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能說服老媽不催我結婚,倒是讓王豔成功的在火上澆了一桶油。迴到家開始叨叨,一直等到天黑讓我送王豔迴家才算告一段落。走了一個多小時,我站在王豔家村口,跟她商量以後可不可以不去我家。


    我看到王豔微皺著眉頭,最後卻隻是衝我笑了笑沒有迴答。我從未覺得跟她會發生什麽,以前是現在是以後也是。


    先說說我吧,一米六五的個頭,一百四五的體重。算得上瘦子中的胖子,胖子裏的瘦子。很慶幸成功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然後便為了追求夢想去了大城市。每天跟鋼筋水泥打交道,那兩年我幾乎忘了自己還是個孩子。


    天亮幹活天黑並未收工,那時候每天幹十三個小時,下了班衣服早就濕透了,布鞋脫下來就別想再穿上。因為是網架和鋼結構的工地,大部分時間都在鋼板焊製的工作台幹活兒。帝都那四十多度的高溫,不到一個小時就能把鋼板曬得燙腳。


    而王豔呢,大學畢業進了縣裏的重點高中。雖然不是主科教師,但是她的人生軌跡跟我完全不同。再加上她家裏的條件,以後肯定能找一個各方麵條件優異的另一半。我沒奢望過會是我,也從未覺得能配得上她。


    王豔沒有迴家,而是站在路口眯眼看著我。上學時她就有這個習慣,隻要開動腦筋就喜歡眯眼。這時她一定在心裏盤算什麽,這眼神我已經很多年沒看見了。


    “迴去吧,我該迴家了。”


    王豔笑著對我說了一句,轉身背對著我揮了揮手,消失在了街道的盡頭。


    迴到家已經是晚上十點了,爸媽已經休息,唯獨我屋裏還亮著燈。這是老媽養成的習慣,她總會在某些時候觸動我的淚點。我吸了吸鼻子,走進屬於我的房間。牆上貼著幾張明星的照片,那些都是我在帝都的時候從超市五毛錢一張買來的。


    坐到電腦桌前,我習慣性的打開了視頻播放器。那裏有我最喜歡的電影,也有我最喜歡的明星。


    這天晚上我失眠了,翻來覆去總會想起學生時代的往事。想起那些各奔東西的同學,想起那些曾經逝去的青春。


    吃完早飯,我跟老媽打了聲招唿,騎車去了鎮上的中學。那是我的母校,也是我學生生涯的終點站。在門口碰見了剛下車的王豔,來不及躲開的我隻能笑著跟坐在駕駛座的中年男人打招唿。


    他是王豔的爸爸,也是我們鎮有名的企業家。雖然比不上縣裏跟市裏的大企業家,但是在我們那兒王豔的爸爸名氣很大。不僅是因為他生意做的好,還因為他捐助過很多學校。大到學校的宿舍樓,小到幾十張課桌。


    門外大爺還在,很認真的檢查每一個進入校園的學生。我有點兒心虛,王豔卻是大搖大擺的朝校門走去。王豔笑著跟大爺打招唿,大爺笑著點了點頭並未盤問。卻好似不死的伸手攔住了我,幸虧王豔機靈幫我脫身。


    “大爺,這是我們班的學生。”


    “哦,那進去吧。”


    走進校園的時候,王豔捂著嘴笑的花枝招展,我卻在心裏詛咒門衛大爺。好歹咱也是這所學校的畢業生,也在這裏度過了最美好的三年青春好麽。迴憶裏最難忘的母校,難道就是以這種方式來歡迎她的學子嗎。


    熟悉的界碑,熟悉的教學樓,熟悉的辦公樓,還有熟悉的宿舍樓和食堂。一切都是那麽的熟悉,仿佛我又迴到了那個沒有煩惱的學生時代。每天早起上早自習,然後跟同學在班裏睡大覺。晚自習坐在書桌地下打牌,每人口袋裏裝一副備用。


    我們班曾經創下兩個建校以來無人打破的記錄,初一上學期,前後換了五位班主任。最後學校使出了殺手鐧,派了一位任職二十多年的老教師來管教我們。這才得以鎮住我們這幫頑皮的孩子,不然連校長都要頭疼。


    初二下學期,兩節晚自習沒收二十五副撲克牌,迫使班主任讓同學幫他把撲克牌送去辦公室。全班九十八名學生,有一半在晚自習時打牌,而且都是人手一副,沒收了馬上拿出備用的繼續。


    跟王豔肩並肩走向辦公樓,我本想一個人在校園裏轉轉。王豔讓我陪她去辦公樓辦點兒事兒,然後跟我一起在校園裏轉轉。我敢不聽她安排麽,確實不敢,雖然她從未對我發過脾氣,我卻從來沒有違背過她的安排。


    十分鍾後,王豔從辦公樓出來,我們倆一起去了學校食堂。還有一小時就到午飯時間了,按照慣例食堂應該已經有做好的菜了。


    吃了頓很久沒吃過的套餐,我和王豔去了學校後麵的大操場。坐在乒乓球台上,看著一幫正在上體育課的孩子。當初我們也跟他們一樣,無憂無慮年少輕狂。


    “喂喂喂,讓一讓!”


    我們倆都在看那幫孩子打球,根本沒注意到有人來到身邊。王豔笑著從台上跳下,笑著走向手裏拿著球拍的小子。一米五六的個頭,胖嘟嘟的臉蛋圓溜溜的大眼睛。眯著眼帶著一股子橫勁兒,用眼角餘光瞥了我一眼。


    我在心裏替他祈禱,希望王豔不會對他使用殺手鐧。過程很簡單,效果很明顯。王豔隻用了一分鍾就製服了那小子,乖乖的拿著球拍朝教學樓跑去。跟已經當了三年高中教師的王豔叫板,他不是自討苦吃麽。


    “還記得我們那時候的夢想嗎?”王豔問我。


    “當然記得,那個時候我喜歡聽傷心太平洋,不過那時候你喜歡聽英文歌。”我笑著說道。


    “是啊,那時候的你最喜歡聽那些情歌,真不知道那些情歌有什麽好的。唱歌的一個個就知道耍酷,竟然真有那麽多人喜歡他們。”王豔憤憤不平的說道。


    那時的王豔隻喜歡聽英文歌,要麽就是一些我聽了就頭疼的通俗歌曲。雖然那些歌唱起來朗朗上口,但是打心眼裏就是不喜歡唱那些歌的歌手。


    初中畢業之前,我們倆的願望基本一樣,甚至我們很多同學的願望都很相似。有的人想當歌手,有的人想當電影明星。我屬於前者,而王豔屬於第三種,她希望可以當個詩人。詩人在當時而言就像李白杜甫白居易,全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所以從那個時候我就崇拜王豔,對她是佩服的五體投地,甚至可以說肝腦塗地。初一剛開學,她上台做自我介紹時就是這麽說的。


    一個姑娘家能說出那麽霸氣的話,也難怪當時班裏連男同學都喊她豔姐。不管是比她小還是比她大,後來連其他班級的同學也那麽喊她,確實讓她在那一屆的學生裏很很的火了一把。


    “你這幾年在外麵走南闖北的,有沒有改變最初的理想?”王豔問道。


    “有,當然有,而且不止一次。”我說。


    學生時代的夢想是當明星,因為我喜歡那種被人崇拜的感覺。為了當明星讓我做什麽都行,至少當明星不用聽老師絮叨也不用寫作業。


    進入社會以後,我最喜歡看新聞,這個習慣來源於老爸。從小就跟著他一起看新聞聯播,以至於後來那天不看一會兒新聞就渾身不自在。


    那時候最喜歡記者,尤其是在槍林彈雨中播報新聞的記者。我覺得他們夠酷也夠勇敢,好男兒應該誌在四方,既然沒去當兵就該當一名戰地記者。去戰場體驗一把,也不枉此生來人世走一遭。


    再後來接觸到了網絡,也接觸到了電子書。每天把所有業餘時間用在看書上,晚上熬夜到淩晨一兩點,上廁所也要一邊看書一邊進行。那幾年差不多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索性我一直有著良好的飲食習慣。


    我沒有固定喜歡的類型,但凡是有很多人去看的書,我知道了都會去看。而且我有很嚴重的懷舊情節,一般過不了三五個月,就必須把之前看過的書重新看一遍。就像是我最喜歡的西遊記,禮拜六晚上去網吧通宵看一夜西遊記,禮拜天休息在宿舍睡一天。


    再後來我接觸了網絡直播,接觸到了很多做網絡直播的人。他們時而逗逼事而煽情,事而奮發圖強時而沮喪。我開始接觸這個行業,想要成為其中的一員。從最基礎的東西學起,像一個剛入學的小學生。


    不管我想幹什麽,老媽一如既往的表示無條件支持。老爸保持中立,不支持不反對。隻是會在適當的時候提醒我,如果做出一個決定要付出什麽,如果出現意外會承擔什麽樣的後果。老爸從不表態,隻是靜觀其變。


    兩個姐姐一個支持一個反對,不過她們都不曾影響我的規劃。今天把這些話說給王豔,就是想讓她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幫我分析分析。我是不是應該放棄一些夢想,去向這該死的現實妥協。


    王豔沉思了一會兒,她並沒有直接給我建議,而是給我講了一個故事。


    曾經有一位母親,她有兩個特別聽話的孩子。她需要遠行卻不能帶走兩個孩子,臨走前她希望教會孩子自食其力。


    第一天早晨,母親沒有給兩個孩子煮飯,而是把剩飯剩菜放在餐桌上。大兒子直接吃掉了剩菜剩飯,小兒子則是學著母親去廚房燒水做飯。雖然後來小兒子並未成功,但是他已經離成功更近了一步。


    母親沒有鼓勵小兒子,而是誇大兒子聰明。第二天照例如此,不過這次放的不是剩菜剩飯,而是做飯所需要的食材。大兒子把能生吃的直接吃掉,小兒子則是很認真的清洗食材,然後用自己的方法做了頓飯。


    雖然味道不怎麽樣,但是小兒子吃到了他人生中第一頓自己做的飯。後來接連持續了一個禮拜,大兒子學會了快速挑選可以直接食用的食物,小兒子學會了做各種可口飯菜。母親離開之後,兩個兒子各自成家有了不凡不同的事業。


    故事我聽完了,但是腦子裏像有一萬匹泥馬在狂奔。看出了我的一頭霧水,王豔笑著解釋道:“大兒子就是夢想,小兒子就叫現實。選哪個都沒錯,最終都會有一番作為。隻要結果你能接受,做什麽有那麽重要麽?”


    不愧是我一直崇拜的王老師,講大道理的功力長進不少。離開校園走在鎮上的街道,我極不情願的跟在王豔身後。這條路通往她家,我正在心裏琢磨找個什麽理由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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