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先生聽完,冷笑,他說:“差旅費,怎麽可能付不去?”
《冰》作者說:如果聽眾裏麵有人有【差旅費怎麽會付不去】這類想法的話,第一,正如我剛才說,你一定不是老板;你也不是做老板的材料;如果你是老板,那麽你的事業絕對是會做不下去的,提早結業吧。
淳先生很生氣,他大罵起來!
《冰》作者說:第二,就是你的社會經驗不足,我就不在這方麵延伸太多了。但是有一件事,我可以對那些律師說,出差住宿後拿到的發票,記得要保管好,因為上麵的字很容易會沒了。
小迪問:字會沒了?
《冰》作者說:是的。這些票據一般是打印出來的,上麵的油墨會因為空氣氧化等原因,而變得模糊,繼而消失掉。如果有聽眾是律師的話,從來沒有遇過這種事,那恭喜你。如果你是老板或律師,你應該高興不起來。我現在說出來,也是給一些企業帶來提醒,這不是我的本意。像網絡文學的合同上麵說,會追究作者的差旅費等,如果連這個證據都沒有的話,對於企業很不利,這有可能等同於偽造證據。對於作者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指責對方偽造證據,結果就是不需要賠償。這個也適用於,那些什麽鑒定費、通訊費、翻譯費、文印費等等,票據上麵的字可能會消失,如果消失了,就沒了證據。在這裏我需要提醒律師,不要知法犯法,律師一旦知法犯法,你的執業證可能會被撤銷。沒有了執業證的律師,不會有企業用你。
淳先生剛才還很生氣,聽完《冰》作者,突然,他都呆住,他不知道票據上麵的字跡會沒了。
《冰》作者說:票據的字會消失這一點,很多人沒有留意,這是觀察力的問題。如果你是作家,缺少觀察力,你的作品估計不會好看,也不會暢銷,與領悟力一樣,觀察力強的人,要比觀察力弱的人,進步得快。如果聽眾裏麵,有一些領悟力和觀察力都不夠,你還是選擇一份不會被人淘汰的職業,從二十多歲做到退休即可,如果你有學曆的人也一樣,不要想著發跡。你相信我,缺乏這兩樣能力的人是不會發跡的。包括那些還在企業【法務部】的律師,沒剛才沒聽懂我的話的人,好好留在企業,不要辭職。
淳先生在心裏懷疑,這個《冰》作者真的是小學未畢業的嗎?但是資料上,這個人就是小學未畢業。
《冰》作者說:順帶說說,很多人會有這樣一種誤解,尤其大企業,大企業的老板往往誤以為自己訴訟對方,自己一定就會勝訴。坦白說,沒有一定會嬴的說法,訴訟本身是有風險的,企業作為原告,除了要先付律師的全權代理費,還要先給訴訟費。沒錢?就不要起訴咯。等這兩者都支付了,又受理以後,之後例如像網絡文學的合同所說,追討被告的差旅費、律師費等,這會是一段漫長的時間。總之,這個過程很複雜,很困難,很多律師心都累了,花掉謝了,人到老了,後來原告或被告也離世了。舉個例子,你為了追迴一元錢,你得先花十塊錢,等你追迴了這一元錢,你又得追那十塊錢,為了追迴這十塊錢,你又得花十塊錢,如此循環下去。我希望企業的老板能夠長命百歲,萬一你離世,案件就會結束,律師費、訴訟費等是不會退的,如果原告與被告都離世了或者公司倒閉沒有人接手,也一樣。正如我前麵說,一些作家離世後,他的生前的作品版權的保護期就變了五十年。到頭來,很遺憾地說一句,合同製定得越仔細,越是無法執行。
淳先生說:“這個人其實是不是律師?”
《冰》作者說:還有一點,有人指出來了,企業如果經營困難,付不去稿酬的話,那這份合同有可能會自動終止。正如我前麵說,文創的市場利潤很薄很薄。我想沒多久,很多文創企業會意識到這個的問題。
小迪說:不是有大ip的嗎?
《冰》作者說:如果聽眾裏麵有人有【差旅費怎麽會付不去】這類想法的話,第一,正如我剛才說,你一定不是老板;你也不是做老板的材料;如果你是老板,那麽你的事業絕對是會做不下去的,提早結業吧。
淳先生很生氣,他大罵起來!
《冰》作者說:第二,就是你的社會經驗不足,我就不在這方麵延伸太多了。但是有一件事,我可以對那些律師說,出差住宿後拿到的發票,記得要保管好,因為上麵的字很容易會沒了。
小迪問:字會沒了?
《冰》作者說:是的。這些票據一般是打印出來的,上麵的油墨會因為空氣氧化等原因,而變得模糊,繼而消失掉。如果有聽眾是律師的話,從來沒有遇過這種事,那恭喜你。如果你是老板或律師,你應該高興不起來。我現在說出來,也是給一些企業帶來提醒,這不是我的本意。像網絡文學的合同上麵說,會追究作者的差旅費等,如果連這個證據都沒有的話,對於企業很不利,這有可能等同於偽造證據。對於作者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指責對方偽造證據,結果就是不需要賠償。這個也適用於,那些什麽鑒定費、通訊費、翻譯費、文印費等等,票據上麵的字可能會消失,如果消失了,就沒了證據。在這裏我需要提醒律師,不要知法犯法,律師一旦知法犯法,你的執業證可能會被撤銷。沒有了執業證的律師,不會有企業用你。
淳先生剛才還很生氣,聽完《冰》作者,突然,他都呆住,他不知道票據上麵的字跡會沒了。
《冰》作者說:票據的字會消失這一點,很多人沒有留意,這是觀察力的問題。如果你是作家,缺少觀察力,你的作品估計不會好看,也不會暢銷,與領悟力一樣,觀察力強的人,要比觀察力弱的人,進步得快。如果聽眾裏麵,有一些領悟力和觀察力都不夠,你還是選擇一份不會被人淘汰的職業,從二十多歲做到退休即可,如果你有學曆的人也一樣,不要想著發跡。你相信我,缺乏這兩樣能力的人是不會發跡的。包括那些還在企業【法務部】的律師,沒剛才沒聽懂我的話的人,好好留在企業,不要辭職。
淳先生在心裏懷疑,這個《冰》作者真的是小學未畢業的嗎?但是資料上,這個人就是小學未畢業。
《冰》作者說:順帶說說,很多人會有這樣一種誤解,尤其大企業,大企業的老板往往誤以為自己訴訟對方,自己一定就會勝訴。坦白說,沒有一定會嬴的說法,訴訟本身是有風險的,企業作為原告,除了要先付律師的全權代理費,還要先給訴訟費。沒錢?就不要起訴咯。等這兩者都支付了,又受理以後,之後例如像網絡文學的合同所說,追討被告的差旅費、律師費等,這會是一段漫長的時間。總之,這個過程很複雜,很困難,很多律師心都累了,花掉謝了,人到老了,後來原告或被告也離世了。舉個例子,你為了追迴一元錢,你得先花十塊錢,等你追迴了這一元錢,你又得追那十塊錢,為了追迴這十塊錢,你又得花十塊錢,如此循環下去。我希望企業的老板能夠長命百歲,萬一你離世,案件就會結束,律師費、訴訟費等是不會退的,如果原告與被告都離世了或者公司倒閉沒有人接手,也一樣。正如我前麵說,一些作家離世後,他的生前的作品版權的保護期就變了五十年。到頭來,很遺憾地說一句,合同製定得越仔細,越是無法執行。
淳先生說:“這個人其實是不是律師?”
《冰》作者說:還有一點,有人指出來了,企業如果經營困難,付不去稿酬的話,那這份合同有可能會自動終止。正如我前麵說,文創的市場利潤很薄很薄。我想沒多久,很多文創企業會意識到這個的問題。
小迪說:不是有大ip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