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擺滿了菜肴,色香味俱佳。


    蘇雅把拿來的紅酒倒入玻璃杯。


    玻璃杯自然不是後世的高腳紅酒杯,而是玻璃茶杯,厚實,純度也不高,有些發綠。


    看著像倒了葡萄汁的紅酒杯,很難與後世衣香鬢影,一個個人模狗樣端著酒杯“交際”的場景聯係在一起。


    當然,也很難與“高雅”、“貴族”、“精英這些聯係在一起。


    這個時期的紅酒完全沒法和白酒比肩,更別說超越白酒的地位。


    革命家庭出身的愛白酒遠勝紅酒,聽聽高俊他們怎麽說。


    “這葡萄酒就是比不上純糧釀造的高度白酒,不夠勁兒。”


    羅軍端起杯子一口去了大半杯。


    “要我說,喝酒還得伏特加,那味兒,真tm帶勁兒!”


    文博別看文質彬彬,內心其實挺狂野。


    “紅酒代表了小布爾喬維亞的矯情與軟弱,怎麽能和白酒相提並論,是爺們都喝白酒。”


    高俊更是用不屑的口吻說。


    我去,酒還能同階級,主義扯上關係?


    覃如聽的目瞪口呆。


    見三個男同誌全都對紅酒持批判態度,帶酒來的蘇雅不樂意了,瞪眼道:“哎哎哎,我說哥幾個故意找不痛快是吧?”


    “不想喝就別喝,誰求你們了似的。”


    她撩了下頭發,“愛喝不喝,本來也不是給你們帶的,不是還有瓶二鍋頭嘛,量大管飽還便宜。”


    蘇雅的長相,就像王佩蓉的聲音,很難形容。


    給人的第一眼是漂亮,但你要說是哪種漂亮,不好描述。


    讓覃如說,就如同一顆脆甜的香梨,聞著香,看著水靈,吃著甜脆,但沒有迴味。


    所以,她才說這姑娘雖然漂亮,但也隻是漂亮。


    二十五歲之前,女人的優勢是青春活力,外加美貌。


    二十五歲之後,要看韻味,也就是傳說中的“女人味”。


    為什麽世界首富貝佐斯放棄有修養有氣質的前妻麥肯齊,選擇從頭到腳全身整了個遍的桑切斯?


    沒錯,不管是臉還是屁股,桑切斯都是整出來的。


    這樣一個整容怪讓首富愛生愛死,很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或許桑切斯的確人格魅力驚人,但不可否認,這個大屁股女人極具性張力,也就是性吸引力。


    這也是狐狸精男人熱愛女人憎惡的原因之一。


    王佩蓉話很少,不熟的人基本沒交流。


    別說,這一點,和高俊其實挺像。


    吃飯的時候,她時不時的偷瞄一眼高俊,又在這之後偷瞄一眼覃如,讓覃如覺得怪有意思的。


    從那雙隱藏著熱情的雙眸裏,覃如能看出這姑娘對高俊的情意,而高俊也不是不知道,他隻是裝作不知道而已。


    高俊,其實算渣男吧,這不就是不主動,不拒絕,不迴應嗎?


    “哼。”


    暗暗冷哼一句,覃如淡淡一笑,招唿道:“佩蓉,快嚐嚐鬆鼠桂魚,聽羅軍說你愛吃江南口味。”


    “謝謝。”


    王佩蓉禮貌道謝,麵對覃如的殷勤無動於衷。


    這姑娘來高家,不會為的是多看高俊兩眼吧?


    這也太想不開了。


    覃如不信,整個軍隊係統沒有更優秀更英俊更有前途的未婚男人。


    高俊,也就那樣吧,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罷了。


    “小五媳婦,你怎麽隻招唿佩蓉,不招唿我?”


    蘇雅不滿道,“我比她差什麽呀。”


    “嗬嗬,怎麽會,文博說你愛吃湖南菜,這不是有剁椒魚頭,毛氏紅燒肉嘛,特意給你做的。”


    覃如眨眨眼。


    “嫂子,哪道菜是給我做的啊,您可不能厚此薄彼。”


    羅軍佯裝嫉妒道。


    “我記得你愛吃魯菜,有九轉大腸,蔥燒海參。”


    “這麽說,蜜汁叉燒,白切雞是我的了。”


    文博的眼睛死死盯著桌子,肯定的說。


    “我媳婦每人給備了兩道,我的是京醬肉絲,蔥爆羊肉。”


    高俊抑製不住的得意。


    王佩蓉看向最後一道醃篤鮮,不用說,也是給自己準備的。


    她輕歎一聲,垂下眼眸。


    比人情世故,比廚藝,比在高五心裏的地位,她一個都不如。


    剛聽說對方結婚的時候,她是想放棄的。


    然而,別人傳來的有關對麵女人具體情況的小道消息,讓她很不甘心。


    她不明白自己哪一點不如對方,以至於高五寧願選擇那樣條件的一個女人,也不選擇她。


    可以說,高五的做法徹底擊垮了她的自信心。


    她雖然喜歡高五,但到了最後,留下的唯有不甘與執念。


    她輸了,不是輸給秦淮茹,不是輸給高俊,是輸給了自己。


    一瞬間,王佩蓉腦子裏跟炸開似的,各種怨念冰雪般融化,從未有過的清明冷靜。


    “從今天起,我對高五再不會牽扯不清。”


    “佩蓉,來,走一個。”


    文博抬起屁股,衝王佩蓉舉起杯子。


    他一直留意這姑娘的情緒呢。


    今天的聚餐雖說是高俊張羅的,但也隻請了他和羅軍,這兩位能來是他倆沒頂住壓力,被迫帶來的。


    明知道王佩蓉愛高五愛的瘋魔,還不得不把人帶來,唉!


    他也怕這姑娘發瘋,讓嫂子下不來台。


    能不一直留意動靜嘛?


    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條腿的男人滿大街都是,比高五強的不知凡幾,也不知這人怎麽那麽想不開,唉。


    文博不住暗暗歎息。


    作為一起長大的發小,他還真沒覺得高五有哪些地方能讓人愛的發瘋。


    霸道,基本不會為姑娘著想。


    細心體貼,雖然懂,但一般都是用在戰場上工作上,從來不會用在姑娘身上。


    連高母高父都享受不到。


    小心眼,睚眥必報,隻要得罪他,等著被報複吧,壓根不管你是男是女。


    少言寡語,和不熟的人沒話說,更不會甜言蜜語。


    就這樣的,得多瞎,非要他?


    文博實在想不通。


    在他眼裏,王佩蓉是女神,從小就是文藝骨幹,人美心善聲音好,備受推崇,不止家長喜歡,同齡人也喜歡,甚至哥哥們也喜歡。


    偏偏她從小學就喜歡高五,一直喜歡到現在,錯過許多好姻緣。


    “唉。”


    文博和王佩蓉碰了杯,憂愁的歎了口氣,這才一飲而盡。


    其他人又不瞎,自然將這一幕看在了眼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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