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先生聽到小迪說【不是有大ip的嗎】,他說:“小迪,你有沒有聽到剛才那個《冰》作者說【市場利潤很薄很薄】的呢?”
淳先生這麽說過,他自己都感覺不太對勁,他覺得自己不應該《冰》作者說這一句,他細細一想,不對,是不想承認《冰》作者說【文創的市場利潤很薄很薄】。
《冰》作者說:我想小迪和大多數聽眾一樣,都不相信【文創的市場利潤很薄很薄】。我們想說賺錢的,就舉我國最大的ip零售商,我這麽一說大家都知道是那一家了,他們公司是單一的ip(知識產權),就是某隻小動物,他們經營了大概17年。他們去年才上市,由於是上市公司,一些資料大家都可以看得到,他們這家公司過去兩年的純利潤,以我們的國家的貨幣來算是接近兩百億,去年上市的時候,他們有接近200個【被授權商】,就是他們公司把ip使用權授給一些生產商等客戶,今年有接近400個【被授權商】,他們最遠的客戶是在南非和智利。
淳先生心想,我怎麽不知道?最大的ip零售商不是我們的v集團嗎?
《冰》作者說:我再說一說另外一組行業的數據,去年整個ip授權的gmv,即商品交易總額,以我們國家的貨幣單位來計算好像大概是2.4萬億,其中北美占的份額是超過百分之六十,而我國大概是百分之三點一。
小迪說:那不是挺賺錢的嗎?
淳先生也有同樣的疑問。
《冰》作者笑了笑,說:我認為律師比較好賺錢。為什麽呢?我們剛才不是說過7萬的事嗎?我們舉我們網文界有二十年曆史的某公司,他們一年大概是簽一萬份合同,二十年就應該有超過二十萬份合同,每一份合同都去起訴的話,律師收全權委托費按每一份五千來算,大家算一算五千乘以二十萬份合同,律師可以收多少呢?
小迪說:是十億,對嗎?
《冰》作者說:所以說,我認為律師比較好賺錢,律師根本沒有必要呆在企業的【法務部】做法務人員。
淳先生有點聽不明白,他正想罵。但是《冰》作者開口說話了。
《冰》作者說:想一想,律師全權委托費,一份就能得五千,兩份就是一萬,這大概等於一般好的企業【法務部】的法務人員的一個月的收入。一天接受兩份,就得一個月的收入了。有的人還天真地說做到
【法務部】的經理。有必要嗎?沒有。所以一些人就自己出來成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
淳先生不知道說什麽才好。
小迪說:律師應該不好當吧。
《冰》作者說:是的。但是也不全是,首先企業起訴一定需要律師,企業一定會委托某個律師全權代理。一份最低價就是五千,我要強調一點,這是行業的基本價錢,律師都知道不要跟企業議價,企業沒錢就不要起訴了。還有,企業自己也知道,價格低於五千的律師,通常沒什麽本事,一般找有經驗的律師,一般按照不同情況,例如律師一看就知道案件的難易程度,所以價格會高一點,一萬、兩萬的也有。所以啊,一些律師也知道的,對於委托方是企業,千萬別要價太低,最好是兩萬以上,但是如果是個人的話,可以低一點。另外,其實呢,大部分的訴訟案件,有接近四成到六成的案件是庭外和解,雙方律師都知道,沒有必贏的訴訟,輸了對雙方律師不好看,雙方律師都沒麵子,會影響聲譽的,和解對律師和大家都有好處,所以這些律師心知肚明,為了節約時間,盡快商量好相關事宜,完了,不起訴了。然後這些律師好去接下一單,好賺錢啊。如此循環,一個月,律師努力一點,接個十單,大概收入還不錯。再努力一點的話,收入會更高一點,多勞多得嘛。我們不能說這樣不對,因為人家律師也是很努力地付出勞動,得到迴報也是很正常的。不過,有一些,即使是必輸的案件,我認為有必要進行下去。因為這可以界定了很多事情。
淳先生心想,這個《冰》作者其實是不是真的是律師來的?他跨界去當導演、編劇的吧?
《冰》作者說:順道說一下,【好的律師】,很多人問我什麽是好律師。我認為一個律師聽完整件案子,分析成功率和他自己的收費如何等等以後,尤其是可能案件出現的變化,即輸贏率的變化,因為情況會不斷變化,最壞的結局,包括庭外和解,作為委托方的你能夠接受的話,律師再收費辦事,包括按時的諮詢費,這樣的律師就是好律師。很多時候,我們不能要求律師太多,因為,我再說一遍,沒有必勝的訴訟。我就認識一些這樣的律師,後來我和這些人成了朋友,我也委托他們處理事情。
淳先生說:“我怎麽看都覺得你就是律師。”但是他又一想,沒道理啊,一個小學都沒畢業的人,能當律師嗎?
《冰》作者說:好。我們說說虧錢的。我們網文接近二十年。我先說,大ip,也就所謂的爆款作品,的出現率大概二十萬分之一。
淳先生這麽說過,他自己都感覺不太對勁,他覺得自己不應該《冰》作者說這一句,他細細一想,不對,是不想承認《冰》作者說【文創的市場利潤很薄很薄】。
《冰》作者說:我想小迪和大多數聽眾一樣,都不相信【文創的市場利潤很薄很薄】。我們想說賺錢的,就舉我國最大的ip零售商,我這麽一說大家都知道是那一家了,他們公司是單一的ip(知識產權),就是某隻小動物,他們經營了大概17年。他們去年才上市,由於是上市公司,一些資料大家都可以看得到,他們這家公司過去兩年的純利潤,以我們的國家的貨幣來算是接近兩百億,去年上市的時候,他們有接近200個【被授權商】,就是他們公司把ip使用權授給一些生產商等客戶,今年有接近400個【被授權商】,他們最遠的客戶是在南非和智利。
淳先生心想,我怎麽不知道?最大的ip零售商不是我們的v集團嗎?
《冰》作者說:我再說一說另外一組行業的數據,去年整個ip授權的gmv,即商品交易總額,以我們國家的貨幣單位來計算好像大概是2.4萬億,其中北美占的份額是超過百分之六十,而我國大概是百分之三點一。
小迪說:那不是挺賺錢的嗎?
淳先生也有同樣的疑問。
《冰》作者笑了笑,說:我認為律師比較好賺錢。為什麽呢?我們剛才不是說過7萬的事嗎?我們舉我們網文界有二十年曆史的某公司,他們一年大概是簽一萬份合同,二十年就應該有超過二十萬份合同,每一份合同都去起訴的話,律師收全權委托費按每一份五千來算,大家算一算五千乘以二十萬份合同,律師可以收多少呢?
小迪說:是十億,對嗎?
《冰》作者說:所以說,我認為律師比較好賺錢,律師根本沒有必要呆在企業的【法務部】做法務人員。
淳先生有點聽不明白,他正想罵。但是《冰》作者開口說話了。
《冰》作者說:想一想,律師全權委托費,一份就能得五千,兩份就是一萬,這大概等於一般好的企業【法務部】的法務人員的一個月的收入。一天接受兩份,就得一個月的收入了。有的人還天真地說做到
【法務部】的經理。有必要嗎?沒有。所以一些人就自己出來成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
淳先生不知道說什麽才好。
小迪說:律師應該不好當吧。
《冰》作者說:是的。但是也不全是,首先企業起訴一定需要律師,企業一定會委托某個律師全權代理。一份最低價就是五千,我要強調一點,這是行業的基本價錢,律師都知道不要跟企業議價,企業沒錢就不要起訴了。還有,企業自己也知道,價格低於五千的律師,通常沒什麽本事,一般找有經驗的律師,一般按照不同情況,例如律師一看就知道案件的難易程度,所以價格會高一點,一萬、兩萬的也有。所以啊,一些律師也知道的,對於委托方是企業,千萬別要價太低,最好是兩萬以上,但是如果是個人的話,可以低一點。另外,其實呢,大部分的訴訟案件,有接近四成到六成的案件是庭外和解,雙方律師都知道,沒有必贏的訴訟,輸了對雙方律師不好看,雙方律師都沒麵子,會影響聲譽的,和解對律師和大家都有好處,所以這些律師心知肚明,為了節約時間,盡快商量好相關事宜,完了,不起訴了。然後這些律師好去接下一單,好賺錢啊。如此循環,一個月,律師努力一點,接個十單,大概收入還不錯。再努力一點的話,收入會更高一點,多勞多得嘛。我們不能說這樣不對,因為人家律師也是很努力地付出勞動,得到迴報也是很正常的。不過,有一些,即使是必輸的案件,我認為有必要進行下去。因為這可以界定了很多事情。
淳先生心想,這個《冰》作者其實是不是真的是律師來的?他跨界去當導演、編劇的吧?
《冰》作者說:順道說一下,【好的律師】,很多人問我什麽是好律師。我認為一個律師聽完整件案子,分析成功率和他自己的收費如何等等以後,尤其是可能案件出現的變化,即輸贏率的變化,因為情況會不斷變化,最壞的結局,包括庭外和解,作為委托方的你能夠接受的話,律師再收費辦事,包括按時的諮詢費,這樣的律師就是好律師。很多時候,我們不能要求律師太多,因為,我再說一遍,沒有必勝的訴訟。我就認識一些這樣的律師,後來我和這些人成了朋友,我也委托他們處理事情。
淳先生說:“我怎麽看都覺得你就是律師。”但是他又一想,沒道理啊,一個小學都沒畢業的人,能當律師嗎?
《冰》作者說:好。我們說說虧錢的。我們網文接近二十年。我先說,大ip,也就所謂的爆款作品,的出現率大概二十萬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