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件案子的案情比較簡單,都是新形勢帶來的新問題。
而齊休盜嬰案則屬於看起來就有些曲折的。
其一,齊休不是塞國人,而是大明河南府靈寶縣人氏。近一年來,他夥同同鄉之人張世石、展元,何玉等人,瘋狂在靈寶與秦州(陸港)兩地之間轉運,涉案嬰兒不下五百,可以說非常誇張;
其二,據案卷描述,齊休本人不是普通農民,而是有大明秀才功名在身的縉紳。此人不似大奸大惡之人,反而自稱在當地是善人。因見不得自幼失怙之人,便在靈寶縣建起育嬰堂,這都十幾年的事了;
其三,關於嬰兒來源盜嬰說,齊休等人矢口否認。因為大明北地經濟尚在恢複之中,棄嬰簡直不要太多,自己本就是開育嬰堂的,何必再去偷到人家的嬰兒?
其四,齊休很光棍地承認了嬰兒轉運過程中可能存在金錢交易。因為他這十幾年辦育嬰堂隻出不進,經濟也難以支撐;
手下多次勸他,靠這筆錢可以救助更多的棄嬰,那不是有功德的事嗎?但齊休卻始終沒有鬆口,他的手下也一口咬定是他們幾個私自做主,與齊(休)大善人無關;
而且,根據提交的證據顯示,這些人在塞國的消費非常之低,毫無奢侈作派不說,就連窮人都覺得寒酸;
其五,院方就案件判決分歧較大:一方堅持認為,嬰兒交易明顯是鑽國家政策的空子,性質比騙補貼還要嚴重數倍;國內也出現了一些盜賣嬰兒的事件,雖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與本案關聯,但此類事不但造成人倫慘劇,更加使得【生育補貼條例】空轉,是社會性危害極大的犯罪,必須予以嚴懲,要求對齊休等一幹罪犯判處斬立決;
另一派觀點認為,齊休沒有參與盜嬰的實證,轉運者皆為大明棄嬰,客觀上有助於我國人口增長。此案尚無前例可循,但齊休是大明那邊的善人,若處以死刑恐引起輿論反彈,於官府形象不利。
建議將齊休等人遣返,往後不許入境塞國。
這讓劉學勤也犯了難,不是說拍腦袋就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但之所以是大案,那必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製定,肯定不能潦草結案。
於是在暗衛查阮希思案之時,劉學勤就讓他們順便調查下盜嬰案。
結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盜嬰案竟有一名案犯沒有歸案,就是那個叫何玉的,竟然在卷宗中被含糊其辭帶過。
何玉年不滿三十,但相貌出眾。早年間還曾赴陝西參加過一次塞音道場的入學考試,不第,轉而走了科舉的老路,竟然也是位秀才。
以上足見其家境頗為殷實。
他常年用各種化名在塞國境內行走,其人行事風格與那幾名同夥迥異,何玉對賺錢之事似乎異常執著。
此人善於經營,擅長上下打點,結交各色人物。由於塞國風氣開化,何玉還接觸到不少貴族婦女,並且成為人家的入幕之賓。
不過與他交往的都是孀居的寡婦,何玉似乎很清楚自己的處境,從來不去招惹那些大姑娘,所以與幾位秘密情人的關係相當穩定。
開始暗衛以為何玉是被齊休團夥派來打前站的,但隨著深入調查,發現更像是小弟自立門戶之感。
漸漸的,一張偷盜嬰兒並販賣的網絡終於浮出水麵。
何玉手下有一批以大明黑戶為主的遊民,勉強算是一個幫派。他把這些人網羅到一起,給他們辦理假戶貼,並偽裝成走方郎中,便於行事。
這些人開始膽子沒那麽大,就是利用信息差,在邊遠山區揀孩子。這時候棄嬰是很常見的,女嬰、畸形兒,很多農戶不願意養,也養不活。
趁山裏人還不知道有生育補貼這迴事,你白撿一孩子可就是好幾塊錢啊。
幹的多了順手牽羊的事肯定是有的,畢竟沒有膽量,哪裏來的產量?
何玉事發時,他這個黑窩點的涉案小孩已經達到上千之數,交易金額超過兩萬元。因為他們選擇的買家多是沒有生育能力,想繼承香火的,故而等於賺了兩份錢。
等到何玉歸案,暗衛了解到這小子已經投資建了座化工廠,不知從哪裏搞來的技術和人員,看來是準備大幹一場的。
本以為齊休那夥人這就給撇幹淨了,誰知道何玉被捕後幹脆撂了個幹淨,把齊休他們全都給賣了。
這案子比原先想象的更加複雜,幾乎驚掉辦案人員的下巴。
何玉和齊休他們確實是一夥的,不過齊休辦的育嬰堂根本就是一個幌子,養的不是什麽失怙孩童,而是白蓮教中骨幹的孩子!
白蓮教這種來無影去無蹤的教派,連劉學勤都感到忌憚。人家可是在曆史上活動了上千年之久,生命力之頑強,無出其右者。
有了何玉的證詞,齊休等人也就都招了,這夥人根本就不怕死,對他們來說,死了就可以迴到真空家鄉了。
根據齊休的證詞,他們是石佛祖王森這一支下的。說起來白蓮教很難被撲滅,與其枝丫眾多也很有關係。
這祖那老爺,這會那教的,怕是他們自己人都弄不清楚有多少。
比如明教、天地會、小刀會、義和團、紅燈會等等,起碼也有一兩百支。
沒啥機會的時候,這些人就蟄伏起來,做安順良民。一旦有亂象出現,這些人必然出來作妖。
那齊休是個教長,在他們這支算是中高層了。因為現下不是白蓮教活動的好時機,各分支都處於收縮狀態。
但總得有人出去傳教、跑業務啥的,這些事劉學勤還是比較熟的,他的塞音教當初也是走這路子。
他下麵的孩子需要照顧,自然就由他負責。他們了解到這些年塞國發展的不錯,環境也寬鬆,就想著把孩子轉移到那邊去,安全方麵比在大明要好。
可何玉那小子是個二五仔,去塞國見那邊錢好賺,就老想鼓動齊休他們把工作重點轉到塞國去。
問題是這種決策都是上麵定的,齊休也做不得主。再者說了,白蓮教是與貧窮相伴相生的,塞國人的日子過得好,誰願意跟你白蓮教呀?
而且人家塞音教也不是吃幹飯的,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玩什麽聊齋呀?白蓮教也同樣忌憚塞音教啊。
這案子也就隻能秘密處理了,暗衛讓齊休把孩子的安置名冊謄寫一份,並做了核實,這算是掌握了對方的人質。
然後就把齊休幾個放了,並警告齊休這些人,以後來塞國可以,但人數有限製,提前要報備,走到哪兒幹什麽,得有暗衛人員陪同。
最關鍵是不允許在塞國境內傳教。
之所以網開一麵,劉學勤是不想把白蓮教得罪死了,還能早些掌握這些人的蹤跡,為今後對付他們,提前積累經驗。
至於何玉,自然是送勞改農場,還有他那整個團夥,也是一個沒跑,一律十年勞改起步。
這事了結之後,戶部立即推出【生育補貼補充條例】,對領取補貼的夫妻條件進行了限定,以免出現假夫妻的情況。
而且補貼發放從期初改到期末,原先生完孩子就能申請補助,現在要到孩子滿周歲,進行了體檢,才給發放。
非婚生子女、領養的孩子,一律不享受補貼,盡量將嬰兒交易的需求降到最低,減少買賣帶來的傷害。
與此同時,全國範圍內開展整頓遊民,打擊犯罪的一係列活動。
而齊休盜嬰案則屬於看起來就有些曲折的。
其一,齊休不是塞國人,而是大明河南府靈寶縣人氏。近一年來,他夥同同鄉之人張世石、展元,何玉等人,瘋狂在靈寶與秦州(陸港)兩地之間轉運,涉案嬰兒不下五百,可以說非常誇張;
其二,據案卷描述,齊休本人不是普通農民,而是有大明秀才功名在身的縉紳。此人不似大奸大惡之人,反而自稱在當地是善人。因見不得自幼失怙之人,便在靈寶縣建起育嬰堂,這都十幾年的事了;
其三,關於嬰兒來源盜嬰說,齊休等人矢口否認。因為大明北地經濟尚在恢複之中,棄嬰簡直不要太多,自己本就是開育嬰堂的,何必再去偷到人家的嬰兒?
其四,齊休很光棍地承認了嬰兒轉運過程中可能存在金錢交易。因為他這十幾年辦育嬰堂隻出不進,經濟也難以支撐;
手下多次勸他,靠這筆錢可以救助更多的棄嬰,那不是有功德的事嗎?但齊休卻始終沒有鬆口,他的手下也一口咬定是他們幾個私自做主,與齊(休)大善人無關;
而且,根據提交的證據顯示,這些人在塞國的消費非常之低,毫無奢侈作派不說,就連窮人都覺得寒酸;
其五,院方就案件判決分歧較大:一方堅持認為,嬰兒交易明顯是鑽國家政策的空子,性質比騙補貼還要嚴重數倍;國內也出現了一些盜賣嬰兒的事件,雖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與本案關聯,但此類事不但造成人倫慘劇,更加使得【生育補貼條例】空轉,是社會性危害極大的犯罪,必須予以嚴懲,要求對齊休等一幹罪犯判處斬立決;
另一派觀點認為,齊休沒有參與盜嬰的實證,轉運者皆為大明棄嬰,客觀上有助於我國人口增長。此案尚無前例可循,但齊休是大明那邊的善人,若處以死刑恐引起輿論反彈,於官府形象不利。
建議將齊休等人遣返,往後不許入境塞國。
這讓劉學勤也犯了難,不是說拍腦袋就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但之所以是大案,那必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製定,肯定不能潦草結案。
於是在暗衛查阮希思案之時,劉學勤就讓他們順便調查下盜嬰案。
結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盜嬰案竟有一名案犯沒有歸案,就是那個叫何玉的,竟然在卷宗中被含糊其辭帶過。
何玉年不滿三十,但相貌出眾。早年間還曾赴陝西參加過一次塞音道場的入學考試,不第,轉而走了科舉的老路,竟然也是位秀才。
以上足見其家境頗為殷實。
他常年用各種化名在塞國境內行走,其人行事風格與那幾名同夥迥異,何玉對賺錢之事似乎異常執著。
此人善於經營,擅長上下打點,結交各色人物。由於塞國風氣開化,何玉還接觸到不少貴族婦女,並且成為人家的入幕之賓。
不過與他交往的都是孀居的寡婦,何玉似乎很清楚自己的處境,從來不去招惹那些大姑娘,所以與幾位秘密情人的關係相當穩定。
開始暗衛以為何玉是被齊休團夥派來打前站的,但隨著深入調查,發現更像是小弟自立門戶之感。
漸漸的,一張偷盜嬰兒並販賣的網絡終於浮出水麵。
何玉手下有一批以大明黑戶為主的遊民,勉強算是一個幫派。他把這些人網羅到一起,給他們辦理假戶貼,並偽裝成走方郎中,便於行事。
這些人開始膽子沒那麽大,就是利用信息差,在邊遠山區揀孩子。這時候棄嬰是很常見的,女嬰、畸形兒,很多農戶不願意養,也養不活。
趁山裏人還不知道有生育補貼這迴事,你白撿一孩子可就是好幾塊錢啊。
幹的多了順手牽羊的事肯定是有的,畢竟沒有膽量,哪裏來的產量?
何玉事發時,他這個黑窩點的涉案小孩已經達到上千之數,交易金額超過兩萬元。因為他們選擇的買家多是沒有生育能力,想繼承香火的,故而等於賺了兩份錢。
等到何玉歸案,暗衛了解到這小子已經投資建了座化工廠,不知從哪裏搞來的技術和人員,看來是準備大幹一場的。
本以為齊休那夥人這就給撇幹淨了,誰知道何玉被捕後幹脆撂了個幹淨,把齊休他們全都給賣了。
這案子比原先想象的更加複雜,幾乎驚掉辦案人員的下巴。
何玉和齊休他們確實是一夥的,不過齊休辦的育嬰堂根本就是一個幌子,養的不是什麽失怙孩童,而是白蓮教中骨幹的孩子!
白蓮教這種來無影去無蹤的教派,連劉學勤都感到忌憚。人家可是在曆史上活動了上千年之久,生命力之頑強,無出其右者。
有了何玉的證詞,齊休等人也就都招了,這夥人根本就不怕死,對他們來說,死了就可以迴到真空家鄉了。
根據齊休的證詞,他們是石佛祖王森這一支下的。說起來白蓮教很難被撲滅,與其枝丫眾多也很有關係。
這祖那老爺,這會那教的,怕是他們自己人都弄不清楚有多少。
比如明教、天地會、小刀會、義和團、紅燈會等等,起碼也有一兩百支。
沒啥機會的時候,這些人就蟄伏起來,做安順良民。一旦有亂象出現,這些人必然出來作妖。
那齊休是個教長,在他們這支算是中高層了。因為現下不是白蓮教活動的好時機,各分支都處於收縮狀態。
但總得有人出去傳教、跑業務啥的,這些事劉學勤還是比較熟的,他的塞音教當初也是走這路子。
他下麵的孩子需要照顧,自然就由他負責。他們了解到這些年塞國發展的不錯,環境也寬鬆,就想著把孩子轉移到那邊去,安全方麵比在大明要好。
可何玉那小子是個二五仔,去塞國見那邊錢好賺,就老想鼓動齊休他們把工作重點轉到塞國去。
問題是這種決策都是上麵定的,齊休也做不得主。再者說了,白蓮教是與貧窮相伴相生的,塞國人的日子過得好,誰願意跟你白蓮教呀?
而且人家塞音教也不是吃幹飯的,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玩什麽聊齋呀?白蓮教也同樣忌憚塞音教啊。
這案子也就隻能秘密處理了,暗衛讓齊休把孩子的安置名冊謄寫一份,並做了核實,這算是掌握了對方的人質。
然後就把齊休幾個放了,並警告齊休這些人,以後來塞國可以,但人數有限製,提前要報備,走到哪兒幹什麽,得有暗衛人員陪同。
最關鍵是不允許在塞國境內傳教。
之所以網開一麵,劉學勤是不想把白蓮教得罪死了,還能早些掌握這些人的蹤跡,為今後對付他們,提前積累經驗。
至於何玉,自然是送勞改農場,還有他那整個團夥,也是一個沒跑,一律十年勞改起步。
這事了結之後,戶部立即推出【生育補貼補充條例】,對領取補貼的夫妻條件進行了限定,以免出現假夫妻的情況。
而且補貼發放從期初改到期末,原先生完孩子就能申請補助,現在要到孩子滿周歲,進行了體檢,才給發放。
非婚生子女、領養的孩子,一律不享受補貼,盡量將嬰兒交易的需求降到最低,減少買賣帶來的傷害。
與此同時,全國範圍內開展整頓遊民,打擊犯罪的一係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