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宮早朝剛結束,得知結果的李世民便領著程咬金出了宮。


    兩人此行的目標隻有一個,平康坊秦氏酒館。


    剛進酒館所在的街道,兩人遠遠的便聞到一股濃鬱的香味。


    李世民與程咬金對視了一眼,繼而加快步伐。


    剛進門,看著坐在酒館裏的秦銘,李世民頓時笑道:“果然是秦老板的傑作,這次做了何物?味道竟如此誘人?”


    秦銘這邊剛抄起筷子,聽到詢問聲,下意識抬頭。


    秦銘看了看李世民,目光隨即又落在旁邊的程咬金身上,臉色瞬間變得難看起來。


    “啪!”


    秦銘一摔筷子,冷笑道:“這不是程大爺嗎?又來光顧小店的生意了?”


    程咬金咧了咧嘴,隻是幹笑,不敢搭話。


    他當然知道秦銘說的是什麽。


    而李世民有些摸不清楚情況,看了看秦銘,又看了看程咬金,略顯茫然。


    在兩人的注視下,秦銘轉身去了廚房,再出來的時候,手裏已經多出一把菜刀。


    “秦老板!”


    程咬金自認理虧,趕忙擺手道:“有事好商量,別動刀子,容易傷和氣!”


    “老子開酒館這麽長時間,第一次遇到敢搶東西的。”


    秦銘抓著菜刀比劃了一下:“說吧,準備留下那隻手?”


    見秦銘是動真格的,李世民轉頭看向程咬金,眼神詢問。


    在程咬金的低聲解釋下,李世民才算了解了大致經過。


    一時間,李世民隻覺得啼笑皆非。


    程咬金喜好甜食,李世民倒是一早就知道,可為了些許糖竟然做出那種事情,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大人你不知道,那些糖跟咱們平時吃的不太一樣。”


    程咬金幹笑兩聲,向李世民形容了一下昨天看到的白糖。


    聞言,李世民也有些愕然:“純白如雪,好似冰霜的……糖?”


    程咬金點點頭,迴味著昨天的味道,神色向往:“老程我以前從沒見過這種的糖,而且口感絕佳,不似凡間之物。”


    聽著程咬金的描述,李世民並沒有將其放在心上,隻當是程咬金誇大其詞。


    “既然是老程有錯在先,我代他道歉,另外……”


    李世民手腕一翻,手中多出兩粒碎銀:“這些當是給秦老板的補償,如何?”


    有了上次的經驗,李世民很清楚該怎麽跟秦銘打交道。


    果不其然,看到銀子,秦銘頓時眼前一亮。


    銀子啊!


    這可是銀子!


    這年頭,百姓們采買貨物日常消費,都是以銅錢為主,隻有大宗的生意才會以銀錢結算。


    重生之後,秦銘還是第一次見到銀子。


    “看在李……”


    “我年紀稍長幾歲,占些便宜,秦老板喊我李先生便是。”


    秦銘不留痕跡接過碎銀,淡然點頭:“看在李先生的麵子上,就不跟這家夥計較了,不過再有下次,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程咬金賠著笑點點頭,心裏總算鬆了口氣。


    “登門是客,剛好我研究了一道新菜,兩位坐下嚐嚐吧。”


    收了銀子,心情大好的秦銘指了指菜盤。


    盤子中盛裝著幾塊四四方方的五花肉,顏色紅潤,隻是看著便讓人食欲大增,而且香味撲鼻,勾的人食指大動。


    李世民兩人在街上聞到的味道,就是這盤菜散發出來的。


    “這是……”


    李世民麵露驚奇,下意識開口詢問。


    大唐的飯菜大都以燉煮為主,像麵前這種幹淨利落的菜式,即便是李世民,也是頭一次見。


    “這菜叫……紅燒肉!”


    秦銘淡然一笑:“多說無益,兩位一嚐便知。”


    李世民點點頭,而程咬金則急不可耐的捏著筷子,直吞口水。


    沒見到紅燒肉的時候,他就已經聞到了熟悉的甜味,隻從味道中就可以判斷出來,這道菜裏,絕對加了昨天吃過的糖。


    隨著李世民動筷,程咬金也趕忙伸出筷子。


    秦銘坐在旁邊,麵帶笑意看著兩人。


    前世學生時代,秦銘每逢寒暑假必定去酒店後廚勤工儉學,幾年下來,早就練就了一手高超廚藝。


    紅燒菜是秦銘最拿手的菜品之一,而大唐沒有醬油,黑糖又做不出紅燒的顏色和口感,所以他才會花重金提純白糖。


    “入口即化,口感香甜,這、這還是肉嗎?”


    一塊紅燒肉入口,李世民忍不住驚唿出聲。


    身為秦王,皇室子弟,李世民自認吃過的美食無數,但此時此刻,在他看來,即便是宮廷禦菜也比不過麵前這道紅燒肉。


    旁邊,程咬金已經伸出筷子對準了第三塊紅燒肉。


    而李世民驚唿過後,右手像是不受控製一般,再度伸出筷子。


    短短半盞茶時間,滿滿一盤紅燒肉就見了底。


    李世民看著空空如也的菜盤,有些意猶未盡的籲了口氣,感慨道:“我這次本來是專程道謝的,沒想到竟然還有這樣的意外之喜。”


    程咬金點頭如小雞啄米,目光卻落在菜盤裏的醬汁上:“秦老板,有饅頭嗎?”


    秦銘懶得搭理程咬金,隻是朝李世民擺了擺手:“道謝就不必了,多照顧生意即可。”


    “那是自然。”


    李世民重重點頭,隨手放下筷子:“不過道謝還是應該的,畢竟若沒有秦老板提醒,我可沒辦法接連立下大功,不過……”


    話說一半,李世民話鋒一轉,主動詢問道:“秦王殿下原本可以去洛陽避難,但秦老板為何說此舉行不通呢?”


    這才是李世民來酒館的真實目的。


    他步步退讓,結果太子下毒要害他,他無心爭位,太子卻接連出手。


    原本他以為躲去洛陽就可以避難,可秦銘卻否定了這個想法。


    事實證明,若不是秦銘及時提醒,即便昨天晚上他能活著離開東宮,今天早上朝臣們的奏本,也會給他帶來極大的麻煩。


    “洛陽素有東都之稱,對太子而言,放任秦王去洛陽,無異於放虎歸山,如果把秦王留在長安,秦王不過是一頭困獸而已。”


    秦銘本來就有意幫這位“秦王麾下”立功,再加上剛才還收了二兩銀子,所以有問必答,態度極好。


    “太子與秦王殿下隻能……手足相殘?”


    李世民臉色難看,心有不甘。


    多年征戰沙場,他都走了過來,如今大唐穩定,他不甘心死在太子手裏,可背負手足相殘,血刃兄弟的罪名,也非他所願。


    “以紅燒肉舉例。”


    秦銘整了整衣襟,語調平淡:“兩個快要餓死的人,麵前隻有一塊肉,你吃了肉,就有力氣活下去,但同樣的,對方吃了肉,餓死的就隻有你。”


    “而太子與秦王,便是這兩個即將餓死的人,而肉……”


    話說一半,秦銘微微一笑。


    而李世民卻很明白“肉”意味著什麽。


    皇位!


    “如今,秦王應該考慮如何搶肉,免得餓死,而不是如何才能不背負罵名。”


    李世民眉頭微微皺起,目光落在空空無物的菜盤上。


    迴想著太子之前所做的樁樁件件,李世民深吸口氣,主動開口:“那麽……秦王殿下該如何才能搶到這塊肉呢?”


    聞言,秦銘故作神秘的笑了笑:“時機未到,天機不可泄露。”


    “不過在那之前,還有另外一個麻煩!”


    秦銘望著李世民,又換了個說法:“或者說,我又給你準備了一個大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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