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雲道:今天的會議我宣布以下法案內容為《權利法案初稿》,也就是人權法案的核心內容。
第1條權利是自然法則的產物,不應被任何權威所剝奪。
第2條法治優於人治,因為法律是保護公民權利的堅固屏障。
第3條自由即做法律許可之內的事的權利。
第4條公民的權利不是從君主那裏獲得的,而是由造物主賦予的。
第5條權利法案是公民自由的保障書。
第6條尊重人權是大漢合眾國進步的基石。
第7條任何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都是對法治的踐踏。
第8條權利是大漢合眾國公正的體現,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
第9條權利法案是民主製度的基石,保障了大漢合眾國公民的自由和尊嚴。
第10條公民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財產等基本權利。
第11條權利的行使必須遵守法律,但法律不能剝奪公民的權利。
第12條權利是一切行為契約的核心,是公民與政府之間的紐帶。
第13條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這是大漢合眾國正義的體現。
第14條隻有尊重人權,才能建立真正的文明國家。
第15條保護公民的權利,就是保護國家的未來。
第16條法律的目的是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
第17條任何對公民權利的侵犯都是對國家法律的挑戰。
第18條公民的權利是不可剝奪的,任何形式的壓迫都是違法的。
第19條自由、平等、公正,是權利法案所追求的價值目標。
第20條隻有通過法治來保障公民的權利,才能實現真正的和諧。
第21條公民有表達自由的權利,這是民主製度的基礎。
第22條每個人都有權獲得公正的審判和合理的待遇。
第23條保護人權是大漢合眾國的責任,也是每個人的義務。
第24條公民的權利必須得到尊重和保護,這是人類文明的基本原則。
第25條任何形式的歧視都是對公民權利的侵犯。
第26條權利法案是公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保障了公民的權益。
第27條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追求和責任。
第28條保護人權是文明群體的標誌之一。
第29條公民的權利是不可妥協的,任何形式的妥協都是對公民的不負責任。
第30條人人都應享有尊嚴和自由的權利。
第31條人權高於一切權力,應受到最高尊重和保護。
第32條沒有法律的約束就沒有真正的自由。
第33條我們有責任維護人權和正義。
第34條每個公民都應該平等地享有法律的保護。
第35條人權保障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由之路。
第36條公民的權利不能被忽視或踐踏,這是大漢合眾國公正的要求。
第37條隻有保障公民的權利,才能實現真正的民主和法治。
第38條人權的實現需要全人類的共同努力和參與。
第39條人權教育是培養公民意識的重要途徑之一。
第40條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和機會。
趙雲宣讀完道:以上是《大漢合眾國人權法案四十條》,以後任何法律發條的誕生,都不能超過《大漢合眾國宣言》、《大漢合眾國憲法》和《大漢合眾國人權法案四十條》。下麵有什麽問題大家可以提出來。
劉備首先提問:大將軍,你提出頒布這麽多的法律,讓其他人執行,這是否是代表你開啟了你獨裁專製?
趙雲道:劉玄德的這個問題提出的很好,首先,我提出這麽的法律條文作為大漢國的最基本發條,不是為了保障我個人利益的,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大漢公民的利益不受專製獨裁侵害。並且這些法律發條都是草案,還沒有通過國會的正是通過,因為國會還沒有正式成立。
也就是說這些法律的通過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也不是我一個人製定的。需要國會修改通過。國會代表了全體大漢公民。我製定一部法律,你必須遵守這是帝製,這就是專製獨裁;我製定一部法律,我們一起遵守,這叫法製;我們一起製定一部法律,我們一起遵守,這叫法治。
建立一個法治國家長期的結果就是保障讓這個國家繁榮昌盛,百姓幸福安康,阻止國家衰敗。
因為所有的公務人員,官員都是不直接創造財富的群體,如果這些人始終處在分配財富的有利位置上,而創造財富的百姓群體又無法製約他們,那麽其長期結果一定是經濟停滯與社會衰敗。
我建立的這些,不是保障我能獨裁專製,也不是保障我的子孫後代能夠位極人臣。即使最高權力人總統也是國會提名,大家選舉出來,並且最多隻能在任兩屆,一屆4年就是8年,不可能終身製。誰不遵守,國會就會彈劾。
荀彧道:大將軍,什麽時候成立國會?
趙雲道:接下來就是要成立臨時國會和臨時總統內閣,作為過渡,過渡期為3-5年,之後再正式嚴格按照法律發條進行。
首先大家應該先提出幾位總統候選人,有人願意競選總統的可以在荀彧這裏報名,當然我也報名,我提前向荀彧報名。明天我們還是在這裏投票,現場選出臨時總統。
趙雲必須選總統,因為這是他自己締造的盛世,如果讓別人做總統,根本做不來,還會把這個製度帶偏,讓所有人又進入萬劫不複的時代。
不但要過渡五年,自己必須還要連任兩屆,就是8年,總共13年,可以讓這個製度平穩的過渡運行。這十幾年必須培養一些優秀的人才來保證這個製度不被破壞並且一直延續下去。
未來的年輕人,諸葛亮,周瑜,龐統,法正,馬超,孫策,呂蒙、陸遜,劉曄,步騭,溫恢,馬良,魏延,法正等等都是好苗子。就是不知道這些人都在哪裏?
第二天,也隻有劉備一個人報名參選總統。大家投票,參會的46人,除去趙雲和劉備自己兩人不能給自己投票。就剩下44人,結果趙雲得票30票,劉備得票11票,3票棄權。
趙雲當選臨時大漢合眾國總統。趙雲提名曹操為副總統,任參議院院長,按照憲法條例組建參議院;荀彧為眾議院院長,按照憲法條例組建眾議院;提名任嘏為大漢合眾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經過三個月的組建,國會成立,眾議院63人,參議院38人,總統內閣也成立了:副總統,曹操,並兼任參議院議長;國務總理,賈詡,兼任外交部長;財政部長甄逸;國防部長荀攸;司法部長程昱;情報局局長郭嘉;內政部長陳群;農業部長韓浩;經濟發展部部長糜竺;衛生部長張仲景;道路和交通部長蒯越;能源部長婁圭;教育部長鄭玄;安全局局長黃忠;預算局局長張昭;總統辦公廳主任田豐;裝備部部長鍾繇;工業部部長湯鑫。
國防部長由文官荀攸擔任,是總統的主要軍事顧問和內閣的重要成員,同時也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副主席。負責國防政策的製定、軍隊的統一和組織、武器裝備的研製與采購等。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由徐庶擔任。漢軍中最高級別軍職,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負責協調各軍種的作戰和戰略規劃。會議最終也決定軍隊改製成陸海空三個軍種,再加一個特種部隊。
軍種參謀長:各軍種的最高軍事長官,負責本軍種的軍事事務和作戰準備。陸軍軍參謀長由關羽擔任,張飛、徐晃、公孫瓚、顏良、文醜、龐德、曹仁、嚴顏等人全部擔任陸軍軍官;海軍參謀長孫堅擔任,程普、韓當、甘寧、太史慈、黃蓋、祖茂、蔡瑁、淩操、蔣欽、周泰等人全部擔任海軍軍官;飛天軍改為空軍,參謀長由張郃擔任,張燕、裴元紹、吳懿、夏侯淵,高覽、麯義等人全部擔任空軍軍官;特種部隊參謀長由張任擔任,樂進、高順、張遼等人擔任特種部隊軍官。
典韋、許褚、周倉、陳到等人在安全局任職。劉備擔任了一個眾議院議員。他總是提出各種問題,質疑這,質疑那的,挺好的,這樣可以作為一個監督者,隻要不造反就行,從某種程度來說,他造反也可以,因為如果有民意基礎是可以造反的。這些就是國會的事情了。隻要讓大漢人過上了好日子,誰願意造反呢?
還有很多人比如,沮授擔任冀州州長;陳珪任徐州州長;盧植任司隸州州長;張紘任揚州州長;陳宮任兗州州長;蒯良任荊州州長;衛覬任並州州長;劉虞任幽州州長;華歆任豫州州長;虞翻任膠州州長;黃權任益州州長……
隔天內閣會議召開,由於趙雲沒有總統府,暫時在洛陽買了一個院子即居住,也辦公。趙雲不想占有皇宮,因為那裏是皇權的象征,趙雲心中是民主和平等。
第1條權利是自然法則的產物,不應被任何權威所剝奪。
第2條法治優於人治,因為法律是保護公民權利的堅固屏障。
第3條自由即做法律許可之內的事的權利。
第4條公民的權利不是從君主那裏獲得的,而是由造物主賦予的。
第5條權利法案是公民自由的保障書。
第6條尊重人權是大漢合眾國進步的基石。
第7條任何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都是對法治的踐踏。
第8條權利是大漢合眾國公正的體現,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
第9條權利法案是民主製度的基石,保障了大漢合眾國公民的自由和尊嚴。
第10條公民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財產等基本權利。
第11條權利的行使必須遵守法律,但法律不能剝奪公民的權利。
第12條權利是一切行為契約的核心,是公民與政府之間的紐帶。
第13條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這是大漢合眾國正義的體現。
第14條隻有尊重人權,才能建立真正的文明國家。
第15條保護公民的權利,就是保護國家的未來。
第16條法律的目的是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
第17條任何對公民權利的侵犯都是對國家法律的挑戰。
第18條公民的權利是不可剝奪的,任何形式的壓迫都是違法的。
第19條自由、平等、公正,是權利法案所追求的價值目標。
第20條隻有通過法治來保障公民的權利,才能實現真正的和諧。
第21條公民有表達自由的權利,這是民主製度的基礎。
第22條每個人都有權獲得公正的審判和合理的待遇。
第23條保護人權是大漢合眾國的責任,也是每個人的義務。
第24條公民的權利必須得到尊重和保護,這是人類文明的基本原則。
第25條任何形式的歧視都是對公民權利的侵犯。
第26條權利法案是公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保障了公民的權益。
第27條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追求和責任。
第28條保護人權是文明群體的標誌之一。
第29條公民的權利是不可妥協的,任何形式的妥協都是對公民的不負責任。
第30條人人都應享有尊嚴和自由的權利。
第31條人權高於一切權力,應受到最高尊重和保護。
第32條沒有法律的約束就沒有真正的自由。
第33條我們有責任維護人權和正義。
第34條每個公民都應該平等地享有法律的保護。
第35條人權保障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由之路。
第36條公民的權利不能被忽視或踐踏,這是大漢合眾國公正的要求。
第37條隻有保障公民的權利,才能實現真正的民主和法治。
第38條人權的實現需要全人類的共同努力和參與。
第39條人權教育是培養公民意識的重要途徑之一。
第40條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和機會。
趙雲宣讀完道:以上是《大漢合眾國人權法案四十條》,以後任何法律發條的誕生,都不能超過《大漢合眾國宣言》、《大漢合眾國憲法》和《大漢合眾國人權法案四十條》。下麵有什麽問題大家可以提出來。
劉備首先提問:大將軍,你提出頒布這麽多的法律,讓其他人執行,這是否是代表你開啟了你獨裁專製?
趙雲道:劉玄德的這個問題提出的很好,首先,我提出這麽的法律條文作為大漢國的最基本發條,不是為了保障我個人利益的,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大漢公民的利益不受專製獨裁侵害。並且這些法律發條都是草案,還沒有通過國會的正是通過,因為國會還沒有正式成立。
也就是說這些法律的通過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也不是我一個人製定的。需要國會修改通過。國會代表了全體大漢公民。我製定一部法律,你必須遵守這是帝製,這就是專製獨裁;我製定一部法律,我們一起遵守,這叫法製;我們一起製定一部法律,我們一起遵守,這叫法治。
建立一個法治國家長期的結果就是保障讓這個國家繁榮昌盛,百姓幸福安康,阻止國家衰敗。
因為所有的公務人員,官員都是不直接創造財富的群體,如果這些人始終處在分配財富的有利位置上,而創造財富的百姓群體又無法製約他們,那麽其長期結果一定是經濟停滯與社會衰敗。
我建立的這些,不是保障我能獨裁專製,也不是保障我的子孫後代能夠位極人臣。即使最高權力人總統也是國會提名,大家選舉出來,並且最多隻能在任兩屆,一屆4年就是8年,不可能終身製。誰不遵守,國會就會彈劾。
荀彧道:大將軍,什麽時候成立國會?
趙雲道:接下來就是要成立臨時國會和臨時總統內閣,作為過渡,過渡期為3-5年,之後再正式嚴格按照法律發條進行。
首先大家應該先提出幾位總統候選人,有人願意競選總統的可以在荀彧這裏報名,當然我也報名,我提前向荀彧報名。明天我們還是在這裏投票,現場選出臨時總統。
趙雲必須選總統,因為這是他自己締造的盛世,如果讓別人做總統,根本做不來,還會把這個製度帶偏,讓所有人又進入萬劫不複的時代。
不但要過渡五年,自己必須還要連任兩屆,就是8年,總共13年,可以讓這個製度平穩的過渡運行。這十幾年必須培養一些優秀的人才來保證這個製度不被破壞並且一直延續下去。
未來的年輕人,諸葛亮,周瑜,龐統,法正,馬超,孫策,呂蒙、陸遜,劉曄,步騭,溫恢,馬良,魏延,法正等等都是好苗子。就是不知道這些人都在哪裏?
第二天,也隻有劉備一個人報名參選總統。大家投票,參會的46人,除去趙雲和劉備自己兩人不能給自己投票。就剩下44人,結果趙雲得票30票,劉備得票11票,3票棄權。
趙雲當選臨時大漢合眾國總統。趙雲提名曹操為副總統,任參議院院長,按照憲法條例組建參議院;荀彧為眾議院院長,按照憲法條例組建眾議院;提名任嘏為大漢合眾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經過三個月的組建,國會成立,眾議院63人,參議院38人,總統內閣也成立了:副總統,曹操,並兼任參議院議長;國務總理,賈詡,兼任外交部長;財政部長甄逸;國防部長荀攸;司法部長程昱;情報局局長郭嘉;內政部長陳群;農業部長韓浩;經濟發展部部長糜竺;衛生部長張仲景;道路和交通部長蒯越;能源部長婁圭;教育部長鄭玄;安全局局長黃忠;預算局局長張昭;總統辦公廳主任田豐;裝備部部長鍾繇;工業部部長湯鑫。
國防部長由文官荀攸擔任,是總統的主要軍事顧問和內閣的重要成員,同時也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副主席。負責國防政策的製定、軍隊的統一和組織、武器裝備的研製與采購等。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由徐庶擔任。漢軍中最高級別軍職,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負責協調各軍種的作戰和戰略規劃。會議最終也決定軍隊改製成陸海空三個軍種,再加一個特種部隊。
軍種參謀長:各軍種的最高軍事長官,負責本軍種的軍事事務和作戰準備。陸軍軍參謀長由關羽擔任,張飛、徐晃、公孫瓚、顏良、文醜、龐德、曹仁、嚴顏等人全部擔任陸軍軍官;海軍參謀長孫堅擔任,程普、韓當、甘寧、太史慈、黃蓋、祖茂、蔡瑁、淩操、蔣欽、周泰等人全部擔任海軍軍官;飛天軍改為空軍,參謀長由張郃擔任,張燕、裴元紹、吳懿、夏侯淵,高覽、麯義等人全部擔任空軍軍官;特種部隊參謀長由張任擔任,樂進、高順、張遼等人擔任特種部隊軍官。
典韋、許褚、周倉、陳到等人在安全局任職。劉備擔任了一個眾議院議員。他總是提出各種問題,質疑這,質疑那的,挺好的,這樣可以作為一個監督者,隻要不造反就行,從某種程度來說,他造反也可以,因為如果有民意基礎是可以造反的。這些就是國會的事情了。隻要讓大漢人過上了好日子,誰願意造反呢?
還有很多人比如,沮授擔任冀州州長;陳珪任徐州州長;盧植任司隸州州長;張紘任揚州州長;陳宮任兗州州長;蒯良任荊州州長;衛覬任並州州長;劉虞任幽州州長;華歆任豫州州長;虞翻任膠州州長;黃權任益州州長……
隔天內閣會議召開,由於趙雲沒有總統府,暫時在洛陽買了一個院子即居住,也辦公。趙雲不想占有皇宮,因為那裏是皇權的象征,趙雲心中是民主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