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瓘(1057-1124年),字瑩中,號了齋,沙縣城西勸忠坊人。宋元豐二年(1079年)探花,授官湖州掌書記,曆任禮部貢院檢點官、越州、溫州通判、左司諫等職。陳瓘為人謙和,不爭財物,閑居矜莊自持,不苟言談,通《易經》。
宋元祐四年(1089年),陳瓘出任越州通判。當時,大jian相蔡京的胞弟蔡卞為越州太守。蔡卞聽說陳瓘很有才華,想收為已用,便多方加以籠絡。陳瓘知道蔡卞心術不正,不與同流合汙,多次以病為借口,要求辭官歸隱。
後,陳瓘改任明州通判。北宋時期,朝廷沿襲唐代的職分田製,按內、外官和服務性質的不同,授予職官員80畝到12頃的職分田,以其租充作俸祿的一部分。陳瓘認為自己的職分田收入頗豐,隻取其中一部分作為生活費用,其餘充公。
紹聖元年(1094),章惇為相。章惇聽說陳瓘很有才華,十分器重,向他征詢當今朝政應以什麽為重。陳瓘直言不諱地告訴章惇:當今處理朝政應該持公正,不能再搞朋黨政治。他舉乘舟為例,說:“移左置右,偏重一邊都要覆舟,都是不可取的。”章惇說:“司馬光jian邪,應該罰治是當務之急。”陳瓘明知章惇與司馬光政見相悖,卻在章惇麵前為司馬光辯護說:“這就錯了,就像乘舟一樣,偏重一邊,有失天下之所望。”章大怒說:“司馬光不務織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不算jian邪又是什麽呢?”陳瓘毫無懼色,以理力爭說:“不了解人的心跡,就懷疑人家的行為,是不可為的;沒有罪證,就指責他人jian邪,盲目處治才是最大的誤國。當今之急是消除朋黨,公平持正,才可以救弊治國。”章惇雖然十分氣憤,但也不得不佩服陳瓘的膽識和學識。陳瓘被任命為太學博士。蔡卞等人就抓住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大做文章,大舉排除異已。陳瓘上書言朋黨之爭誤國,因而忤犯了蔡卞一夥,被貶“出通判、滄州知衛州。”
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宋徽宗即位後,陳瓘被任命為右正言,後又升為左司諫。陳瓘身為諫官,認為職責所在,不能不對朝政秉公進言。他對朋黨之爭深為痛絕。他在迴答微宗詢問時說:“做事應該持公正態度,顧及大體,不要抓住人家枝節小事不放,以其一點,攻擊其餘。尤其是作為諫官的更應該尊重事實,不要以自己的孤見寡聞來妖言惑眾。”禦史龔尖因彈劾蔡京誤國,被蔡京一黨驅逐出京。陳瓘不畏強權,挺身而出,嚴正陳詞說:“紹聖以來七年間就有五次驅逐朝廷大臣的事件。被罷免放逐的都是蔡京不同政見的官員。今天又要驅逐龔尖,公理何在?”他公然上書奏請治蔡京等人結黨營私,誤國誤民之罪。陳瓘還上書抨擊皇太後幹預朝政等事,得罪太後一黨,被貶為揚州糧科院監官;不久又轉任無為軍知事。翌年,陳瓘被召迴京城,任著作郎,後改任右司馬員外郎兼代理給事中。其時,蔡京的黨羽曾布為相。曾布派門客私下告訴陳瓘,將授予他實職,企圖以高官收買他。陳瓘不為所動,他對兒子陳正匯說:“我與宰相議事多有不合,現在他們以官爵為餌來籠絡我,如果我接受他們的推薦,那麽與他們所為有什麽區別呢?這樣做於公於私都有愧。我這裏有一道奏章,論及他們的錯處,準備呈上去。”表現了陳瓘大公無私、為人正直的品德。不久,陳瓘就被貶為泰州知府。
陳瓘的兒子陳正匯在杭州舉報蔡京一黨有動搖東宮的企圖。蔡京一黨以同謀罪逮捕陳瓘。陳瓘說:“正匯舉告蔡京將不利社稷的文書還在路上,我怎麽有可能預先得知呢?既然我不知道,而要我違心地去指證他們犯罪,是情義所不容的;挾私憤,作偽證來迎合你們,是道義所不為的。蔡京jian邪,必定為害國家,這是我多次奏明的,用不著今天才說。”陳瓘大義凜然。字字擲地有聲,連內侍黃經臣聞之都為之感動。他說:“皇上正要知道事情真相,就據陳瓘所言上奏吧。”後來,陳瓘被貶置通州。蔡京一黨變本加厲地迫害陳瓘,宣和六年(1124年),陳瓘病逝於楚州,終年65歲。
靖康元年(1126年)宋欽宗即位後,蔡京一黨受到了清算;蔡京也被貶嶺南,途中死於潭州(今湖南長沙)。同年,朝廷追封陳瓘為諫議大夫,並在縣學中建齋祠奉祭。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宋高宗對輔臣們說:“陳瓘當初為諫官,正直的議論,對國家大事多次陳言,現在看來都是對的。”因此,特諡陳瓘為“忠肅”,賜葬揚州禪智寺。
附:陳瓘傳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父母勉以門戶事,
乃應舉,一出中甲科。調湖州掌書記,簽書越州判官。守蔡卞察其賢,每事加禮,
而瓘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檄攝通判明州。卞素敬道
人張懷素,謂非世間人,時且來越,卞留瓘小須之,瓘不肯止,曰:“子不語怪
力亂神,斯近怪矣。州牧既信重,民將從風而靡。不識之,未為不幸也。”後二
十年而懷素誅。明州職田之入厚,瓘不取,盡棄於官以歸。
章惇入相,瓘從眾道謁。惇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詢當世之務,瓘曰:“請
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明此,則可行矣。天子待公
為政,敢問將何先?”惇曰:“司馬光jian邪,所當先辨,勢無急於此。”瓘曰:
“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果然,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
光不務纘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jian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
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jian邪,又複改作,則誤國益甚矣。為今之計,唯消
朋黨,持中道,庶可以救弊。”意雖忤惇,然亦驚異,頗有兼收之語。至都,用
為太學博士。會卞與惇合誌,正論遂絀。卞黨薛昂、林自官學省,議毀《資治通
鑒》,瓘因策士題引神宗所製序文以問,昂、自意沮。
遷秘書省校書郎。紹述之說盛,瓘奏哲宗言:“堯、舜、禹皆以‘若稽古’
為訓。‘若’者,順而行之;‘稽’者,考其當否,必使合於民情,所以成帝王
之治。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帝反複究問,意感悅,約瓘再入見。執
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瓘論議
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嚐及人晻昧之過。嚐雲:“人主托言者以耳
目,誠不當以淺近見聞,惑其聰明。”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
禦史龔擊蔡京,朝廷將逐,瓘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常安民、孫
諤、董敦逸、陳次升、鄒浩五人者,皆與京異議而去。今又罷,將若公道何。”
遂草疏論京,未及上,時皇太後已歸政,瓘言外戚向宗良兄弟與侍從希寵之士交
通,使物議籍籍,謂皇太後今猶預政。由是罷監揚州糧料院。瓘出都門,繳四章
奏之,並明宣仁誣謗事。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後亦命勿遽去,畀十僧牒為行
裝,改知無為軍。
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
瓘語子正匯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若受其薦
進,複有異同,則公議私恩,兩有愧矣。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汝
其書之。但郊祀不遠,彼不相容,則澤不及汝矣,能不介於心乎?”正匯願得書。
旦持入省,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爭辯移時,至箕踞誶語,
瓘色不為動,徐起白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有公議,公未可失待士禮。”布
矍然改容。信宿,出知泰州。崇寧中,除名竄袁州、廉州,移郴州,稍複宣德郎。
正匯在杭,告蔡京有動搖東宮跡。杭守薿執送京師,先飛書告京俾為計。事下開
封府製獄,並逮瓘。尹李孝稱逼使證其妄,瓘曰:“正匯聞京將不利社稷,傳於
道路,瓘豈得預知?以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有所不忍;挾私情
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京之jian邪,必為國禍。瓘固嚐論之於諫省,亦不待今
日語言間也。”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歎息,謂曰:“主上正欲得實,
但如言以對可也。”獄具,正匯猶以所告失實流海上,瓘亦安置通州。
瓘嚐著《尊堯集》,謂紹聖史官專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史》,變亂
是非,不可傳信;深明誣妄,以正君臣之義。張商英為相,取其書,既上,而商
英罷,瓘又徙台州。宰相遍令所過州出兵甲護送;至台,每十日一徙告;且命兇
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瓘揣知其意,大唿曰:“今日之
事,豈被製旨邪!”悈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瓘曰:“
然則何用許。使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蓋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堯
,何得為罪?時相學術淺短,為人所愚。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幹犯名分
乎?”悈慚,揖使退。所以窘辱之百端,終不能害。宰相猶以悈為怯而罷之。
在台五年,乃得自便。才複承事郎,帝批進目,以為所擬未當,令再敘一官,
仍與差遣,執政持不行。卜居江州,複有譖之者,至不許輒出城。旋令居南康,
才至,又移楚。瓘平生論京、卞,皆披擿其處心,發lou其情慝,最所忌恨,故得
禍最酷,不使一日少安。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
瓘謙和不與物競,閑居矜莊自持,語不苟發。通於《易》,數言國家大事,
後多驗。靖康初,詔贈諫議大夫,召官正匯。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謂輔臣曰:
“陳瓘昔為諫官,甚有讜議。近覽所著《尊堯集》,明君臣之大分,合於《易》
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王安石號通經術,而其言乃謂‘道隆德駿者,天
子當北麵而問焉’,其背經悖理甚矣。瓘宜特賜諡以表之。”諡曰忠肅。
宋元祐四年(1089年),陳瓘出任越州通判。當時,大jian相蔡京的胞弟蔡卞為越州太守。蔡卞聽說陳瓘很有才華,想收為已用,便多方加以籠絡。陳瓘知道蔡卞心術不正,不與同流合汙,多次以病為借口,要求辭官歸隱。
後,陳瓘改任明州通判。北宋時期,朝廷沿襲唐代的職分田製,按內、外官和服務性質的不同,授予職官員80畝到12頃的職分田,以其租充作俸祿的一部分。陳瓘認為自己的職分田收入頗豐,隻取其中一部分作為生活費用,其餘充公。
紹聖元年(1094),章惇為相。章惇聽說陳瓘很有才華,十分器重,向他征詢當今朝政應以什麽為重。陳瓘直言不諱地告訴章惇:當今處理朝政應該持公正,不能再搞朋黨政治。他舉乘舟為例,說:“移左置右,偏重一邊都要覆舟,都是不可取的。”章惇說:“司馬光jian邪,應該罰治是當務之急。”陳瓘明知章惇與司馬光政見相悖,卻在章惇麵前為司馬光辯護說:“這就錯了,就像乘舟一樣,偏重一邊,有失天下之所望。”章大怒說:“司馬光不務織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不算jian邪又是什麽呢?”陳瓘毫無懼色,以理力爭說:“不了解人的心跡,就懷疑人家的行為,是不可為的;沒有罪證,就指責他人jian邪,盲目處治才是最大的誤國。當今之急是消除朋黨,公平持正,才可以救弊治國。”章惇雖然十分氣憤,但也不得不佩服陳瓘的膽識和學識。陳瓘被任命為太學博士。蔡卞等人就抓住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大做文章,大舉排除異已。陳瓘上書言朋黨之爭誤國,因而忤犯了蔡卞一夥,被貶“出通判、滄州知衛州。”
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宋徽宗即位後,陳瓘被任命為右正言,後又升為左司諫。陳瓘身為諫官,認為職責所在,不能不對朝政秉公進言。他對朋黨之爭深為痛絕。他在迴答微宗詢問時說:“做事應該持公正態度,顧及大體,不要抓住人家枝節小事不放,以其一點,攻擊其餘。尤其是作為諫官的更應該尊重事實,不要以自己的孤見寡聞來妖言惑眾。”禦史龔尖因彈劾蔡京誤國,被蔡京一黨驅逐出京。陳瓘不畏強權,挺身而出,嚴正陳詞說:“紹聖以來七年間就有五次驅逐朝廷大臣的事件。被罷免放逐的都是蔡京不同政見的官員。今天又要驅逐龔尖,公理何在?”他公然上書奏請治蔡京等人結黨營私,誤國誤民之罪。陳瓘還上書抨擊皇太後幹預朝政等事,得罪太後一黨,被貶為揚州糧科院監官;不久又轉任無為軍知事。翌年,陳瓘被召迴京城,任著作郎,後改任右司馬員外郎兼代理給事中。其時,蔡京的黨羽曾布為相。曾布派門客私下告訴陳瓘,將授予他實職,企圖以高官收買他。陳瓘不為所動,他對兒子陳正匯說:“我與宰相議事多有不合,現在他們以官爵為餌來籠絡我,如果我接受他們的推薦,那麽與他們所為有什麽區別呢?這樣做於公於私都有愧。我這裏有一道奏章,論及他們的錯處,準備呈上去。”表現了陳瓘大公無私、為人正直的品德。不久,陳瓘就被貶為泰州知府。
陳瓘的兒子陳正匯在杭州舉報蔡京一黨有動搖東宮的企圖。蔡京一黨以同謀罪逮捕陳瓘。陳瓘說:“正匯舉告蔡京將不利社稷的文書還在路上,我怎麽有可能預先得知呢?既然我不知道,而要我違心地去指證他們犯罪,是情義所不容的;挾私憤,作偽證來迎合你們,是道義所不為的。蔡京jian邪,必定為害國家,這是我多次奏明的,用不著今天才說。”陳瓘大義凜然。字字擲地有聲,連內侍黃經臣聞之都為之感動。他說:“皇上正要知道事情真相,就據陳瓘所言上奏吧。”後來,陳瓘被貶置通州。蔡京一黨變本加厲地迫害陳瓘,宣和六年(1124年),陳瓘病逝於楚州,終年65歲。
靖康元年(1126年)宋欽宗即位後,蔡京一黨受到了清算;蔡京也被貶嶺南,途中死於潭州(今湖南長沙)。同年,朝廷追封陳瓘為諫議大夫,並在縣學中建齋祠奉祭。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宋高宗對輔臣們說:“陳瓘當初為諫官,正直的議論,對國家大事多次陳言,現在看來都是對的。”因此,特諡陳瓘為“忠肅”,賜葬揚州禪智寺。
附:陳瓘傳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父母勉以門戶事,
乃應舉,一出中甲科。調湖州掌書記,簽書越州判官。守蔡卞察其賢,每事加禮,
而瓘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檄攝通判明州。卞素敬道
人張懷素,謂非世間人,時且來越,卞留瓘小須之,瓘不肯止,曰:“子不語怪
力亂神,斯近怪矣。州牧既信重,民將從風而靡。不識之,未為不幸也。”後二
十年而懷素誅。明州職田之入厚,瓘不取,盡棄於官以歸。
章惇入相,瓘從眾道謁。惇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詢當世之務,瓘曰:“請
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明此,則可行矣。天子待公
為政,敢問將何先?”惇曰:“司馬光jian邪,所當先辨,勢無急於此。”瓘曰:
“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果然,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
光不務纘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jian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
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jian邪,又複改作,則誤國益甚矣。為今之計,唯消
朋黨,持中道,庶可以救弊。”意雖忤惇,然亦驚異,頗有兼收之語。至都,用
為太學博士。會卞與惇合誌,正論遂絀。卞黨薛昂、林自官學省,議毀《資治通
鑒》,瓘因策士題引神宗所製序文以問,昂、自意沮。
遷秘書省校書郎。紹述之說盛,瓘奏哲宗言:“堯、舜、禹皆以‘若稽古’
為訓。‘若’者,順而行之;‘稽’者,考其當否,必使合於民情,所以成帝王
之治。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帝反複究問,意感悅,約瓘再入見。執
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瓘論議
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嚐及人晻昧之過。嚐雲:“人主托言者以耳
目,誠不當以淺近見聞,惑其聰明。”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
禦史龔擊蔡京,朝廷將逐,瓘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常安民、孫
諤、董敦逸、陳次升、鄒浩五人者,皆與京異議而去。今又罷,將若公道何。”
遂草疏論京,未及上,時皇太後已歸政,瓘言外戚向宗良兄弟與侍從希寵之士交
通,使物議籍籍,謂皇太後今猶預政。由是罷監揚州糧料院。瓘出都門,繳四章
奏之,並明宣仁誣謗事。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後亦命勿遽去,畀十僧牒為行
裝,改知無為軍。
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
瓘語子正匯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若受其薦
進,複有異同,則公議私恩,兩有愧矣。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汝
其書之。但郊祀不遠,彼不相容,則澤不及汝矣,能不介於心乎?”正匯願得書。
旦持入省,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爭辯移時,至箕踞誶語,
瓘色不為動,徐起白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有公議,公未可失待士禮。”布
矍然改容。信宿,出知泰州。崇寧中,除名竄袁州、廉州,移郴州,稍複宣德郎。
正匯在杭,告蔡京有動搖東宮跡。杭守薿執送京師,先飛書告京俾為計。事下開
封府製獄,並逮瓘。尹李孝稱逼使證其妄,瓘曰:“正匯聞京將不利社稷,傳於
道路,瓘豈得預知?以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有所不忍;挾私情
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京之jian邪,必為國禍。瓘固嚐論之於諫省,亦不待今
日語言間也。”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歎息,謂曰:“主上正欲得實,
但如言以對可也。”獄具,正匯猶以所告失實流海上,瓘亦安置通州。
瓘嚐著《尊堯集》,謂紹聖史官專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史》,變亂
是非,不可傳信;深明誣妄,以正君臣之義。張商英為相,取其書,既上,而商
英罷,瓘又徙台州。宰相遍令所過州出兵甲護送;至台,每十日一徙告;且命兇
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瓘揣知其意,大唿曰:“今日之
事,豈被製旨邪!”悈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瓘曰:“
然則何用許。使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蓋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堯
,何得為罪?時相學術淺短,為人所愚。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幹犯名分
乎?”悈慚,揖使退。所以窘辱之百端,終不能害。宰相猶以悈為怯而罷之。
在台五年,乃得自便。才複承事郎,帝批進目,以為所擬未當,令再敘一官,
仍與差遣,執政持不行。卜居江州,複有譖之者,至不許輒出城。旋令居南康,
才至,又移楚。瓘平生論京、卞,皆披擿其處心,發lou其情慝,最所忌恨,故得
禍最酷,不使一日少安。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
瓘謙和不與物競,閑居矜莊自持,語不苟發。通於《易》,數言國家大事,
後多驗。靖康初,詔贈諫議大夫,召官正匯。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謂輔臣曰:
“陳瓘昔為諫官,甚有讜議。近覽所著《尊堯集》,明君臣之大分,合於《易》
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王安石號通經術,而其言乃謂‘道隆德駿者,天
子當北麵而問焉’,其背經悖理甚矣。瓘宜特賜諡以表之。”諡曰忠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