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劉斌與甘寧,已是好兄弟坐一桌。


    兄友弟恭,推杯換盞,好不熱鬧。


    “吾身扛滿背九龍拉棺,弟弟你若不慫,哥帶你打萬裏江山”


    “興霸願誓死追隨啊,大哥”


    然後,劉斌視線望向旁邊的三人。


    廉大“鞍山馬後”


    廉二“赴湯蹈火”


    廉三“…”,


    詞都讓你們說完了,這不是欺負人嗎?


    隻是迫於幾人的目光壓力,廉三無奈,總算擠出一句,


    “俺也一樣”


    按照劉斌的吩咐,傳發周邊,以正軍法。


    一時間軍心震動,有些人剛剛升起的小心思,瞬間湮滅。


    畢竟拿下這麽大的州郡,有了立足之地,有些欲望之火,是人之常情。


    軍法隻是一張紙,還得靠不斷重複和警醒,才能讓人懂得敬畏,學會遵守。


    當傳發到蒹葭關時,許褚許正薛大膽更是嚇得大驚失色。


    等了解了詳情,這才放下心來,隻是內心更加愧疚。


    僅留前來通傳的吳蘭代為守城,三人騎著快馬,主動前往雒城請罪。


    再一番表演後,原本的死罪改成了八十鞭子。


    加上認錯態度誠懇,又改為了四十鞭。


    最後,打了二十鞭後,剩下的暫時記過。


    當然理由也很充分,現在正是用人之際,臨陣換將於軍心不利,等拿下漢中後再做定奪。


    聰明人都明白,這件事就算過去了。


    重拿輕放,雷聲大雨點小。


    既名正軍紀,又給了幾人教訓,還得對他這個主公感恩戴德。


    不過,軍中能有幾個聰明人呢。


    況且,看透不說透才是真聰明。


    比如荀攸,還得主動帶頭表態,


    “主公英明神武,賞罰分明,屬下佩服”


    沒辦法,不是他要出風頭,而是主公目光太過犀利。


    劉斌也沒辦法,就你一個有身份地位的讀書人,此時你不帶頭誰帶頭。


    “誌才啊,你咋還沒來,望穿秋水啊。”


    他已經下令,讓黃忠帶領萬人駐守白帝城。


    黃忠就是在攻打益州的時候陣亡的,雖然這種幾率不大,可還是要盡量避免一下才好。


    另外,白帝城作為益州的門戶,也確實需要有大將駐守。


    至於忠誠不需要太擔心,除了相信黃忠忠誠不二的性格外。


    他的媳婦和兒子黃續,也一起隨戲誌才接到了雒縣。


    另外典韋統領一萬人,作為後援留守江州,算是又加了一道保險。


    戲誌才這一路都是走的水路,倒也順暢。


    同時帶來的,還有一個重要的消息,張角病逝。


    這讓戲誌才這不由得再次感慨,自家主公的深謀遠慮。


    “吾還以為,主公說夜觀天象就是在開玩笑。”


    “自己老師就經常說這些有的沒得,隻是沒想到,主公這次是來真的!”


    “那豈不是說,靈帝也會死?大勢可期,大勢可期矣!”


    劉斌親自出城迎接,一把捂住戲誌才的手,與其深情對視,


    “誌才,你瘦了”


    “主公,你也是”


    他們兩個在這裏秀恩愛,唯一敢說話的薛大膽,已經被打發迴蒹葭關,準備進攻漢中。


    不然,見到此情此景,又要嫉妒的冒酸水了。


    “你們兩個不要臉的,當初見到你們的時候,瘦的的和麻杆一樣,現在身上最少都要長十斤肉了吧!”


    是的,劉斌通過鍛煉和升級,身體素質急劇增加。


    雖然現在表麵看起來還是瘦,但是身上已經有了腱子肉。


    戲誌才這段時間身邊一直跟著華佗,加上勤練五禽戲,身子骨明顯好轉了許多。


    越發的,有春秋時期儒家弟子的模樣了。


    沒錯,說的就你,儒家扛把子孔子是也!


    地盤打下來了,接下來就是商量重新製定規矩和獎賞。


    現在益州沿用著西漢以來的《九章律》,製定於漢高祖初年。


    當初,劉邦入關時,曾同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這其實,與劉斌當初發出的軍令是差不多。


    劉邦並沒有因為秦王朝法律過嚴過猛,而反其道行之。


    製定的法律並未矯枉過正,但是三章約法,畢竟隻是臨時性措施。


    待漢王朝正式成立,立即令蕭何等在《秦律》基礎上製定《九章律》(即盜、賊、囚、捕、雜、具、興、廄、戶律),以後又相繼增加了越宮、朝、金布、田、錢等律條;


    東漢時,又補充律60餘篇,令300餘篇,比900餘卷,死刑610條,耐罪1698條,贖罪以下2681條,形成了以律、令、科、比為主的法律體係(見《後漢書·陳寵傳》)。


    所謂的律,即基本法律;


    令是為了解決某一具體問題,以皇帝名義頒布的詔令,與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科也稱科條,是法律條文中應科以刑罰的部分,本來是量刑標準,後來發展為獨立的法律形式;


    比也稱為決事比,指那些經過朝廷批準,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案成例。


    以劉焉父子治蜀為例子,他們失敗的原因之一,不是法律寬鬆。


    而是司法腐敗,疏於執行,有法不依,法律淪為一紙具文的結果。


    那麽,對症下藥,就不是重新製定嚴刑峻法,而是嚴格執行已有的法律。


    而蜀漢,正是憑借“蜀科”,才僅憑一州之地,反攻強大的魏國。


    劉備知道,自己奪取天下的目標任重道遠,鞏固偏安一隅的局麵,也得有軍隊支持。


    每一次戰爭,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沒有嚴刑峻法作保證,一切都會成為泡影,僅有的彈丸之地也難以鞏固。


    諸葛亮在寫隆中對時,益州人口568萬,在全國十三州裏排名第三,而且麵積遼闊,土地肥沃,的確稱得上是“天府之國”。


    經過劉備的幾番折騰,長達13年的連年征戰,以至於變成了出師表裏的,益州疲弊不堪。


    這中間的經曆暫且不論,就說一州打一國,這麽牛逼的事情,如果後方沒有嚴苛的律法是不可能的。


    不收稅,錢糧哪裏來,打仗打的就是錢糧。


    有了錢糧,人都是直接拉過來的,就像黃巾軍一樣,很容易拉起幾萬人的隊伍,隻要你養的起。


    所以有的人看書,隻看到了先帝跳舞蹦迪,但是經費都是由益州百姓身上搜刮來的。


    益州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經濟體,長期處於閉關鎖國的狀態,所以原本就比較排外。


    再加上,劉備打仗無論輸贏,百姓其實都沒有太大好處,這也是後期無力的重要原因。


    所以,介都是教訓。


    劉斌就是要走出一條與眾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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