    方麵的話,覺得也還可取,所以又把他抄下來了。


    蒿庵自己雖然是儒者,對於“異端”的態度還不算很壞。卷一記利瑪竇


    事雲:


    要之曆象器算是其所長,君子固當節取,若論道術,吾自守家法可


    耳。


    卷二論為學雲:


    雜家及二氏,藥餌也,投之有沉屙者立見起色,然過劑則轉生他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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