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擔心自己所擁有的,被奪走。!


    不僅僅是被奪走,哪怕它自然消亡,我也會很擔心。


    在內心深處,我不願意任何我擁有的東西,消失不見。


    我想一直擁有,直到死亡。


    但是,理論,這根本不可能。沒有什麽東西我可以一直擁有直到死亡,除了死亡本身。


    算是身體,我也無法保證自己可以一直擁有。


    也許,明天我的胳膊被砍掉,後天腳趾被咬掉,完全有可能。


    我怎麽知道未來會怎樣?


    不知道應該有不知道的態度,為何自己始終堅信自己知道未來會怎樣,並且不斷的幻想特定模樣的未來。


    自欺欺人。


    我假設,我所擁有的東西將會一直伴隨著我。所以,在這些東西消散的時候,我才會難受,甚至此刻的想象都帶有恐懼。


    我假裝這些東西都會一直存在,我假裝不知道它們會消失。


    然後,假裝太久,變成了真實。角色啊,你真是厲害,我已經不記得這是第幾個招式,每每我以為看穿你的伎倆,你都會給我新的驚喜。


    好樣的。


    從某個方麵來講,你是我,你這麽厲害,我也算可以稍稍驕傲一下。


    好了,驕傲結束。既然我這麽厲害,想必斬殺你也不在話下。


    我承認,“我放不下帝國的一切,始終想著迴去之後的風光,同時又在擔心,我離開的在這段時間家族會不會被人滅掉。”


    太多人,太多事,不斷在我腦子裏影響著我。


    吵吵,真尼瑪吵!


    我承認這一點,僅僅是承認而已。不抗拒這種擔心、焦慮、恐懼,是第一步,同時也是最後一步。


    隻要超過這種不抗拒,任何東西都屬於自己的編造,不管是恐怖的未來還是美好的未來。


    另外一點,當我承認這種狀態之後,並非要將它作為自己新的自我定義,而是要讓自己看到自己正在抓住這個自我定義。


    “我放不下家人”,當我想要放下家人的時候,當我遇見事情需要放下家人的時候,當我已經擁有放下家人的衝動時,我不會因為這句話而牢牢抓住家人。


    給眾人展示,“唉,沒辦法,我是一個放不下家人的人”,為了符合自己的自我定義而不放手。


    這是角色的花招,我之前有體驗過。明明自己有點想嚐試吃苦瓜,但因為自己宣稱“我從來不吃苦瓜”,所以強迫自己不去吃。


    哪怕這個時候有人勸我,我也會堅持不吃,甚至假裝很生氣的樣子,“我說了不吃!”


    狗屎!


    該死的自我定義!


    這種事情,相當於已經將自己的願望喂到嘴邊。你看,我想嚐試吃苦瓜,所以苦瓜在飯桌。不僅如此還有人勸說,我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事情,隻要點頭好。


    為了維持角色的屬性,我不得不假裝生氣拒絕別人的勸說。


    唉,我還真把自己當作一個角色。想想,本來電影的壞人,突然變成好人,所有戲劇衝突因此的頓時消失。


    誰會看這樣的神經病電影?!


    維持角色屬性,是這麽扯淡!


    我已經知曉自己不是袁長這個角色,這一切都與我無關。角色被社會所塑造,被時代所限製,所有人都是一個模板。


    那些細微的差別,看起來非常不一樣,看起來很容易區分兩個人,但事實根本沒有太大的差別。


    拿袁長這個角色來說,也許是一頓飯的時間,幾乎可以準確描述未來的人生,從此刻到死亡,幾乎可以完全預見。


    是個小孩子,不斷搶奪玩具,要麽是在搶奪玩具的過程,要麽是在炫耀玩具的過程。


    “當初被看不起,如今怎樣怎樣。”


    “我要感謝當初輕視我的人,讓我沒有放棄,此刻能站在這裏,吧啦吧啦。”


    “他是一個洗車工,當過服務員,有段時光竟然睡公園。現在,他身家多少,擁有多少。”


    報複性勝利,一個粗魯小孩的炫耀,一個粗魯小孩的得意,一個粗魯小孩的生活理念。


    財產無法報複性勝利,那麽在思想,在什麽感情生活。


    看,我了解這些,好厲害。


    不停的炫耀,不停的講述自己的看法、見解,是要將自己擺在某個高處。至少,在聽自己講話這個圈子的高處。


    有沒有可能,我是因為沒法成為社會巔峰,所以才鄙視他們?


    袁長是帝國第一人,但僅僅是個稱號,也僅僅在於精神大師的領域。甚至,隻是在公眾精神大師的領域,誰也不知道帝國哪個地方潛修著更厲害的精神大師。


    畢竟,袁長此刻的修為,遠遠不如老師。


    哈!


    非常有可能,因為我時常幻想自己真正統治這帝國,自己的家族真正一手遮天。


    所以,完全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無法走社會巔峰,從而鄙視他們,從而否認勵誌努力奮鬥這一係列積極向。


    歸根結底,是想在另一個方麵,走社會的巔峰。


    我不否認,我必須誠實,內心有這種想法,這方麵的自我定義依舊被拽在手。


    果然是小孩子啊!


    一方麵羨慕別人的玩具,另一方麵發現自己無法搶奪,隻好炫耀自己擁有的,以鄙視對方的閃亮玩具。


    任何言語都有可能變為炫耀,這跟言語的內容無關,哪怕我隻是說“現在是下午三點”,也完全可以炫耀“嘿,你個傻子,連時間都不知道。”


    跟言語內容無關,自己有沒有在炫耀,難道自己不知道?


    曾經的我不知道,那隻是因為我並不誠實。所謂的驕傲,從本質講,是一種炫耀。


    臥槽!


    還有自尊!


    天啊,自己之前怎麽沒發現,自尊也是一種炫耀啊!被動的炫耀,一旦被人觸碰,會立即反彈。


    “我是一個有自尊的人,所以拒絕怎樣怎樣。”


    這不是在炫耀?或者說,低調的炫耀?大眾認可的炫耀?


    鄙視為了金錢而拋棄自尊的人,真是好笑。


    為了金錢而放棄跟家人團聚的日子,這值得鼓勵?


    為了金錢犧牲娛樂的時間,這值得稱讚?


    既然大家都是為了金錢而舍棄某樣東西,有什麽資格宣稱,舍棄自尊是卑微應該被鄙視?


    我有某樣東西,舍棄了它可以換來金錢,而我正好又需要金錢,有什麽資格來評判我可以舍棄這個或者必須保留那個?


    誰又有資格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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