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維特斯的幾封親筆信也附在裏麵。特裏從來沒有和塞維特斯通過信,那麽特裏怎能掌握這些信呢?事情至此已無可掩蓋。我們一定要把躲在幕後的加爾文揪到光天化日下來。塞維特斯的信件和幾頁書的手稿,都是塞維特斯寄給加爾文的,加爾文十分清楚地把它們從抽屜取出來的目的。他知道這些文件該送給那些他每天從布道台上大聲嗬斥為“撒旦之爪”的、並習慣於用酷刑和火刑對付他自己信徒的“羅馬天主教徒”。他隻知道那些文件足以把塞維特斯送上火刑往了。


    因此,他後來徒勞地試圖掩蓋他所留下的蛛絲馬跡。他不無詭辯地寫道:“外間謠傳我採取步驟以促成假手天主教宗教法庭的教皇的僕人逮捕塞維特斯,有人甚至說是我不光彩地把他交給我們信仰的死敵,把他投入狼爪。我要問那些譴責我的人,我怎麽會突然同那些羅馬教皇的僕從接觸呢?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我會同他們有過任何這樣的接觸,他們會和我一起搞陰謀。要知道,那些人對於我正象魔鬼之對於基督一樣。”但這樣的藉口未免太露骨了。因為就在加爾文天真地問:“我怎麽會突然同那些羅馬教皇的僕人接觸”時,文件卻提供了一個確鑿的迴答。這件事假手於他的朋友特裏,後者在寫給阿尼信時,坦率地承認加爾文參與了合作。“我得承認我費了很大的勁,才從加爾文先生處弄來我所附上的文件。我無意暗示,他不認為必須採取措施去鎮壓如此可惡的無神論者,他考慮到他的責任是用健康的教義勸信異端們,而不是用正義的劍向他們進攻。”因此,這笨拙的信件為真正的罪犯推卸責任(顯然是由加爾文教唆的)的嚐試是徒勞的,因為信上說:“我如此不厭其煩地告訴你,如果不是加爾文先生幫助我;如果他不把那份我所寄上的、起確定作用的材料交給我,人們就會譴責我提出了一項不正當的指控。”


    行動比言詞給人的印象更深。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加爾文把塞維特斯的私人信轉給“羅馬教皇的僕從”,使他們有可能用來毀了它們的作者。加爾文,隻有加爾文一個人,要對特裏給阿尼的信負責(實際上是直接寫給天主教宗教法庭的);隻有加爾文一個人能讓特裏寄出那份控告材料,而且在給阿尼的信裏用了下列的話作為結語:“我想我送給你的是一些無可辯駁的證據,這樣你將不會有任何困難把塞維特斯逮捕法辦了。”


    有記錄說,當圖爾倫紅衣主教和奧雷長老看到提請他們注意的、有關塞維特斯罪行無可辯駁的證據,是由他們的死敵、異端加爾文提供的,不禁哄然大笑。說實在的,為什麽這些教會裏的紅衣主教們是那樣的高興,那是很容易理解的。藉口虔誠,說特裏的動機不外乎是有善心、好心腸以及對朋友的忠實,那可能瞞過我們,但卻掩蓋不了這一荒謬絕倫的事實:新教的頭頭竟如此遷就,以至於去幫助羅馬天主教的宗教法庭全體審判官去燒死一個異端。這樣的禮尚往來,在信仰迥異的顯要人物之間是不常有的。他們,在全球範圍內,習慣於用火和利劍、絞台和刑車互相摧毀。不管怎麽樣,在這愉快的小插曲以後,天主教宗教法庭的審判官們,依然做他們該做的事。塞維特斯被逮捕,遭到嚴厲的審訊,加爾文提供的信件和部分手稿提供了如此壓倒之勢的證明,使得被告不再能否認他是此書的作者,即米歇爾·德·維侖努和米圭爾·塞維特斯是同一個人。他的事業失敗了。維也納堆起了柴薪,火焰即將點燃起來。


    無論如何,加爾文希望召喚他的其它死敵,幫助他去掉一個死敵的事,看來已再次流產了。這也許是因為塞維特斯,作為醫生受人愛戴,因而擁有有勢力的朋友們;也許是因為(那更可能)天主教會當局願意對那個加爾文是那樣急於把他送上火刑柱的人放鬆一下看管。不管怎麽樣,那看守是很馬虎的。讓一個不重要的異端分子逃跑,比取悅於日內瓦異端頭子豈不更好?看守塞維特斯的措施並不嚴密。以往對待異端,是把他們關在狹小的地牢裏,鎖在牆上。塞維特斯享受了特殊待遇。允許他每天到花園散步一次,去唿吸新鮮空氣。四月七日,在一次散步中,犯人不見了,留給看守長的是一件浴衣和一架梯子,那逃亡者就是用梯子爬出花園牆頭的。但柴薪並未浪費掉,他的模擬像和五大箱《恢複》,在維也納市場當眾焚燒以代替活的塞維特斯。日內瓦人假外國狂熱分子之手,去掉一個仇敵,而使自己的手不致於被弄髒的詭計,以慘敗告終。從此以後,加爾文成了全體人道主義者蔑視的眾矢之的。他繼續發起反塞維特斯的運動,他由於憎恨一個人的信仰,就圖謀置那人於死地,現在他得對這些負全部責任了。


    第五章 塞維特斯被殺


    塞維特斯從獄中逃出幾個月內,蹤跡杳然。直到八月的一天,他騎了一匹租賃的馬進入日內瓦,在羅斯出現,在此之前我們不可能了解這被追獵的人忍受了何等艱辛;我們也不可能查明為什麽塞維特斯會惡煞星當頭竟到日內瓦尋求避難所。他是打算住一宵,繼續坐船穿過湖上逃亡嗎?或者,既然通信已經無效,他是希望同他最大的敵人通過私人談話實現和解嗎?或者,他日內瓦之行是那些神經過度緊張的病人特徵性的一項愚蠢行為嗎?那些身處絕境的人隨隨便便地、不認真對待危險的現象是司空見慣了。我們不知道。也許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官方報告對日內瓦發生了什麽事諱莫如深,也沒有解釋,為什麽塞維特斯會到隻能指望從加爾文身上得到最壞結果的地方去。


    但是那不幸的流亡者甚至作出了更愚蠢、更富有挑戰性的事。他到日內瓦的當天,一五五三年八月十三日星期日早晨,參加了聖皮挨爾大教堂的禮拜,當時所有加爾文派教徒都在那裏聆聽加爾文布道。加爾文是認識塞維特斯的,因為很久以前兩人都在巴黎求學。對這樣的行動,無法作合理的解釋,除非是因為某些神秘的衝動;某種就象毒蛇的犧牲品因受蠱惑自行走向毀滅一樣。


    在一個人人皆為密探的城市裏,陌生人不可避免地會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加爾文一眼看出那貪食的狼正混在他虔誠的羊群中,於是不動聲色地對他的奴才們下命令。塞維特斯剛離開教堂就被逮捕。一小時內他就被鎖了起來。這一逮捕既違反國際法,也違反世界各地所普遍接受的好客的習俗。除非在日內瓦犯了法,塞維特斯不屬那城市裁判權管轄。他是一個外國人,一個西班牙人,剛剛到達,沒有犯罪足以構成被捕。他的書的完稿和付印都在域外,他異端的觀點未能加害於任何虔誠的日內瓦人。此外,一個“上帝旨意的傳道者”在沒有對一個人提出控告時,沒有權力下令對一個人加以逮捕和戴上鐐銬,從任何角度看待這一事件,加爾文逮捕塞維特斯是一樁不能容忍的獨裁行為,它公開蔑視法律和條約,隻有拿破崙逮捕和殺害達克·廷因才能與之相比,在這一案件中,就和那一案件一樣。逮捕之後不是進行正常合法的審訊,而是非法殺人。


    在沒有對他提出任何控告的情況下,塞維特斯被捕入獄了。當然接下去就一定要捏造一個罪名。讓那個曾教唆逮捕塞維特斯的人(加爾文自己承認“受我慫恿”)來擔任塞維特斯案件的原告豈不合乎邏輯?但日內瓦法律是值得稱道的,它不鼓勵告密者。法律規定,任何控告別人犯罪的自由市民也要被拘留,直到他能證明他的控告是正確時才能獲釋。因此,加爾文如果控告塞維特斯,就把自己擺在聽憑法庭發落的地步。這位日內瓦的神學獨裁者不欣賞這一前景。如果市行政會宣布塞維特斯無罪,如果加爾文由於提出了一個查無實據的控告而被繼續關押的話,他就會處在一個倒黴的位置上。這對他的威望是何等的打擊,這對於他的對手是何等的勝利。加爾文一向是講策略的,他指派了他的秘書——或廚子——尼克拉斯·德·封丹擔任這吃力不討好的原告。可尊敬的尼克拉斯在遞交了一份羅列了二十三條罪狀的訴狀(一份自然由加爾文搜集羅列的文件)之後,默默地替代其主子進了監獄。這是一幕可怕的悲劇演出前的一出開鑼喜劇:在嚴重違反法律之後,把事件合法地裝扮起來。塞維特斯被審訊時,向他大聲宣讀了包括各項罪狀的起訴書。塞維特斯的口答冷靜鋒利,因為長期的監禁並沒有破壞掉他的能力。他逐點反駁了指控。例如,在迴答他在著作裏攻擊加爾文的指控時,塞維特斯宣稱,這是搞錯了,因為攻擊是加爾文一方開的頭,而塞維特斯所做的隻不過迴答加爾文並非一貫正確罷了。如果加爾文控告他頑固地堅持某個論點,他可以迴答說,加爾文的頑固並不亞於他。加爾文和他之間的所有差別,是對某些神學事務的觀點不同。這些與世俗的法庭一無關係。如果加爾文依然逮捕他的話,這純粹是出於惡意。新教的領袖早已向羅馬法庭控告了他,如果這個上帝的傳教士得逞的話,他(塞維特斯)早就被燒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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