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現象:贓車沒有遮擋,也不靠近停車場出口。
·車內有玉米片、薯片、脆餅和巧克力餅幹碎屑。花生醬餅幹粉末。蘇打水漬,屬於普通的含糖型飲料。
·一盒雷明頓.32口逕自動手槍子彈,少了七顆。手槍可能是奧陶加mk ii型。
·一本書——《終極審訊技巧》。這是他殺人手法的藍本嗎?出版商沒有提供任何有用信息。
·一根灰白色和黑色相間的頭發,可能是女人的。
·整個車上都不留指紋。
·肉色棉質纖維來自手套。
·沙粒與小巷裏發現的沙子相吻合。
·十三號軟底鞋印。
犯罪現場四
地點:
·格林威治村,巴洛街。
受害人:
·露西·裏克特。
罪犯:
·鍾錶匠。
·幫兇。
作案手法:
·殺人未遂,手法不明。
·不確定進入/逃離路線。
證據:
·鍾。
·和其他的鍾一樣。
·放在浴室。
·無炸藥。
·有甲醇痕跡,沒有其他痕跡。
·無字條或詩歌。
·未發現近期用瀝青修複屋頂。
·無指紋或鞋印。
·無明顯痕跡。
·剪毛大衣或外套的羊毛纖維。
教堂(鍾錶匠的藏身處)
地點:
·第十大道和第二十四大街交叉處。
罪犯:
鍾錶匠
·全名傑拉德·鄧肯。
·“中西部”來的商人,具體不詳。
·妻子在紐約去世;他為報複而殺人。
·有手槍和切割鉗。
·無法追蹤到他的電話。
·收藏舊鍾錶。
·搜尋鍾錶匠和鍾錶組織。
·目前沒有任何突破。
·國際刑警組織或者犯罪信息資料庫都沒有任何記錄。
幫兇
·文森特·雷諾茲。
·臨時雇員。
·住在新澤西。
·有性騷擾犯罪記錄。
證據:
·還有五隻相同的鍾,另有一隻下落不明。
在文森特房間裏發現如下物品:
·垃圾食品,汽水。
·安全套。
·膠帶。
·破布。(是用來堵住受害人嘴巴的嗎?)
在鄧肯的房間裏發現如下物品:
·鍾錶雜誌。
·工具。
·衣物。
·波士頓和坦帕博物館的展覽目錄。
·更多的膠帶。
·一把沾有灰塵、細沙和鹽粒的掃帚。
·三支比克牌鋼筆。
·硬幣。
·市中心停車場的收據。
·中區某家藥店的收據。
·從上東區一家餐館裏拿來的一包火柴。
·沾有亮綠色油漆的鞋。
·盛過酒精的一加侖容積玻璃瓶。
·寵物毛發滾刷。
·淺黃色手套。
·無指紋。
·滅火器殘留物。
·裝滅火器的空紙盒。
·用滅火器來製作燃燒裝置嗎?
其他信息:
·在教堂附近殺死一名學生,該學生是一名目擊者。
·地區分局正在調查。
·汽車是偷來的,深藍色別克車。
·原車主被殺。
·搜查下列記錄——劫車、兇殺、失蹤人口。
·發出緊急車輛追蹤請求,仍沒有任何發現。
***
莎拉·斯坦頓在冰凍的人行道上快步走迴位於中區的辦公大樓。她就在那兒上班。手裏拿著星巴克拿鐵咖啡和一塊巧克力餅幹——好吃,但其中的高熱量會讓人後悔。不過,她得在辦公室裏度過漫長的一天,這些美食也算是種獎賞了。
倒不是因為她需要美食的刺激才能迴到電腦工作站上去重新工作;她自己熱愛工作。莎拉是一家大型地板和室內裝潢設計公司的預算經理,有一個六歲的兒子。因為離婚了,所以比預期時間早幾年出來重新開始工作。她一開始是做接待員,然後很快升任這家公司的預算主管。
工作很平凡,全是跟數字打交道——但公司還不錯,她喜歡周圍的同事(嗯,大多數同事還不錯)。因為她經常去施工現場會見客戶,所以她的工作時間比較靈活。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她必須給孩子穿好衣服、準備好上學的物品,在上午九點大老遠地把他送到第九十五大街,然後迴到她位於中區的辦公室。她的上班時間經常因為紐約市交通局的突發事件而有所改變。今天,她得工作十幾個小時;明天,她可以休息一整天,陪兒子去為聖誕節購物。
莎拉在大樓入口處刷卡,從後門進入辦公樓,然後開始她一下午的例行健身活動——爬樓梯去辦公室,而不是乘電梯。整個三樓都是這家公司的,但她的工作站位於一個小房間裏,而且是在二樓的一小塊區域裏。這個辦公室很安靜,隻有四個員工,但是莎拉喜歡這裏。老闆很少會下樓來,所以她可以不受幹擾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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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有玉米片、薯片、脆餅和巧克力餅幹碎屑。花生醬餅幹粉末。蘇打水漬,屬於普通的含糖型飲料。
·一盒雷明頓.32口逕自動手槍子彈,少了七顆。手槍可能是奧陶加mk ii型。
·一本書——《終極審訊技巧》。這是他殺人手法的藍本嗎?出版商沒有提供任何有用信息。
·一根灰白色和黑色相間的頭發,可能是女人的。
·整個車上都不留指紋。
·肉色棉質纖維來自手套。
·沙粒與小巷裏發現的沙子相吻合。
·十三號軟底鞋印。
犯罪現場四
地點:
·格林威治村,巴洛街。
受害人:
·露西·裏克特。
罪犯:
·鍾錶匠。
·幫兇。
作案手法:
·殺人未遂,手法不明。
·不確定進入/逃離路線。
證據:
·鍾。
·和其他的鍾一樣。
·放在浴室。
·無炸藥。
·有甲醇痕跡,沒有其他痕跡。
·無字條或詩歌。
·未發現近期用瀝青修複屋頂。
·無指紋或鞋印。
·無明顯痕跡。
·剪毛大衣或外套的羊毛纖維。
教堂(鍾錶匠的藏身處)
地點:
·第十大道和第二十四大街交叉處。
罪犯:
鍾錶匠
·全名傑拉德·鄧肯。
·“中西部”來的商人,具體不詳。
·妻子在紐約去世;他為報複而殺人。
·有手槍和切割鉗。
·無法追蹤到他的電話。
·收藏舊鍾錶。
·搜尋鍾錶匠和鍾錶組織。
·目前沒有任何突破。
·國際刑警組織或者犯罪信息資料庫都沒有任何記錄。
幫兇
·文森特·雷諾茲。
·臨時雇員。
·住在新澤西。
·有性騷擾犯罪記錄。
證據:
·還有五隻相同的鍾,另有一隻下落不明。
在文森特房間裏發現如下物品:
·垃圾食品,汽水。
·安全套。
·膠帶。
·破布。(是用來堵住受害人嘴巴的嗎?)
在鄧肯的房間裏發現如下物品:
·鍾錶雜誌。
·工具。
·衣物。
·波士頓和坦帕博物館的展覽目錄。
·更多的膠帶。
·一把沾有灰塵、細沙和鹽粒的掃帚。
·三支比克牌鋼筆。
·硬幣。
·市中心停車場的收據。
·中區某家藥店的收據。
·從上東區一家餐館裏拿來的一包火柴。
·沾有亮綠色油漆的鞋。
·盛過酒精的一加侖容積玻璃瓶。
·寵物毛發滾刷。
·淺黃色手套。
·無指紋。
·滅火器殘留物。
·裝滅火器的空紙盒。
·用滅火器來製作燃燒裝置嗎?
其他信息:
·在教堂附近殺死一名學生,該學生是一名目擊者。
·地區分局正在調查。
·汽車是偷來的,深藍色別克車。
·原車主被殺。
·搜查下列記錄——劫車、兇殺、失蹤人口。
·發出緊急車輛追蹤請求,仍沒有任何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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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斯坦頓在冰凍的人行道上快步走迴位於中區的辦公大樓。她就在那兒上班。手裏拿著星巴克拿鐵咖啡和一塊巧克力餅幹——好吃,但其中的高熱量會讓人後悔。不過,她得在辦公室裏度過漫長的一天,這些美食也算是種獎賞了。
倒不是因為她需要美食的刺激才能迴到電腦工作站上去重新工作;她自己熱愛工作。莎拉是一家大型地板和室內裝潢設計公司的預算經理,有一個六歲的兒子。因為離婚了,所以比預期時間早幾年出來重新開始工作。她一開始是做接待員,然後很快升任這家公司的預算主管。
工作很平凡,全是跟數字打交道——但公司還不錯,她喜歡周圍的同事(嗯,大多數同事還不錯)。因為她經常去施工現場會見客戶,所以她的工作時間比較靈活。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她必須給孩子穿好衣服、準備好上學的物品,在上午九點大老遠地把他送到第九十五大街,然後迴到她位於中區的辦公室。她的上班時間經常因為紐約市交通局的突發事件而有所改變。今天,她得工作十幾個小時;明天,她可以休息一整天,陪兒子去為聖誕節購物。
莎拉在大樓入口處刷卡,從後門進入辦公樓,然後開始她一下午的例行健身活動——爬樓梯去辦公室,而不是乘電梯。整個三樓都是這家公司的,但她的工作站位於一個小房間裏,而且是在二樓的一小塊區域裏。這個辦公室很安靜,隻有四個員工,但是莎拉喜歡這裏。老闆很少會下樓來,所以她可以不受幹擾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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