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拒絕恭維


    在美國時,常看“笑星”考斯比的節目。有一次他講了這麽一個笑話:小時候,他以為自己就是耶穌基督。這是因為每次他一人在家時,都要像一切小鬼一樣,把屋裏鬧得一團糟。他媽迴家時,站在門口,看到家裏像發過一場大水,難免要目瞪口呆,從嘴角滾出一句來:啊呀,我的耶穌基督……他以為是說他呢。這種事情經常發生,他的這種想法也越來越牢固,以至於後來到了教堂裏,聽到大家熱情地讚美基督,他總以為是在誇他,心裏難免麻酥酥的,搖頭晃腦暗自臭美一番。人家高叫“讚美耶穌我們的救主”,他就禁不住要答應出來。再以後,他爹他媽發現這個小鬼頭不正常,除了給他兩個大耳光,還帶他去看心理醫生;最後他終於不勝痛苦地了解到,原來他不是耶穌,也不是救世主——當然,這個故事講到這個地步,就一點都不逗了。這後半截是我加上的。


    我小的時候,常到鄰居家裏去玩。那邊有個孩子,比我小好幾歲,經常獨自在家。他不亂折騰,總是安安靜靜跪在一個方発上聽五鬥櫥上一個匣子一那東西後來我們拆開過,發現裏麵有四個燈,一個聲音粗啞的舌簧喇叭,總而言之,是個破爛貨——裏麵說著些費解的話,但他屏息聽著。終於等到一篇章念完,廣播員端正聲音,一本正經地說道:革命的同誌們,無產階級革命派的戰友們……這孩子馬上很清脆地答應了兩聲,跳到地上揚塵舞蹈一番。其實匣子裏叫的不是他。剛把屁股簾摘掉沒幾天,他還遠夠不上是同誌和戰友,但你也擋不住他高興。因為他覺得自己除了名字張三李四考斯比之外,終於有了個冠晃堂皇的字號,至於這名號是同誌、戰友還是救世主,那還在其次。我現在說到的,是當人誤以為自己擁有一個名號時的張狂之態。對於我想要說到的事,這隻是個開場白。


    當你真正擁有一個冠冕堂皇的字號時,真正臭美的時候就到了。有一個時期,匣子裏總在稱讚革命小將,說他們最敢闖,最有造反精神。所有歲數不大,當得起那個“小”字的人,在臭美之餘,還想做點什麽,就擁到學校裏去打老師。在我們學校裏,小將們不光打了老師,把老師的爹媽都打了。這對老夫婦不勝羞辱,就上吊自殺了。打老師的事與我無關,但我以為這是極可恥的事。幹過這些事的同學後來也同意我的看法,但就是搞不明白,自己當時為什麽像吃了蜜蜂屎一樣,一味地輕狂。國外的獻上對這些事有種解釋,說當時的青春期少男少女穿身舊軍裝,到大街上揮舞皮帶,是性的象征。但我覺得這種解釋是不對的。我的同齡人還不至於從性這方麵來考慮問題。


    小將的時期很快就結束了,隨後是“工人階級領導一切”的時期。學校裏有了工人師傅,這些師傅和過去見到的工人師傅不大一樣,多少都有點暈暈乎乎、五迷三道,雖然不像革命小將那麽瘋狂,但也遠不能說是正常的。然後就是“三支兩軍時期”,到處都有軍代表。當時的軍代表裏肯定也有頭腦清楚、辦事穩重的人,但我沒有見到過。最後年輕人都被派往農村,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學習後者的優秀品質。下鄉之前,我們先到京郊農村去勞動,作為一次預演。那村裏的人在我們麵前也有點不夠正常——尋常人走路不應該把兩腿叉得那麽寬,讓一輛小車都能從中推過去,也不該是一顛一顛的模樣,隻有一條板発學會了走路才會是這般模樣。在蕭瑟的秋風中,我們蹲在地頭,看貧下中農晚匯報,匯報詞如下:“最最敬愛的偉大領袖**——我們(讀作“母恩”)今天下午的活茬是:領著小學生們斂芝麻。報告完畢。”我一麵不勝悲憤地想到自己長了這麽大的個子,居然還是小學生,被人領著斂芝麻;一麵也注意到匯報人興奮的樣子,有些人連凍出的清水鼻涕都顧不上擦,在鼻孔上吹出泡泡來啦。現在我提起這些事情,絕不是想說這些樸實的人們有什麽不對,而是試圖說明,人經不起恭維。越是天真、樸實的人,聽到一種於己有利的說法,證明自己身上有種種優越的素質,是人類中最優越的部分,就越會不知東西南北,撒起癔症來。我猜越是生活了無趣味,又看不到希望的人,就越會豎起耳朵來聽這種於己有利的說法。這大概是因為撒癔症比過正常的生活還快樂一些吧——說到了這一點,這篇章也臨近終結。


    八十年代之初,我是人民大學的學生。有一迴被拘到禮堂裏聽報告,報告人是一位青年道德教育家——我說是被拘去的,是因為我並不想聽這個報告,但缺席要記曠課,曠課的次數多了就畢不了業。這位先生的報告總是從恭維聽眾開始。在清華大學時,他說:這裏是清華大學,是全國最高學府呀;在北大則說:這裏是有五四傳統的呀;在人大則說:這是有革命傳統的學校呀。總之,最後總要說,在這裏做報告他不勝惶恐。我聽到他說不勝惶恐時,禁不住舌頭一轉,鼻子底下滾出一句頂級的粗話來。順便說一句,不管到了什麽地方,我首先要把當地的罵人話全學會。這是為了防一手,免得別人罵我還不知道,雖然我自己從來不罵人,但對於粗話幾乎是個專家。


    為了那位先生的報告我破例罵了一迴,這是因為我不想受他恭維。平心而論,恭維人所在的學校是種禮貌。從人們所在的民族、化、社會階層,乃至性別上編造種種不切實際的說法,那才叫做險惡的煽動。因為他的用意是煽動一種癔症的大流行,以便從中漁利。人家恭維我一句,我就罵起來,這是因為,從內心深處我知道,我也是經不起恭維的。


    第三十五章關於崇高


    七十年代發生了這樣一迴事:河裏發大水,衝走了一根國家的電線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電線杆沒搜上來,人卻淹死了。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這件事在知青中間引起了一點小小的困惑:我們的一條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頭?結果是困惑的人慘遭批判,不瞞你說,我本人就是困惑者之一,所以對這件事記憶猶新。照我看來,我們吃了很多年的飯才長到這麽大,價值肯定比一根木頭高;拿我們去換木頭是不值的。但人家告訴我說:國家財產是大義之所在,見到它被水衝走,連想都不要想,就要下水去撈。不要說是木頭,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他們還說,我這種值不值的論調是種落後言論——幸好還沒有說我反動。


    實際上,我在年輕時是個標準的愣頭青,水性也好。見到大水衝走了木頭,第一個跳下水的準是我,假如水勢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為烈士,因為我畢竟還不是鴨子。這就是說,我並不缺少崇高的氣質,我隻是不會唱那些高調。時隔二十多年,我也讀了一些書,從書本知識和親身經曆之中,我得到了這樣一種結論:自打孔孟到如今,我們這個社會裏隻有兩種人。一種編寫生活的腳本,另一種去演出這些腳本。前一種人是古代的聖賢,七十年代的政工幹部;後一種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謂上智下愚、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就是這個意思吧。從氣質來說,我隻適合當演員,不適合當編劇,但是看到腳本編得太壞時,總禁不住要多上幾句嘴,就被當落後分子來看待。這麽多年了,我也習慣了。


    在一個明社會裏,個人總要做出一些犧牲犧牲“自我”,成就“超我”——這些犧牲就是崇高的行為。我從不拒絕演出這樣的戲,但總希望劇情合理一些——我覺得這樣的要求並不過分。舉例來說,洪水衝走國家財產,我們年輕人有搶救之責,這是沒有疑問的,但總要問問撈些什麽。搜木頭尚稱合理,撈稻草就太過分。這種言論是對崇高唱了反調。現在的人會同意,這罪不在我:劇本編得實在差勁。由此就可以推導出:崇高並不總是對的,低下的一方有時也會有些道理。實際上,就是唱高調的人見了一根稻草被衝走,也不會跳下水,但不妨礙他繼續這麽說下去。事實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虛偽,這種東西比墮落還要壞。


    人有權拒絕一種虛偽的崇高,正如他有權拒絕下水去撈一根稻草。假如這是對的,就對營造或提倡社會倫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隻顧浪漫煽情,要留有餘地;換言之,不能夠隻講崇高,不講道理。舉例來說,孟子發明了一種倫理學,說親親敬長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愛國是人間的大義。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獻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孟子的章寫得很煽情,讓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做詩,就是中國的拜倫,隻可惜不講道理。臣民奉獻了一切之後,靠什麽活著?再比方說,在七十年代,人們說,大公無私就是崇高之所在。為公前進一步死,強過了為私後退半步生。這是不講道理的:我們都死了,誰來幹活呢?在煽情的倫理流行之時,人所共知的虛偽無所不在;因為照那些高調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餓死——高調加虛偽才能構成一種可行的生活方式。從曆史上我們知道,宋明理學是一種高調。理學越興盛,人也越虛偽。從親身經曆中我們知道,七十年代的調門最高。知青為了上大學、迴城,什麽事都幹出來了。有種虛偽是不該受譴責的,因為這是為了能活著。現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還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後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與此相反,在英國倒是出現了一種一點都不煽情的倫理學。讓我們先把這相反的事情說上一說——羅素先生這樣評價功利主義的倫理學家:這些人的理論雖然顯得卑下,但卻關心同胞們的福利,所以他們本人的品格是無可挑剔的。然後再讓我們反過來說——我們這裏的倫理學家既然提倡相反的倫理,評價也該是相反的。他們的理論雖然崇高,但卻無視多數人的利益;這種偏執還得到官方的獎勵。在七十年代,高調唱得好,就能升官——他們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說了。我總覺得有煽情氣質的人唱高調是浪費自己的才能:應該試試去寫詩一一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幹部都有詩人的氣質——把營造社會倫理的工作讓給那些善講道理的人,於公於私,這都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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