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這一係列的事情後,康斯旦丁西裝革履地離開西蒙斯公寓。


    此時,正是黃昏時分。


    夏天的白晝比較長,即使是六點多,天空還是明明亮亮,如同無數的電燈同時發熱發光。


    而康斯旦丁並沒有感到夏天炎熱的浮躁,一臉平靜地走向一輛停靠在路旁的馬車。


    很幸運,馬車夫是一個老實本分之人,所以,不需要康斯旦丁討價還價,他自己說了一個老實價格,甚至比一些馬車夫的還要低一兩個兒便幣。


    這樣的人兒,不多見。


    很快,馬車奔跑在夏日的黃昏的風裏。


    康斯旦丁不知道這次是什麽任務,但絕對不會簡單。


    因為紫色的紙片代表海外任務,一次一個月的時間,甚至允許兩個月,三個月。


    同樣意味著,它的風險與時間的長短成正比。


    正是海外任務極其不簡單,所以,有時,海外任務由於海外殺手不能完成,都會轉移到凱撒裏德大陸本營殺手。


    由本土殺手親自出海完成。


    當然,海外的任務不是很多,甚至六個月,一年都不會有。


    畢竟,凱撒裏德大陸的殺手,隱藏著的,不止康斯旦丁與拉爾夫斯。


    隨意地猜測一下任務後,康斯旦丁又自然而然地迴想起莫堤拉地。


    隻是,莫堤拉地,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難以讓人相信,這是真的。


    而且,那些鴻泥雪爪般的事物,不足以證明,它是真的。


    莫堤拉地的話,康斯旦丁記憶猶新,一時半會忘記不了。


    存在即非存在,諸如此類,一一刻印在腦海裏。


    但怎麽才能驗證,莫堤拉地是存在,或者,存在過。


    怎麽才能證明,所在的這個時空,是真實的?


    怎麽證明?


    不知不覺。


    就在這時候,


    一聲長籲。


    馬車停了下來。


    到拉爾夫斯的家了。


    康斯旦丁付了錢,下了馬車。


    還沒有走進去,便擁抱一懷綠意。


    拉爾夫斯的院子,已經為紅花綠葉所裝飾,恰是坐落於森林的木屋。


    柵欄上,盤繞著暗綠的牽牛花藤,藤上蔓延著片片深綠的新葉,每相隔不遠,就有一兩朵粉紫色的牽牛花,或開,或攏,或昂,或低垂。


    柵欄前,亭亭而立著四五株雞冠花,隱隱約約,最上頂之處,可見即將挺出的雄雞一樣的雞冠狀的紅赤赤的花。


    雞冠花下,綠草如茵,如同綠色的,會唿吸的綠地毯。


    院子還有月季花,薔薇,仙人掌……


    這一點,正是居住在普通公寓的羨慕不已的景象。


    是的,誰不想擁有一個私人的院子,除了個別性情有異之人之外,在裏麵種上自己喜愛的花木,如果可以,挖一個私人遊泳池,美上加美。


    門沒有鎖。


    康斯旦丁推開了柵欄的門,走了進去。


    僅僅走在門外,一陣驚天動地的咕嚕聲,如同蒸汽船的鳴叫,在遠遠的港口,便灌入耳朵裏,引起陣陣疼痛。


    康斯旦丁還是很順利地打開第二扇門。


    看樣子,拉爾夫斯似乎知道康斯旦丁要來,故意沒有上鎖一樣。


    但康斯旦丁知道,拉爾夫斯是懶得這麽做。


    沒有人能從拉爾夫斯的手裏,獲得一些好處,包括拉爾夫斯自己。


    康斯旦丁悄無聲息地走到那張油膩的沙發前。


    沙發有些暗黑,又黑得發光,這大概就是拉爾夫斯的油脂。


    拉爾夫斯戴著一副墨鏡,袒露出膨脹的肚皮,肚子上有卷卷的黃金色的肚腩毛。


    唿——


    一聲起,肚子跟著凹下去。


    嘶——


    一聲長吸氣,肚子隨之鼓起。


    是的。


    拉爾夫斯酣睡之中。


    如果任由拉爾夫斯這樣下去,拉爾夫斯可以睡到明天的下午。


    康斯旦丁隻能打擾一下:


    “喂喂喂,拉爾夫斯,該起來了。”


    “該起來了,拉爾夫斯。”


    “威士忌,已經用盡了。”


    “沒有酒了。”


    酣睡的拉爾夫斯,依舊如故。


    這宣告康斯旦丁的嚐試,是失敗的。


    即使是舊套路,也不管用。


    那麽,隻能粗魯一些了。


    康斯旦丁明知道,這有些失禮,但對拉爾夫斯這類人,就不必要用禮節來對待。


    這時。


    康斯旦丁抽出手槍,對著院子的草地。


    慢慢地,扣動扳機。


    “砰!”


    一聲利落的槍聲。


    子彈射進草地裏。


    拉爾夫斯的咕嚕,登地一斷,整個人大叫一聲,旋即,彈了起來,靠在沙發上,墨鏡幾乎就此而落。


    拉爾夫斯呆呆傻傻地靠著沙發,粗魯地喘著氣,沒有大驚小怪地囔囔尖叫,仿佛被嚇到了。


    過了半個小時。


    拉爾夫斯隨手取出手槍,二話不說,朝著康斯旦丁。


    “砰砰砰!”


    “砰砰砰!”


    “砰砰……”


    連忙大射擊了十發。


    “哐當。”


    拉爾夫斯把手槍扔在地上,取出雪茄與煤油打火機。


    數秒鍾後。


    一股雪茄的濃煙,彌漫而起於沙發。


    “喂喂喂,狗娘養的康斯旦丁,還活著嗎?”


    拉爾夫斯抽著雪茄,悠悠地問道。


    看著得意的拉爾夫斯,康斯旦丁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舉止,很文雅了。


    康斯旦丁開一槍,拉爾夫斯還禮十槍。


    好在拉爾夫斯的槍法不是那麽爛,所以,拉爾夫斯射擊的地方,都在康斯旦丁的皮鞋前一點,隻要往前一點,輕是皮鞋破,重是腳趾穿子彈。


    “謝謝,我很好,不用這麽熱心腸。”


    康斯旦丁用冷嘲熱諷的語氣說道,痛斥拉爾夫斯的假善人。


    “是嗎?夥計,你已經失蹤了一個月,知道嗎?”


    拉爾夫斯扶了一下墨鏡,透過墨鏡,直盯盯著康斯旦丁。


    康斯旦丁沒有迴答拉爾夫斯這個問題,反而問:


    “拉爾夫斯,從什麽時候開始,你竟然學會戴這種東西,這不是你的風格,裝神弄鬼,看起來,像一個自欺欺人的傻瓜蛋。”


    雖然康斯旦丁的話,有些帶刺,拉爾夫斯並沒有惱羞成怒。


    隻有康斯旦丁樂意,拉爾夫斯也歡愉。


    康斯旦丁繼續有意調侃:


    “這是要恐嚇哪一位嬰兒寶貝,犯不著這樣,拉爾夫斯。”


    拉爾夫斯吞了一口雪茄,唿之出來,再有意地說:


    “想知道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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