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衰,衰通“縗”“縗”發的是“催”音,是五服之中最重的喪服。


    斬衰,用最粗的生麻布製做,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因稱“斬衰”。其意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之情,服期三年。本朝的則例,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承重孫(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夫,均服斬衰。女子服斬衰,並須以生麻束起頭發,梳成喪髻。實際服期約兩年餘,多為二十五個月除孝,謂之“三年喪二十五月畢”。


    齊衰,此處讀作“資崔”,是次於“斬衰”的喪服。


    齊,下衣的邊。齊通纃,衰通縗。用粗麻布製做,“五服”中列位二等,次於斬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製成,衣裳分製,斷處緝邊,緣邊部分縫緝整齊,故名“齊衰”。有別於斬衰的毛邊。齊衰的具體服製和穿著時間,視與死者關係親疏而定。服期分三年、一年、九月、五月、三月不等。服齊衰一年,用喪杖,稱“杖期”,一年之外不用喪杖,稱“不杖期”。


    “仗期”和“不杖期”喪服是一樣的,隻是腳上的鞋子由疏履改成麻履。死者下葬之後,服喪之人就可以飲酒吃肉,但是不能舉辦宴會和人對飲。


    大功,亦稱“大紅,是次於“齊衰”的喪服。


    用粗熟麻布製做,服期為九個月。凡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記?孝文本紀記載:“已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和斬衰、齊衰相比,大功的服喪期已經大大縮短了,喪服也隻限於粗熟麻布一條。除此之外,喪期之內,腳上穿的不是麻鞋,而是改成了繩鞋。


    小功,亦稱“上紅”,是次於“大功”的喪服。


    用稍粗熟麻布製成。服期五月。凡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姊妹,又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儀禮?喪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從祖祖父,從祖父母報;人祖昆弟;從父姊妹篇,孫嫡人者;為人後者為其姊妹嫡人者。”


    緦麻(緦音思),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為細。凡男子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緦麻。服期三月,禁忌也少得多。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即所謂“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於額上,又後繞於髻。光武帝開國以來,此儀久廢,本朝人的袒免親喪服是白闌縞巾。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


    按照本朝的禮節,太學同儕送別吳珂,頂多算得上是五服之外的袒免親,照例是白闌縞巾即可。“吳仲臨以死明誌,死得著實有些淒慘。若不是昨日出了大事兒,昨日廷尉府便要驗屍了,吳仲臨竟然連一個全屍都得不到?此次的祭奠,一定要為吳仲臨爭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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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個飽學太學生一般大發著感慨,一邊議論著祭奠的規製。本朝的祭禮,最重要的不過是三項,喪服、祭祀所用的犧牲和醴酒。如今第一項就卡殼了,眾人不由得有些氣餒了。終於,有一個青年飽學儒生長身而起了。“禮記雲:凡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我等同儕,與吳仲臨是生死兄弟,可服大功!”


    此言一出,眾人立刻便讚聲如潮了:“善哉!大哉斯言!”一看議論終於落在了實處兒,旁邊的飽學儒生們立刻便思路頓開了。“‘大功’照例是要穿繩鞋的,我們可以加重一層,改穿麻鞋好了。左右是穿在腳上,不算是僭越,既不違禮法,又全了同窗之義,豈不是兩全其美嗎?”這句話說得精妙,非如此大操大辦,不足以表達太學生們對吳珂的惋惜之情。


    至於祭祀所用的犧牲,就簡單多了,既然喪服都可以用“大功”,祭祀的犧牲僭越一些,又算得了什麽?按照士冠禮、士昏禮、士喪禮的記載,儀禮特牲儀節共有使用三鼎與一鼎兩種情況。三鼎者,豕(豚)、魚、臘,經文皆有明言,而一鼎者,經文隻稱“特豕(豚)”,不記魚、臘。三鼎和一鼎的使用場合和器物搭配向來是儒家各派爭論的焦點。


    “有周一代,所列鼎實,包括牛、羊、豕、魚、臘、腸胃、膚、鮮魚、鮮臘九種,其中九鼎級別方得使用鮮魚、鮮臘,而腸胃屬於牛羊,膚則是豕的脅革肉。牛羊有腸胃而無膚,豕有膚而無腸胃。所以‘特牛’之禮除去羊、豕、膚、鮮魚、鮮臘外,僅餘四類盛實(牛、魚、臘、腸胃),如若每物一鼎,豈非是用四鼎特例?顯而易見,更合理的情況是,與少牢饋食、士喪禮大遣奠等儀節一樣,將腸胃同置於牛(羊)鼎中,特牲、士虞禮等也是將膚同置於豕鼎中。如此一來,便也是三鼎之數了。依我之見,所謂的‘特牛’之禮便是如此!”


    “凡正祭之時皆用三鼎,並常配以兩敦、兩壺、兩豆、兩籩;而凡禮略或禮殺之時,則減為一鼎,其它諸器也相應減少。所謂的“特牛之禮”不過是在三鼎祭祀的基礎之上,再加一個特牛罷了。既然三鼎祭祀是本朝的常理,‘特牛之禮’,所需要的不過是公牛的腸胃罷了。也算不得什麽僭越。”說話的還是那個飽學的儒生,他的一番話,立刻使得太學生恍然大悟,掌聲如潮了。有了昨日的那一樁兒事兒,大家心裏對“僭越”、“違製”之類的詞眼兒還是十分小心的。繩鞋改做麻鞋,三鼎之外,加用特牛,也可以推脫說按照周禮操辦的。


    祭奠的儀典,三項之中已經有兩項達成公議了,眾人便振奮精神,加一把勁兒,把最後一項定下來。“既然三項之中已經定了兩項兒,這祭奠所用的醴酒,不知兄台有何指教?不妨一並說來,同儕們一起公議便是。”一客不煩二主,眾人的眼睛立刻轉向了那個飽學儒生。


    眼看眾望所歸,那個飽學儒生隻好清清嗓子,繼續發言了。“周禮?天官?酒正中記述:‘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也就是說,凡有祭祀,根據常法供五齊三酒,裝在八個樽裏。”


    “祭天地等大祭祀,可以增添三次酒;祭宗廟等中祭,可以增添二次酒;祭五祀等小祭,可以增添一次酒,用勺盛酒於樽,有一定數量。三酒指的是事酒、昔酒、清酒三種,事酒是因有事需用而新釀的酒;昔酒是久釀而成的酒;清酒是更加久釀而成的酒。三酒可以增添,但供祭祀的五齊――便是五種清濁厚薄不同的酒:泛齊、醴齊、盎齊、緹齊、沉齊――不可以增添,用勺注灑於樽亦有一定的數量。天子祭祀天地、社稷、宗廟,民間五祀,祭的是門、戶、井、灶、中溜(中室)。吳仲臨以死明誌,算不上大祭,又高於小祭,我意可用中祭。”


    飽學儒生的這一番話,立刻便引起了眾人的大讚。此人滿腹經綸,儒學淵博,就連周禮這樣生僻難懂的文字都讀得通順無比。更難得的是,他才思敏捷,言語便給,三言兩語便抓住了事情的重點,做出的措置不僅不違禮法,絕不僭越,而且能夠適時變通以合眾意。


    “中祭之中,隻要求了酒的數量,對酒的品質並無要求。隻是要設置一些‘酒官’,‘鬯人’是負責掌管供給祭祀用的鬯灑和彝尊酒器上的飾巾。‘大宗伯’是掌邦國祭典禮的事宜,他負責將鬯酒也叫鬱鬯酒、秬鬯酒灌地來祭享先王。‘酒人’是掌管釀造五齊三酒的官員。‘酒正’是周代酒官之長,負責製定有關酒的一切政令及責發送酒的材料。今日祭奠吳仲臨乃是私祀,不是國祭,用不了那許多酒官。隻需要議定獻官和執事的人選即可。”


    “此人有宰相之才也!便是這番措置,我等就拍馬難及。”在座的太學生們一起暗道。“兄台如此博學,定然是出身名門世家無疑了!敢問高姓大名?”周圍的太學生們見賢思齊,立刻便爭相開口,詢問此人的高名大姓了。“吾乃江東魯肅魯子敬也!”飽學儒生朗聲道。


    “噫!原來就是那一位散盡家財,周濟貧困,結交賢者的江東長者呀!”在座的太學生們立刻便發出了一陣陣的驚唿。這位魯肅魯子敬在江東可是家喻戶曉、聞名遐邇的大名士!揚州、徐州、荊州、豫州一帶,幾乎整個大漢南方,一聽到他的大名,都會伸出大拇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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