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日記裏有寫到很多外包公司特別是三包公司其實沒有長期用人計劃,外包的成本對甲方來說是比較高的,但是長期成本低,因為隻在忙時招人閑時開人。外包公司除了要提供給外包工作人員跟甲方相近的工資水平外,還要買5險一金,外包公司自己還要再賺個對半,除去運營成本,收取甲方的費用通常能達到外包人員的3倍工資。之所以甲方要找外包,是因為當勞動者和用人方產生勞務糾紛的時候因為是跟外包公司簽的勞動合同,所以不會跟用人的甲方產生法律糾紛,這樣用人的甲方就不會有法律糾紛的案底,對於甲方用人方的上市或者融資的時候,甲方的法律案底都會被證監所,銀監會,融資方調查甲方公司的背景,不然甲方有勞務糾紛的法律案底會成為甲方公司備調的風險項或者稱之為甲方公司的汙點,所以外包公司就應運而生了。外包公司是一群有著專長律師顧問團,精於算計人力資源成本和打官司的公司,開人會用軟磨硬泡把你勸退,不給賠償,也會哄騙你不產生勞務糾紛。而二包三包公司就是甲方用人方把項目包給外包公司了,外包公司也想體麵一點,又把這個用人需求的項目轉包給第二家外包公司,如果第二家外包公司也想體麵一點,不希望自己有法律糾紛,就又會轉包給第三家。所以二包和三包的崗位是用的甲方肯定急需要人,但是不想長期用人,所以想出來的短期策略。


    想通了這一點,就不難理解為什麽很多外包員工做不長久了。


    公司勸退人的理由無外乎4點1.崗位經費用完了,為特定項目或者做特定事情招的人,事情忙完了,或者項目忙完了,人就會被勸退。2.做的時間長了,有點功勞了,開始居功自傲了,在領導麵前不那麽聽話了,歸根結底,就是人不好用了。3.做的時間長了,能力也有,幹出了成績,所以經常加薪,做久了,人力資源性價比不高了,就是工資比同崗位其他人高太多了,所以勸退。4.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年以上,長期跟著領導幹,是領導的左臂右膀,領導從他那裏了解其他員工的心理動向(給領導打小報告),替領導敲打那些自認為清高或者不太跟領導套近乎的員工。(被領導當槍使),是領導的貼心小棉襖,知道領導的秘密和心思,幫領導說領導想說不願意說的話,所以這種人在公司裏是最閑的,因為領導給了他這個特權,讓他拿著不錯的工資還清閑,監視領導周圍的人和下屬。這種人領導不會長期留著,通常最多能幹4年多點,因為這種人為了利益而折損自己的人格,領導還在用他的時候是領導的心腹,不用他的時候就有可能成為領導的心腹大患。所以這類人在領導那裏通常都是有把柄的,就是屁股上有屎的人領導才敢重用,太幹淨的人領導不敢用,因為沒法拿捏。所以用這類人也不會超過5年,因為超過5年太多領導的秘密都知道了,對領導和公司威脅太大,必須勸退。


    我曾經在中國工商銀行產品組持續集成組上班,後來因為在上班的時候在銀行園區辦公樓裏上衛生間,自己的私人手機遺失,一直沒找迴,公司也沒賠償,加上又是三包公司簽的合同,工作了5個月左右後被勸退。


    工作期間,對很多員工印象深刻,比如有個姓單的外包員工(微信網名跟“單於”同音),說話靠吼,對誰說話都是吼出來的,一度懷疑他以前是不是打鐵的。另一個外包員工叫冉兵成的,我剛去兩周的時候,他想偷懶,把銀行的自己的內部員工賬號借給了測試組某個人,工作都讓測試組來做,後來被銀行發現賬號登錄ip不對,被查,這事情被女組長按下來了,因此有了把柄,之後成了女組長的心腹,被女組長當槍使,敲打那些太過於清白不願意跟組長聊心理話的員工。


    有些人在公司裏囂張跋扈慣了,得罪了其他員工,領導罩著他,他自認為沒事,公司也不會提,其實這是公司的策略,等到上述4條中的一條條件滿足的時候,公司要讓他走的時候,公司就會把他之前對其他員工幹的齷蹉事情提一提了,意思是你們員工有矛盾,其他員工讓你走的。這樣做的好處之一是把矛盾從公司主體引向其他員工個體,分散離職員工的注意力,不找公司麻煩。二個是讓員工自己之間鬥爭,這樣員工就沒法合力一起針對公司了。(大陸公司很少有不違反勞動法的)所以你還在公司做,公司沒讓你離職,要麽是領導用你覺得你順手,要麽就是你的人力資源性價比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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