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官舍不僅是一項福利,也是一種政治待遇。《事實類苑》卷十一記,北宋名相寇準受政敵迫害,被貶為衡州司馬。衡州府向來不給這種徒有虛名、實受監管者分配住房,“百姓聞之,競荷瓦木,不督而會,公宇立成”。眼看其在民眾中威望如此之高,政敵又趕快把他遷到雷州,並終於達到令他鬱憤而卒的目的。


    蘇東坡的弟弟蘇轍也曾被政敵章惇貶到雷州,“不許居官舍,遂僦民屋”。章惇得知,嚴令州府究治膽敢借房給管製分子居住的民眾。後來章惇也被貶到雷州,碰巧亦向這個人求租房子,對方心有餘悸地答複他:“前蘇公來,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賓退錄》卷八)此為政治鬥爭之激烈在住房問題上的反映,也說明雖然稱官,卻並非人人都可住官舍的。


    “我覺得關鍵還在於辦公居住一體的實現。”胡成達說:“官舍製度一向嚴格,不能說改動就改動。”


    官舍如此“尊嚴”,在一定程度上與它的位置有關係。自秦漢以來,凡州郡府縣各級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長和佐貳官員的生活區域,照例都是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機關大院以內的,俗稱“內衙”或“私宅”等,並用屋宇式的宅門同以大堂為中心的辦公區域劃出界線。宋人孔平仲《珩璜新論》卷四:“或以衙為廨舍……兒子謂之衙內”,因知古人常將“衙內”作為官府子弟的代稱,就是以他們這種特殊的居住條件為依據的。


    《溫公詩話》記北宋鮑當任河南府法曹時,河南知府“薛(映)嚐暑月訪其廨舍,(鮑)當方露頂,狼狽入,易服把板而出”。是說像鮑當這種處長一級(曹官)的官員,也有坐落在衙署內的住宅。因為是私人生活空間,又值盛夏季節,所以沒戴官帽,恐怕還是半赤膊狀態,所以當上司突然來訪時顯得很狼狽。


    而像上述寇準、蘇轍這些人在當時的境遇,雖然名義上的級別比鮑的曹官還高一些(司馬為知府的佐官),但實際上是到此接受管製的。所以,無緣住在“內衙”。反之,也有主動放棄這種榮耀的,如東晉羅含任州府別駕,“以廨舍喧擾,於城西池小洲上立茅屋,織葦為席而居”(《晉書》卷九十二)。此人名列《文苑傳》,看來是希望在業餘時間有一個可以讀書寫作的安靜環境。


    “官多房少,亟需改革。事實擺在我們麵前,如今馬上迎來新朝,改革是必然的。”


    地方官連同隨任家屬免費享用機關住房的傳統,一直維持到清朝覆滅。相反,京朝官的住房問題,卻經曆了較多的變化。前文說過,兩漢時官員多居機關大院,東漢王充《論衡?詰術篇》稱:“府廷之內,吏舍比屬”,足見規模之大。《後漢書》卷六十四記趙岐的祖父官任禦史,故其“生於禦史台,因字台卿”,又可知同居的家屬中,甚至包括成年的兒子媳婦。


    但是,隨著國家中央集權管理職能的日趨完善甚至繁複化,京朝機構及供職人數也在不斷增加。據《文獻通考》卷四十七提供的統計,漢晉時全國官員總數僅七千人左右,隋朝重新統一後達一萬二千五百七十六人,唐朝更增至一萬八千八百零五人,其中供職京師者就有二千六百二十人。假如仍沿襲兩漢時大包幹的辦法,則不僅“京師百司”之機關用房要發生危機,亦將無法正常發揮衙署的辦公職能,因為辦公區內除了這二千六百二十員京朝官外,還得加上數倍於此的吏胥、雜役和衛士,而在生活區內居住的又不止是他們的家屬,再要將侍候這一大家子的小丫環老媽子也算進去。閉起眼睛想像一下,這還成官署嗎?


    《後漢書》卷二十七記,張湛官拜太中大夫,“稱疾不朝,居中東門候舍”。張湛以秩二千石的高級官員,不住官舍而自降住房標準,搬到候舍去,其表麵理由是請長病假不理事,所以不該居住官舍。但進一層推度,則應是京師官舍緊張,不如自己識相。


    總之,隨著中央官製的不斷擴張,京朝官住房辦法的改革,勢在必行。


    ……


    朝堂上的爭論雖然沒什麽結果,可王富貴在西涼可謂鬧翻了天。


    “靳奕天,老子和你什麽仇什麽怨哪,追著我從西門打到東門,你腦子有病吧你!”


    “讓你偷聽!讓你偷聽!”靳奕天說:“我說看見你這個猥瑣的家夥時覺得有點兒眼熟,終於想起來了,你是尹晟麟的人。跟著我偷聽,肯定又是有陰謀,不過既然你已經聽到了,那就得先殺了你,避免造成什麽不必要的麻煩。”


    王富貴說:“不是,我什麽也沒聽著啊……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哥別殺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把驢都給你。”


    “你給我站住!”


    “不是,咱們有話好商量,我送你幾頭莒驢還不行嗎?”王富貴邊跑邊說:“別拿著個劍到處砍來砍去的,這裏這麽多居民,傷到多不好。”


    兩人一個追一個跑,來到了集市上。王富貴拿起一隻大蘿卜朝靳奕天砸了過去,靳奕天一劍劈成兩半。


    一轉身,王富貴又不知道鑽哪條胡同裏去了,靳奕天的人才剛剛跟上。


    “把這個王富貴給我搜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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