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充分了解到爭取暫時和平的必要。努爾哈赤的逝世正是一個好機會。這時剛好有一個五台山的喇嘛李喇嘛來到寧遠。滿洲人信佛教,尊崇喇嘛,袁崇煥就請李喇嘛作居間的使者,派了兩名都司和隨從等三十三人,於天啟六年十月去沈陽吊祭努爾哈赤之喪,作初步的和平試探。但他知道朝廷絕不喜歡提“議和”兩字,所以報告朝廷時,隻說是派人去窺探虛實,以決定對之征討呢,還是招安。[7]這種誇大的說法,目的自在滿足皇帝和大臣的虛榮心。


    明清雙方統帥都熟知《三國演義》中的故事,袁崇煥這出“柴桑口臥龍吊喪”,皇太極如何會不省得?他將計就計,於十一月派了兩名使者,與李喇嘛一起來到寧遠,致書袁崇煥,表示了和平的意向。其中說:“你停息幹戈,派李喇嘛來吊喪,並賀新君登位。你既以禮來,我也當以禮往,所以派官來道謝。至於和議一事,我父親上次來寧遠時,曾有文書給明朝朝廷,請你轉呈,但迄今沒有答覆。你的君主如果答應前書,願意和平,應當以誠信為先。”


    書信中將金國(當時滿清的正式國號是“金”,後來才改為“大清”。[8]與中國平頭並列。袁崇煥深刻了解朝廷自高自大,對於文書的體例十分看重,如將來信轉呈,必定要碰大釘子,同時見到信中語氣也不大客氣,便告知使者說,此信格式不合,礙難入奏,將原信交給使者退迴。皇太極改寫了信封上的格式,袁崇煥認為仍然不對,又再退迴。


    皇太極第三次改寫,自處於較低地位,袁崇煥才收了信。但明朝仍是一貫的不答。


    第二年正月(在金國是天聰元年),皇太極再遣前使,致書袁崇煥求和,信中說:“兩國所以構兵,在於以前明朝派到遼東的官員認為中國皇帝是在天上,自高自大,欺壓弱小部族,我們忍無可忍,才起兵反抗。”下麵照例列舉七大恨,然後提議講和。講和要送禮,要求最初締結和約時中國送給金國金十萬兩、銀百萬兩、緞百萬疋、布千萬疋。締約後兩國每年交換禮物,金國送禮:東珠十顆、貂皮千張、人參千斤。中國送禮:金一萬兩、銀十萬兩、緞十萬疋、布三十萬疋。兩國締結和約後,就對天發誓,永遠信守。


    所提的要求是經濟性的,可見當時滿清深感財政困難,對布疋的需要尤其殷切。


    大概袁崇煥要奏報朝廷,等候批覆,所以隔了兩個月金國使者才迴去,隨同明方使者,帶去袁崇煥及李喇嘛的書信各一;猜想朝廷對金方的要求全部拒絕,所以袁崇煥無法作出任何讓步,他的迴信內容雄辯,文采煥發,說道:過去的糾紛,都是因雙方邊境小民口舌爭競而起,這些人都已受到了應得的懲罰,再要追究是非,也已無法到陰世地府去細查,隻盼雙方都忘記了吧。你十年苦戰,既然為的隻是這七件事,現在你的仇敵葉赫等等都早給你滅了。為了你們用兵,遼河兩岸死者豈止十人?仳離改嫁的那裏隻有老女一人?遼沈界內人民的性命都不能自保,還說什麽財物?你的仇怨早都雪了,早已誌得意滿。隻不過這些極慘極痛之事,我們明朝難以忍受罷了。今後若要修好,那麽請問:你如何退出已占去的城池地方?如何送還俘虜去的男女百姓?隻有盼你仁明慈惠、敬天愛人而作出決定了。你所要求的財物,以中國物資的豐富,本來不會小氣,隻是過去沒有成例,多取也不合天意,還是請你重行斟酌罷。和談正在進行,你為什麽又對朝鮮用兵?我們文武官屬不免懷疑你言不由衷了。希望你撤兵,以證明你的盛德。


    李喇嘛的信中說:袁巡撫是活佛出世,對於是非道理,心下十分分明,這樣的好人是不容易遇到的,願汗與各王子一切都放開了吧,佛說:“苦海無邊,迴頭是岸”。


    皇太極迴信給袁崇煥說:過去的怨仇,當然是算了,否則又何必議和修好?你們的土地人民歸我之後,都已安定,這是天意,如果重行歸還,那既違反天意,又對不起人民。金國所以要出兵朝鮮,完全是由於朝鮮不對,現在已講和了。說到“言不由衷”,為什麽你一麵說要修好,一麵卻又派哨卒來我方偵察,收納我方逃亡,部隊逼近我邊界,修築城堡?其實是你才“言不由衷”,我國將帥對你也大有懷疑。至於所要求的“初和之禮”,金銀等可以減半,緞布隻要原來要求的半成。我方也以東珠、人參、狐皮、貂皮等物還贈,表示雙方完全公平。既和之後,雙方互贈仍如前議。如果同意,希望辦得越快越好。


    關於來往書信的格式,皇太極提議:“天”字最高,明朝皇帝低“天”一字,金國汗低明朝皇帝一字,明朝諸臣低金國汗一字。


    他答覆李喇嘛的信中,抱怨明朝皇帝對他的書信從來不加理睬;又說:你勸我“苦海無邊,迴頭是岸”,這話很對,但為什麽隻勸我而不去勸明朝皇帝?如果雙方都迴頭修好,豈不甚善?


    後來皇太極又致書袁崇煥,抗議他修築塔山、大淩河、錦州等城的防禦工事,認為是缺乏和平誠意,並提議劃定疆界。


    平心而論,明朝朝廷瞧不起金國,於對方來信一概不答,隻由地方官和對方通信,金國也難免氣憤。金國的經濟要求,雖說是雙方互贈,實質上當然是金方大占便宜。金方答應贈送的東珠、人參、貂皮等物,大概最多隻能抵過綢緞布疋的價值,明方付出的每年一萬兩黃金、十萬兩銀子,等於是無償贈與。那時一兩黃金約等於十兩銀子(明初等於四兩,後來金貴銀賤),明朝每年以二十萬兩銀子買得一年和平,代價低廉之至。萬曆末年,熊廷弼守遼之時,單是他一軍每個月的餉銀就需十多萬兩銀子。萬曆晚年征收礦稅,數天之內就搜刮二百餘萬兩,可見每年二十萬兩的“和平費”並不是很大的負擔。如果有了十年和平,大加整編軍隊,再出兵挑戰,主動與被動的形勢就轉過來了。


    為了避免戰爭,向敵人付出若幹金銀財物,如果目的是爭取休整的機會,隻要不是喪失主權和屈辱,並不一定是外交上的失敗。北宋真宗時寇準主持澶淵之盟,對契丹增加“歲幣”(每年支付的和平費),達成相當長期的和平,避免了兩線作戰,得以集中力量去對付另一大敵西夏。當時以及後世史家並不認為是錯誤決策,但寇準後來還是被政敵進讒,說他利用了皇帝。在西洋史上,第八世紀時,來自丹麥的維金人侵入英國,燒殺劫掠,十分殘暴,英國國王阿爾佛萊德組織抗戰,頗有成效,但維金人始終不退,占領了英國整個北方,後來的英國國王無奈,與維金人達成協議,每年付以一大筆歲幣,稱為“丹麥金”(dane geld),國王向人民征稅,用來付給敵人以購買和平,稅項就叫做“丹麥金”。英國人民雖感到屈辱,但免了戰爭和被劫掠之苦,還是樂於交稅,直到後來諾曼人入侵,將丹麥侵略者逐出英國為止,交付“丹麥金”的時期幾長達二百年。不過兩國對峙,一方付出和平費後,必須好好利用這段買來的和平時期來準備日後的抗戰,但如苟安偷生,不自振作,好像南宋一樣,結果便是滅亡。


    皇太極對於緞布的要求一下子就減少了百分之九十五,而且又建議以適當禮物還報,希望和議盡快辦理,可見對於締結和平的確具有極大誠意。他自知人口與兵力有限,經不起長期的消耗戰。[9]此後每發生一次戰爭,便提一次和平要求。


    明朝當時和滿清議和的障礙,主要是在明朝的文官。


    明朝的大臣熟悉史事,一提到與金人議和,立刻想到的就是南宋和金國的和議,人人都怕做秦檜。大家抱著同樣的心理:“隻要讚成和金人議和,那就是大漢奸秦檜。”這是當時讀書人的“條件反射”。袁崇煥從實際情況出發主張議和,朝臣都不附和。遼東經略王之臣更為此一再彈劾袁崇煥,說這種主張就像宋人和金人議和那樣愚蠢自誤。


    其實,明朝當時與宋朝的情況大不相同。


    在南宋時,金兵已占領了中國北方的全部,邊界要直到淮河,與揚州、南京已相距不遠。議和等於是放棄收複失地。但在明朝天啟年間,金人隻占領了遼東,遼西的南部在明人手中,暫時議和,影響不是極大。


    南宋之時,嶽飛、韓世忠、劉錡、張俊、吳璘、吳玠等大將,都是兵精能戰,金人後方不穩,黃河長江以北的義民紛紛反金,形勢上利於北伐,議和是失卻了恢複的良機。明末軍隊的戰鬥力遠不及金兵,惟一可以依賴的隻西洋大炮。但當時的大炮十分笨重,不易搬動,隻能用於守城,不能用於運動戰,而且並無可以爆炸的炮彈,威力比較有限。


    對於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議和,宋方絕對屈辱,每年片麵進貢金帛,並非雙方互贈。宋朝皇帝對金稱臣。[10]然而皇太極卻甘願低於明朝皇帝一級,隻要求比明朝的諸臣高一級。皇太極一再表示,金國不敢與中國並列,隻希望地位比察哈爾蒙古人高一點就滿足了。[11]他和袁崇煥書信來往,態度上是很明顯的謙恭。[12]


    可見宋金議和與明金議和兩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皇太極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後來索性改了國號,不稱金國,而稱“大清”,以免引起漢人心理上敵對性的連鎖反應。[13]


    袁崇煥和皇太極信使往來,但因朝中大臣視和議如洪水猛獸,談判全無結果。


    當時主張和金人議和,非但冒舉國之大不韙,而且是冒曆史上之大不韙。中國過去受到外族的軍事壓力而議和,通常總是屈辱性的,漢人對這件事具有先天性的反感,非常方便的就將“議和”、“投降”、“漢奸”三件事聯係在一起。後來袁崇煥被殺,“主張和議”是主要罪名之一。


    當軍事上準備沒有充分之時,暫時與外敵議和以爭取時間,中國曆史上兩個最出名的英主都曾做過。漢高祖劉邦曾與匈奴議和,爭取時間來培養國力,到漢武帝時才大舉反擊。唐太宗李世民曾與突厥議和(那時是他父親李淵做皇帝,但和議實際上是李世民所決定),等到整頓好軍隊後才派李靖北伐,大破突厥。不過這不是中國曆史上傳統觀念的主流。主流思想是:“與侵略本國的外敵議和是投降,是漢奸。”


    其實,同是議和,卻有性質上的不同,決不能一概而論。基本關鍵在於:議和是永久性的投降?還是暫時妥協、積極準備而終於大舉反攻、得到最後勝利?單是在現代史上,後者的例子就多得很。共產黨人尤其善於運用,如列寧在第一次大戰時與德國議和,抗戰勝利後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訂停戰協定,北越、南越越共與美國、西貢政府簽訂巴黎停戰協定等都是。議和停戰隻是策略,決不等於投降。策略或對或錯,投降通常是錯。然而明末當國的君臣都是庸才,對於敵我雙方力量的對比、大局發展的前途都茫無所知,既無決戰的剛勇,也無等待的韌力。那時為了對滿清及民軍用兵,賦稅大增,人民生活困苦之極,國庫入不敷出,左支右絀,百廢不舉,對軍隊欠糧欠餉,裁撤驛站(既破壞了必要的交通及通訊設備,大量失業的驛卒更成為造反民軍的骨幹,李自成即為被裁的驛卒),如能有十年八年的休戰言和,對朝廷和人民都是極大好事。袁崇煥精明正確的戰略見解,朝廷中君臣下意識的認為是“漢奸思想”。


    袁崇煥當然知道如此力排眾議,對自身非常不利,然而他已將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隻是以大局為重。[14]以他如此剛烈之人,對聲名自然非常愛惜,給人罵作“漢奸”,那是最痛苦的事。比較起來,死守寧遠、抗拒大敵,在他並不算是難事,最多打不過,一死殉國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但要負擔成為“曆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責任,可艱巨得多了。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剛強的人,越是不重視性命而不肯忍受恥辱。越是儒家的書讀得多,心中曆史感極其深厚的人,越是寶貴自己的名節。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舉那些慷慨激烈的事跡,如張巡睢陽死守,顏杲卿常山罵賊,袁崇煥做起來並不困難。對於性格柔和的人,當然是委曲求全易而慷慨就義難,在袁崇煥這樣的偉烈之士,卻是守寧遠易而主和議難。主張議和,他必須違反曆史傳統、違反舉國輿論、違反朝廷決策、更違反自己的性格。上下古今,一切都反,連自己都反。


    他是個衝動的熱情的豪傑,是“寧為直折劍、猶勝曲全鉤”的剛士,是行事不顧一切、“幾大就幾大”的蠻子,可是他終於決定:“忍辱負重”。


    在他那個時代,絕無現代西方民主社會中尊重少數人意見的習慣與風度。連袁崇煥自己在內,都相信“國人皆曰可殺”多半便是“可殺”。那是一個非此即彼、決不容忍異見的時代,是正人君子紛紛犧牲生命而提出正義見解的時代。卑鄙的奸黨越是在朝中作威作福,士林中對風骨和節操越是看重。東漢和明末,是中國曆史上讀書人道德價值最受重視的兩個時期。歲寒堅節,冰雪清操,在當時的道德觀念中,與“忠”、“孝”具有相同的第一等地位。他很愛交朋友,知交中有不少是清流派的人。如果他終於因主和而為天下士論所不齒,對他將是多麽嚴重的事。當魏忠賢灼手可熱之時,他手下一般趨炎附勢之徒將反對派都稱為“東林黨”,名之曰“奸黨”。袁崇煥與清流派關係密切,但因手統雄兵,為關外重鎮,所以沒有名列“東林黨人榜”,袁崇煥反以此為愧,耽心不得流芳千秋。[15]


    他對金人的和談並不是公開進行的,因此並沒有受到普遍的抨擊,但他當然預料到將來終於要公開,清議和知友的譴責不可避免的會落到他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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