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好,那就這麽愉快的決定了,今天晚上咱們來一個大團聚。


    不過,咱們可要說好了,一會兒吃完飯我買單!”馬健大笑著說到。


    但是姚明不幹了,為了迴美國能夠跟那些隊友吹噓一把,今天晚上他豁出去人也要請這頓飯。於是,他開口道:


    “別介,今天兩位女神來到咱們中國,就讓我來做東吧!都不要跟我搶,反正我的工資最多嘛!”


    “都別爭了,今兒老爺子我請客,我年齡最大,我說的算!


    再者說了,這倆可是我未來的孫媳婦兒,你們幾個少打歪主意!”李東陽沒好氣的說道。


    “什麽?老爺子,您說什麽??”姚明三人吃驚的問到。


    然後,當三人看向一臉苦笑的李翔時,斯嘉麗跟利馬竟然一起走上前去,一左一右摟住人李翔的胳膊,露出了滿臉的小女人樣。


    “噢!天呐!!!”姚明吃驚的看著這一幕,這一刻,他感覺世界仿佛都停止了轉動。


    李翔嗬嗬笑了笑,並沒有解釋什麽,而是推著一臉勝利喜悅笑容的李東陽走進了他們訂的包間。


    馬健這才迴過神來,然後拉著兩位巨人走進了餐廳,一場晚宴就這樣在怪異的氣氛中開始了。


    席間,馬健幾次三番欲言又止。


    如果說,馬健的第一起悲劇是由於當時的中國籃球,完全由長官意誌決定,那麽第二起悲劇則是體現了中國私營企業業主家長式的作風,我是你的老板,就操縱著你的生殺大權,我可以養著你,但你不能背叛我。


    於是,在漫長的扯皮中,在某些主管部門的縱容下,馬健本來就已經行將結束的籃球生涯又被耗去一年寶貴的生命!於是,上海東方隻得到一個失去靈魂的軀殼,更可悲的是,類似的一幕幕仍在我們身邊上演。


    終於,幾人將話題轉移到了籃球上,在兵敗亞錦賽後,男籃從上到下,被認為所有問題統統爆發。為此馬健坦言,男籃從聯賽開始就早有問題。


    “這麽多年的積累,從我當年就有這樣的體會。這個聯盟(cba),或者球隊俱樂部,都能做假合同來欺詐,或者得到協會的支持,然後某些官員還在庇護這些問題的時候,其實這個問題不是在今年,在十幾年前,二十幾年前就已經發生了。”


    “當時我21,22歲吧,說話也衝,當時要去打亞洲全明星了,結果我看到當時所有的司長就已經開始戴勞力士了。


    我覺得籃球的輸球不是一個協會的問題,也不是一個俱樂部的問題,是所有人都有問題,中國籃球是大家的問題,體係問題。”馬健繼續說道。


    “那個時候,96年我申請打奧運會,那個時候我在打ncaa,按道理那個學校水平非常高,我那個狀態打國家隊,說實話絕對主力一點問題都沒有。


    迴來以後那天特別激動,覺得自己在美國學有所成,想為國爭光。然後我就去隊裏問宮魯鳴,‘我能打國家隊嗎?’


    當時宮魯鳴跟我是隊友,他是教練。他說我給你報名,從教練角度講他需要我,他需要能打的。我那時不懂啊,需要一級級申請,我覺得我滿腔的熱情,結果我去找司長,去他家裏還給送個果籃。”


    “我當時問司長,‘司長,我打國家隊有沒有問題啊?’”馬健繼續迴憶道。“他說,‘隻要隊裏給你報,我沒問題啊。’我看喲,司長沒問題了。


    然後第二天我跑到局長辦公室裏,‘我這有問題麽?’局長說‘隻要隊裏報了,我沒問題啊。’然後我說司長昨天說了沒問題,然後他(指局長)說什麽?沒問題。


    結果他拿起電話來,說‘你自己聽聽。’於是我就在電話裏聽到了司長這樣的話‘那個隊友不好管啊,迴來後怎麽弄?’”


    “後來我一聽,昨天晚上你跟我這麽說,今天電話裏就這麽說了,騙人也不能這麽騙啊。當時我的心就涼了一半了,再後來,我就聽我以前的一些前隊友說,老馬,你迴來幹嘛啊?


    從隊友的角度來說他們有另一種想法,你在美國讀著書,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你覺得你水平高,可我們哥幾個辛辛苦苦訓練,萬一你迴來我們就得少一個人了……


    後來我就想,從隊裏的關係,從司裏的管理角度來講,不是按成績角度來講的,因為你學得好沒用啊,從此以後,我就再也不往國家隊那方麵去想了。”馬健繼續說道。


    “他整個一層一層,這思維方式,再從中國傳統文化來講,哥幾個辛辛苦苦訓練,他不是按照真的誰成績最好用誰。”馬健一聲歎息。


    “啪啪!”姚明歎著氣拍了拍馬健的肩膀,安慰道:


    “馬哥,現在大的環境就這樣,目前咱們還改變不了什麽。不過,你放心,要是未來有一天我能管籃協了,我一定會給他來一個翻天覆地的大變化!”


    馬健點了點頭,然後又談到了自己當年曾被奧神迫害的事。


    “當時我跟奧神的合約問題,當時奧神拿了一紙合同,就這麽一頁,就這麽一段,說您給簽個字,這籃協要給注冊用。


    然後我就簽了,等我們2000年12月20日輸北京首鋼後,奧神老板說‘你別打了,你打假球’。什麽證據也沒有,就說你打假球,然後我說‘你們不讓我打了,也不發我薪水,我得轉會啊,我走。”


    “我去了籃協,說籃協你把我的合同調出來,按道理來講甲乙和籃協之間應該有三份合同在那兒擱著。


    但當時沒有,籃協管合同的人還給我看,‘你看這不是你簽的字麽,這是你注冊用的。’我當時想本來就沒合同,本來就沒簽過啊。


    最後我再去看合同,人家就不給你看了,說你那就是合同。當時是信蘭成時代,奧神的方法就是耗你,後來我聽說奧神給拿了十萬美元,送中國女籃去美國訓練。


    最後我再去籃協去申請,籃協說你得先解決好法律糾紛,我不管了。從那個時候我說從一個俱樂部,跟一個協會串通好了,去害一個球員。我是一個個人,那是一個公司行為,那是一個協會行為。如果這種情況都能發生,運動員得不到任何保障,那麽這個協會還搞他幹嘛。”


    “最後法院判這是拚湊合同,可我的生涯就這麽廢了,為什麽我現在不愛參與這裏的事,我隻是做評論,因為我認為我懂籃球,但隻限於籃球場上的技術細節,對他們的那一套,我不懂,我也不想懂那些,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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