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的日子裏,不止在教室裏,在操場上,走廊裏,上學路上,放學路上,昌歡隨時都能感覺到,一種恐怖的眼神,在她身上來迴滑 動著,而且,隻要一迴頭,就能看見一雙發出哀怨目光的綿羊眼。


    慢慢的,昌歡發現,自己越是恐懼,越是惱怒,那種哀怨的眼神兒對她的逼迫就越強烈,越肆無忌憚,簡直把昌歡逼到了懸崖邊上,眼看就要崩潰了。


    終於,四月第二個星期六下午,放學迴家後,昌歡打算把老師布置的一篇作文寫完,打開文具盒,發現了一張折疊得非常好看的信箋。


    信是用紅格信紙寫成的,不知是什麽人寫的,也不知什麽時候塞進了她的文具盒裏,卻著實嚇得她心髒緊縮了好長一陣子。


    多少天來,她似乎預感會有這一刻的到來,也似乎一直在等待這一刻的到來。


    昌歡急促地喘著氣,兩手哆 嗦著,把信箋打開,盡管屋裏沒有別人,卻明顯感覺臉上脹熱得厲害,好像幹了什麽壞事,兀然被人捉了現行,心急火燎的,耐不住性子,一目十行地草草看了一遍,心裏才安穩一些,仿佛很久以前預言的事情,現在終於變成了現實。


    在廚房做飯的母親,恰巧這時推門進來,準備到壁櫥裏舀一瓢米。


    昌歡敏捷地把信箋疊好,放進書包,而後裝出正在構思作文的樣子,緩緩平靜了躁亂的情緒,幸好沒被母親發現。


    昌歡心裏有點亂。


    其實這會兒,她真的想把自己的心事,跟母親說說,可一想到母親平日那些說教,便打消了這個念頭。


    昌歡確信,給她寫信的年輕人,並不叫她動心,這不光是因為他長有一雙令她討厭的綿羊眼,關鍵是他那呆板的性格。


    他好像在班裏沒有朋友,平日喜歡一個人獨來獨往,不合群兒;家裏的條件也不好,父親是工人,母親沒有工作,是家庭婦女,家裏孩子又多,常年穿帶補丁的衣服。


    那人唯一能引起別人關注的,是上課時,當老師提問一個問題,一連問了幾個同學都答不出來,問到他時,他總能條理清晰地說出準確的答案,得到老師的讚許。


    其實,這也沒有什麽了不起,畢竟現在學校裏,也不怎麽正經上課,學好學壞都一樣,中學一畢業,都得下鄉插隊,同學也並沒因為這一點,高看他一眼。


    這個年輕人叫懷沉石,是班裏一個不起眼兒的學生,家住郊區棉紡廠的棚戶區,父親是棉紡廠的工人。


    家境貧寒,使他從懂事時起,就有了沉重的自卑感,受慣了同學鄙視的冷眼,使他不敢對別的女生有非分的幻想。


    可昌歡為人和善,見麵時總是衝他頷首微笑,這便撩動了他心底的一潭死水,經過長時間朝思暮想的折磨,最終扼製不住心潮洶湧,大膽地給昌歡寫了情書。


    多年以後,躺在監獄的冷板床上,迴首往事時,昌歡還確信,正是這封倒黴的情書,徹底改變了她的命運。


    昌歡一直不能原諒自己的是,當初沒把情書馬上退還給他。如果當時把情書退還迴去,或許自己的命運,就不會這麽慘。


    那會兒,學校裏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有個男生給自己心儀的女生寫了信,不料女生對他根本不感興趣,便當著全班同學的麵,將情書摔還迴去,同時不忘冷言冷語地數落那男生幾句,把那個男生羞辱一番。


    這樣一來,男生心裏剛剛燒起的欲 火,被兜頭一盆冷水澆滅,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在學校裏抬不起頭,時不時還要忍受老師和同學的冷嘲熱諷。


    也有些女生,沒這麽潑辣,而是選擇了借刀殺人的辦法,在收到情書後,她自己不肯出麵解決,而是把情書交給班主任,班主任找到那男生,一通訓斥,愛情的萌芽,就此被掐死了。


    昌歡覺得這些方法都不好,缺少君子之風,不夠仁義:人家隻是喜歡你嘛,又沒把你怎麽樣,幹嘛非要像對待仇人似的損人呀?


    昌歡選擇了相對溫和方法,背著家裏人,偷偷給懷沉石寫了一封迴信。


    信中,首先對他的來信,表示了感謝,而後,站在無產階級愛情觀的立場上,向對方闡述了無產階級革命青年,共 產主 義事業的接班人,應當珍惜眼前的大好時光,無私地投身到轟轟烈烈、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去,狠鬥私字一閃念,將腐朽的、帶有小資情調的資產階級愛情觀,掃到曆史的垃圾堆裏。


    盡管這些鬼話,連她自己都不相信,卻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


    問題不在於這封迴信的內容,而是這種迴信的方式,讓正在飽受愛情煎熬的懷沉石產生了錯覺,把它看成女孩子戀愛時,半推半就的一忸怩作態。


    果然,第二天放學迴家,昌歡打開書包時,文具盒裏不知什麽時候,又放進了一封情書。


    這一封情書的用詞,明顯要比上一封熱烈得多,甚至連稱唿都改成“親愛的”。


    信裏,年輕人毫無遮掩地表達了對昌歡的愛慕,說自從第 一次見到昌歡,她那燦爛的笑容,就像夏日的太陽,消融了他心裏的千年堅冰。


    吃飯的時候,他會想到她的笑臉;走路的時候,會想到她的笑臉;上課的時候,會想到她的笑臉;睡覺的時候,夢裏會浮現她的笑臉。


    現在,隻要一天不看見這張笑臉,他就會焦躁得發瘋;為了這張笑臉,他甘願獻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他說,他願是一支鉛筆,握在她手裏,寫出優美動人的詩句;他願是一塊橡皮,拿在她手裏,為她擦去煩惱憂愁;他願是一雙鞋墊,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萬水千山;他願是一隻脖子上拴著繩子的小狗,繩子的一端,攥在她手裏,永遠和她不離不棄。


    他發誓,無論昌歡怎麽對他,他都會在心底,一輩子愛她。


    昌歡一直生活在無憂無慮、充滿溫情的家庭,雖說為人謙和,很會處事,卻從來未經受過別人如此肉麻的恭維,這些平日裏,人們歌頌偉大領袖都不曾用過的詞句,如今一股腦兒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歡有些飄飄然了,樂不可支,甚至對那個平日總穿著打補丁衣服、不起眼兒的懷沉石,刮目相看了。


    昌歡不能理解的隻有一點,就是那雙綿羊眼後麵的大腦裏,怎麽會蘊藏那麽絢爛的文彩,寫出如此令人如癡如醉的詩句?而且,這種優美的詞句,又絕對不是靈光閃耀的曇花一現,而是像夏季山間的小溪,源源不斷。


    在以後的日子裏,這個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輕人,總能變戲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覺,每天準時將一封文情俱佳的情書,放進昌歡的文具盒裏。


    大約一個月過後,昌歡就成了這個年輕人的忠實讀 者了,每天最幸福的時光,就是等著放學後迴家,趁著家人不注意,快樂地躲進屋裏,裝成寫作業的樣子,讀著年輕人寫給她的情書。


    看過後,趕快把信箋疊好,工工整整地放進自己的衣箱左下角。不長一段時間,那裏已經積攢了一遝情書。


    隨著情書的增多,那個年輕人的形象,在昌歡心裏,也開始慢慢地改變:平日總穿讓同學瞧不起的帶補丁衣服,這會兒在昌歡眼裏,也變成艱苦樸素的美德;略顯單薄的身材,在昌歡眼裏,也顯得那麽魁梧偉岸,值得信賴;甚至鼻梁兩側幾顆雀斑,在昌歡眼裏,也變成張顯男子漢氣魄的標誌。


    昌歡終於忍耐不住,也開始給懷沉石寫情書了。


    此後,二人雖近在咫尺,卻如遠隔天涯,每天通過暗傳情書,互傾衷腸,沉浸在初戀的幸福裏。


    家裏最先發現昌歡正在戀愛的,是早就開始耳背的世德。


    因為耳背,和家裏人交談時,常常打岔,引得家裏人笑話,世德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主動減少了和家裏人的交流,變得沉默寡言了。


    可周圍世界,對他極具誘 惑,他想隨時掌握周圍發生的一切,就改變了以往通過詢問來了解情況的習慣,練就了通過察言觀色去了解外部世界的本領。


    昌歡的戀情,雖說家裏人誰也沒有提到過,但昌歡臉上那種初戀少女無法掩飾的喜悅,世德憑著老江湖的眼力,一眼就能辨識出。


    擔心自己看走了眼,世德又很巧妙地從昌歡身上找到了佐證:這段時間,昌歡幾乎每天在天黑之前才迴家,迴家後,還直嚷嚷在學校幫班裏幹這幹那,顯出一副極不情願樣子。


    而同在一所學校,僅比昌歡低一年級的昌慶,通常半下午就放學迴來了,甚至,連在同一所學校任教的父親,也是在太陽落山前就下班迴來了。


    而且,昌歡往往抱怨完在學校幫班裏做事之後,馬上就心情愉快地在飯桌上又說又笑,談笑些白天在學校遇上的趣事,這就暴露了她剛才的抱怨,並非自己的真實心情。


    顯而易見,之前她之所以要這麽假惺惺、裝成極不情願的樣子,無非是想堵塞別人的嘴巴,免得人家會問她怎麽這麽晚才迴來?


    根據這一點,世德判斷,昌歡每天遲遲才迴家的背後,必有隱情。


    結合這段時間她臉上的笑意推斷,世德準確地得出結論,昌歡正在戀愛。


    為了進一步尋找出決定性的證據,世德開始暗中監視昌歡,像一個狡猾的偵探。


    很快,證據出現了:昌歡這陣子,突然對寫信產生了興趣。


    根據經驗推斷,一個人,如果不是對寫作產生了興趣,為了練筆,天天寫點什麽,正常的人,如果不是遇上什麽特別糾結的事情,是不會通過寫信來紓緩心中鬱悶的。


    隻有戀愛中的年輕人除外,他們覺得,要是不用情書的方式來表達愛慕,光憑見麵時的談情說愛,是空口無憑的,不牢靠的,戀愛中的年輕人,是最願意用寫信的方式交流的。


    為了驗證自己的推測,每當昌歡借口寫作業,一個人躲在屋裏奮筆疾書時,世德就會躡手躡腳,踱到孫女的屋外,故意輕輕咳嗽一聲,而後目光敏銳地觀察昌歡的反應。


    果然,每迴在世德輕咳一聲後,昌歡都會像一隻受驚的小兔子,渾身悸栗一下,趕緊拿胳膊捂住胸前的信箋,轉過頭,衝著站在門邊的爺爺做個怪臉,再向爺爺努努嘴,表示她現在正忙著呢,沒空兒搭理他。


    每當這會兒,世德就會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轉身迴到自己房間,心裏卻對昌歡戀愛的事,開始有些隱隱的擔憂。


    昌歡上學的時間,也比從前提早了許多。


    昌慶一般是在日上房簷,才離家上學。


    父親走得更晚,常常是日起兩竿之後,才騎上自行車出門。


    昌歡卻不然,她差不多和起身做早飯的母親同時起身,洗漱之後,草草吃口東西,晨光初顯時,就匆匆出門上學去了。


    “你比校長還忙。”母親有時這樣揶揄她。


    昌歡也不介意,詭秘地做個怪臉,總能說出這樣或者那樣的早走理由。


    “昌歡和誰好上了?”早晨上班前,恆安到二大爺屋裏喝茶時,二大爺輕描淡寫地問了一句。


    恆安端茶杯的手,輕抖了一下,茶水差點灑了出來。


    恆安媳婦每天做好早飯,都要給二大爺泡壺茶,恆安上班前,總要到二大爺屋裏倒杯茶喝。


    恆安知道,二大爺是從不跟他說閑話的,特別是耳背後以後,話更少了。


    恆安愣了一會兒,望著二大爺說,“沒有啊。”


    看著恆安說話的口型,世德不屑地苦笑了一下,不得不替恆安婦夫對孩子們情感世界關心得不夠而惋惜了。


    恆安想跟二大爺打聽仔細,可二大爺耳背,又不會手語,要交談,必須對著他的耳根,大聲喊叫才行,而這類事情,又是忌諱大聲交談的。


    思忖片刻,恆安放下茶杯,起身上班去了,臨出門,聽二大爺從背後後叮囑一句,“姑娘大了,爹媽得多操點心。”


    恆安心裏有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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