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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的嶽父華子陽與華大清的父親是親叔兄弟,可以說這在村裏、院裏是具有血緣關係最近的人啦,雖然大清叔叔華子陽去年五月病故,但是他終究活了96歲是正常死亡。而華大清的倆個哥嫂和父母全是癌症過世,尤其他勞作吃苦一輩子已經83歲也得了癌症,尤其是晚期這不僅精神壓抑促使他不安心治病生活。他還有個弟弟叫華大銀,現年已經75歲,聽說三哥癌症,嚇得他隻來家看望一次,再也不敢來見三哥了。
要說親情,華子陽可謂是大清他們四個兄弟的親叔叔,而在六十年前的1955年互助組時期,其中一個貧農賣農具挑事,還以華子陽是富農告反攻倒算一年多沒結果,而大清等哥四個居然昧著良心出證明是富農,華子陽被捕判五年現行反革命罪,送東北黑龍江兵團改造,導致妻離子散8個孩子死七個。60年刑滿強迫就業,妻女與要來的養子才去東北全家團聚。直至1979年大鵬為嶽父寫申訴,中農成分不存在富農倒算,於80年平反退休。
山東農村舊風俗沒有兒子就是《老絕後》,華子陽沒有答應四個侄要過繼養老,又從妻妹家抱來個男孩,哥四個懷恨在心就出了假成分證明,由此給叔叔一家造成離鄉背井幾十年的災難。
去年華子陽病故,靈堂就設在樓下車庫,是在別人勸說下三哥三嫂來拜祭,而出殯的那天三哥居然像無事人坐在靈堂外談笑風生。
自大鵬與嶽父返鄉28年,每年春節大鵬與華英都去幾個哥哥家拜年,而他們為什麽卻從不認叔叔老死不相往來?這難道就是孔孟之道的三綱五常嗎
人命大於天,大鵬與華英還是去三哥家探望,要知道華英和三哥是一個老爺爺,那不是真正的血緣關係嗎?
三哥在住院28天中隻在醫院住一個晚上,每天他的倆個兒子倒班護理他去醫院打針,即使迴到家晚上也是輪流看護著。而隻有那28天三哥與世長辭停止唿吸閉上了眼睛。因為第二天要去火煉,隻有電話通知親戚前來見最後一麵,還要通知親戚後天正式出喪。
就在那天晚上大鵬幫助闊生給三哥換了裝老衣服,並主動要求晚上要為三哥守夜,雖然考慮他哥倆28天的幸苦,可守夜對於七旬的大鵬來說即艱難,也有曆史的一段迴憶。
那是1992年大鵬的嶽母79歲病故,是華大清主動要求為嬸子守靈一夜,他不停的介紹山東農村風土人情,尤其介紹老人死後出喪的那些規矩,那天晚上三哥是開懷暢談,可以說是真誠所致。哪成想第二天卻有了變故,那哥仨說大清是除籍的人,一起向叔叔質問怎麽出喪,用的是什麽孝布?幾乎向鬥爭大地主似的對待開黑會,氣得華英把他們趕了出去。那時哥四個都活著,帶著老婆、孩子離開了還沒火煉的嬸子家,撂挑子就是看你怎麽出喪?並在外麵造謠宣揚:不肯花錢買孝布,…。
老人過世是要和湯的,村治喪委的帶路,大鵬提著湯罐子跟在後麵,再後就是華英、芮華、皓亮,他們肩膀各抗了一匹布,目的也是為了辟謠,可那時皓亮才五歲,狼狽不堪好不可憐。還是村治喪委和村幹部維護按照風俗把老人順利的安葬了。
人生如夢二十幾年過去了,院裏的人隻是遇有大事或案件來求助大鵬,問題給解決了過河拆橋。現在老哥四個就剩大銀四哥,他們的叔叔去年96歲也離開了人間,在前兩年芮華、皓亮結婚,院裏人還算團結盡力完成了喜事。
由於以上原因大鵬為三哥守夜,在早晨迴家華英還是不停的埋怨,從輩份上不該你去守夜,從年齡上也是七十出頭的人啦,為什麽你去守夜?大鵬隻有解釋二十三年前老嶽母去世是三哥守夜,這也算是對過去曆史的迴念吧。
出喪大典是在村骨灰堂舉行,午飯雖然是在飯店招待,大鵬那天必須邀客,把兩家親家請到北集酒店,因為華大國是皓亮小倆口的媒人,大鵬特意給這個被告掛電話,哪成想他把另一個被告華間彩也邀來,終究他是大鵬親家的表哥,雖然親戚關係密切,在這種場合怎麽也不能談經法院的兩起訴訟案,隻不過心照不宣的讓酒圓場罷了,最後熱情的把親家送別迴家。
下午三點半大鵬來到骨灰堂,主持人正喊著各地來的親戚朋友一波波在三拜九叩祭奠著逝者的儀式,皓亮也與同院的跪在一側陪靈。而四哥卻躲在人們的背後不敢正視是有原因的,他的父母、三個哥哥、大嫂、全是癌症死的,雖然自己七十多歲,因血緣早晚難逃此劫,他真的恐懼害怕了。
大鵬真想在最後與他共同祭拜三哥,又怕他不敢出麵,無奈,大鵬向主持要了孝帽戴上,把皓亮喊過來一拜跪倒三叩,並讓他跪在那看隨著,大鵬站起按照禮節穩步走向靈堂再作揖、跪倒三叩首,起身必從右孝子方向轉身,迴到起點作揖跪倒三叩首後趴在那痛哭,主持人喊了一聲:“謝禮!”同時把大鵬和皓亮拉起,大鵬讓皓亮再次跪倒叩頭,表示對謝禮的還禮。
那天晚上全院各家代表在骨灰堂要給三哥送盤纏,大鵬和皓亮參加,家屬們忙著包水餃,是韭菜餡的,年輕人用大鍋炒菜,四桌每桌八個菜,總共36人坐得是滿滿當當,大家吸煙喝酒嘮閑嗑,一直到夜十點多吃了水餃後撤席打掃衛生,最後在靈堂擺設貢品開始祭奠,但絕不許在骨灰堂哭泣,有可能夜間骨灰堂有眾多靈位不能驚動的緣故吧。
據說三哥出喪收禮金兩萬九千多元,老大闊生掌握主賬卻搞名堂,老二闊齊不服與大鵬說明內情,清官難斷家務事,還是盡量迴避敬而遠之吧。
大鵬三天五天的去法庭,可怎麽也見不到張庭長,據門衛說他已休假半個月,那不就快到十一了嗎?怎麽辦?還得打印材料向縣法院控告。
申告書
東阿縣人民法院:
原告:張大鵬、男、漢、372525194506253311、新城辦華莊村村民。
原告於2015年5月12日向東阿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遞交兩份民事訴訟狀,共付交2075元案件訴訟費。於2015年5月21日東集法庭下傳票於:2015年6月29日上午9時對民字初第649號《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開庭,於當天上午傳票卻安排東民初字第648號《排除妨礙》案於6月29日上午10點30分開庭。然而上午隻開庭649號案,至今三個多月未果,對於648號《排除妨礙》案當天並沒按傳票日開庭審理。
原告於2015年7月22日向東城縣人民法院對上述提出異議申告,並向東集法庭遞交了材料,於7月24日東集法庭再次下傳票,定於2015年8月13日上午9點30分對648號《排除妨礙》案開庭審理,這與原定6月29日開庭的案件相差45天一個半月之久。
因8月13日《排除妨礙》案開庭,被告席坐著搶占樓房人和法律代理,原告買樓沒給他一分錢,村兩委收款是被告卻坐在旁席,原告提抗議後張庭長沒有說明原因,把搶占樓房的驅出法庭,應作為搶占樓房的證人或聽審。
開庭被告已承認原告買樓是合法的,買樓發票自2011年開始三次交款法庭與被告也證實合法,除了搶占人沒交款非法占有一年半,就是被告支書的親叔兄弟關係。案件是《排除妨礙》問題?誰來《排除妨礙》問題?至今沒有結果。原告十幾次找庭長,卻以原告兒子要再開庭代理是不存在的。648號《排除妨礙》第三次下傳票於10月16日開庭,使原告遭受一年半樓房財產侵占遙遙無期。
綜上所述,尊請縣法院領導督辦早日解決原告當前之難。
此致
東城縣人民法院
原告張興鵬。9月28日。
請看法律訴訟9:與東集法庭庭長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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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的嶽父華子陽與華大清的父親是親叔兄弟,可以說這在村裏、院裏是具有血緣關係最近的人啦,雖然大清叔叔華子陽去年五月病故,但是他終究活了96歲是正常死亡。而華大清的倆個哥嫂和父母全是癌症過世,尤其他勞作吃苦一輩子已經83歲也得了癌症,尤其是晚期這不僅精神壓抑促使他不安心治病生活。他還有個弟弟叫華大銀,現年已經75歲,聽說三哥癌症,嚇得他隻來家看望一次,再也不敢來見三哥了。
要說親情,華子陽可謂是大清他們四個兄弟的親叔叔,而在六十年前的1955年互助組時期,其中一個貧農賣農具挑事,還以華子陽是富農告反攻倒算一年多沒結果,而大清等哥四個居然昧著良心出證明是富農,華子陽被捕判五年現行反革命罪,送東北黑龍江兵團改造,導致妻離子散8個孩子死七個。60年刑滿強迫就業,妻女與要來的養子才去東北全家團聚。直至1979年大鵬為嶽父寫申訴,中農成分不存在富農倒算,於80年平反退休。
山東農村舊風俗沒有兒子就是《老絕後》,華子陽沒有答應四個侄要過繼養老,又從妻妹家抱來個男孩,哥四個懷恨在心就出了假成分證明,由此給叔叔一家造成離鄉背井幾十年的災難。
去年華子陽病故,靈堂就設在樓下車庫,是在別人勸說下三哥三嫂來拜祭,而出殯的那天三哥居然像無事人坐在靈堂外談笑風生。
自大鵬與嶽父返鄉28年,每年春節大鵬與華英都去幾個哥哥家拜年,而他們為什麽卻從不認叔叔老死不相往來?這難道就是孔孟之道的三綱五常嗎
人命大於天,大鵬與華英還是去三哥家探望,要知道華英和三哥是一個老爺爺,那不是真正的血緣關係嗎?
三哥在住院28天中隻在醫院住一個晚上,每天他的倆個兒子倒班護理他去醫院打針,即使迴到家晚上也是輪流看護著。而隻有那28天三哥與世長辭停止唿吸閉上了眼睛。因為第二天要去火煉,隻有電話通知親戚前來見最後一麵,還要通知親戚後天正式出喪。
就在那天晚上大鵬幫助闊生給三哥換了裝老衣服,並主動要求晚上要為三哥守夜,雖然考慮他哥倆28天的幸苦,可守夜對於七旬的大鵬來說即艱難,也有曆史的一段迴憶。
那是1992年大鵬的嶽母79歲病故,是華大清主動要求為嬸子守靈一夜,他不停的介紹山東農村風土人情,尤其介紹老人死後出喪的那些規矩,那天晚上三哥是開懷暢談,可以說是真誠所致。哪成想第二天卻有了變故,那哥仨說大清是除籍的人,一起向叔叔質問怎麽出喪,用的是什麽孝布?幾乎向鬥爭大地主似的對待開黑會,氣得華英把他們趕了出去。那時哥四個都活著,帶著老婆、孩子離開了還沒火煉的嬸子家,撂挑子就是看你怎麽出喪?並在外麵造謠宣揚:不肯花錢買孝布,…。
老人過世是要和湯的,村治喪委的帶路,大鵬提著湯罐子跟在後麵,再後就是華英、芮華、皓亮,他們肩膀各抗了一匹布,目的也是為了辟謠,可那時皓亮才五歲,狼狽不堪好不可憐。還是村治喪委和村幹部維護按照風俗把老人順利的安葬了。
人生如夢二十幾年過去了,院裏的人隻是遇有大事或案件來求助大鵬,問題給解決了過河拆橋。現在老哥四個就剩大銀四哥,他們的叔叔去年96歲也離開了人間,在前兩年芮華、皓亮結婚,院裏人還算團結盡力完成了喜事。
由於以上原因大鵬為三哥守夜,在早晨迴家華英還是不停的埋怨,從輩份上不該你去守夜,從年齡上也是七十出頭的人啦,為什麽你去守夜?大鵬隻有解釋二十三年前老嶽母去世是三哥守夜,這也算是對過去曆史的迴念吧。
出喪大典是在村骨灰堂舉行,午飯雖然是在飯店招待,大鵬那天必須邀客,把兩家親家請到北集酒店,因為華大國是皓亮小倆口的媒人,大鵬特意給這個被告掛電話,哪成想他把另一個被告華間彩也邀來,終究他是大鵬親家的表哥,雖然親戚關係密切,在這種場合怎麽也不能談經法院的兩起訴訟案,隻不過心照不宣的讓酒圓場罷了,最後熱情的把親家送別迴家。
下午三點半大鵬來到骨灰堂,主持人正喊著各地來的親戚朋友一波波在三拜九叩祭奠著逝者的儀式,皓亮也與同院的跪在一側陪靈。而四哥卻躲在人們的背後不敢正視是有原因的,他的父母、三個哥哥、大嫂、全是癌症死的,雖然自己七十多歲,因血緣早晚難逃此劫,他真的恐懼害怕了。
大鵬真想在最後與他共同祭拜三哥,又怕他不敢出麵,無奈,大鵬向主持要了孝帽戴上,把皓亮喊過來一拜跪倒三叩,並讓他跪在那看隨著,大鵬站起按照禮節穩步走向靈堂再作揖、跪倒三叩首,起身必從右孝子方向轉身,迴到起點作揖跪倒三叩首後趴在那痛哭,主持人喊了一聲:“謝禮!”同時把大鵬和皓亮拉起,大鵬讓皓亮再次跪倒叩頭,表示對謝禮的還禮。
那天晚上全院各家代表在骨灰堂要給三哥送盤纏,大鵬和皓亮參加,家屬們忙著包水餃,是韭菜餡的,年輕人用大鍋炒菜,四桌每桌八個菜,總共36人坐得是滿滿當當,大家吸煙喝酒嘮閑嗑,一直到夜十點多吃了水餃後撤席打掃衛生,最後在靈堂擺設貢品開始祭奠,但絕不許在骨灰堂哭泣,有可能夜間骨灰堂有眾多靈位不能驚動的緣故吧。
據說三哥出喪收禮金兩萬九千多元,老大闊生掌握主賬卻搞名堂,老二闊齊不服與大鵬說明內情,清官難斷家務事,還是盡量迴避敬而遠之吧。
大鵬三天五天的去法庭,可怎麽也見不到張庭長,據門衛說他已休假半個月,那不就快到十一了嗎?怎麽辦?還得打印材料向縣法院控告。
申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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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張大鵬、男、漢、372525194506253311、新城辦華莊村村民。
原告於2015年5月12日向東阿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遞交兩份民事訴訟狀,共付交2075元案件訴訟費。於2015年5月21日東集法庭下傳票於:2015年6月29日上午9時對民字初第649號《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開庭,於當天上午傳票卻安排東民初字第648號《排除妨礙》案於6月29日上午10點30分開庭。然而上午隻開庭649號案,至今三個多月未果,對於648號《排除妨礙》案當天並沒按傳票日開庭審理。
原告於2015年7月22日向東城縣人民法院對上述提出異議申告,並向東集法庭遞交了材料,於7月24日東集法庭再次下傳票,定於2015年8月13日上午9點30分對648號《排除妨礙》案開庭審理,這與原定6月29日開庭的案件相差45天一個半月之久。
因8月13日《排除妨礙》案開庭,被告席坐著搶占樓房人和法律代理,原告買樓沒給他一分錢,村兩委收款是被告卻坐在旁席,原告提抗議後張庭長沒有說明原因,把搶占樓房的驅出法庭,應作為搶占樓房的證人或聽審。
開庭被告已承認原告買樓是合法的,買樓發票自2011年開始三次交款法庭與被告也證實合法,除了搶占人沒交款非法占有一年半,就是被告支書的親叔兄弟關係。案件是《排除妨礙》問題?誰來《排除妨礙》問題?至今沒有結果。原告十幾次找庭長,卻以原告兒子要再開庭代理是不存在的。648號《排除妨礙》第三次下傳票於10月16日開庭,使原告遭受一年半樓房財產侵占遙遙無期。
綜上所述,尊請縣法院領導督辦早日解決原告當前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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