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王蘭死後,張祼便帶著張弼迴到了‘悠然觀’,更是嗜酒如命,對待張弼多是提供兩餐,便也不再理會孩子的成長。除了偶爾下山行醫,常常便會在觀前的墳塋前枯坐,一坐就是一整天。
那日迴到山下,張祼便將草藥全都交給了城中秦家,帶著孩子迴到了觀中。
也基於此認識了秦家父子,長子秦漢頓覺父子二人可憐,便時常派人送些衣物飯食到觀中進行接濟。
而這張祼也正式變得人如其名,嗜酒如命,‘一貧道人’亦更加符合他現如今的情形。
張弼算是乖巧懂事,十歲便能自己照顧自己。
十年之間父親教會他讀書寫字、醫書藥識,看著他父親在村裏被人稱頌,也是自豪心起。
現如今看著爛醉如泥,整日渾渾噩噩的父親,沒有往日一點精神氣。小小年紀的他,更是把母親的死看成由於父親的缺失造成,所以對於他父親,也由崇敬變成了恨意。
於是,他也不再願意在道觀陪著父親,更習慣在山下街頭,浪蕩遊離;更是結識了一幫在街頭共同遊離的兄弟。
那時候城中學校“集英”還沒有像如今這般,秦漢也還沒當家作主。看著張弼變成這般,他也感覺無奈。
在張弼十八歲那年,他和一幫乞丐兄弟一起去一處豪門偷東西。
這豪門主人本是讀書人,是鍾姓,奈何家道中落。
鍾家中人也都分崩離析了,隻剩這鍾家小兒子鍾肅一人。雖然滿腹經綸,卻抵不過三兩帛金。家裏的東西也都被親戚家丁瓜分了個幹淨。
但畢竟家宅還在,所以張弼和幾個小乞丐兄弟,一起準備趁著家中無人,偷揀一些有用之物。
雖然鍾家家道中落了,但“破船還有三千釘呢”。一行四人趁著夜色就悄悄潛入了鍾府。
為首一人叫虎子,他對幾人說道:“聽鍾家下人說道,這鍾府已經走的沒什麽人了,府邸也都抵押給秦家了,咱們趁著現在沒什麽人,去碰碰運氣,說不定還能摸些值錢玩意。”
一行四人就各自動手了,這是他們這幫人的規矩:行動統一,各安天命。每個人一個方向,互不幹擾,得手之後,所賣之物,錢多錢少,全憑個人運氣。
在乞丐幫裏,他們這算十分公平了,不像有的乞丐幫,需要把大頭上交,統一分發,留給底下之人沒有剩多少。於是好多人就留後手,值錢東西私藏起來,但一旦發現也免不了一頓教訓。
夜色如墨,看這府中毫無煙火之氣,眾人也都放下了心,但也都擔心沒留下什麽值錢玩意。
張弼選擇了一個房間,就偷偷溜了進去,在黑暗中打開了手電筒,不敢有太大動作。看著滿地狼藉,心中也顧不得唏噓了,偷東西玩的就是這份刺激,還有前方未知的尋寶樂趣。
循著燈光,他摸索到一排書架,看這雕飾,應該是個古件,價格不菲,想必是太過於沉重,沒人瓜分。伸手觸及,質感強烈,張弼不認識是什麽木材,但是木質堅硬,入手絲涼如玉。無奈搬不動,隻能作罷。
書架前方應該有一個書桌,看地上的印記,應該是最近剛被搬走,隻留下了滿屋的紙張,散落一地。想必這鍾姓人家也是愛書之人,最後竟得如此下場。。。
眼看屋裏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張弼也就不想做停留,剛抬腳,就看見外麵有燈光閃爍。出於警覺習慣,他立馬關了手電,本以為應該是同夥的幾個兄弟,看這模樣,又不像是鬼鬼祟祟的。
“莫不成是這鍾家留下之人,”張弼心中剛剛詫異,門外就響起開門聲音。
眼看四下都被搬空了,無處可躲,他心生一計,立即躺在地下的紙堆裏。
好在夜色夠深,進屋之人,並沒有留意,一時間讓他蒙混了過去。抬頭看著進來之人,提著手電,但是看不清臉。
隻見那人直直朝著書架走去,好在燈光移動到書架之時,張弼位於此人後麵,可以清楚看見其動作。隻見他用手在第三行書架的一根橫梁處一撥,這書架竟然緩緩打開了。
“原來這後麵別有洞天啊,說不定還藏著好東西呢。”張弼心裏暗自慶幸,說不定今晚走運。
那人進入隱藏隔間之後,便抱迴一個東西,看著樣子應該是一個錦盒,裝飾倒是顯得頗為華麗。
這個人剛一拿出來,就迫不及待的打開,裏麵貌似有什麽金光璀璨的東西。由於視線關係,張弼隻能瞥見金光燦燦,還沒來得及抬頭看清,隻聽外麵又有人走了進來。
“是誰?”那人燈光照將過來,驚異道。
這邊人也不閃避,待雙方都看清之後。裏麵這人說道:“是我,鍾嚴!鍾肅二弟,我迴自己家拿東西,怎麽不行?”
外麵那人迴道:“原來是大哥你,你不是已經拿著東西離開了嗎?”
這兩人居然是鍾家的大少爺和二少爺。
“可不能讓這二人發現我,雙拳難敵四手,被發現,免不了一頓好打。”張弼心中想著,“這鍾家剛剛落敗,說不定這二人沒地找人出氣呢。希望這兩人趕快出去,有事他們倆商量就行,我可不參與了。”
隻見鍾嚴拿走盒子裏的東西,把錦盒隨手一扔,正巧砸中了躺著的張弼,還好他緊捂住了嘴,要不然非得嚇出聲。
“你拿的什麽東西?”鍾肅質問道。
“什麽東西也是給我的,父親告訴我這是隻留給咱們鍾家長房長孫的東西。你沒資格。”說完便把那金光藏進了自己口袋,大步朝著門口走去。
“交出來!”鍾肅正色道。
“憑什麽?這東西藏得這麽深,父親也隻告訴了我怎麽開啟,哪裏輪得到你了。”鍾嚴說罷,立即向前衝去,把鍾肅狠狠撞翻在地,旋風似得就奪門而去了。
鍾肅立馬站起,顧不得胸口疼痛,立馬追了出去。外麵頓時傳來了‘乒乒乓乓’的聲音。
這下隻剩下張弼一個人在屋裏,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小聲罵道:“好東西沒偷到,還被嚇了個半死。真是夠晦氣的。”
抬眼一看,旁邊的錦盒倒是還不錯,裏麵的東西肯定是個大寶貝,但想也沒用了。又轉念一想:賊不走空,能拿什麽就什麽吧。
張弼拿了錦盒才知道,這盒子有夠沉重的,難怪剛剛鍾嚴要把盒子丟出去,原來是不好逃跑。還好剛剛鍾嚴丟東西力氣不大,否則被這東西砸到腦袋,還不得腦漿迸裂。摸了摸剛剛被砸的小腿,一按還真有些疼。
鍾府裏已經鬧開了,不敢再做停留。張弼背著錦盒,爬上牆頭,直接就跑了迴去。
這悠然城中治安不是太好,但是城守隊伍可是裝備齊全,個個有長槍,要是挨了槍子,那可就不值得了。
街道上也都已經是亂哄哄的,好像有人在喊:“抓到一個小賊,趕快通知巡防隊。”
聽到這裏,張弼不敢在街上停留,一時間也沒處可去。想著:倒不如迴到悠然山上悠然觀裏,肯定沒人往那邊跑。
但想起許久未見的父親,他心中依然怨氣難消。
趁著夜色,打開手電,他偷偷沿著山道,迴到了觀裏。
觀中燭光依然昏黃,進入觀內,還是熟悉的模樣。
靜靜走到旁邊的屋子裏,隻見一個青衣道袍之人躺在床上,屋裏滿是發黴濕氣。
盯著父親看了許久,張弼眼中還是充斥著怨氣,但是也多了一分憐憫。
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他也慢慢理解,終日喝的大醉如泥的父親,內心也是十分痛苦的。但是心中那一份執念,終究難以放下。有好幾次,他也都偷偷跑迴來,在拐角裏靜靜地看著整日昏昏沉沉的父親。
揉了揉眼睛,給父親蓋好了掉在地上的破舊棉被,他退迴了觀裏。
迫不及待的打開那個盒子,原以為沉重如斯,定是個價格不菲的木材。仔細一看才發現,居然是金屬做的,黑不溜秋,應該是鐵製的,年份不久的話,不值幾個錢,說罷生氣就砸向觀中牆上。
“嘭”的一聲,還好沒驚醒熟睡的張祼。
“咦?”張弼驚異了一聲,隻見把牆砸出一個小坑的鐵盒子,掉在地上,居然還甩出來了不少東西,“這是什麽?”
張弼走過去伸手撿起,是一塊鐵牌,上刻有“淩雲”二字,還有一塊絹布,上麵寫著不少文字,竟是鍾家先人所留。
仔細看這些文字,張弼卻是越發吃驚。。。
【手電筒:
手電筒的發明可以追溯到19世紀。
1816年,英國化學家和發明家大衛·門多薩(david melville)設計了一種稱為“聚光燈”(davymp)的礦燈,它使用煤油來產生明亮的燈光,這是早期手電筒的前身。
1899年,美國發明家大衛·米若斯(david misell)申請了手電筒的專利,其設計包括一個鎳鐵合金外殼,內置電池和電燈泡,使得手電筒更加便攜和實用。
1903年8月26日,休伯特獲得了手電筒的美國發明專利,這是一個把燈泡、電池、開關組裝在一個圓筒裏麵的便攜式的照明工具,世界上第一支電筒誕生了。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手電筒的設計逐漸完善,性能也不斷提高。從早期的燃燒物質,到電池和電燈泡的引入,再到led技術的應用,手電筒在發光性能和外觀方麵都有了全新的突破。如今,手電筒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照明工具之一。】
那日迴到山下,張祼便將草藥全都交給了城中秦家,帶著孩子迴到了觀中。
也基於此認識了秦家父子,長子秦漢頓覺父子二人可憐,便時常派人送些衣物飯食到觀中進行接濟。
而這張祼也正式變得人如其名,嗜酒如命,‘一貧道人’亦更加符合他現如今的情形。
張弼算是乖巧懂事,十歲便能自己照顧自己。
十年之間父親教會他讀書寫字、醫書藥識,看著他父親在村裏被人稱頌,也是自豪心起。
現如今看著爛醉如泥,整日渾渾噩噩的父親,沒有往日一點精神氣。小小年紀的他,更是把母親的死看成由於父親的缺失造成,所以對於他父親,也由崇敬變成了恨意。
於是,他也不再願意在道觀陪著父親,更習慣在山下街頭,浪蕩遊離;更是結識了一幫在街頭共同遊離的兄弟。
那時候城中學校“集英”還沒有像如今這般,秦漢也還沒當家作主。看著張弼變成這般,他也感覺無奈。
在張弼十八歲那年,他和一幫乞丐兄弟一起去一處豪門偷東西。
這豪門主人本是讀書人,是鍾姓,奈何家道中落。
鍾家中人也都分崩離析了,隻剩這鍾家小兒子鍾肅一人。雖然滿腹經綸,卻抵不過三兩帛金。家裏的東西也都被親戚家丁瓜分了個幹淨。
但畢竟家宅還在,所以張弼和幾個小乞丐兄弟,一起準備趁著家中無人,偷揀一些有用之物。
雖然鍾家家道中落了,但“破船還有三千釘呢”。一行四人趁著夜色就悄悄潛入了鍾府。
為首一人叫虎子,他對幾人說道:“聽鍾家下人說道,這鍾府已經走的沒什麽人了,府邸也都抵押給秦家了,咱們趁著現在沒什麽人,去碰碰運氣,說不定還能摸些值錢玩意。”
一行四人就各自動手了,這是他們這幫人的規矩:行動統一,各安天命。每個人一個方向,互不幹擾,得手之後,所賣之物,錢多錢少,全憑個人運氣。
在乞丐幫裏,他們這算十分公平了,不像有的乞丐幫,需要把大頭上交,統一分發,留給底下之人沒有剩多少。於是好多人就留後手,值錢東西私藏起來,但一旦發現也免不了一頓教訓。
夜色如墨,看這府中毫無煙火之氣,眾人也都放下了心,但也都擔心沒留下什麽值錢玩意。
張弼選擇了一個房間,就偷偷溜了進去,在黑暗中打開了手電筒,不敢有太大動作。看著滿地狼藉,心中也顧不得唏噓了,偷東西玩的就是這份刺激,還有前方未知的尋寶樂趣。
循著燈光,他摸索到一排書架,看這雕飾,應該是個古件,價格不菲,想必是太過於沉重,沒人瓜分。伸手觸及,質感強烈,張弼不認識是什麽木材,但是木質堅硬,入手絲涼如玉。無奈搬不動,隻能作罷。
書架前方應該有一個書桌,看地上的印記,應該是最近剛被搬走,隻留下了滿屋的紙張,散落一地。想必這鍾姓人家也是愛書之人,最後竟得如此下場。。。
眼看屋裏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張弼也就不想做停留,剛抬腳,就看見外麵有燈光閃爍。出於警覺習慣,他立馬關了手電,本以為應該是同夥的幾個兄弟,看這模樣,又不像是鬼鬼祟祟的。
“莫不成是這鍾家留下之人,”張弼心中剛剛詫異,門外就響起開門聲音。
眼看四下都被搬空了,無處可躲,他心生一計,立即躺在地下的紙堆裏。
好在夜色夠深,進屋之人,並沒有留意,一時間讓他蒙混了過去。抬頭看著進來之人,提著手電,但是看不清臉。
隻見那人直直朝著書架走去,好在燈光移動到書架之時,張弼位於此人後麵,可以清楚看見其動作。隻見他用手在第三行書架的一根橫梁處一撥,這書架竟然緩緩打開了。
“原來這後麵別有洞天啊,說不定還藏著好東西呢。”張弼心裏暗自慶幸,說不定今晚走運。
那人進入隱藏隔間之後,便抱迴一個東西,看著樣子應該是一個錦盒,裝飾倒是顯得頗為華麗。
這個人剛一拿出來,就迫不及待的打開,裏麵貌似有什麽金光璀璨的東西。由於視線關係,張弼隻能瞥見金光燦燦,還沒來得及抬頭看清,隻聽外麵又有人走了進來。
“是誰?”那人燈光照將過來,驚異道。
這邊人也不閃避,待雙方都看清之後。裏麵這人說道:“是我,鍾嚴!鍾肅二弟,我迴自己家拿東西,怎麽不行?”
外麵那人迴道:“原來是大哥你,你不是已經拿著東西離開了嗎?”
這兩人居然是鍾家的大少爺和二少爺。
“可不能讓這二人發現我,雙拳難敵四手,被發現,免不了一頓好打。”張弼心中想著,“這鍾家剛剛落敗,說不定這二人沒地找人出氣呢。希望這兩人趕快出去,有事他們倆商量就行,我可不參與了。”
隻見鍾嚴拿走盒子裏的東西,把錦盒隨手一扔,正巧砸中了躺著的張弼,還好他緊捂住了嘴,要不然非得嚇出聲。
“你拿的什麽東西?”鍾肅質問道。
“什麽東西也是給我的,父親告訴我這是隻留給咱們鍾家長房長孫的東西。你沒資格。”說完便把那金光藏進了自己口袋,大步朝著門口走去。
“交出來!”鍾肅正色道。
“憑什麽?這東西藏得這麽深,父親也隻告訴了我怎麽開啟,哪裏輪得到你了。”鍾嚴說罷,立即向前衝去,把鍾肅狠狠撞翻在地,旋風似得就奪門而去了。
鍾肅立馬站起,顧不得胸口疼痛,立馬追了出去。外麵頓時傳來了‘乒乒乓乓’的聲音。
這下隻剩下張弼一個人在屋裏,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小聲罵道:“好東西沒偷到,還被嚇了個半死。真是夠晦氣的。”
抬眼一看,旁邊的錦盒倒是還不錯,裏麵的東西肯定是個大寶貝,但想也沒用了。又轉念一想:賊不走空,能拿什麽就什麽吧。
張弼拿了錦盒才知道,這盒子有夠沉重的,難怪剛剛鍾嚴要把盒子丟出去,原來是不好逃跑。還好剛剛鍾嚴丟東西力氣不大,否則被這東西砸到腦袋,還不得腦漿迸裂。摸了摸剛剛被砸的小腿,一按還真有些疼。
鍾府裏已經鬧開了,不敢再做停留。張弼背著錦盒,爬上牆頭,直接就跑了迴去。
這悠然城中治安不是太好,但是城守隊伍可是裝備齊全,個個有長槍,要是挨了槍子,那可就不值得了。
街道上也都已經是亂哄哄的,好像有人在喊:“抓到一個小賊,趕快通知巡防隊。”
聽到這裏,張弼不敢在街上停留,一時間也沒處可去。想著:倒不如迴到悠然山上悠然觀裏,肯定沒人往那邊跑。
但想起許久未見的父親,他心中依然怨氣難消。
趁著夜色,打開手電,他偷偷沿著山道,迴到了觀裏。
觀中燭光依然昏黃,進入觀內,還是熟悉的模樣。
靜靜走到旁邊的屋子裏,隻見一個青衣道袍之人躺在床上,屋裏滿是發黴濕氣。
盯著父親看了許久,張弼眼中還是充斥著怨氣,但是也多了一分憐憫。
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他也慢慢理解,終日喝的大醉如泥的父親,內心也是十分痛苦的。但是心中那一份執念,終究難以放下。有好幾次,他也都偷偷跑迴來,在拐角裏靜靜地看著整日昏昏沉沉的父親。
揉了揉眼睛,給父親蓋好了掉在地上的破舊棉被,他退迴了觀裏。
迫不及待的打開那個盒子,原以為沉重如斯,定是個價格不菲的木材。仔細一看才發現,居然是金屬做的,黑不溜秋,應該是鐵製的,年份不久的話,不值幾個錢,說罷生氣就砸向觀中牆上。
“嘭”的一聲,還好沒驚醒熟睡的張祼。
“咦?”張弼驚異了一聲,隻見把牆砸出一個小坑的鐵盒子,掉在地上,居然還甩出來了不少東西,“這是什麽?”
張弼走過去伸手撿起,是一塊鐵牌,上刻有“淩雲”二字,還有一塊絹布,上麵寫著不少文字,竟是鍾家先人所留。
仔細看這些文字,張弼卻是越發吃驚。。。
【手電筒:
手電筒的發明可以追溯到19世紀。
1816年,英國化學家和發明家大衛·門多薩(david melville)設計了一種稱為“聚光燈”(davymp)的礦燈,它使用煤油來產生明亮的燈光,這是早期手電筒的前身。
1899年,美國發明家大衛·米若斯(david misell)申請了手電筒的專利,其設計包括一個鎳鐵合金外殼,內置電池和電燈泡,使得手電筒更加便攜和實用。
1903年8月26日,休伯特獲得了手電筒的美國發明專利,這是一個把燈泡、電池、開關組裝在一個圓筒裏麵的便攜式的照明工具,世界上第一支電筒誕生了。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手電筒的設計逐漸完善,性能也不斷提高。從早期的燃燒物質,到電池和電燈泡的引入,再到led技術的應用,手電筒在發光性能和外觀方麵都有了全新的突破。如今,手電筒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照明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