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個人,如果不是有錢到變態,我要是個女人,絕不會選他。”


    許若瞳夾了口爽脆的小菜,邊嚼邊問道:“為什麽呀?”


    淩傑同樣夾了口愛吃的醬牛肉,迴道:“又沒情趣、心思又多,還大男子主義。和他在一起,你絕對是沒有人身自由的。”


    說著,他突然頓了一下。


    “不對,你今天怎麽敢主動請我吃飯的?上迴的事以後,按他的秉性,他應該是警告過你,不許你和我勾勾搭搭的,最好我在這條街,你能立馬閃到那條街才對。”


    許若瞳聞言,看著淩傑,無聲地笑了笑,但是,隻笑而不答。


    不愧是兩兄弟!淩傑為淩默宸畫的像,的確是很精準。淩默宸之前也的確警告過她,離淩傑越遠越好。


    隻是,今時已不同往日,她已經不再是他的女人了。所以,他當然就不會再限定她的人身自由了。


    過了好一會兒,許若瞳才道:“他放我離開了。”


    這話,她說得很平靜。從她的臉上,絲毫也看不出她心中所起的波瀾。


    淩傑愣了一下,好一會兒,他才問道:“你確定是真放?”


    許若瞳就笑:“你怎麽會這麽問?當然是真的了。”


    淩傑也笑了一下。


    隻是,許若瞳感覺,他的笑好像有點不大自然。


    她微微側了下臉,仔細地觀察著淩傑,放低聲音地問:“怎麽了?”


    淩傑的臉色不像剛剛那麽春風撲麵了。他拿起桌上的啤酒,仰脖灌了一口。


    “其實,我剛剛那麽說默宸,是並不完全的。默宸……”


    淩傑仿佛在思考和迴憶,過了好一會兒,他才道:“其實,我要是女人,要麽會離他遠遠的,要麽,就會愛他愛得死去活來。”


    許若瞳又夾了一口菜,邊嚼邊笑著道:“因為他太有錢、太帥了?”


    淩傑搖了搖頭。


    “那些,都是些不開眼的女人才會喜歡的東西。男人有錢就變壞,再加上帥,除非哪個女人是不想要男人隻想著要錢,不然,最好離這種男人越遠越好。”


    許若瞳感覺自己更聽不懂淩傑的話了,“那你剛剛的話,是什麽意思啊?”


    淩傑放慢了咀嚼的速度,直到將口裏的那口醬牛肉吞下了肚,才放下了筷子,看著許若瞳,很認真地問她道:“你和默宸在一起的時間,有多長?”


    雖然她經常被記者問到她和淩默宸的關係,但那些都隻是打太極地應付。可是,對淩傑,許若瞳卻並不想應付。


    他是淩默宸的堂兄,而且,他這個雖然看起來挺隨性,但以許若瞳的觀察,淩傑其實和淩默宸有著相同的一麵。


    之前,早在她知道了淩傑和淩默宸的關係後,她就曾專門上網查了淩傑的戶外運動品牌“雷彩”。


    她這才知道,雖然“雷彩”並不如阿迪達斯、耐克這些國際品牌知名,但在戶外迷中,的確有很高的聲譽。


    去年,國內倒了許多運動服領域的品牌,可是,淩傑的“雷彩”卻是屹立不倒,甚至銷售額還逆市上升。


    雖然淩傑是背靠淩家好賺家,但僅從他所開拓的領域,並非是淩家業務所觸及的獨立領域,就可以看出,他和淩默宸一樣,是個極有頭腦和想法的男人。


    隻是,他的精明和深度,很好地被他陽光的性格所掩飾了。


    即便拋開他是個成功的品牌創立者不談,一個年近而立之年的男人,就算心思再單純,又能簡單到哪裏去呢?


    所以,許若瞳很有自知之明地知道,她如果應付淩傑,肯定是輕易就能被他識破。與其如此,還不如明說,至少,還顯得她坦誠。


    “差不多整整兩年。中間有一段,我逃開了。但是,沒逃多久,又被他抓迴去了。”


    稍頓,她又補充道:“其實……我和他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你也知道,我要拍戲,很多時間不在雲海的。而他,也很忙。就算我在雲海,我們也並不是天天在一起。另外,他也還有別的女人。所以,分配給我的時間,很有限。”


    淩傑毫不猶豫地搖了搖頭,“不會。”


    許若瞳不明所以:“什麽不會?”


    淩傑重新拿起了筷子,繼續夾菜,但許若瞳看得出,他有心事了。


    她耐心地等著淩傑的迴答。


    淩傑直到吞下了一口菜,才答了她,“默宸不會有別的女人。”


    許若瞳就笑:“怎麽可能?我都親眼看到過。”


    淩傑語氣很肯定地道:“那就是你看錯了。”


    許若瞳就又笑:“你憑什麽那麽肯定是我看錯了,而不是你認為錯了?”


    淩傑抬眼看著許若瞳,篤定無比地答道:“因為,我比你了解默宸。”


    這話,許若瞳當然不敢反駁。


    淩傑和淩默宸一起長大,又是他的堂兄,他當然會比她了解他。


    可見,傳言不實。


    尤其,像淩默宸這種男人,更是比一般男人會加倍地隱藏自己的真實麵目。她和淩默宸在一起的時間的確不算多,但說起來,也不算少啊。可她,一直就沒看清過他。


    淩傑看許若瞳的反應,就笑了一下,問道:“不信?”


    許若瞳微笑了一下,很直白地答道:“嗯,不信。”


    至少,淩默宸還有一個夏夢啊。


    淩傑沒再說什麽,隻朝許若瞳舉起了杯,微笑地道:“來,慶祝一下,祝你逃離苦海!”


    許若瞳也笑著舉起了杯,與他碰了一下。兩人同時喝下了一大口啤酒。


    碰完了杯,許若瞳就又笑淩傑:“你把你堂弟說成是苦海,這很不地道喲。”


    淩傑也笑:“他這種男人,對女人而言就是苦海。愛或不愛,都會是苦海。不過,不愛會比愛好。所以,你很幸運!”


    許若瞳依舊隻是笑,隻是,她自己並沒察覺到,她的笑,已微微地有些寂寥了。


    淩傑一邊嚼著菜,一邊看了許若瞳兩眼。


    “默宸是個很早熟的人,他才十幾歲時,就和我說過一些讓我至今印象深刻的話。”


    許若瞳很有些不在狀態地應道:“什麽話?”


    “他說,愛情這種又玄又虛的東西,是為那種愚蠢和幼稚到會相信童話是真的人而預備的。如果一個人足夠聰明和勇敢,他就應該明白,這個世界是不存在什麽真正的純粹愛情的。


    這樣的話的確很符合淩默宸的風格,並且充滿了淩默宸式的特有的犀利味道。


    你總是會覺得他的話特別地不好聽,特別的偏激,但你就是很難反駁他。


    他仿佛天生就對人性的黑暗麵,有著高度深刻的洞察。


    許若瞳因為淩傑之前的話,而有些遊離的心思,立刻就又全部收了迴來。


    “他為什麽那麽小就不相信愛情?難道有人騙過他?”


    淩傑無奈地笑了一下。


    “瞳瞳,你不能把常人的思維模式套在默宸的身上。他不相信愛情,並不是因為他為愛情上過當受過苦。他隻是認為,愛情是盲目而愚蠢的東西。


    比方所謂的一見鍾情,默宸的看法是,根本都不了解一個人,怎麽就會愛上了呢?


    呃,這個麽,許若瞳再次無語。


    愛情這個東西,的確是很玄妙的玩意。


    既理智又瘋狂,既極端無私又極端自私,既脆弱得不堪一擊,又堅強得無堅可摧。


    不講任何邏輯,也不講任何道理,這就是愛情!


    愛情很美好,愛情也很殘酷!


    一見鍾情這樣的事,的確不好解釋。那麽,愛情究竟需不需要理由呢?


    需要的話,那麽,怎樣的理由才是合理的呢?


    如果愛情需要理由,那麽,這個世界上是不是真的不存在什麽純粹的愛情呢?


    因為,世界無時無刻不在變化,人心同樣也在變。當愛情存在的理由不存在了,那麽,愛情的消亡是不是就是合理的呢?


    既然是這樣,那麽,所謂的始至不渝,豈不就隻是一種依托於愛情存在條件不變的幸運?


    這樣的愛情,真的能叫始至不渝嗎?


    可是,如果愛情不需要理由,那麽,為什麽偏偏會在某個時間愛上那個他或她,而不是另一個他或她?


    許若瞳的腦子,有點混亂了。


    淩傑見許若瞳的注意力已重新被吸引,談興更盛。


    “我跟你說件默宸很久以前的事吧。我和默宸中學是同一個學校。那時默宸正讀高三,那天正好是周末,我去默宸家找他玩,見到我們高中部那個最漂亮的校花正站在門外。那天是她生日,她想默宸陪她一起過生日。”


    耳中聽著淩傑的話,許若瞳的腦子裏,就開始想像起中學時代的淩默宸,應該會是個怎樣的樣子。


    那時的他,是否和長大後的他一樣,多才多藝、另類優秀、冷漠驕傲、沉鬱孤獨?


    如同行走於人群中的一匹獨行狼。


    又如同傲立於普羅大眾中的一位王子,俊美而高貴。


    斯人在水一方,可望而不可及!


    淩傑繼續地講述著。


    “可默宸壓根不搭理她,甚至連大門都沒讓人家進。後來下雨了,還下得不小。那校花也是一根筋,就是不走,就那麽一直地淋著。她說,‘淩默宸,我知道你是在考驗我對你的愛情,我一定不會讓你失望的。’”


    許若瞳聽得雙眉緊皺:“不是吧?高三呀,哪有閑工夫談什麽戀愛哪?”


    淩傑手裏拿著筷子點了點:“你以為誰都跟你一樣,在家是爸爸的小棉襖,在學校是老師的好學生?”


    許若瞳吐了吐舌頭:“也不是啦。我那個……嘿嘿……”


    淩傑要是知道她小時候有多皮,就不會這麽說了。


    她的琴的確是彈得不錯,可是,她的文化課成績卻實在是爛,除了語文和外語,數理化她門門都墊底。


    淩傑見許若瞳那個樣子,就“嗬嗬”地笑了兩聲:“我也就逗逗你。你一看就不是那種乖孩子了。”


    這話許若瞳可打死不承認,“雖然本寶寶的確是有點皮,可也還算是乖寶寶好吧?”


    淩傑態度不怎麽誠懇地點著頭:“是呀是呀,跳兩跳的話,勉強算得上是吧。”


    許若瞳本想質問他,“怎麽還要跳兩跳呐”,不過,她想繼續聽淩默宸的故事,就沒跟淩傑繼續爭。


    “那後來呢?那女生成功了嗎?”


    淩傑又夾了一筷子菜,慢條斯理地嚼著。


    許若瞳知道他就是故意想要吊她的胃口,就也不急。


    她也夾了一筷子菜,自顧自地嚼著。


    淩傑吞下了口裏那口菜,就以責怪的口吻報怨道:“你可真是沒情趣,也不知道催催我,滿足一下我小小的虛榮心,就那麽難嗎?”


    許若瞳無語地眨了眨眼。


    她這人吧,的確是沒什麽情趣。


    以前在學校時,人家男生追她,身邊其他人早都看出是怎麽迴事了,就隻有她完全無感。


    等人家挫敗地離開了,身邊有人問她,“某某某是不是被你打擊得怕了,怎麽不追你了?”她還一臉懵逼地問:“啊?他什麽時候追我了?”


    喬喬也曾經多次批過她:“你要是能把你用於音樂上的心思,稍微地分那麽一點到談戀愛上,那你怎麽也得是少有的情場高手了。”


    可問題是,她對小提琴和吉它的弦都門清,就唯獨缺了談戀愛這麽一根弦。


    “對不起啊,終於讓你見識到了我的沒情趣。”


    淩傑無語地將頭扭到了一旁,很不解地道:“你和默宸都是這種毫無情趣的生物,我可真是想像不出你倆在一起時,究竟是怎麽個樣子啊?”


    許若瞳聳了聳肩,沒迴話。


    淩傑還是故意拿腔:“我看你反正也是不怎麽想聽的,那我就不講了。”


    許若瞳再怎麽缺少跟男人相處的經驗,在娛樂圈好歹也混了不短的時間了,又演了好幾部為愛癡狂的戲,身邊又有了淩默宸這麽個男人,所以,對男人這種生物,多少也算是找著那麽點感覺了。


    她真心地覺得,都說女人需要哄,其實男人更需要哄。


    男人這種生物,死要麵子活受罪,尤其是淩默宸這種怪咖級的生物,更是需要人把他當神一樣地供著。


    所以,原本是很不解風情的許若瞳,現在也被他訓練得很懂得討好男人了。


    “哪有,我很想聽的,你快說啊,我洗耳恭聽。”


    淩傑對許若瞳的方式很不滿意,誘哄道:“你撒個嬌試試。”


    撒嬌?這項技能她可真是不會。


    許若瞳當然不是不知道,撒嬌的女人命好,因為女人撒嬌很能滿足男人暴棚的虛榮心,可奈何她就是學不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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