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科舉試士之法有三:詩賦也,策問也,經義也。宋皆用之,(並)[互]相褒貶,而以時興廢。


    夫此三者,略而言之,經義尚矣。策問者,有所利用於天下者也。詩賦者,無所利用於天下者也。則策問之賢於詩賦,宜其遠矣。乃若精而求之,要歸而究之,推以古先聖王涵泳之仁、濯磨之義,則抑有說焉。


    經義之製,自唐明經科之帖經始。帖經者,徒取其記誦,則其待士者已末矣。引而伸之,使演其精意,而著為經義,道之所以明,治之所以定,皆於此乎取之。


    抑使天下之士,成童以後,日紬繹於先聖之遺書,以厭飫於道腴,而匡其不軌。故曰經義尚矣。


    然而不保其不敝者,習之斯玩之,玩之斯侮之,以仁義中正之格言,為弋利掠名之捷徑。而支離者旁出於邪,疲茸者偷安於鄙,雕繪者巧亂其真,拘攣者法傷其氣,皆所謂侮聖人之言者也。則明經而經以晦,尊經而經以褻,末流之所必趨;糾之以法,而法愈以錮人之心。


    是其為獘也,已獘而後知之,未獘之前,獘伏而不覺。故君子不能豫度士風之日偷,而廢之於先。


    而獘之顯著於初者,莫詩賦若也。道所不謀,唯求工於音響;治所勿問,祗巧繪其鶯花。其為無所利用於天下也,夫人而知之,夫人而能言之,則固不得與策問爭長矣。策問之興,自漢策賢良始。


    董仲舒天人之對,曆數千年而見為不刊。嗣起者,競起以陳當世之務,為得為失,為利為病,為正為邪,為安為危,人百其言,言百其指,以爭效之於天子。天子所求於士以共理天下者,正在於斯。以視取青妃白之章,不亦遠乎!然為此說者,抑未體乎先王陶淑之深心,以養士習,定國是,知永終之敝,而調之於早者也。


    夫先王之造士,豈不欲人抒其規畫以讚政紀哉?乃漢之始策賢良也,服官之後,品行已征,成績已著,三公二千石共保其為醇篤之儒,而後策之。始進之士,固不以此為幹祿之徑,而自獻以言,夫亦有深意存矣。


    道莫亂於多歧,政莫紊於爭訟,士莫惡於揣摩天下之形勢而思以售其所欲為。夫苟以策問進之,則士皆於策問習之。陳言不適於時,則倚先聖以護其迂;邪說不準於理,則援往事以文其悖。足未越乎閭門,而妄計九州之盈詘;身未試乎壁壘,而輒爭一線之安危。


    於是詭遇之小夫,心胥史之心,學幕賓之學,依附公門以察其條教,窺探時局以肆其褒譏。人希範、蔡之相傾,俗競儀、秦之互辯,而淳龐簡靜之休風,斬焉盡矣。其用也,究以無裨於用也;其利也,乃以成其害也。言詭於下,聽熒於上,而民不偷、國不仆者,未之有也。


    且夫詩賦,則亦有所自來矣。先王之教士而升以政也,豈不欲規之使圓,削之使方,檠之使必正,束之使必馴,無言而非可用,無動而非可法,俾皆莊肅如神,幹惕如戰,勤敏如疾風,纖密如絲雨,以與天下相臨,而弘濟艱難哉?


    然而先王無事此也。幼而舞勺矣,已而舞象矣,已而安弦操縵矣。及其成也,賓之於飲,觀之於射,旅之於語,泮渙夷猶,若將遠於事情,而不循乎匡直之教。夫豈無道而處此?以為人之樂於為善而足以長人者,唯其清和之誌氣而已矣。


    不使察乎天下之利,則不導以自利之私;不使揣於天下之變,則不動其機變之巧;不使訐夫天下之慝,則無餘慝之伏於心;不使測夫天下之情,則無私情之吝於己。蕩而滌之,不以鄙陋愁其心;泳而遊之,不以紛拏鼓其氣。


    養其未有用之心,為有用之圖,則用之也大;矜其無可尚之誌,為所尚之道,則其所尚也貞。詠歌愾歎於人情物態之中,揮斥流俗以遊神於清虛和暢之宇。


    其賢者,進於道,而以容四海、宥萬民、而有餘裕;不肖者,亦斂戢其喬野鷙攫之情,而不操人世之短長,以生事而賊min。蓋詩賦者,此意猶存焉。雖或沉溺於風雲月露之閑,茫然於治理,而豈掉片舌、舞寸管,以倒是非、亂綱紀,貽宗社生民之害於無已哉?


    繇此言之,詩賦之視經義弗若也而賢於策問多矣。範希文奮起以改舊製,於是而浮薄之士,爭起而習為揣摩。蘇洵以孫、吳逞,王安石以申、商鳴,皆持之以進;而為之和者,實繁有徒,以裂宋之綱維而速墜。


    希文之過,不可辭矣。若乃執政之黨人,摘策問之短,為之辭曰:“詩賦聲病易考,策論汗漫難知。“此則卑陋已極,適足資希文之一笑而已。


    十一


    上書糾察之言,有直,有佞,有奸。是天下之公是,非天下之公非,昌言而無諱者,直也。迎時之所是而是之,不顧其非;迎時之所非而非之,不恤其是;曲言而善辯者,佞也。是天下之公非,非天下之公是,大言以脅上者,奸也。


    要其所言者,必明察其短長。或以為病國,或以為罔上,或以為侵權,或以為廢事,引國計之瀕危,指登進之失序,自言妨忌者何人,直摘失謀者何事,乃以是其所是,非其所非。雖佞且奸,亦托之愛君憂國之直,而不避怨以相攻擊,則人君為其所動也,亦有繇矣。


    乃三者之外,有妖言焉。非徒佞也,非徒奸也,托之於直,以毀傷人之素履,言一發而無可避、無可辯也。若是者,於草為堇,於蟲為蜮,於鳥為鵩,於獸為狐。風一倡,而所號為君子者,亦用其術以加之小人,而不知其不可為也。則其為妖也,不可辭矣。


    凡為此言者,其大端有四:曰謀為叛逆,曰詛咒誹謗,曰內行不修,曰暗通賄賂。嗚唿!使直不疑、陳平不遇明主,則廢錮終身;狄仁傑非有天幸,則族滅久矣。


    不幸而為其所惑也,君以殺其體國之臣,父以殺其克家之子,史氏且存其說,以汙君子於蓋棺之後。


    自春秋以來,曆漢、唐而不絕,猶妖鳥蠥狐之不絕於林莽也,而宋為甚。王拱辰之以陷蘇舜欽搖杜衍也,丁謂之以陷寇準也,夏竦之以陷石介及富弼也,蔣之奇之以陷歐陽修也,章惇、蘇軾之以互相陷也,莫非妖也。


    加之以“無將“之辟,則曰密謀而人不覺。汙之以帷薄之愆,則曰匿醜而跡不宣。諠之以誹謗,則文字皆索瘢之資。訐之以關通,則禮際亦行私之跡。


    辱之以贓私,則酒漿亦暮夜之投。人所不能言者言之矣,人所不敢言者言之矣,人所不忍言者言之矣。於國計無與也,於官箴無與也,於民瘼無與也,於吏治無與也。大則施以覆載之不容,細亦被以麵目之有靦。


    傾耳以聽道路之言,而藏身托於風聞之誤。事已白,而自謂責備之嚴;事無征,而猶矜誅意之效。無所觸而興,是怪鳥之啼於坐隅也。


    隨其影而射,是蠥蟲之藏於深淵也。雖有曲謹之士,無得而防;雖有善辯之口,無從而折。昏霾起而眉目不辨;疫厲興而沿染無方,亦且終無如之何矣。


    嗚唿!苟有明君,亦豈必其難辨哉?天下方定,大位有歸,懷逆何望也?君不殺諫臣,士不惜直言,誹謗何為也?既以登朝,誰能拒戚畹近信而弗與接也?


    時方暇豫,誰能謝燕遊歡笑而無所費也?至於宗族有讒人,而小缺在寢門,則閑言起。婢妾有怨望,而嫌疑在欬笑,則醜詆宣。明主相信以素履,相知以大節,度以勢之所屈,揆以理之所無;則密陳之而知其非忠,斥言之而知其非直,麵相質訐,而知君子之自愛,且代為之慚,而恥與之爭。若夫人之為賢為奸,當其舉之於鄉,升之於朝,進而與之謀國;獨契之知,眾論之定,已非一日;何待怨隙開而攻擊逞,乃俟宵人之吹索而始知哉?


    而優柔之主,無救日之弓以射妖鳥,則和顏以聽,使盡其詞。辱朝廷羞當世之士,既已成乎風氣。於是自命為君子人者,亦倒用其術以相禁製。妖氣所薰,無物不靡,豈徒政之所繇亂哉?人心波沸,而正直忠厚之風斬焉。斯亦有心者所可為之痛哭矣!


    王曾舍丁謂之大罪,而以山陵水石(詐)[誣]其有不軌之心。唐介所稱“真禦史“也,張堯佐之進用,除擬出自中書,責文彥博自有國體,乃以燈籠錦進奉貴妃,詆訶之於大廷。曾言既用,謂雖殛而罪不昭。


    介貶雖行,彥博亦緣之而罷相。然則仁宗所終始樂聞者,以曖昧之罪加人。而曾與介身為君子,亦利用妖人之術,行辛螫以快其心。風氣狂興,莫之能止。乃至勒為成書,如碧雲騢諸錄,流傳後世,為怪誕之嚆矢。


    是非之外有毀譽,法紀之外有刑賞。中於人主之心,則淫刑以逞;中於士大夫之之心,則機械日張。風俗之惡,一邑一鄉之中,狂瀾亦日興而不已。有憂世之心者,且勿以奸佞為防,而急正妖言之辟,庶有瘳與!


    十二


    傳曰:“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蕕,臭也,閑之以薰,則臭有所止息,而何以臭之十年邪?知此者,而後可與言治。


    仁宗自明道二年劉後殂始親政,訖乎帝崩,三十年,兩府大臣四十餘人。夷考其人,韓、富、範、杜諸公之大節炳然者,若而人矣。抑若呂夷簡、夏竦、陳執中、高若訥,清議所交謫者,抑繁有徒。


    他如晏殊、宋庠、王鬷、丁度之浮沉而無定守者抑與焉。其進也,不固進也,俄而退矣;其退也抑未終退也,俄而又進矣。人言一及而輒易之,互相攻擊則兩罷之;或大過已章而姑退之,或一計偶乖而即斥之。


    且諸人者,皆有所懷來,持以為用,一得位而即圖嚐試;而所與倡和以伸其所為者,勃然蹶起,乘所宗主者之大用,以急行其術。計此三十年閑,人才之黜陟,國政之興革,一彼一此,不能以終歲。


    吏無適守,民無適從,天下之若驚若騖、延頸舉趾、不一其情者,不知其何似,而大概可思矣。


    數進而數退者,或賢或佞,固不可保矣。則政之所繇亂,民之所繇傷,非但小人之亟代君子,君子之澤不及下逮也。以君子亟代君子,其同也,則何取乎代之?


    其異也,則亦旦之令不保於夕也。且以君子而亟代小人,吏民既已受小人之虐,而降心茹荼以從之,從之已夙,亦不得已而安之,而代之者又急反焉,則前勞費而後效亦不易收;且抑不敢信以為可久,而誌愈惑,力愈詘矣。況以小人而亟代小人,小人者,各有其私以相傾而相製者也,則且托於鋤奸革弊之大名以搖天下。


    為害之實相若也,而名與法,則紛糾雜出而不可紀。進者退矣,已而退者又進矣。輸忠者無可釋之憂疑,懷奸者挾危機以觀望。自非清剛獨立之端士,且遊移以冀兩容;雖以利病昭著之謀猷,亦乍行而無成績。


    害者害,而利者亦害;邪者邪,而貞者不能固保其貞。舉棋之不定也,築室之不成也,以求社稷生民之安平鞏固於百年也,其可得乎?


    夫天子之無定誌也,既若此矣。持之以靜正,養之以和平,需之以從容者,固將望之有學有守之宰執,與憂國如家之諫臣。深知夫善政雖行而不能永也,危言雖聽而不能終也;無亦奉祖宗之成憲以折其狂興,息搏擊之鋒铓以杜其反噬,猶庶乎其有定也。


    而為大臣者,席未暖於紫禁,劍已及於寢門。議磨勘矣,核任子矣,改科舉矣,均公田矣,皇皇然若旦不及夕,而一得當以為厚幸。言路之臣,若蔡襄、唐介、孔道輔者,頳發於顏,發豎於額,以與當路爭衡於筆舌,知不足以相勝也,而特以求伸於眉睫。


    乃至浮薄之士,心未喻君子之深衷,而聞風以遙和;身未試小人之沮害,而望影以爭攻。一波乍興,萬波隨湧。黨邪醜正之徒,亦相師以相報。天子且厭聞之,而奸邪亦不以彈劾為恥。


    於是祖宗朝敦龐鎮靜之風日陵月替,而天下不可為矣。人知熙、豐以後,議論繁興,毒痡四海,激盜賊,召(遠敵)[夷狄];亦惡知濫觴之始,早在仁宗之世乎?


    伊尹之訓曰:“鹹有一德。“一者,慎擇於先而謹司之於後也。王心載寧,而綱紀定,法守專,廷有親臣,野無橫議,天下永綏,外侮不得而乘焉。嗚唿!三代以下,能以此言治者鮮矣。宜其舉四海而淪胥之也。


    十三


    元昊死,諒祚初立,議者請餌其三將,破分其勢,可以得誌。程琳曰:“幸人之喪,非所以柔遠人。“立說之非,人皆知之,誠哉其不可與謀也!


    春秋重伐喪之貶,予士匄之還,彼有取爾矣。鄰國友邦,偶相失以相愈,兵臨服罪,同好如初,則乖約肆淫,大傷人子之心,信不仁矣。元昊者,淪於夷之叛臣,為我蟊賊者也。死亦不足恤也。喪亦不足矜也。


    如其可削平,以休息吾民,鞏固吾宇,惡容小不忍以亂大謀哉?故琳說之非,不可托春秋之義為之解也。


    雖然,宋至此而欲乘喪以圖諒祚,談何容易乎?昔者繼遷死,德明弱,曹瑋欲得精兵俘孤雛,郡邑其地;廟算無成,而元昊嗣之以逞。今元昊死,為破分其國之說,亦師瑋之智,而奚謂其未可邪?夫所謂理勢者,豈有定理,而形跡相若,其勢均哉?度之己,度之彼,智者不能違,勇者不能競,唯其時而已。


    繼遷雖悍不內附,收眾侵邊,宋弗能討而撫之,然猶定難一節使耳。德明嗣立,需宋之寵命以雄長其部落,君臣之分尚在,則予奪之政猶行。力詘歸降,自有餘地以相待。弗能為竇融也,猶不害為田興;勿庸致死於我,而服之也易。


    元昊已儼然帝製矣,宋之待之者,名之曰“夏國“。則固不能以臣禮畜,而視為友邦矣。建郊廟,立宮闕,豈有一旦芟夷,俯首而從臣列。則諒祚雖孱,處於無可卻步之勢,其以死爭存亡者,必也。且不徒諒祚已也。當德明之始,為之部曲者,亦節鎮之偏裨,幕府之參佐也。


    元昊僭而百官設,中國叛人如張元輩者,業已將相自居。束身歸闕,不誅不廢,而抑不能與徐鉉、楊業同升顯列。則人懷有死無降之誌,以為諒祚效,其情其勢,豈可旦暮亟摧者哉?


    繼遷之叛也,雖嚐誘殺邊臣,襲據銀州,而宋不能懲;然未嚐一與交兵,受其挫窘,張彼勢而自見其弱也。及元昊之世,宋一敗於延州,而劉平、石元孫駢首受刃;再敗於好水川,而任福全軍覆沒。韓、範、王、龐分招討之任,僅保殘疆,無能報也。則中國落膽於西人,狡虜益增其壯氣。元昊死而餘威固在,度之彼勢既然矣。


    且宋當德明之世,去平江南、下西蜀、破太原也未久,兵猶習戰。而曹瑋以知兵世將,奮誌請纓,繇其後效,固知其足恃也。及仁宗之季,其夙將死亡殆盡,廂禁之兵,僅存名籍。王德用、狄青且顛倒於廷臣之筆舌。


    乃欲以機巧離其部曲,率屢敗疲民以求逞,未有不自貽僵仆者矣。度之己者又然也。今之時非昔之時,而勢可知已。勢不相若,而安危存亡之理,亦昭然其不昧矣。


    抑以天下之大勢言之,宋從曹瑋之謀而克也,則威建而可折契丹之氣,亦唯昔為然,而今不可狃也。當彼之時,宋與契丹猶相角而不相下,則宋苟平西夏,契丹且避其鋒。及澶州之役一興,而宋亟薦賄矣。


    劉六符片言恐喝,而益幣稱納矣。契丹之得誌於宋,不待夏人之援;而盡宋之力以爭夏,則鷸蚌之持,契丹且坐乘其獘。即如議者之誌,三大將離叛以卷土來歸,一隅孤懸,契丹順右臂而收之,一劉裕之俘姚泓,徒為赫連效驅除耳。關、隴且岌岌矣,奚能終有河西以臨朔漠哉?


    宋於此時,急在北而不在西,明矣。歲幣日增,力窮坐困,舍契丹以不慮,而外徼幸於鬥絕之西陲,勝不足以立威,敗則益增召侮。瘠牛僨於豚上,其如猛虎何邪?


    況乎利誘三將之策,尤童昏之智,祗為夏人玩弄以相傾覆也乎?以此思之,程琳之說非也,而有不能訟言以示弱者,故假於伐喪之義,以止妄人之辯,琳或有深心焉,未可知也。


    難得而易失者,時也,德明方弱之日也;已去而不可追者,亦時也,元昊初喪之日也。齊桓陘亭之次,宋襄用之而兵敗身傷;劉裕北伐之功,吳明徹效之而師殲國蹙。知時以審勢,因勢而求合於理,豈可以概論哉?


    十四


    功名之際,難言之矣。蔑論小人也,為君子者,道相謀,誌相葉,好惡相若,進退相待,無不可視人若己者,而於此有不能忘者焉。非其寵祿之謂也。


    出而思有為於當世,得君而事之,才可以勝,誌可以伸,心可以無愧,大功可以成,大名可以立,而不得與焉,退處於無能有為之地,則悁悁之情,一動而不可按抑。


    於是而於友不純乎信,於君不純乎忠,於氣不純乎和,於品不純乎正,皆功名之念為之也。故君子貴道德而賤功名,然後坦然以交於上下,而永保其貞。嗚唿!難言之矣!


    韓、富二公之相為輔車也,舊矣。富任中樞,而韓出安撫,不以為嫌也。富方報罷,而韓亟引退,深相信也。乃其後富有憾於韓,韓公死而不吊,隙末之釁,生死不忘,豈韓有以致之哉?


    仁宗之建儲也,範蜀公諍言於廷,諫官交起以應之,而富公居中力勸其成,韓公尚未與也。已而韓公入相,富自以母喪去位,於是韓公麵對,不恤惡怒,迫請英宗之名,起複之苫塊之中,正名皇子,韓公固獨任焉,而富不與。


    逾年而仁宗崩,英宗立,宦官構曹後以思廢立,於是危言以鎮壓曹後,調和兩宮,宗社無動搖之釁,韓公亦獨任焉,而富不與。曹後無歸政之誌,韓公厲聲迫請撤簾於衣裾尚見之餘,韓公又獨任之,而富不與。於是而富怏怏求罷,出守揚州,嫌卻自此開矣。


    及乎英宗早折,韓公受憑幾之命,請力疾書名以定神宗,而折太後舊窠求兔之邪心,富既出守,韓公自獨任之,富固不得而與也。


    凡此數不得與者,自後而言,富以含慍去,而自不欲居其任。自前而言,富以子道在而固不得與聞。乃持此以開隙於趣向同歸之益友,富於是乎不得允為君子矣。


    夫此二公者,或收功於西陲,或箸節於北使,出入兩府,通顯已極,人望鹹歸,君心式重,與乎定策而位不加崇,局外置(升)[身]而望不為貶,夫豈待是以收厚實哉?


    富亦辭榮有素,非有懷祿固寵之情也。然而捏目空花,青霄為障,幾成張耳、陳餘之晚節,無他,功不自己成,名不自己立,懷忠愛以求伸,不克遂其匡扶社稷之夙誌,以正告天下後世,鬱悒周章,成乎偏衷而不自釋也。故曰功名之際,難言之也。是以君子以道義自靖其心,而賤功名為末節,誠有以也。


    或且以致疑於韓公曰:“大功之所就,大名之所居,君子於此,有讓道焉。則前之定議於密勿者,胡不待富於服闋之後?後之抗爭於簾前者,胡不留富於請外之時?幸得同心之侶,與協恭以允濟,而消疑忌於未形,韓公有餘歉焉。“之說也,其於君子之道,名取而不以誠者也。


    夫苟秉拓達光大之衷,則宗社之事,苟有任之者,奚必在我?韓公固不以狹小之量擬富之必出於此。而天位去留之際,國家禍福之機,當閑不容發之時,如其恤謙讓之文,遲迴而姑待,避怨憎之跡,作意以周旋;則事機一失,變故叢生。庸人誤國以全身,胥此道耳。


    而公豈屑為之哉?且夫英宗之嗣,所欲決策者,仁宗之獨斷耳。英宗育於宮中二十八年矣,而皇子之名未正,仁宗之遲迴而審可否者已熟。然而廷臣爭請,牘滿公車,未能決之一朝者,有閑之者也。曹後之情,任守忠輩宵人之計,已岌岌矣。


    則斯舉也,獨任之則濟,分任之則疑。韓公他日或告以蹉跌而身不保。公歎曰:“人臣盡力事君,死生以之,成敗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濟。“以此為心,忘其身矣,而何有於人?功可分,名可讓,而死不可要人而與共;專死也,非專功也,何容輕議哉?


    夫富公固非有異誌者,而觀其生平,每多周防免咎之意,故出使而發視國書,以免呂夷簡之陷。則奮不顧身,以強人主,以犯母後,以折奸邪者,誠非富之所能與。使必相待而相讓,不我沮也,而固不能我決也,且從容審量而授我疑也。仰質皇天,昭對皇祖,拊省夢魂,揭日月以正告於天下後世,可為則為之,可言則言之已耳。


    賓賓然以功為不可獨成,名為不可獨屍,期遠怨於朋友而坐失事機,為社稷臣者豈若是?國家之不幸也多矣,伊尹遷桐,萊朱不與;周公破斧,君奭弗聞。富懷不平之心,自愧於君子,而韓公何憾焉?夫韓公不以功名之誌期富,其待之也厚矣,惜乎富之未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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