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有信一生都在念念不忘他記憶裏的味道。


    早春的時候,當第一網蜆子從河底拖起,她就會用鮮蜆煮湯,奶白的一鍋湯,不帶半點腥氣,全是鮮甜;油菜花盛時,她就會去選幾條比手指略長一點的菜花鱸,打兩個雞蛋,簡單一蒸,鱸魚新鮮肥嫩,足夠他吞下一大碗白飯。


    夏日裏蟬兒鳴的時候,秋風吹蟹腳癢的時候……而冬日裏夜長日短,待到晚上小灶間裏香氣飄出來,天色早已全黑。有信也不怕冷,隻立在灶間外頭,看著裏麵忙碌著的小身影,心裏是暖的。


    少年人總以為人生會就此一成不變,他隻想守著心上的人兒,一直這樣守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發現,她努力想要爭取的,他其實給不起。


    船行在胭脂河中,有信望著漸漸遠去的故鄉,向他熟悉的味道告別。


    他打算走進外麵的世界裏,奮力一搏,不為旁的,就是為一個“出息”。


    阿俏從省城來信,祖父和父母都誇她“出息”,小小年紀,就能撐起阮家的場麵。他可也不能落後了,否則,將來怎麽娶她?


    ——是的,他想娶她。


    到了這時候他才後知後覺地徹底想明白,阿俏對他而言,絕對不是個妹妹。


    她就像是個會法術的小仙人兒,親手烹飪的那些味道,牢牢地紮根在有信的記憶裏,就像潯鎮那千百年一成不變的石板路,胭脂河上船行漁聲,在往後很多年裏都讓有信魂牽夢縈。


    有信沒有去省城,而是去了鄰省。寧家有些關係在鄰省,介紹他去做了個學徒,慢慢開始學著打理生意,即便將來迴鄉,也能繼承寧家的家業,吃穿不愁。


    可是有信卻不想這樣。這和他理解的“出息”相差甚遠,也不是有信的興趣所在。


    很快有信找到了一件他喜歡的事——他學會了開車。


    他開車的技術非常好,坐在駕駛座上,手握方向盤,有信就覺得整部車子都是他身體的延伸。而車子也沒有辜負他,在為他的人生加速,讓他憑著出色的駕駛術,當上了大帥任伯和的親兵。


    雖然表麵看著隻是個駕駛員和勤務兵,可是帥府的人心知肚明,任伯和極少提拔外人,但凡能近身的,都是心腹。


    在帥府當差的日子裏,寧有信第一次殺了人。


    他第一次手上沾了亡者的鮮血,他記得他雙手亂顫,根本托不住手裏的槍,難以相信眼前的景象。以前那個一向開朗而坦白、天真而單純的寧有信,此刻也像是被他親手一槍擊斃,躺在他眼前,再沒活在這世上了。


    這時候有人來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訴他,沒事的。隻有這樣,才能取得任帥的信任,才能獲得晉升。來人還告訴他,這樣下去,離他想要的“出息”,就不遠了。這一點,比起世人口中那些虛偽的禮義廉恥,來得都更重要。


    來人朝他笑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一定會支持他,指點他。寧有信知道他是任帥身邊的機要秘書,叫做何文山。


    不久大帥正妻過世,接迴來一個外室三姨太。


    嬌花一般的三姨太站在任帥的親兵們跟前,笑得讓人心裏直發毛。這三姨太也做得一手好菜,香味從小廚房傳出來的時候,人人垂涎不已。


    寧有信卻不怎麽動心,畢竟他正瘋狂地想念著的,隻是記憶裏的那個味道。


    漸漸地,這三姨太就經常開始給林副官開小灶。有一迴寧有信無意中窺見了“小灶”的真相。他極其冷靜,悄沒聲息地退出來,迴到自己的休息室裏,卻忍不住漲紅了臉,一顆心砰砰狂跳——原來,男女之間,有比單純相思更親密、更熱切、更直接的……征服與被征服。


    三姨太不是沒向他暗示過,她喜歡收集身邊俊朗的年輕人。隻不過見他沒反應,便當他是塊木頭。


    寧有信不是沒察覺,隻是他覺得林副官也在暗中盯著他……盯著和三姨太走得近的所有人。


    再者,他心裏早就旁人了。


    後來任帥建了玉蟻山莊,隨時準備向鄰省發難。


    寧有信暗自有些預感,覺得這一出,大約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何文山同意他的看法,點點頭,表示他應該去找“黃雀”好好談一談。


    因此,玉蟻山莊的那一晚,注定該是個不眠之夜,充斥了陰謀與殺戮。


    寧有信卻萬萬沒想到,在這一晚,他見到了阿俏。


    然而阿俏身邊,另有人陪伴守護。


    就因為這個,寧有信曾有片刻的魂不守舍,直到任帥被副官刺殺,情勢亂成一團麻,他才意識到:好歹得護著阿俏。


    更有甚者,他隻有在輕撫著阿俏耳邊的短發,守護在她身邊,看著她靜靜入眠的時候,才能感覺得到:他還活著。


    他堅信阿俏也是愛他的,有且僅有他在她身邊的時候,才能那樣安心踏實地睡去。事後何文山卻告知:不是那樣,阿俏身邊那位,出身顯赫,實力雄厚,不是他這樣的小鎮青年可以相比的。


    何文山說這話的時候,寧有信正憤怒地戟指著何文山,逼問他為什麽為了一己之私,要將阿俏這樣完全無辜的女子帶進玉蟻山莊,將她推入險境。


    ——這是為了你好!為了讓你看明白她的心。


    何文山有恃無恐地答道。


    他早就看透了有信的心,更加拋出一個有信沒法兒抗拒的誘惑:


    ——你想要得到她麽?


    有信怎麽可能不想?


    他早已不是當初那個鎮上走出來的少年,他已經懂得了男女之間,你來我往,占有與征服,糾纏與廝守的那些事兒。


    從此有信再也不是自己了,他開始將自己打磨成一柄出了鞘的利刃,隻是這刀柄卻握在何文山手裏,指哪兒打哪兒。


    等到這一切都結束,你就可以擁有全部——


    何文山這麽告訴寧有信,當時他們兩人正站在錦江飯店的大廳裏。有信目光灼灼地望著站在大廳中與人合影、滿身都是榮耀的女子。


    他知道她已經成婚了,因為她正望向另一個方向,看著那人,眼裏寫滿了幸福與甜蜜。


    可那又如何?有信隻管相信,隻要除去她身邊的障礙,阿俏就會愛他,屬於他。


    於是何文山幫有信計劃了一切,隻可惜,到了最後一刻,寧有信親手用槍指著那個男人的眉心的時候,他卻變了卦。


    這是因為寧有信是個驕傲的人,對感情也是認真的,眼裏摻不得一粒沙子。對方既提出了賭約,他便慨然應下。


    然而他也同時是卑微的,渺小的,一旦到了阿俏麵前,他就換了態度,無論用什麽方法,什麽手段,他隻想求阿俏答應他一句話,幫他贏得賭約,讓他從此有這資格與她生活在一起,站在她身邊。


    槍聲響起的那一刻,有信的夢就此醒了。


    他終於知道在這世上,什麽可信,而什麽不能一味偏執篤信。


    在此後很多個日日夜夜裏,有信卻暗暗向天禱祝,希望能他一睜眼,能再迴到那個夢裏去——


    在那個夢裏,阿俏還在他身邊,從來沒有動身去過省城。他會帶她一起在寧園散步,在胭脂河裏劃船,陪她下廚,給她遞油鹽醬醋,然後再把她做出來的美味全都笑眯眯地吃掉……


    為此有信收了心,安安穩穩地留在鎮上,準備接手寧家的產業,一輩子做個碌碌無為的小鎮青年、中年、老年。


    他有功夫的時候就去拾掇拾掇寧園,畢竟是留了那麽多迴憶的地方。他堅信,給阿俏在這鎮上留一個家,總有一天,她在外漂泊,累了,想家了,或許會選擇迴到這裏,再度與他相見。


    一天天地,他總是忙碌到天擦黑了,才終於鎖上寧園的門板,沿著小鎮的石板路慢慢迴到家。


    這一天,寧有信卻稍許覺出些不同。


    晚間的水鄉,胭脂河騰起水霧,青石板路旁,街燈籠出一個又一個昏黃的光暈。


    他走近寧家老宅,鼻端陡然聞到蔥薑和辣椒嗆鍋的味道。這味道好生熟悉。


    “姑母,給我遞一點兒子紹酒好麽?”年輕姑娘的聲音,脆生生的,莫名勾起人的好感。


    寧有信快步走進寧家宅院,莫名激動得難以自製。


    他,果真又在那個朝思暮想的夢中醒來了嗎?


    那姑娘身形苗條,背對著有信,一伸手,一偏頭,從張英手中接過一缽子紹酒,抬手盡數倒在鍋裏。


    一股子炒螺螄的香味就此幹淨利落地溢了出來。


    寧有信就這樣,怔怔地靠在門邊,看著那名女子將一鍋烏光鋥亮、香燙熱辣的螺螄炒熟,伸手取了一枚,送到櫻口邊,對著那小小的螺螄殼輕輕一嘬,“滋”的一聲,嘬出彈牙的螺肉,也吸出香濃的螺肉汁。


    其實嘬螺螄的動作算不得雅觀,發生聲音更是顯得上不出台麵,但就是在這種“上不得台麵”裏,卻有一份平靜日子裏的恬然自得。


    “味道夠了!”


    那姑娘說完,一扭頭,才發現寧有信站在外麵,知道剛才的一切都教寧有信看了去,不免微微紅了臉。


    可她還是大方地在圍裙上擦淨了手,衝著寧有信點頭微笑:


    “有信表哥,好久不見!我是鄰鎮的阿珍,你可還記得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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