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趙哥,我如果就這樣一走了之,你也會收到牽連;而且我不能一個人走,要和他一起走才行,如果走不了的話,我一個人出去也沒意義。我好像已經習慣了這裏的生活,要是沒有他給我希望,我可能就一輩子都待在這裏了。”


    “兩個人是逃不出去的,二哥和三哥已經把周圍都布控了,要不是因為早上賣的牛崽出事情了,他哪還有命活到現在?藝璿,快走吧,再不走二哥他們就要帶人迴來了。”


    要不是前半個小時,還在聽著他說怎麽解剖我,怎麽癡狂的笑,我都認為他是個癡情人,隻不過他的話也說了,隻想放走李飄飄,而我,還是要死在這裏。


    李飄飄走到我的麵前,把捆綁我繩索也解開了。


    他沒有上前阻止。


    “你這是何必呢,走吧,不然你們兩個都走不了,如果在被抓迴來,那可就別怪我下手了。”趙醫生對著我們說道。


    他的眼裏充滿的狂熱的期待,那種期待我們被抓迴來的模樣。


    現在可不是在這裏和這個變態婆媽的時候,得趕緊走,不然其他人迴來的,就走不了了。


    我拉著李飄飄就往外麵走了,李飄飄也不是什麽多愁善感的人,出來洞口之後,就是她在前麵帶著我走了,因為這個山洞,她比我還要熟悉。


    當我們走到外麵即將要看到出口的時候,遠遠就看到一群人,往我們這邊走來,李飄飄也看到了,她拉著我往旁邊的岔洞走去。


    我們剛剛躲進去沒3分鍾,他們一群人就進來了。


    幸好,還沒有暴露。


    我們趕忙趁著他們進去的空隙,李飄飄帶我左拐右拐的從另外的出口逃出洞口,逃出來看天上的太陽,有些昏黃,估摸著應該是下午4點左右。


    我稍微看了一下四周,根本就不是昨天關我的那個洞口,這個地方是在一個山崖下麵,周圍都長滿了青草。


    李飄飄看出了我的疑惑說道:“這個洞的出口有七八個地方,就是為了防止警察來的時候好逃亡,現在我們走的這個洞口平時防守最鬆懈,所以從這邊出來最好。


    我得先去北街35號把我留在那裏的東西拿走,否則我們都不可能逃出去。”


    我知道那裏肯定有對她很重要的東西,否則他不會從上次和這次都提到這個地方。


    我點點頭:“你拿完東西之後,我們得趕緊找到最近的電話亭,讓警察知道我們的位置,否則我們兩個人很難逃出去的,這裏是哪裏?”


    “這裏是峰縣最邊緣的一個小村,從這裏到陽市的話,都得坐5個小時的車,現在他們已經知道我們逃出來了,我的臉他們都認識,現在四周的暗哨應該也啟動了,我們隻能天黑之後再行動,現在隻要我們一出去,絕對會被認出來。”


    “他們布置暗哨的人,你認識多少?”


    “我基本上不認識,因為暗哨和線人都是由二哥和三哥親自布置的,我不過是個做事情的罷了,我隻知道的是上次抓你去的那個農家是其中之一,其他的都也沒有接觸過。”


    “我這樣啊,那我們現在找個地方躲起來吧,晚上再行動,天黑也就一個來小時而已。”


    “確實如果在白天行動的話,兩個人的目標確實有點大了,所以是應該找個風險相對要小一些的時候再過去。”


    於是我們從山洞口出來之後,就直接躲到了山洞口不遠處的荊棘林裏邊。


    因為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


    我們躲藏了20多分鍾後就看到有人從洞口出來,而且他們還看到了我們走過的地上留下的腳印,所以就沿著小路往後麵去搜索了。


    眼看天漸漸的黑了下來,我也一直在思考,怎麽和丁警官聯係,因為隻有聯係上他們之後,我們才有可能逃出去,並且將這些人一網打盡。


    可是,我對這裏一點也不熟悉,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找到一個電話,打出去,然後找好一個藏身之處,躲起來,這是最安全的方式。


    等待救援的風險也是巨大的,有可能還沒有等到丁警官,我就被抓迴去了。


    可是現實不會這麽簡單,所以我們得想辦法一個萬全之策。


    打完電話之後,要怎麽藏才不會被他們發現,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至於還要和她去那條街拿東西,我本來說是之後再去拿,可是她說那裏有這個團夥的證據,如果不去,可能會被他們摧毀。


    所以,我在權衡利弊,該怎麽做?


    又或者說,怎麽逃脫,怎麽避開所有人才能確保去拿到證據還不被發現。


    “你確定那個地方就隻有你知道,其他人不知道是吧?”


    “那個地方我平時自己都去的很少,應該是沒有其他人知道的,但是我也不敢保證,有沒有人跟蹤我曾經看到過我去哪。”


    “天馬上黑了,我們得趕緊摸索過去,我現在身上還有一些錢,咱們得找個車才能夠過得去,否則過走路的話,明天都不一定能夠走的到。你那樣的話,咱又得躲起來了。”


    “我知道前麵的鎮上有一些人專門跑車的,他們是認錢不認人的,隻要給錢就能夠跑,咱們往那邊去吧。”


    她肯定比我更要熟悉這邊的地形,以及周圍的情況,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是以她的熟悉情況來作為判斷,更加有可能逃出去。


    可是兩個人在一起的話,目標會非常大,也很有可能更難以逃過去,特別是要去那邊拿東西的話,我跟著過去,完全就是陪著跑而已,所以我們之間必須要有一個人作為目標吸引他們。


    我們開始往小路上摸索過去。


    生怕發出一點其他的動靜,所以都隻是小心翼翼的,剛剛在躲藏的時候,我看見她穿的白色衣服,在這種逃亡的情況下,太過於刺眼,所以我早早的就把它扔迴了山洞裏麵,把我的衣服給他穿上,好歹我裏麵還有一件外衣。


    可是我想了想,如果要做誘餌的話,就必須要把那件衣服穿迴來,我又迴去把衣服撿了迴來。用周圍的枯草,大概紮了個草人的樣子,綁在我的身後,就像我背著她跑一樣的。


    其實我們出口的地方繞了一圈迴來,也就是那天他們在那個農家小院審我的地方走出來。


    於是剛剛從小路上走出來的時候,我就和她決定了,我們分開跑,我把身上的錢給了她一大部分,自己留了300來塊錢。


    所以我們的計劃就是:我拖著這個草人的白衣服,快速的從這個小院遠處跑過去,引起他們的注意,而她就趁著這個時間往反方向走去。


    既然已經知道這個地方是作為他們的眼線之一,我們不得不鋌而走險。因為這是唯一一個能夠相對保險吸引他們的方案了,其他地方吸引他們很有可能直接就被抓著打死。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現在人應該都出去找我們了吧,這個情況下,在這裏應該是最安全的。


    隻要吸引到線人,其他人就會朝我這個方向聚攏,她就有更多的時間逃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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