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出事的是一個名叫韓鐸的家夥。


    他的身份是工部侍郎(包工頭)。


    首先我給此人一個評價吧。


    精明。


    絕對的精明。


    韓鐸這個家夥以前是犯過事的,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講叫做監外保釋人員,也稱監外服刑人員。


    但是韓鐸這個人很能幹,朱元璋為了充分壓榨他,就讓他在監外服刑,繼續在工部幹活。


    而這家夥卻不思進取。


    在身背處分的同時並沒有收斂,而是做了另外一檔子事。


    他把所有在工部任職的官員們全都調查了一遍。


    你張三張部長私拿迴扣,你李四李會計私包工程,你王二王幹事克扣工人夥食費等等的所有違法亂紀的事情他都紀錄在案,然後詳細編寫成一本小冊子。


    這本冊子相當於八路那時候紀錄特務漢奸的賬本。


    上麵紀錄的都是些紅點黑點的破事。


    反正你隻要幹了什麽壞事拿了誰的迴扣,他都會一一紀錄下來。


    而這本冊子就成為了韓鐸的敲詐勒索的敲門磚。


    有了這本冊子,在工部韓鐸想要幹什麽想要做什麽,他都可以肆無忌憚。


    如果你敢說不行。


    那我就拿出小本來,把你以前幹的破事一五一十的全都抖露出來。


    什麽?


    你敢搶!


    好!


    好的很!


    我早就防著你們這招呢。


    我外麵還有無數存檔。


    你燒吧!


    你撕吧!


    什麽?


    你要殺了我!


    那來吧!


    我不逃跑,也不反抗!


    對了,在你動手之前,我先向你提個醒。


    隻要我死了,你們以前幹的那些爛事都會有專人交給皇上。


    什麽,你罵我混蛋!


    罵吧,盡情的罵吧。


    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


    你們隻要乖乖的合作,隨你們怎麽罵吧!


    反正罵又死不了人。


    隻要我目的能夠達成,隨你們怎麽罵都可以。


    我是無所謂。


    就是這麽一個爛人,卻因為自己手握的證據,職位比誰爬的都快。


    很快他就爬到了工部侍郎。


    而在工部,這個家夥可以說是無人敢惹的貨色。


    在升任工部侍郎以後,以前隻知道小打小鬧的韓鐸覺得以前的玩法來錢太慢了。


    於是發現了另外兩種可以來快錢的渠道。


    一種是工匠錢。


    在明朝初年,工匠們幹活是不需要支付工錢的,那時候都是徭役。


    也就是說你如果是瓦匠的話,修房子蓋宮殿就是你的責任和義務,你想幹也得幹不想幹也得幹。


    而剛剛升官的韓鐸發現這裏有肉可撈。


    於是他把這些工匠們召集起來,問這些人誰不想幹活,不想幹的可以不幹,隻要給我掏錢,你們想幹嘛自便。


    這樣他首先就搜刮了一大筆錢。


    錢是有了,活還得幹呐!


    工匠們都被跑了,這下怎麽辦呢?


    有辦法。


    韓鐸找來了另外一批人,不給他們工錢,卻讓他們幹活,誰敢不幹,我把你打出屎來!


    如果不想幹,可以,拿錢!


    這就又是一筆收入。


    第二種錢則是貪汙公款。


    這部分錢就簡單多了。


    給朱老板蓋房子那都是需要木材和材料的。


    這些材料是肯定需要用錢來說話的。


    韓鐸發現這些錢也是可以貪汙的。


    貪汙的方法就是賒賬。


    於是他先讓人把東西給弄來,但是不給老板銀子,先賒著,等哪天心情好了大發慈悲的時候再返還給你一部分。


    等工程全部幹完以後,我在賞給你一半的銀子做為工錢,剩下的錢就當你孝敬我了,我就不給你了,反正你也不敢向我要。


    這麽一來二去的,韓鐸很快就發財了。


    但是樹大招風。


    韓鐸發財的事情很快被朱元璋給盯上了。


    他發現韓鐸這個家夥的腰包呈不規則的幾何形增長,懷疑他存在貪汙巨額公款的情況。


    於是命人把韓鐸抓起來,嚴查他的資產。


    在當時不能有一分錢的資產不明,你所有資產全部都得公開,隻要有一份錢查不明白,就要進行徹查。


    而徹查的方式隻有一種。


    錦衣衛。


    至於說你交不交代的,根本不用費心。


    有錦衣衛在,不怕你不交代。


    最後把所有資產全部交代以後,給韓鐸定為貪汙犯。


    處罰的結果是,韓鐸和連帶的所有工部官員一個不留,全部處死。


    而在處理掉韓鐸案以後,朱元璋下達了一個絕對恐怖的詔令。


    他不明白這些貪官們是怎麽想的,自己已經明令禁止貪汙了,而且給予了嚴厲近乎苛刻的酷刑,但是這些貪官們依舊貪汙橫行。


    他想不通這些官員們的做法!


    難道這些人就不怕死麽?


    難道為了錢,真的可以連命都不要麽?


    錢就有這麽大的誘惑力麽?


    在近乎極刑的懲罰麵前,金錢真的有這麽大的吸引力麽?


    既然如此的話,那前幾天頒布的詔令作廢。


    以後,所有貪汙的罪犯,不管輕重,無論貪汙的金額多少,隻要涉嫌貪汙,一律處死。


    不得不說,韓鐸的案件在朱元璋這裏開創了一個屠殺的先河。


    在朱元璋時期貪汙的種類繁多,不單單是你直接收取錢財屬於受賄,就算是你拿老百姓家一隻雞,甚至收百姓的一顆蛋都屬於貪汙。


    而貪汙的處罰基本都是淩遲(活剮)。


    朱元璋時期,貪汙的事件確實是一個巨大的反麵教材。


    因為這種處罰條例,後麵數萬貪官未能幸免。


    不得不佩服朱元璋的勇氣和魄力。


    在所有曆史紀錄中,朱元璋的這種無論輕重一律處死的政令算得上絕一無二。


    曾經有人問過朱元璋一段話:你能殺盡天下所有貪官嘛?


    如果這個問題丟給其他人,可能會直接給出一個否定的迴答。


    就比如紀曉嵐,他對貪官的評價是:清官如鳳毛麟角,貪官如黃河之沙!


    貪官焉能殺盡!


    但是同樣的問題,朱元璋卻用了一個反問句,一個在我看來絕對可怕的反問句。


    你怎麽知道殺不盡呢?(焉之殺不盡?)


    是啊,你沒試過又怎麽會知道呢!


    既然你沒試過,其他人也都沒有試過。


    那我就先來試試吧,看看最後的結果如何!


    我來做這個問題的先行者!


    如果失敗了,那我就可以給你一個相對肯定的迴答。


    如果成功了,那我同樣可以給你一個絕對滿意的答複。


    來吧,這個模棱兩可的問題就交給我完成。


    讓我來做這個問題第一個實踐者。


    測試一下它的準確的答案。


    你們所有人將會是這個不確定性答案的見證者。


    而在這個答案實踐的同時,數以萬計的人頭將會斬於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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