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七刀案”的兇器是把二十四公分長的西瓜刀,就隨隨便便扔在屍體旁邊,沒有提取到指紋,但現場還留有一件黑色l碼的女士風衣,從大小和風格看不會是死者的。死者的隨身物品不在現場,所以身份不明。
那件風衣應該是兇手的物件。
另外,“火燒案”現場也沒有提取到任何有用的指紋,可裝有受害人身份證件的包卻扔在離屍體不遠的地方,給警察省了不少時間。
警察根據證件上的地址找到死者駱波凡家,取來他平常用的牙刷做dna對比,結果吻合。
所以從環境證據和痕跡方麵分析,兩件案子好像真的各自獨立,互不關聯。
我越想越覺得“火燒案”的兇手好奇怪,如果他把受害人的包帶走,僅憑油桶裏一具燒得跟炭樣的焦骨,警察恐怕隻能暫時當懸案給擱起來,要直到跟失蹤人口方麵聯結才能查明死者身份,這裏來去相差不少時間,對兇手有利無弊,可他偏偏把最重要的身份證件留在現場附近,弄得好像故意要讓警察知道死者的身份似的。
仔細想想,真的不排除這種可能性。至於兇手為什麽要這樣做,就得等死者的背景調查報告出來才能分析。
“火燒案”的兇手可能是個高大強壯的男性,因為那隻皮包裏有一份死者近期的體檢報告,上麵寫得清清楚楚,身高178公分,體重120公斤,算是個結結實實的大胖子。
要讓一個女人將這麽重的大胖子弄到河灘上去燒死,可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河灘上都是大的小的亂石堆,車子開不過去,隻能用扛的或背的。一千多米鋪著亂石的路,要我扛著他走,也不一定能辦到。
但“七刀案”的現場有一件女士風衣,既然尺碼不是受害人的,就該是兇手落在那裏的,那兇手就應該是個女人,而且身材不錯。
這兩個點沒辦法契合。
雖然越分析,區別越大,兩樁案子似乎根本不可能是同一個兇手所為。
但我卻漸漸的好像理出了點頭緒,發現了點什麽。
兩樁案子的現場確實沒有明確的共同點,但它們卻有一個比較“含糊”或者說是比較“不那麽明顯”的共同點。
就是兩處的兇手仿佛都很粗心大意,留下許多痕跡,乍一看讓人覺得好像是兩個沒有經驗的新手慌裏慌張犯下的罪行。
比如“七刀案”裏有兇器,還有疑似兇手留下的大衣;“火燒案”裏有死者的身份證件,裝屍骨的油桶上還印著某化工廠的地址電話,劉毅民現在正帶著人核實這條線索。
可真的是這樣嗎?真的是新手慌裏慌張犯下的罪行嗎?一個慌裏慌張的人有必要把個兩百多斤的胖子背到河灘上去燒嗎?一刀捅死或者一棍子打死豈不幹淨省事?這世界上有很多種比將人背到河灘上燒成一團焦屍更簡便省力或更解氣的殺人方法。
還有,一個慌裏慌張的人,能把個女人連戳七刀卻刀刀不致命,生生讓她失血過多慢慢死掉嗎?
反過來推理也一樣,一個有耐心有毅力把個兩百多斤的胖子弄到河灘上去燒死的人……
等等。
我好像有點被混淆和先入為主了,誰說那個兩百多斤的胖子一定是被兇手背到河灘上去的?他也完全有可能是自己走去的不是嗎。
如果兇手約他去那裏談事情,趁其不備打暈他,再扔到油桶裏燒呢?
之前為什麽偏執地認定是兇手背過去的?因為“七刀案”的受害人手腳都用麻繩綁死,而我的潛意識已經把它們當成連環案在看了,認為“火燒案”的受害人死前也被綁住,所以一路分析得很順利卻忘了最根本的東西。
意識到這點以後我趕緊迴頭翻找“火燒案”卷宗裏麵的驗屍報告。
這世界上頂頂叫我沮喪的事情之一就是看驗屍報告,各種專業符號,各種專業術語,數種數字和字母。
好在最後兩頁上麵有言簡意賅的說明:屍體有死前三天造成的右臂脫臼和顱骨輕度骨裂。
這就對了,說明我之前的一路分析並沒有太大偏差,死者駱波凡被人強行扛到河灘上的可能很大。
而且,他死前受過折磨這點又跟“七刀案”的受害者一樣。
那具被綁住手腳的女屍身上,除麻繩磨出的傷痕以外,還有多處死前遭受毆打所形成的傷,說明兇手在殺害她之前,虐待過她。
兩個受害者一個是神智清醒時被捅七刀,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生命一點點流逝。另外一個是活生生被燒死。都很慘。而這個“慘”字,也是我想找的一個共同點。
案情似乎有點明朗起來了。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側寫,這一直是我挺喜歡的步驟,因為涉及心理學的各個層麵。
我覺得懂心理學的人都神秘並且有種不可思議的力量,比如莊靜。
莊靜是我的一個朋友,是心理學專家。
她懂催眠術。
我曾親眼看見她把包括白亞豐和劉毅民在內的十餘名警察同時催眠,目瞪口呆,很是服氣。
她曾問我要不要試試。我沒敢。雖然她說我不是那種容易被催眠的體質,而且隻是進行一個很小的催眠側試,我也還是沒敢。
我對莊靜的提議不是普通對被催眠的排斥,而是恐懼,對被催眠以後局麵可能會脫出自己掌控的深深恐懼。
這裏好像有很長時間沒和莊靜聯係了,不知道她好不好。
我離開會議室去上了趟廁所,又到一樓接警大廳找人問了幾個跟手頭兩樁案子有關的比較細節的問題,然後泡了杯茶,靠牆盯著鍾麵上的時間慢慢喝著,腦子裏還在分析案情。
正入神,猛聽大門那裏傳來紛遝混亂的腳步聲,飛快迴轉身看,是劉毅民,後麵跟著七八個人,看樣子是幾路人馬同時收隊,白亞豐他們那路也應該一起迴來了。
但是等了好一會也不見白亞豐進來,便問劉毅民怎麽迴事。
劉毅民說:“那個建築工人襲警拒捕,還好派去支援的人趕得及時。”
我嚇大跳,問他:“有沒有人受傷?”
他說:“王東升挨了一下,還好不怎麽嚴重,現在已經把嫌疑人製服在迴來的路上了。”
瞬間覺得好對不起王東升,要不是我發微信給他,他未必親自去,也用不著挨一下。
但反過來想,如果換個人去,情況可能會更糟也不一定,我見識過王東升應對突發事件時候的樣子,特別厲害。
我跟著劉毅民急匆匆往樓上走,問他這邊的調查進展怎麽樣。
他說:“沒什麽大收獲,但也不能算是一無所獲。”
劉毅民一邊迴答我的問題一邊吩咐後麵的人把材料交給值班的警察然後全部解散迴家吃飯睡覺,要大家明天下午再迴局裏。
吩咐完以後又迴頭跟我解釋說大家都兩天兩夜沒合眼了,警察也是人,也得吃飯睡覺。
我咧開嘴嗬嗬嗬一陣哂笑,說:“你好像也是人吧,你怎麽還不走?”
他說:“我等那邊把今天調查的資料都理出來交到你手裏以後就走。”
說著話,他把我手裏沒喝完的半杯茶奪過去一口吞進肚裏。
我跟在劉毅民身後到了二樓他的辦公室,發現胡海蓮躲在裏麵睡覺,手機抱在懷裏,雙眉緊蹙,睡得很不塌實,一副隨時詐屍還魂的模樣,不由噗地笑,想她可真會找地方。
我不想吵醒她,就給劉毅民打了個手勢,意思是我到一樓去等資料。
他點點頭,沒再管我。
我下樓的時候正好碰到白亞豐他們一撥人迴來,紛紛攘攘鬧鬧轟轟的。
那個建築工人拷著手銬被押到審訊室裏去了,白亞豐因為還有很多手續上的事情要辦沒功夫跟我講話,隻拚命朝我擠眉弄眼張牙舞爪,有一萬個意思要表達可我一個意思都沒看懂。
我這會不想理白亞豐,隻拽住跟他們一起出任務的另外一個警察問王東升怎麽樣,傷得重不重。
答說不重,隻擦破點皮,沒什麽事。
我就不擔心了,這案子前後都很明白,隻等兇嫌認罪,或鑒證科那邊物證的各項鑒定報告出來,就能了結。
我走到一樓等劉毅民他們今天調查迴來的“火燒案”死者的背景材料,無意中聽見兩個值班警察頭碰著頭在聊閑話,說嚴副隊長的調令已經下來了,進修完迴來就直接到省廳報到。
這消息真讓我吃了一驚。
嚴副隊長去北京進修犯罪心理學的事我知道,他走前給我打過電話,聊了好一會天,但他要調走的事我真是半點風聲都沒聽見,直到現在。
那兩個警察沒發現我在聽,還頭碰頭唧唧咕咕說嚴副隊長要調走的事,說得有鼻子有言,大概是真的了。
原來白亞豐乍乍唿唿跳著鬧著叫著說他隻要破出一個大案就能升副隊長的事情不完全算空穴來風,嚴副隊長一走,空出一個缺,自然要人頂上。
可我想,怎麽輪都輪不到亞豐頭上吧,前麵還排著好幾個資曆能力各方麵都超出他幾百倍的人呢。
那件風衣應該是兇手的物件。
另外,“火燒案”現場也沒有提取到任何有用的指紋,可裝有受害人身份證件的包卻扔在離屍體不遠的地方,給警察省了不少時間。
警察根據證件上的地址找到死者駱波凡家,取來他平常用的牙刷做dna對比,結果吻合。
所以從環境證據和痕跡方麵分析,兩件案子好像真的各自獨立,互不關聯。
我越想越覺得“火燒案”的兇手好奇怪,如果他把受害人的包帶走,僅憑油桶裏一具燒得跟炭樣的焦骨,警察恐怕隻能暫時當懸案給擱起來,要直到跟失蹤人口方麵聯結才能查明死者身份,這裏來去相差不少時間,對兇手有利無弊,可他偏偏把最重要的身份證件留在現場附近,弄得好像故意要讓警察知道死者的身份似的。
仔細想想,真的不排除這種可能性。至於兇手為什麽要這樣做,就得等死者的背景調查報告出來才能分析。
“火燒案”的兇手可能是個高大強壯的男性,因為那隻皮包裏有一份死者近期的體檢報告,上麵寫得清清楚楚,身高178公分,體重120公斤,算是個結結實實的大胖子。
要讓一個女人將這麽重的大胖子弄到河灘上去燒死,可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河灘上都是大的小的亂石堆,車子開不過去,隻能用扛的或背的。一千多米鋪著亂石的路,要我扛著他走,也不一定能辦到。
但“七刀案”的現場有一件女士風衣,既然尺碼不是受害人的,就該是兇手落在那裏的,那兇手就應該是個女人,而且身材不錯。
這兩個點沒辦法契合。
雖然越分析,區別越大,兩樁案子似乎根本不可能是同一個兇手所為。
但我卻漸漸的好像理出了點頭緒,發現了點什麽。
兩樁案子的現場確實沒有明確的共同點,但它們卻有一個比較“含糊”或者說是比較“不那麽明顯”的共同點。
就是兩處的兇手仿佛都很粗心大意,留下許多痕跡,乍一看讓人覺得好像是兩個沒有經驗的新手慌裏慌張犯下的罪行。
比如“七刀案”裏有兇器,還有疑似兇手留下的大衣;“火燒案”裏有死者的身份證件,裝屍骨的油桶上還印著某化工廠的地址電話,劉毅民現在正帶著人核實這條線索。
可真的是這樣嗎?真的是新手慌裏慌張犯下的罪行嗎?一個慌裏慌張的人有必要把個兩百多斤的胖子背到河灘上去燒嗎?一刀捅死或者一棍子打死豈不幹淨省事?這世界上有很多種比將人背到河灘上燒成一團焦屍更簡便省力或更解氣的殺人方法。
還有,一個慌裏慌張的人,能把個女人連戳七刀卻刀刀不致命,生生讓她失血過多慢慢死掉嗎?
反過來推理也一樣,一個有耐心有毅力把個兩百多斤的胖子弄到河灘上去燒死的人……
等等。
我好像有點被混淆和先入為主了,誰說那個兩百多斤的胖子一定是被兇手背到河灘上去的?他也完全有可能是自己走去的不是嗎。
如果兇手約他去那裏談事情,趁其不備打暈他,再扔到油桶裏燒呢?
之前為什麽偏執地認定是兇手背過去的?因為“七刀案”的受害人手腳都用麻繩綁死,而我的潛意識已經把它們當成連環案在看了,認為“火燒案”的受害人死前也被綁住,所以一路分析得很順利卻忘了最根本的東西。
意識到這點以後我趕緊迴頭翻找“火燒案”卷宗裏麵的驗屍報告。
這世界上頂頂叫我沮喪的事情之一就是看驗屍報告,各種專業符號,各種專業術語,數種數字和字母。
好在最後兩頁上麵有言簡意賅的說明:屍體有死前三天造成的右臂脫臼和顱骨輕度骨裂。
這就對了,說明我之前的一路分析並沒有太大偏差,死者駱波凡被人強行扛到河灘上的可能很大。
而且,他死前受過折磨這點又跟“七刀案”的受害者一樣。
那具被綁住手腳的女屍身上,除麻繩磨出的傷痕以外,還有多處死前遭受毆打所形成的傷,說明兇手在殺害她之前,虐待過她。
兩個受害者一個是神智清醒時被捅七刀,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生命一點點流逝。另外一個是活生生被燒死。都很慘。而這個“慘”字,也是我想找的一個共同點。
案情似乎有點明朗起來了。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側寫,這一直是我挺喜歡的步驟,因為涉及心理學的各個層麵。
我覺得懂心理學的人都神秘並且有種不可思議的力量,比如莊靜。
莊靜是我的一個朋友,是心理學專家。
她懂催眠術。
我曾親眼看見她把包括白亞豐和劉毅民在內的十餘名警察同時催眠,目瞪口呆,很是服氣。
她曾問我要不要試試。我沒敢。雖然她說我不是那種容易被催眠的體質,而且隻是進行一個很小的催眠側試,我也還是沒敢。
我對莊靜的提議不是普通對被催眠的排斥,而是恐懼,對被催眠以後局麵可能會脫出自己掌控的深深恐懼。
這裏好像有很長時間沒和莊靜聯係了,不知道她好不好。
我離開會議室去上了趟廁所,又到一樓接警大廳找人問了幾個跟手頭兩樁案子有關的比較細節的問題,然後泡了杯茶,靠牆盯著鍾麵上的時間慢慢喝著,腦子裏還在分析案情。
正入神,猛聽大門那裏傳來紛遝混亂的腳步聲,飛快迴轉身看,是劉毅民,後麵跟著七八個人,看樣子是幾路人馬同時收隊,白亞豐他們那路也應該一起迴來了。
但是等了好一會也不見白亞豐進來,便問劉毅民怎麽迴事。
劉毅民說:“那個建築工人襲警拒捕,還好派去支援的人趕得及時。”
我嚇大跳,問他:“有沒有人受傷?”
他說:“王東升挨了一下,還好不怎麽嚴重,現在已經把嫌疑人製服在迴來的路上了。”
瞬間覺得好對不起王東升,要不是我發微信給他,他未必親自去,也用不著挨一下。
但反過來想,如果換個人去,情況可能會更糟也不一定,我見識過王東升應對突發事件時候的樣子,特別厲害。
我跟著劉毅民急匆匆往樓上走,問他這邊的調查進展怎麽樣。
他說:“沒什麽大收獲,但也不能算是一無所獲。”
劉毅民一邊迴答我的問題一邊吩咐後麵的人把材料交給值班的警察然後全部解散迴家吃飯睡覺,要大家明天下午再迴局裏。
吩咐完以後又迴頭跟我解釋說大家都兩天兩夜沒合眼了,警察也是人,也得吃飯睡覺。
我咧開嘴嗬嗬嗬一陣哂笑,說:“你好像也是人吧,你怎麽還不走?”
他說:“我等那邊把今天調查的資料都理出來交到你手裏以後就走。”
說著話,他把我手裏沒喝完的半杯茶奪過去一口吞進肚裏。
我跟在劉毅民身後到了二樓他的辦公室,發現胡海蓮躲在裏麵睡覺,手機抱在懷裏,雙眉緊蹙,睡得很不塌實,一副隨時詐屍還魂的模樣,不由噗地笑,想她可真會找地方。
我不想吵醒她,就給劉毅民打了個手勢,意思是我到一樓去等資料。
他點點頭,沒再管我。
我下樓的時候正好碰到白亞豐他們一撥人迴來,紛紛攘攘鬧鬧轟轟的。
那個建築工人拷著手銬被押到審訊室裏去了,白亞豐因為還有很多手續上的事情要辦沒功夫跟我講話,隻拚命朝我擠眉弄眼張牙舞爪,有一萬個意思要表達可我一個意思都沒看懂。
我這會不想理白亞豐,隻拽住跟他們一起出任務的另外一個警察問王東升怎麽樣,傷得重不重。
答說不重,隻擦破點皮,沒什麽事。
我就不擔心了,這案子前後都很明白,隻等兇嫌認罪,或鑒證科那邊物證的各項鑒定報告出來,就能了結。
我走到一樓等劉毅民他們今天調查迴來的“火燒案”死者的背景材料,無意中聽見兩個值班警察頭碰著頭在聊閑話,說嚴副隊長的調令已經下來了,進修完迴來就直接到省廳報到。
這消息真讓我吃了一驚。
嚴副隊長去北京進修犯罪心理學的事我知道,他走前給我打過電話,聊了好一會天,但他要調走的事我真是半點風聲都沒聽見,直到現在。
那兩個警察沒發現我在聽,還頭碰頭唧唧咕咕說嚴副隊長要調走的事,說得有鼻子有言,大概是真的了。
原來白亞豐乍乍唿唿跳著鬧著叫著說他隻要破出一個大案就能升副隊長的事情不完全算空穴來風,嚴副隊長一走,空出一個缺,自然要人頂上。
可我想,怎麽輪都輪不到亞豐頭上吧,前麵還排著好幾個資曆能力各方麵都超出他幾百倍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