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仔細看一下抄襲的段落。”
毛利蘭指著白板上的文件。
此時的她,漸漸進入狀態,講話也逐漸變得流利起來。
“這一段是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原作者寫的。”
“‘天非常的冷,北風唿唿地吹著,可憐的狸花貓已經餓得皮包骨頭,它不得不放棄掉臨時找到的可以避寒的草堆,跑到天寒地凍的路上去尋找吃食。’”
“而這一段是被告虎倉大介寫的。”
“‘天冷得直讓黑貓打噴嚏,還有冷風唿唿吹著,渾身發抖的黑貓肚子餓得咕咕叫,它不得不放棄掉溫暖的草堆,跑出屋外去尋找可以果腹的東西。’”
“這兩段內容、語境幾乎一模一樣,隻是稍微修改了一下語法段落,就變成了自己的東西,這種抄襲方式就是純粹的洗文,實在太可惡了,簡直不把原創作者的辛苦成果放在眼裏!”
說到最後,毛利蘭的聲音越來越大,情緒非常激動。
能看到,她頭上的角已經豎了起來,又開始亂扭亂扭的,顯得非常生氣。
“小姑娘,你可不能張口就來啊。”
與毛利蘭憤怒的情緒不同,對方律師卻一副輕鬆的模樣。
“關於原告和我方當事人的,就題材而論,這兩種都是動物題材,本來就存在一定相似度。眾所周知,動物的行為在人類看來是非常單調的,如果隻憑借一些自然和狩獵行為,就斷定存在抄襲,那就太可笑了!”
“這還不能叫抄襲?這兩段話看起來根本就一樣的!”
毛利蘭生氣地一拍桌子,發出劇烈的聲響。
“小姑娘,你剛才沒聽到嗎?”
被告律師顯然非常囂張,完全不把對方的抄襲控訴放在眼裏。“
“我方觀點已經闡述過了,段落相似是因為題材問題!兩部同為動物題材,主人公行為存在一定相似度,有一些既視感是很正常的現象,你所說的完全不構成證據!小姑娘,我還是奉勸伱,你這個年紀還是迴去多讀點書,法律不是兒戲,法庭也不是十幾歲的小朋友可以進入的地方!”
麵對敵方律師的嘲諷,毛利蘭頓時便怒道:“我才沒有把法律當成兒戲,我已經和我媽媽學過好長時間了!”
後麵這句“媽媽”的話一出,法庭上便又傳來一陣哄笑聲。
笑得最大聲的是旁聽席上的古美門。
他甚至站起身來,啪啪啪地給她鼓了鼓掌。
毛利蘭眨了眨眼,這才意識到,自己不應該那麽說話,臉色頓時紅了下來。
“簡直讓我大開眼界啊!”
趁著法官敲錘子前,古美門馬上又坐了下來,並且嘲諷了一句。
“你看就這個傻白甜,這種性格還想當律師?這不直接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你又來了。”
小哀虛了虛眼。
“既然覺得她不適合當律師,那你之前還去指點她,讓她先從民法開始學?”
“我找個樂子不行嗎?”古美門翻了個白眼,“當律師最重要的就是冷靜的判斷,在法庭上要做到臨危不亂,從容麵對,否則對方隨便一個語言誘導,你就中招了,就跟她剛才一樣,什麽跟媽媽學的話都出來了,不惹人發笑?”
“好吧。”
小哀看了一眼法庭上羞得滿臉通紅的毛利蘭。
“不過,這畢竟也是她第一次打官司,你不能對一個新人要求太多。”
“我的意思是,她這個人太認真,或者說太較真了。”
古美門搖了搖頭,這麽說道。
“我之前和你說的吧?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不一樣,雙方和解的情況會比較多。”
“你應該也聽說了吧?在前段日子,虎倉大介曾經去找過原告那邊,說是想要和談的,結果毛利蘭作為代理人,想都沒想就拒絕了,說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
“在如今這個社會,到處充滿圓滑和妥協,很多官司甚至可以不用打,私底下雙方私了就行,把事情壓下去,給一筆錢隨便封一下口,對你我他都好。”
“你猜像毛利蘭這麽一個性格較真的人,以後當個律師,會不會受到歡迎?”
聽到這話,小哀扭過頭去,仔細地盯著古美門看。
“這麽看著我幹什麽?”古美門挑了挑眉,“我說的有什麽不對嗎?還是說,你覺得毛利蘭適合去當律師?”
小哀收迴目光,嘴角微微勾起:“沒什麽不對,挺對的。”
底下。
裁判仍然需要繼續進行。
“對抄襲的判定,必須要從形式上進行區分。”
民法不像刑法,它的涵蓋範圍會非常廣。
一般來說,每個律師都隻會在不同領域有各自擅長的部分。
作為虎倉大介的顧問律師,對方律師就非常明顯,在著作權法這塊相當專業。
“一般來說,一個情節或一個手法就算有相似部分,也隻能被叫做借鑒。”
“舉個例子,當今世上最著名的推理家工藤優作,他在自己創作的推理中,曾多次使用過釣魚線、鋼琴線、氰化物等諸如此類道具。”
“假如我同樣寫一本推理,我也設計一個劇情,讓犯人用釣魚線的手法作案。”
“請問,我能不能算做抄襲?”
法庭上傳來一陣竊竊私語生。
旁聽席那邊紛紛點頭。
虎倉大介的律師,舉的例子非常有參考性。
工藤優作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推理家,他之所以這麽火,主要是他的有獨特的創作性。
在他火了之後,自然就有一些人開始模仿他的作品創作。
由此,還誕生出了不少流派,比如說什麽“氰化物派”、“釣魚線派”等等——因為他裏的犯罪手法,都是這麽寫的。
別說創作了,就連生活中許多罪犯,也開始去模仿他中的手法去犯罪殺人。
像那些什麽釣魚線、鋼琴線、氰化物之類的,基本都是照著他裏學的。
“我看工藤優作應該第一個被抓起來,他寫的害人不淺啊。”
一提到這個話題,小哀忍不住便吐槽道。
“我看過他的,也看過不少犯罪案例,很多人作案殺人的手法簡直和他裏寫的內容一模一樣。他是公眾人物,而且是那種很有名的人,對社會影響巨大,告他個教唆犯罪,應該跑不了吧?”
(本章完)
毛利蘭指著白板上的文件。
此時的她,漸漸進入狀態,講話也逐漸變得流利起來。
“這一段是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原作者寫的。”
“‘天非常的冷,北風唿唿地吹著,可憐的狸花貓已經餓得皮包骨頭,它不得不放棄掉臨時找到的可以避寒的草堆,跑到天寒地凍的路上去尋找吃食。’”
“而這一段是被告虎倉大介寫的。”
“‘天冷得直讓黑貓打噴嚏,還有冷風唿唿吹著,渾身發抖的黑貓肚子餓得咕咕叫,它不得不放棄掉溫暖的草堆,跑出屋外去尋找可以果腹的東西。’”
“這兩段內容、語境幾乎一模一樣,隻是稍微修改了一下語法段落,就變成了自己的東西,這種抄襲方式就是純粹的洗文,實在太可惡了,簡直不把原創作者的辛苦成果放在眼裏!”
說到最後,毛利蘭的聲音越來越大,情緒非常激動。
能看到,她頭上的角已經豎了起來,又開始亂扭亂扭的,顯得非常生氣。
“小姑娘,你可不能張口就來啊。”
與毛利蘭憤怒的情緒不同,對方律師卻一副輕鬆的模樣。
“關於原告和我方當事人的,就題材而論,這兩種都是動物題材,本來就存在一定相似度。眾所周知,動物的行為在人類看來是非常單調的,如果隻憑借一些自然和狩獵行為,就斷定存在抄襲,那就太可笑了!”
“這還不能叫抄襲?這兩段話看起來根本就一樣的!”
毛利蘭生氣地一拍桌子,發出劇烈的聲響。
“小姑娘,你剛才沒聽到嗎?”
被告律師顯然非常囂張,完全不把對方的抄襲控訴放在眼裏。“
“我方觀點已經闡述過了,段落相似是因為題材問題!兩部同為動物題材,主人公行為存在一定相似度,有一些既視感是很正常的現象,你所說的完全不構成證據!小姑娘,我還是奉勸伱,你這個年紀還是迴去多讀點書,法律不是兒戲,法庭也不是十幾歲的小朋友可以進入的地方!”
麵對敵方律師的嘲諷,毛利蘭頓時便怒道:“我才沒有把法律當成兒戲,我已經和我媽媽學過好長時間了!”
後麵這句“媽媽”的話一出,法庭上便又傳來一陣哄笑聲。
笑得最大聲的是旁聽席上的古美門。
他甚至站起身來,啪啪啪地給她鼓了鼓掌。
毛利蘭眨了眨眼,這才意識到,自己不應該那麽說話,臉色頓時紅了下來。
“簡直讓我大開眼界啊!”
趁著法官敲錘子前,古美門馬上又坐了下來,並且嘲諷了一句。
“你看就這個傻白甜,這種性格還想當律師?這不直接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你又來了。”
小哀虛了虛眼。
“既然覺得她不適合當律師,那你之前還去指點她,讓她先從民法開始學?”
“我找個樂子不行嗎?”古美門翻了個白眼,“當律師最重要的就是冷靜的判斷,在法庭上要做到臨危不亂,從容麵對,否則對方隨便一個語言誘導,你就中招了,就跟她剛才一樣,什麽跟媽媽學的話都出來了,不惹人發笑?”
“好吧。”
小哀看了一眼法庭上羞得滿臉通紅的毛利蘭。
“不過,這畢竟也是她第一次打官司,你不能對一個新人要求太多。”
“我的意思是,她這個人太認真,或者說太較真了。”
古美門搖了搖頭,這麽說道。
“我之前和你說的吧?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不一樣,雙方和解的情況會比較多。”
“你應該也聽說了吧?在前段日子,虎倉大介曾經去找過原告那邊,說是想要和談的,結果毛利蘭作為代理人,想都沒想就拒絕了,說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
“在如今這個社會,到處充滿圓滑和妥協,很多官司甚至可以不用打,私底下雙方私了就行,把事情壓下去,給一筆錢隨便封一下口,對你我他都好。”
“你猜像毛利蘭這麽一個性格較真的人,以後當個律師,會不會受到歡迎?”
聽到這話,小哀扭過頭去,仔細地盯著古美門看。
“這麽看著我幹什麽?”古美門挑了挑眉,“我說的有什麽不對嗎?還是說,你覺得毛利蘭適合去當律師?”
小哀收迴目光,嘴角微微勾起:“沒什麽不對,挺對的。”
底下。
裁判仍然需要繼續進行。
“對抄襲的判定,必須要從形式上進行區分。”
民法不像刑法,它的涵蓋範圍會非常廣。
一般來說,每個律師都隻會在不同領域有各自擅長的部分。
作為虎倉大介的顧問律師,對方律師就非常明顯,在著作權法這塊相當專業。
“一般來說,一個情節或一個手法就算有相似部分,也隻能被叫做借鑒。”
“舉個例子,當今世上最著名的推理家工藤優作,他在自己創作的推理中,曾多次使用過釣魚線、鋼琴線、氰化物等諸如此類道具。”
“假如我同樣寫一本推理,我也設計一個劇情,讓犯人用釣魚線的手法作案。”
“請問,我能不能算做抄襲?”
法庭上傳來一陣竊竊私語生。
旁聽席那邊紛紛點頭。
虎倉大介的律師,舉的例子非常有參考性。
工藤優作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推理家,他之所以這麽火,主要是他的有獨特的創作性。
在他火了之後,自然就有一些人開始模仿他的作品創作。
由此,還誕生出了不少流派,比如說什麽“氰化物派”、“釣魚線派”等等——因為他裏的犯罪手法,都是這麽寫的。
別說創作了,就連生活中許多罪犯,也開始去模仿他中的手法去犯罪殺人。
像那些什麽釣魚線、鋼琴線、氰化物之類的,基本都是照著他裏學的。
“我看工藤優作應該第一個被抓起來,他寫的害人不淺啊。”
一提到這個話題,小哀忍不住便吐槽道。
“我看過他的,也看過不少犯罪案例,很多人作案殺人的手法簡直和他裏寫的內容一模一樣。他是公眾人物,而且是那種很有名的人,對社會影響巨大,告他個教唆犯罪,應該跑不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