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足穩抓穩打的基礎上,新飛集團擴大玉泉酒廠建設,在集團大會上徐家強說:“新飛酒業總公司要做大做強離不開各個公司的緊密配合,如今咱們酒業公司生產的鹿酒突破兩千噸,紅酒突破五千噸,白酒突破10萬噸。啤酒突破36萬千升,綜合利潤達到10億元人民幣,你們功不可沒。”
“徐書記,這次酒業公司人事調整有什麽計劃?”玉泉社區黨支部書記、玉泉酒業公司副總經理崔金姬問。
“崔書記,全部改為聘用製,聘用製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企業與員工的基本人事關係,即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傳統的用人製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製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製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製度;聘任製是集團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製度,是相對委任製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人事製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製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徐家強說。
“請問聘用製和人事代理製度有什麽區別?”崔金姬又問。
“聘用製是企業自身的用人製度,而人事代理製是社會人事管理製度;聘用製的主體是企業與勞動者,而人事代理製的主體包括人事代理機構、企業與勞動者;聘用製協調的是勞動關係,而人事代理製協調的是人事關係;聘用製是主管部門是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而人事代理製的主管部門是人事部門。”徐家強說。
“聘用製能幹一輩子嗎?”崔金姬再問。
“聘用製不能幹一輩子的,聘用製職工的工作期限通常較短,隻有一年或者幾年,需要不斷進行續聘,因此,聘用製工作並不能保證一輩子的穩定工作。聘用製職工需要不斷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增加競爭力,才能更好地適應職場變化,保持就業穩定。”徐家強說。
“聘用製和合同製哪個好?”工會幹事葛強問。
“這個問題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苗茹蘭經理來迴答。”徐家強說。
苗茹蘭字正腔圓地說:“聘用製和合同製各有優缺點,哪個更好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需求來決定,以下是兩種製度的優缺點:
聘用製優點一是靈活性高,聘用製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相對靈活,可以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調整。
二是費用低,相比合同製,聘用製公司的人力成本可能會低一些,因為不用支付一些法定福利和保險等費用。
三是方便管理,聘用製員工的管理比較簡單,不需要考慮員工的離職賠償等問題。
聘用製缺點一是缺乏穩定性,聘用製員工的穩定性比合同製員工要差一些,容易對公司的業務運作產生影響。
二是福利待遇低,聘用製員工的福利待遇相對較低,可能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風險高,聘用製員工的勞動關係比較複雜,可能會增加公司的勞動法律風險。
合同製優點一是穩定性強,合同製員工的穩定性比聘用製員工更加高,對公司的業務運作影響較小。
二是福利待遇高,相比聘用製員工,合同製員工的福利待遇可能更高,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風險低,相比聘用製員工,合同製員工的勞動關係較為簡單,公司的勞動法律風險相對迴較低。
合同製缺點一靈活性差,合同製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不如聘用製員工靈活。
二是費用高,相比聘用製,合同製員工的人力成本可能會高一些,因為公司需要支付一些法定福利和保險等費用。
三是管理複雜,合同製員工的管理相對較為複雜,需要考慮員工的離職賠償等問題。
綜上所述,聘用製和合同製各有優缺點,我們集團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製度。”苗茹蘭說。
“徐書記,聘用製以後我們在公司任職最高可以拿到多少工資?”工會委員朱孔山問。
“這與你們的員工等級有關,比如你是五星加級與昂員工,工資在7200~7800元之間。”徐家強說。
“銀級員工工資多少?”朱孔山又問。
“銀級員工工資在7800~9000元之間,銀加級以上的員工工資是年薪製,鑽石級的員工年薪百萬以上,而且上不封頂。”徐家強說。
“集團公司工資標準是什麽?”朱孔山再問。
“這個問題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徐山杏來迴答。”徐家強說。
徐山杏看了看眾人說:“咱們集團公司工資標準劃為十星三銀兩金三鑽4級工資共18等,從低到高依次級別是一星、一星加、二星、二星加、三星、三星加、四星、四星加、五星、五星加,準銀、銀、銀加,金、白金、準鑽、鑽、和鑽石王,這從每個人的工作牌就能夠看出,初級工最低工資最低的是2400元,最高的鑽石王年薪超過千萬元。”
“咱們集團公司有沒有人從初級工成長至鑽石級的員工?”翠微社區黨支部副書記楊樹江問。
“有,長豐飼料公司的總經理湯春霞就是從初級員工做起成長為鑽石級員工的代表,他現在年薪在五百萬元人民幣以上。”徐家強說。
“這種機會是不是人人都有?”楊樹江又問。
“機會均等,人人都有。”徐家強說。
“那到咱們新組建的新飛機械製造公司呢?”楊樹江再問。
“競爭上崗,擇優錄取。”徐家強說。
“徐書記,注冊廠子和注冊公司有什麽區別?”工會委員孫玉梅問。
“這個問題由法律顧問徐嬌嬌迴答你。”徐家強說。
徐嬌嬌說:“注冊工廠是就經營範圍來說的,工廠屬於生產型企業,但它並不屬於我國法律認可的企業類型中。比如說一個工廠,可以是個體戶性質,也可以是公司性質,還可以是合夥企業性質或個人獨資企業性質。
注冊公司就是選定了其中法律認可的企業類型公司,公司是國際流行的商業組織形式,我國法律認可的公司形式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代表有生產能力,公司不一定,如貿易公司也是公司,但不是工廠,因它沒有生產能力,另外有個共同的地方,均由法人代表注冊,通過國家認證的,但是成立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同,公司是依照國家《公司法》的規定成立的。工廠則顯然不是這樣,但也是企業組織模式之一,現實生活中,有向公司逐漸靠攏的趨勢,公司製的工廠越來越多。
公司是具有法人的機構或企業,工廠隻是一個實體,沒有法律上的意義。工廠一般產品局限性較大,產品受自己設備、信息來源、內外在環境影響較大。一般它們的價格是每一家工廠自己成本為依據,未必就是最低的價格。相反,公司就不同了,對任何一種產品,他都一定有幾家的供應工廠,它可以搜集不同工廠的報價,權衡每一家工廠的特點,綜合客人的要求,給出最合理的報價。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工廠與公司稅收有什麽不同?”孫玉梅又問。
徐嬌嬌說:“若把公司理解為商業環節的公司,工廠理解為工業環節。工業環節繳納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而商業環節一般隻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僅限於金銀首飾零售環節繳納。相對而言,工業環節增值率高些,稅負率也相應高些。當然,也不排除少數行業工業和商業利潤倒掛的現象,最突出的就是服裝行業,商業環節賺取的利潤比工業環節要大。總體上說,工業環節稅收貢獻率大於商業環節。
若把公司理解為商業環節的公司,工廠理解為工業環節。兩者稅種不盡相同,工業環節繳納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而商業環節一般隻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僅限於金銀首飾零售環節繳納。
兩者稅負率不盡相同,相對而言,工業環節增值率高些,稅負率也相應高些。當然,也不排除少數行業工業和商業利潤倒掛的現象,最突出的就是服裝行業,商業環節賺取的利潤比工業環節要大。
兩者納稅環節不盡相同,工業在移送和銷售環節納稅,而商業一般隻在銷售環節納稅。兩者的稅收貢獻率不盡相同,總體上說,工業環節稅收貢獻率大於商業環節。”
“以前叫廠,現在叫公司,有什麽不同?為什麽叫法改變了?”孫玉梅再問。
徐嬌嬌說:“所謂廠是基於《全民所有製企業法》成立的,那時公司法還沒有出台,《公司法》出台後,企業法人均需要按照公司法注冊登記了,所以名稱也變為公司。
大家都知道有限公司、無限公司,誰敢去成立一個無限公司啊?無限公司賠起來可以讓你傾家蕩產,所以再有錢的公司都叫有限公司,沒有人注冊無限公司。如果你的生意虧損了,那麽要賠償人家錢了,把你們家所有的東西全部要賠光,包括你還要上刑事訴訟。所以所有的公司都叫有限公司,到了極限的時候就宣布破產。
廠是一個地點概念,指那些指用機械製造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場所。公司是一個法律概念,指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實體。
幾十年前中國是計劃經濟時期,大部分企業都是全民所有製企業,工廠企業都屬於國家所有,不獨立,等於國家就是一個大公司,所以下邊的生產工廠就隻能叫做廠。而現在是市場經濟時代,企業都是一個個獨立的法律實體,所以必須叫做公司。
現在也有某某廠,隻不過這些廠都是屬於某某公司下屬的。”
“有工廠的公司叫什麽?”孫玉梅接著問。
徐嬌嬌說:“工廠也稱為製造廠生產企業,公司是指一般以盈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有工廠的公司一般都是大企業。”
“如何理解工廠和公司,工廠可以是公司麽?”孫玉梅最後問。
徐嬌嬌說:“工廠可以是公司,但不意味著必須是公司。
工廠隻不過是一種生產貨物或商品的工業建築而已,而公司則相對複雜一點,是指一般依法設立的,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公司的設立、活動和解散遵循《公司法》。工廠是否是公司,由工廠舉辦者申請的執照屬性為準。
公司和工廠的區別是,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能夠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而工廠不一定是法人,不一定擁有向其出資和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徐書記,這次酒業公司人事調整有什麽計劃?”玉泉社區黨支部書記、玉泉酒業公司副總經理崔金姬問。
“崔書記,全部改為聘用製,聘用製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企業與員工的基本人事關係,即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傳統的用人製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製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製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製度;聘任製是集團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製度,是相對委任製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人事製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製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徐家強說。
“請問聘用製和人事代理製度有什麽區別?”崔金姬又問。
“聘用製是企業自身的用人製度,而人事代理製是社會人事管理製度;聘用製的主體是企業與勞動者,而人事代理製的主體包括人事代理機構、企業與勞動者;聘用製協調的是勞動關係,而人事代理製協調的是人事關係;聘用製是主管部門是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而人事代理製的主管部門是人事部門。”徐家強說。
“聘用製能幹一輩子嗎?”崔金姬再問。
“聘用製不能幹一輩子的,聘用製職工的工作期限通常較短,隻有一年或者幾年,需要不斷進行續聘,因此,聘用製工作並不能保證一輩子的穩定工作。聘用製職工需要不斷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增加競爭力,才能更好地適應職場變化,保持就業穩定。”徐家強說。
“聘用製和合同製哪個好?”工會幹事葛強問。
“這個問題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苗茹蘭經理來迴答。”徐家強說。
苗茹蘭字正腔圓地說:“聘用製和合同製各有優缺點,哪個更好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需求來決定,以下是兩種製度的優缺點:
聘用製優點一是靈活性高,聘用製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相對靈活,可以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調整。
二是費用低,相比合同製,聘用製公司的人力成本可能會低一些,因為不用支付一些法定福利和保險等費用。
三是方便管理,聘用製員工的管理比較簡單,不需要考慮員工的離職賠償等問題。
聘用製缺點一是缺乏穩定性,聘用製員工的穩定性比合同製員工要差一些,容易對公司的業務運作產生影響。
二是福利待遇低,聘用製員工的福利待遇相對較低,可能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風險高,聘用製員工的勞動關係比較複雜,可能會增加公司的勞動法律風險。
合同製優點一是穩定性強,合同製員工的穩定性比聘用製員工更加高,對公司的業務運作影響較小。
二是福利待遇高,相比聘用製員工,合同製員工的福利待遇可能更高,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風險低,相比聘用製員工,合同製員工的勞動關係較為簡單,公司的勞動法律風險相對迴較低。
合同製缺點一靈活性差,合同製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不如聘用製員工靈活。
二是費用高,相比聘用製,合同製員工的人力成本可能會高一些,因為公司需要支付一些法定福利和保險等費用。
三是管理複雜,合同製員工的管理相對較為複雜,需要考慮員工的離職賠償等問題。
綜上所述,聘用製和合同製各有優缺點,我們集團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製度。”苗茹蘭說。
“徐書記,聘用製以後我們在公司任職最高可以拿到多少工資?”工會委員朱孔山問。
“這與你們的員工等級有關,比如你是五星加級與昂員工,工資在7200~7800元之間。”徐家強說。
“銀級員工工資多少?”朱孔山又問。
“銀級員工工資在7800~9000元之間,銀加級以上的員工工資是年薪製,鑽石級的員工年薪百萬以上,而且上不封頂。”徐家強說。
“集團公司工資標準是什麽?”朱孔山再問。
“這個問題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徐山杏來迴答。”徐家強說。
徐山杏看了看眾人說:“咱們集團公司工資標準劃為十星三銀兩金三鑽4級工資共18等,從低到高依次級別是一星、一星加、二星、二星加、三星、三星加、四星、四星加、五星、五星加,準銀、銀、銀加,金、白金、準鑽、鑽、和鑽石王,這從每個人的工作牌就能夠看出,初級工最低工資最低的是2400元,最高的鑽石王年薪超過千萬元。”
“咱們集團公司有沒有人從初級工成長至鑽石級的員工?”翠微社區黨支部副書記楊樹江問。
“有,長豐飼料公司的總經理湯春霞就是從初級員工做起成長為鑽石級員工的代表,他現在年薪在五百萬元人民幣以上。”徐家強說。
“這種機會是不是人人都有?”楊樹江又問。
“機會均等,人人都有。”徐家強說。
“那到咱們新組建的新飛機械製造公司呢?”楊樹江再問。
“競爭上崗,擇優錄取。”徐家強說。
“徐書記,注冊廠子和注冊公司有什麽區別?”工會委員孫玉梅問。
“這個問題由法律顧問徐嬌嬌迴答你。”徐家強說。
徐嬌嬌說:“注冊工廠是就經營範圍來說的,工廠屬於生產型企業,但它並不屬於我國法律認可的企業類型中。比如說一個工廠,可以是個體戶性質,也可以是公司性質,還可以是合夥企業性質或個人獨資企業性質。
注冊公司就是選定了其中法律認可的企業類型公司,公司是國際流行的商業組織形式,我國法律認可的公司形式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代表有生產能力,公司不一定,如貿易公司也是公司,但不是工廠,因它沒有生產能力,另外有個共同的地方,均由法人代表注冊,通過國家認證的,但是成立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同,公司是依照國家《公司法》的規定成立的。工廠則顯然不是這樣,但也是企業組織模式之一,現實生活中,有向公司逐漸靠攏的趨勢,公司製的工廠越來越多。
公司是具有法人的機構或企業,工廠隻是一個實體,沒有法律上的意義。工廠一般產品局限性較大,產品受自己設備、信息來源、內外在環境影響較大。一般它們的價格是每一家工廠自己成本為依據,未必就是最低的價格。相反,公司就不同了,對任何一種產品,他都一定有幾家的供應工廠,它可以搜集不同工廠的報價,權衡每一家工廠的特點,綜合客人的要求,給出最合理的報價。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工廠與公司稅收有什麽不同?”孫玉梅又問。
徐嬌嬌說:“若把公司理解為商業環節的公司,工廠理解為工業環節。工業環節繳納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而商業環節一般隻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僅限於金銀首飾零售環節繳納。相對而言,工業環節增值率高些,稅負率也相應高些。當然,也不排除少數行業工業和商業利潤倒掛的現象,最突出的就是服裝行業,商業環節賺取的利潤比工業環節要大。總體上說,工業環節稅收貢獻率大於商業環節。
若把公司理解為商業環節的公司,工廠理解為工業環節。兩者稅種不盡相同,工業環節繳納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而商業環節一般隻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僅限於金銀首飾零售環節繳納。
兩者稅負率不盡相同,相對而言,工業環節增值率高些,稅負率也相應高些。當然,也不排除少數行業工業和商業利潤倒掛的現象,最突出的就是服裝行業,商業環節賺取的利潤比工業環節要大。
兩者納稅環節不盡相同,工業在移送和銷售環節納稅,而商業一般隻在銷售環節納稅。兩者的稅收貢獻率不盡相同,總體上說,工業環節稅收貢獻率大於商業環節。”
“以前叫廠,現在叫公司,有什麽不同?為什麽叫法改變了?”孫玉梅再問。
徐嬌嬌說:“所謂廠是基於《全民所有製企業法》成立的,那時公司法還沒有出台,《公司法》出台後,企業法人均需要按照公司法注冊登記了,所以名稱也變為公司。
大家都知道有限公司、無限公司,誰敢去成立一個無限公司啊?無限公司賠起來可以讓你傾家蕩產,所以再有錢的公司都叫有限公司,沒有人注冊無限公司。如果你的生意虧損了,那麽要賠償人家錢了,把你們家所有的東西全部要賠光,包括你還要上刑事訴訟。所以所有的公司都叫有限公司,到了極限的時候就宣布破產。
廠是一個地點概念,指那些指用機械製造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場所。公司是一個法律概念,指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實體。
幾十年前中國是計劃經濟時期,大部分企業都是全民所有製企業,工廠企業都屬於國家所有,不獨立,等於國家就是一個大公司,所以下邊的生產工廠就隻能叫做廠。而現在是市場經濟時代,企業都是一個個獨立的法律實體,所以必須叫做公司。
現在也有某某廠,隻不過這些廠都是屬於某某公司下屬的。”
“有工廠的公司叫什麽?”孫玉梅接著問。
徐嬌嬌說:“工廠也稱為製造廠生產企業,公司是指一般以盈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有工廠的公司一般都是大企業。”
“如何理解工廠和公司,工廠可以是公司麽?”孫玉梅最後問。
徐嬌嬌說:“工廠可以是公司,但不意味著必須是公司。
工廠隻不過是一種生產貨物或商品的工業建築而已,而公司則相對複雜一點,是指一般依法設立的,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公司的設立、活動和解散遵循《公司法》。工廠是否是公司,由工廠舉辦者申請的執照屬性為準。
公司和工廠的區別是,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能夠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而工廠不一定是法人,不一定擁有向其出資和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